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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研究]论政府职能转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摘要)
作者:王 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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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政府把工作职能定位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重心逐渐集中到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来。只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有可能构建起和谐社会。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6)04—0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