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新闻与传播研究]鲁迅的媒体批判文化观探析
作者:雷世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 要:鲁迅的思维活动有着非常鲜明的否定性、解构性特征,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国"民党专制文化、国民世俗文化的批判方面,同时也体现在他对媒体文化的批判方面。鲁迅不仅粉碎了媒体自由的神话,警惕地注意到了媒体屠命无痕的暴力主义倾向,而且对媒体商业及政治的双重流氓主义行为大加挞伐,戳穿了媒体脸上的华盖。鲁迅媒体文化观的遗产价值在于:它已构成我们认识,当代媒体的思想资源之一,同时在方法论的意义上为我们的媒体批判提供着有意义的借鉴。
       关键词:鲁迅;媒体;文化观;批判
       中图分类号:G2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1-0173-04
       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最为独异的知识分子典型,他的文学写作和文化创造活动与传播媒体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他后期生活的上海,已经是一个发达的媒体社会,媒体材料不仅成为鲁迅观察社会、了解时势、洞悉世情的重要窗口,而且成为鲁迅杂文立论的一个重要来源,更为重要的是,媒体稿费成为鲁迅生活中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他的安身立命提供着经济基础,这都表明媒体(尤其是报刊)在鲁迅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鲁迅与从事媒体工作的很多编辑、出版商都有交往;他不仅与别人合办过刊物,而且还亲自编辑过刊物,并对编辑工作提出过很好的意见,由此可以看出鲁迅对传播媒体工作的关切。鲁迅自然也身受媒体攻击之苦。此类的攻击,或明或暗。鲁迅身陷媒体攻击的“无物之阵”,使他对媒体负面特征有更多的关注,也对他媒体批判文化观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鲁迅的思维活动有着非常鲜明的否定性、解构性特征,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国民党专制文化、国民世俗文化的批判方面,同时也体现在他对媒体文化的批判方面,,相对于鲁迅对媒体的建设性看法而言,鲁迅对媒体负面特征的揭露和批判更能体现作为思想家的鲁迅个人的媒体文化观。
       一、关于媒体“伪自由”
       鲁迅是中国现代作家中最深感媒体束缚的代表,由于他思想的解构性特征,由于他无所顾忌的言语文风,特别是由于他反体制性的自由追求,使得他与政治权力干预下的媒体常常处于紧张的游戏状态之中,鲁迅不得不采取经常变换笔名的方式来涂改自己的身份,以迷惑新闻检查官的眼睛。正是在这样的游戏中,鲁迅深刻地体验到了媒体的“伪自由”属性。鲁迅称自己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是“带了锁链的跳舞”,言语戏说之中透露出一丝无奈的悲苦。
       1934年12月,鲁迅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大约凡是主张改革的文章,现在几乎不能发表,甚至于还带累刊物。所以在日报上,我已经没有发表的地方。至于期刊,我给写稿的是《文学》、《太白》、《读书生活》、《漫画生活》等,有时用真名,有时用公汗,但这些刊物,就是常受压迫的刊物,能出到几期,很说不定的。出版的那几本,也大抵被删削得不成样子。”鲁迅在这里着重揭示的是政治禁区对于媒体的压制,限制了媒体的自由,在这样的局面之下,受害的只有作者、读者和编者。鲁迅以《大晚报》上的文章为例,说文理不通的希奇文章常常在刊物上出现,鲁迅分析其中的原因,指出:其实也并非作者的不通,大抵倒是恐怕“不准通”,因而先就“不敢通”的缘故。所谓的“不通”,按照媒体检查官的逻辑,其实倒是“通”的,这样的“通”不过是以对媒体自由的戕害为交换的。
       媒体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宣传载体,它的首要任务自然是要为维护现存的社会秩序而服务的,这在某种意义上就构成了它自身的保守性特征,而这种保守性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国家意志奴役的结果,所以我们看到了鲁迅所说的大约凡是改革的文章几乎都不能发表的情况。实质上,在国家意志的强大压力之下,媒体已经失去了自主的作为性,它甚至不能承担起失职的责任,如鲁迅所说的:“这么说不可以,那么说又不成功,而且删掉的地方,还不许留下空隙,要接起来,使作者自己来负吞吞吐吐,不知所云的责任。”媒体在无意之中扮演了封杀作者的角色。
       鲁迅说编刊物决不会“绝对的自由”,譬如“向一种日报上的副刊去投稿罢,副刊编辑先抽去几根骨头,总编辑又抽去几根骨头,检查官又抽去几根骨头”,经过这么多人的抽筋动骨,文章已经面目全非,由此可见,媒体并不是自由驰骋的疆场,鲁迅感叹的质问说:“在这种明诛暗杀之下,能够苟延残喘,和读者相见的,那么,非奴隶文章是什么呢?”
       “奴隶文章”说到底就是“遵命文章”、“粉饰文章”,是缺少不平之气和反抗之声的献媚之作,这种文章是政治家需要的,因为政治家“最不喜欢人家反抗他的意见,最不喜欢人家要想,要开口”。与政治家想维持现状的统一不同,文艺则通过“使社会分裂”来“催促社会进化”,因此文艺和政治总是处于冲突状态。鲁迅虽然在媒体空间中遭受着不断被挤、被压的命运,但他并没有屈服,而是以其高超的战法,冲破文网,与国民党政权控制下的媒体“伪自由”进行了强悍的对抗,他的《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便是这种对抗的卓越书写。
       鲁迅所批判并反抗的媒体“伪自由”,暴露的实际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所遭遇的一种新兴文化奴役形式,即媒体奴役。由于政治强权的介入,媒体奴役形式对知识分子的自由意志构成了严重的压抑,这正是鲁迅试图通过他的媒体批判所要摆脱的。与金钱奴役、权力奴役、物质奴役、传统文化奴役等诸多奴役形式相比,媒体奴役更难于为人们所察觉,鲁迅的反抗奴役之路正是在对隐蔽的奴役形式的批判中得到开拓的。鲁迅的媒体“伪自由”批判思想,真诚地表达了他对于媒体伦理的自由信念,这种表达充满了十足的苍凉之感,因为在所有的媒体系统中,新闻媒介都是掌握政治和经济权力者的代言人,是政治权力者和新闻商人描绘世界面貌的工具,媒体的内容反映的往往是政治与商业的利益,虽然所有的媒体无不以信仰言论自由为理论准则,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却弃之不顾,最终还是沦为媒体操纵力量的附庸。我们由此不难看出,鲁迅的媒体批判是一种充满绝望的反抗行为。
       二、关于媒体暴力
       在鲁迅看来,媒体就是一个流言的制造场,这一认识是建立在鲁迅对媒体亲身体验基础上的,也可以说是鲁迅长期观察媒体的经验概括。早在1926年5月,鲁迅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北京的流言报,是从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章士钊‘整顿学风’以还,一脉相传,历来如此的。现在自然也如此。”鲁迅的这一批评,无论往前或往后看,都是可以得到印证的。1925年,《社会日报》、《世界日报》、《舆论报》、《益世报》、《顺天时报》、《黄报》的新闻中都报道鲁迅因参加游行示威被打落两颗门牙,事实上鲁迅根本就没有出门,鲁迅说:“舆论也好,指导社会机关也好,‘确’也好,不确也好,我是没有修书更正的闲情别致的。”1934年3月,天津《大公报》有消息说,鲁迅经延医确诊为重性脑膜炎。鲁迅在给姚克的信中辟谣说,“其实
       我脑既未炎,亦未生他病,顽健仍如往日”,“此谣盖文氓所为,由此亦可见此辈之无聊之至”。由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媒体对传播对象的报道一经当事人的澄清,就显得荒谬之极,流言自然破灭。
       我们在此关注的问题深度在于,流言经过当事人的证伪虽然可能破灭了,但传播的效果却是当事人不能完全控制的。由于传播过程是一个点对面的圆形结构,是一个“流通圈”或“环”的概念,因此流言传播的危害性就很难加以控制。鲁迅在这方面是有着深刻的体验的。1933年7月,美国一位黑人作家途经上海,文学社、现代杂志社、中外新闻社等联合为他举行招待会,鲁迅未接到参加招待会的告知,也就没有出席。有人因此就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断定鲁迅看不起黑人。鲁迅痛斥这样的流言说:“给我以污蔑和侮辱,是平常的事;我也并不为奇:惯了。但那是小报,是敌人。略具识见的,一看就明白。而《文学》是挂着冠冕堂皇的招牌的,我又是同人之一,为什么无端虚构事迹,大加奚落,至于到这地步呢?莫非缺一个势利卑劣的老人,也在文学戏台上跳舞一下,以给观众开心,且催呕吐么?我自信还不至于是这样的脚色,我还能够从此跳下这可怕的戏台。”鲁迅的言语如此动情,从中不难看出流言对鲁迅的伤害之深。
       由于经历了太多的媒体流言传播,鲁迅由此看清了媒体流言的本质。鲁迅曾批评潘公展主办的刊物《微言》说:“这是一种匿名的叭几所办,专造谣言的刊物,未有事时造谣,倘有人真的被捕被杀的时候,它们倒一声不响了;而这种造谣,也带着淆乱事实的作用。不明真相的人,是很容易被骗的。”这就将流言传播的实质要害一笔戳穿了。
       “流言”的作用并不仅止于“骗”、“惑”公众的视听,更可怕的是,流言与媒体一经结合,就演变成了一种媒体暴力形式,那些无辜的受众常常成为媒体暴力的侵害对象,特别是当这种暴力作用于女人和弱者的时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结果,电影明星阮玲玉的自杀就是一例。阮玲玉是因婚姻问题受到一些报纸的诽谤后自杀的,而这些诽谤的流言中充满了对女性的渲染文字。鲁迅批评说:“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她不识字,她的关系人也未必看报。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更不必说故意张扬特别渲染的文字了。然而中国的习惯,这些句子是摇笔即来,不假思索的,这时不但不会想到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阮玲玉已然是媒体暴力的牺牲品,可是记者却不以为然,以为“报纸的地位,舆论的威信,可怜极了,那里还有丝毫主宰谁的运命的力量”。鲁迅一针见血地反驳说:“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鲁迅相信阮玲玉自杀和新闻记事是有关的,报章的力量“还没有到达如记者先生所自谦,竟至一钱不值,毫无责任的时候。因为它对于更弱者如阮玲玉一流人,也还有左右她命运的若干力量的”,而这种力量,就是媒体暴力。
       就像在《狂人日记》中对中国历史作出“吃人”的发现一样,鲁迅在他的媒体批判活动中亦有重大发现,这就是“媒体暴力”这种新的现代性的伤害人的形式。鲁迅在观察中国人的“非人”境遇时,其中一个独特的眼光便是中国人所受的暴力压迫之深,有男人对女人的暴力,有成人对儿童的暴力,有强者对弱者的暴力,有统治者对人民的暴力,这些暴力由来已久,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且已经成为道具化的实体为人们所感受。与传统的暴力相比,媒体暴力却是一种现代化的暴力形式,它以凝聚为传播形态的言论为武器,对当事人施行不乏虚构的侵害。鲁迅正是注意到了暴力形式的现代演化,才对媒体暴力施以不留余地的揭发,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鲁迅媒体批判思想的深度。
       三、关于媒体“商略”
       广告是媒体版面的一个显著组成部分,是我们观察媒体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一个媒体的文化格调有时往往能够通过广告内容折射出来,媒体的商业化程度也能通过广告反映出来。广告作为商业文化侵蚀媒体的倾向在鲁迅时代已经彰显无遗,鲁迅对这种现象自然有着犀利的判断,他指出:“看广告的种类,大概是就可以推见这刊物的性质的。例如‘正人君子’们所办的《现代评论》上,就会有金城银行的长期广告,南洋华侨学生所办的《秋野》上,就能见‘虎标良药’的招牌。虽是打着‘革命文学’旗子的小报,只要有那上面的广告大半是花柳药和饮食店,便知道作者和读者,仍然和先前的专讲妓女戏子的小报的人们同流,现在不过用男作家、女作家来替代了倡优,或捧或骂,算是在文坛上做工夫。”鲁迅这段话语中的是媒体与商业文化结合的低级取向。鲁迅通过对媒体广告的分析展开的媒体文化批判,矛头也正是对准了这种低级取向。
       1935年6月,鲁迅在致萧军的信中曾经指出:“《文学》上所登的广告,关于我的几点,是未经我的同意的,这不过是一种‘商略’,但我不赞成这样的办法。”鲁迅把媒体广告作为一种“商略”来看待,其观察是十分尖锐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鲁迅并不停留于现象化的观察,而是发现了“商略”背后的阴谋,从根本上戳穿了广告商略的骗局。比如媒体上经常出现的“特约撰稿”广告,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媒体商略行为。鲁迅曾经分析指出:“刊物初出,广告上往往开列一大批特约撰稿的名人,有时还用凸版印出作者亲笔的签名,以显示其真实。这并不可疑。然而过了一年半载,可就渐有破绽了,许多所谓特约撰稿者的东西一个字也不见。是并没有约,还是约而不来呢,我们无从知道;但可见那些所谓亲笔签名,也许是从别处剪来,或者简直是假造的了。”这里的“商略”实质上就是一种借名人之名来达到商业推销目标的手段,这种手段的卑劣正如鲁迅所指出的:名人之名,无论是“自卖”,还是被“盗卖”,其实质都是“欺世”,受损失的只有读者。
       鲁迅对媒体商业化的强烈批判还集中在媒体的商业流氓主义行为,这种行为在媒体广告中可以说是大行其道,譬如,“商家印好一种稿子后,倘那时封建得势,广告上就说作者是封建文豪,革命行时,便是革命文豪,于是封定了一批文豪们。别家的书也印出来了,另一种广告说那些作者并非真封建或真革命文豪,这边的才是真货色,于是又封定了一批文豪们。别一家又集印了各种广告的论战,一位作者加上些批评,另出了一位新文豪。还有一法是结合一套脚色,要几个诗人,几个小说家,一个批评家,商量一下,立一个什么社,登起广告来,打倒彼文豪,抬出此文豪,结果也总可以封定一批文豪们”。总之,广告对于文豪的宣传是应时应势而变化不定,信仰的坚定和守一在这里是看不到的,这同样是一种媒体包装文豪的“商定”策略,此种“商定”之“术”的根子依然是在卖钱。
       媒体与商业的结缘往往会令媒体丧失纯正严肃的立场,而滑向更为深重的商业泥潭,这一点也可以从媒体广告的演变中得到证实。《语丝》便是显著的案例:
       “《语丝》初办的时候,对于广告的选择是极严的”,“但自从移在上海出版以后,书籍不必说,连医生的诊例也出现了,袜厂的广告也出现了,甚至于立愈遗精药品的广告也出现了。”这样的广告的出现,表明了《语丝》确实在消沉下去。鲁迅对此愤怒之极,不仅当面质问过李小峰,还写信与之交涉,直至退出《语丝》编辑事务。鲁迅对《语丝》刊登的广告有如此激烈的反应,原因即在于这种商业主义走向会对《语丝》的精神品格产生腐蚀作用,使得杂志背离“宣言”走得更远,鲁迅对此不能不做出应有的抗争。
       四、关于媒体宣传
       鲁迅并不一概否认媒体的宣传作用,而是觉得在当时中国的媒体上,宣传已经变样了,他说:“宣传这两个字,在中国实在是被糟蹋得太不成样子了,人们看惯了什么阔人的通电,什么会议的宣言,什么名人的谈话,发表之后,立刻无影无踪,还不如一个屁的臭得长久,于是渐以为凡有讲述远处或将来的优点的文字,都是欺人之谈,所谓宣传,只是一个为了自利,而漫天说谎的雅号。”鲁迅在这里将“宣传”与“说谎”联结在一起,可以说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重要发现。这样的“宣传”是媒体与权力合流的结果,正是依靠钦定或官许的力量,骗人的“宣传”才到处推行无阻。鲁迅针对这种“宣传”的荒谬性从逻辑上进行了辩驳,他指出:“宣传的事,是必须在现在或到后来有事实来证明的,这才可以叫作宣传。”而“中国现行的所谓宣传”,则“后来只有证明这‘宣传’确凿就是说谎的事实而已”,其结果是“令人对于凡有记述文字逐渐起了疑心,临末弄得索性不看”。鲁迅对媒体文化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这种“宣传”的虚伪性、欺骗性的深刻揭露。
       鲁迅曾经对报纸上登载的纪念文章发表过这样的评论,他说这些文章“这一回可用,下一回也可用,去年用过了,明年也许还可用,只要没有新事情。即使有了,成文恐怕也仍然可以用,因为反正总只能说这几句话”。这类文章就属于媒体上的应景与应时-文体,它在体制上的特征就是千篇一律。这样的文章并不是用来供给读者阅读愉悦的,而是作为媒体表演材料的,鲁迅对这种现象有过十分惊人的论断,他的断语是:宣传即做戏。
       亦如将中国人的日常行为文化概括为演戏一样,鲁迅把媒体文化中的宣传行为看做是做戏。宣传的目的并不是把人导人真实的人生世界,而是通过修辞化的手段使人坠入谎言编织的拟态世界。这种修辞化的手段可以名之为宣传的“做戏术”。鲁迅揭露“做戏术”的纲领是“无特操”的“变脸”,他把这种变脸术称之为“二花脸艺术”,并证之于媒体实践:“我们只要取一种刊物,看他一个星期,就会发现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颂扬战争,忽而译萧伯纳演说,忽而讲婚姻问题;但其间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而这“最末的一手”,就是“二丑的特色”。媒体的“二丑”面目,一面在遮掩他并不是帮闲,以取悦受众;一面在迎合权力,显出奴相。鲁迅用“二花脸”来比喻媒体,可以说是对媒体品格的极具讽刺性的批判。媒体随时可以为某种宣传利益而献身,沦为“帮忙”和“帮凶”的工具。
       媒体“做戏”自然离不开记者的手段,因为记者是媒体第一线的工作力量,是新闻源的直接发现者,是新闻事件的直接采访报道者。从新闻伦理的规定性来看。记者的使命之一就是实践采访报道的真实性原则。但是,鲁迅却发现,媒体文化中的记者角色却并非如此,他们“在同一的时候,同一的地方,听着同一的话,写了出来的记事,却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是说,宣传需要使记者对他们的报道材料采取了各取所需的修改。鲁迅曾就记者对萧伯纳的采访报道发出这样的评论:“他不高兴说话,偏要同他去说话,他不多谈,偏要拉他来多谈,谈得多了,报上又不敢照样登载了,却又怪他多说话。”“他本不是百科全书,偏要当他百科全书,问长问短,问天问地,听了回答,又鸣不平,好像自己原来比他还明白。”“他本是来玩玩的,偏要逼他讲道理,讲了几句,听的又不高兴了,说他是来‘宣传赤化’了。”鲁迅对这样的采访报道提出了究竟是“谁的矛盾”的质疑,诘责的对象显然是记者。
       对于媒体宣传“做戏术”阴阳游戏规则,鲁迅有着十分精辟的揭示:“有明说要做,其实不做的;有明说不做,其实要做的;有明说做这样,其实做那样的;有其实自己要这么做,倒说别人要这么做的;有一声不响,而其实倒做了。然而也有说这样,竟这样的。难就在这地方。”这是鲁迅以报章上记载的新闻为例,告诉我们的一个充满游戏的媒体宣传世界,说明我们日日所见的媒体宣传文章编织的是一幅充满谎言的图景,在这幅图景中,唯有“说这样,竟这样”的真实最尴尬,因为这种真实已无做戏的成分,也不再具有表演性质。
       鲁迅所揭示的媒体宣传的戏剧脸谱,从根本上廓清了媒体宣传的真相,这一真相正如让,波德里亚所表述的,媒介“只不过是一种奇妙无比的工具”,它“使现实与真实以及所有的历史或政治之真全都失去稳定性”,这一结果“不是因为我们渴求文化、交流和信息,而是因为媒介的操作颠倒真伪,摧毁意义”。媒体失真的结果对于中国现代文化的危害性影响在于,它一方面制造了现代迷信,一方面又制造了现代蒙昧,把受众导人幻象世界,这就在事实上与鲁迅为代表的文化精英们所进行的启蒙实践构成了冲突,鲁迅所做的媒体批判实际上正是出于维护启蒙绩效的需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鲁迅的媒体批判文化观是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中形成的,反映了一个思想家对于特定时代媒体的独特观察与体验,鲁迅的言论在那些政府新闻官看来,无疑是极其异端和邪恶的,是一个绝非“顺民”的“坏公民”的呓语。如果说媒体现实充满陷阱的话,鲁迅就是这陷阱的揭露者。鲁迅不仅粉碎了媒体自由的神话,警惕地注意到了媒体屠命无痕的暴力主义倾向,而且对媒体的商业及政治的双重流氓主义行为大加挞伐,戳穿了媒体脸上的华盖。鲁迅媒体批判文化观的遗产价值在于:它已构成我们认识当代媒体的思想资源之一,同时在方法论的意义上也为我们的媒体批判提供着有意义的借鉴。
       考察鲁迅的媒体批判文化观的建构特征,我们不能忽略的是,鲁迅的媒体批判话语所显示的“硬度”与“偏至”的修辞风格,既“一针见血”,又“辛辣干脆”,同时夹杂着“刻毒”之气。通过这样的批判话语造型,鲁迅为我们创造的是一种崭新的媒体批评形式,这使得鲁迅在20世纪中国的媒介批评文化史上占有了一席位置。
       由上述鲁迅的媒体批判文化思想,我们还无比震惊地发现,媒体的“正义”与“喉舌”形象在鲁迅这里已是分崩离析,取而代之的是“恶”的媒体伦理招牌,这正是媒体遭受“异化”的深刻结果。
       (责任编辑 郑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