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风险沟通:研究谱系与模型重构
作者:强月新 余建清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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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类对于风险沟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技术视角下,风险沟通通常被视为风险专家经由媒介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活动,其本质是信息流动。风险社会理论视野中的风险沟通则强调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开放、公开的交流,其目的是维持社会群体之间社会关系的质量,增进相互信任。它代表了人类社会治理风险新模式,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风险沟通;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8)04-0501-05
在21世纪,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愈发感到生活的便捷与舒适。但是,“9·11事件”和SARS危机的爆发,又给人们的生活罩上了一层阴影。这些事件提醒人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并不安全,其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风险。特别是在全球化、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不断增强,我们正在进入到一个世界风险社会中。
一、风险分析与风险沟通的兴起
人类对风险(risk)的关注由来已久。根据Covello和Mumpower的研究,风险评估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希腊、罗马时代之前,但是正式的风险分析却是较近才有的活动。20世纪早期,工程师、流行病学家、卫生专家着手进行与科技相关的危害分析;一些地理学家、心理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以及从事自然灾害研究的学者则从跨学科角度研究风险。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随着立法的深入,风险评估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得到提升,风险研究和风险分析逐步职业化,涌现了一批为私人和公共部门服务的咨询公司。
“风险”是风险研究和分析的基本概念,对风险的不同界定决定着风险研究的不同模式。Renn以跨学科的视角,归纳了风险的概念和评估的7种方法。在20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多数研究者对风险的界定都是技术取向的,主导风险研究的范式是科技范式。在这种视角下,风险被看作是事物具有的不确定性,其结果会给人带来不利影响,其发生的几率可以用科学方法来衡量。由此风险研究的目的就是按照危害的概率及其大小的“客观”标准来整理风险,并分配资源去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风险事件的传统顺序被认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外部刺激引发风险感知,进而导致风险管理行为,以防止不希望的事件出现或减轻其影响。这种排序在自然灾害研究传统中直接体现出来。早期的风险分析主要使用保险精算、毒物学流行病学及概率风险评估等方法,并不包括风险沟通的内容。
风险沟通被纳入到风险研究中来,根源于专家的风险预测与公众的风险感知之间的差距。就某一具体的风险事件而言,即使风险专家的意见达成一致,公众对风险的感知与专家们的解释也经常表现出系统的差异。出现这种情况时,政策制定者便开始关注风险的社会方面,而不仅仅是技术方面。社会科学家构想了一套与技术风险分析平行的问题,如:为什么公众在生活中对风险的反应会与风险专家的预测有所不同?公众为何不遵从风险专家的建议?风险沟通引起了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极大兴趣,它被看作是解决许多棘手问题的手段——最显著的是作为沟通专家意见和公众风险感知之间的桥梁。
风险沟通成为风险研究中的重要内容。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建立一批进行风险沟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中心,它们为企业和政府的风险沟通提供指南和实际建议。此外,Golding对相关学术刊物的分析表明,大量的研究论文也标志着在80年代中期风险沟通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
二、科技范式的风险沟通
在技术视角下,风险被视为由于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损失的概率。因此,风险与危机(crisis)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们都是指一种负面的情况,风险是因为不确定性而对个人、组织或社会造成损失;危机除了对个人、组织或社会造成损失外,更可能影响其生存。风险指损失的可能性,而危机则是已经明确发生的损失;风险如果任其发展,最终必然演变成危机。换言之,风险与危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风险是前期形态,危机是后期表现,风险与危机之间是一个“连续链”。风险沟通与危机传播是两个联系紧密的概念,风险沟通通常被看作是附属于危机传播研究领域的一部分。后者是指在危机前后及其发生过程中,在政府部门、组织、媒体、公众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流过程,而前者主要是指在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根据危机的发展变化为他们提供风险预案,把选择权交给公众。在关照面上,危机传播强调的是以组织(特别是政府)为中心传播,而风险沟通更关心公众对风险本身的认知和接受度。
风险沟通涵盖了危机的三个阶段:危机前、危机时期以及危机后,但是重点要放在危机前的预防工作上。风险沟通主要有四大类型:(1)教育和资讯提供;(2)行为改变和保护措施;(3)灾难警告与紧急讯息;(4)冲突与问题解决。目的包括:告知、引导以及冲突解决等。在告知层面,就是告诉公众有关风险的知识,增进他们对风险的认识,并且使原先不接受风险的人转而接受风险。在行为引导方面的目的,就是协助民众对风险议题形成准确的讨论和结论,并通过个别或集体行动来降低风险。冲突解决是指政府和组织必须出面调停因风险问题而造成的利益冲突。
风险沟通的主导模式是以教育公众为目的的一种信息传输,其关键就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影响的信息从承载者(传输者)通过媒介(渠道)最大程度地传递给另一方(接受者),其模式有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两种。单向沟通主要是指风险专家向公众传递风险信息;双向沟通则强调公众的意见反馈,注重与民众对话。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的定义中看出来,他们认为风险沟通是关于风险本质、影响、控制与其他相关讯息的意见交换过程。Covello也认为风险沟通是利益团体之间有关风险的本质、重要性或控制等相关讯息的交换。科技范式的风险沟通过程可以描绘成图1:
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交流,强调了公众的风险认知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突出了团体间关于风险资讯的互动,而非单一组织(风险专家)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风险沟通会让公众觉得他们在风险决策中起到了更加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风险沟通经常被理解成是风险专家向公众提供使其相信或者被动接受的信息,其实质是关于风险的信息传递。因此,保证信息的顺畅流动就至关重要了,而科技范式因风险沟通模型能很好地满足这个要求。
尽管如此,这在实践中还是遭到研究者的质疑:
首先,这一传播模式给公众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角色定位,公众可以通过意见反馈与风险专家进行双向交流。但是,与风险专家的地位相比,公众是被动的;他们被动地感知来自风险专家的风险知识,在风险专家提供的风险预案中进行选择。而对于“什么是风险?风险的几率有多大”这些问题,公众只能听命于风险专家。也就是说,公众只能感知风险,而不能定义风险。
其次,在风险沟通中媒体是信息传播的渠道,信息从风险专家经过媒体流向公众。在这个过程中,媒体的角色也不是积极的。这显然忽视了媒体对风险议题的参与度,也忽略了媒体对公众风险感知的
影响能力。研究者发现,媒体宽容度或媒体的报道程度都影响着公众的风险感知,体现了媒体对风险议题的定义能力。
三、风险社会理论的风险定义
20世纪80年代中期,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风险社会”概念并以此来描述当代社会。此后,风险成为西方社会科学界的研究热点,许多著名学者如吉登斯、卢曼以及拉什等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风险社会理论。与技术专家相比,社会学家对风险概念的阐释更具深度和广度,因为他们将风险置于现代社会的宏观考察之中,认为风险概念的产生及其扩展本身就体现了现代性的演进过程,风险“暗示着这样一个企图主动与它的过去亦即现代工业文明的主要特征进行决裂的社会”。
归纳起来,风险社会理论视野的风险有几个特征:
(一)风险与决策相关
“它与管理和技术过程确实存在内在关联。风险以决策为先决条件。”区别于工业社会的“外在的风险”,风险社会理论所强调的风险主要是“人造风险”,是由人的发展、特别是由科学技术的进步所造成的。
(二)风险的不可计算性
前工业社会的风险虽然严重,却可以预测、计算,并据此来保险。但是,在风险社会中,“科学和法律制度建立起来的风险计算方法崩溃了。……伴随技术力量增长的,是它们的后果的不可计算性。”
(三)风险感知的知识依赖性
“风险归根结底不是任何具体的物,它是看不见的,是人的感官感觉不到的东西。它是一些社会构想”,“并且只出现在物理和化学的方程式中(比如食物中的毒素或核威胁)”。今天,大量由技术导致的危险(诸如与化学污染、原子辐射以及与转基因生物有关的风险)的特点之一就是无法通过感官了解。因此,谁来解释风险、如何解释风险就显得很重要了。贝克用“定义关系”来表述这个问题。“风险社会的定义关系包括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构成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特定规则、制度和能力。它们是风险政治运行于其中的法律的、认识论的和文化的权力模子。”贝克把“定义关系”类比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旨在强调风险定义背后的权力博弈。
(四)风险的双重性
一方面,风险被理解为危险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风险也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动力、机会。贝克指出,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已经成为政治动员的主要力量,常常取代如与阶级、种族和性别相联系的不平等之类的变量”,在风险的“副作用”下,社会向亚政治敞开了大门。
四、风险冲突与风险沟通的新范式
科技范式的风险专家认为风险是实在的,人们可以用科学方法来计算与预测。与之相反,风险社会理论中的风险并不是实在的,而是建构的。贝克指出:“必须看到,风险绝不是具体的物;它是一种’构想’,是一种社会定义”。风险不仅仅在技术应用的过程中被生产出来,而且在赋予意义的过程中被生产出来,还会因潜在危害、危险和威胁的技术敏感而被生产出来。当个人、组织、国家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和应对风险,并出现分歧时,就会产生风险冲突。风险建构的过程总是伴随着风险冲突,因为“每一个利益团体都试图通过风险的界定来保护自己,并通过这种方式去规避可能影响到它们利益的风险。……这种多元论在风险的领域里是明显的;风险的紧迫性和存在随着不同的利益和价值而变化不定”。风险冲突的发生根源于风险社会打破了科学对理性的垄断,不能再用原有的方法计算预测风险了。“在风险的界定中,科学对理性的垄断被打破了。总是存在各种现代性主体和受影响群体的竞争和冲突的要求、利益和观点,它们共同被推动,以原因和结果、策动者和受害者的方式去界定风险。关于风险,不存在什么专家。”由于科技理性不再具有绝对权威,风险专家也就不再是风险定义的惟一主体。贝克认为,参与风险定义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包括科学家、政治家、法学家、传媒以及公众在内。
风险冲突的解决依赖于有效的风险沟通,而风险沟通不仅是风险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很多风险冲突,例如公众对于工业发展和科技应用的反对意见应该被理解为公众需要更加民主的技术控制公众通过他们的反对意见含蓄地表达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重新定义着他们授予政府的权力,以此来排除那些具有潜在危险的决策。风险沟通体现了风险建构主体对于营造一种积极的社会关系的期望,这种社会关系的基础是信任。研究者们普遍认同,信任在人类社会关系中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信任将不可能构建出持续的社会关系,信任的存在是所有持久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吉登斯研究了信任与风险之间的相关性,指出信任通常足以避免特殊的行动方式所可能遇到的危险,或把这些危险降到最低的程度。由于文化背景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对于“什么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最低限度的”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可能会不同,但在治理风险时,维持信任是最主要的。风险沟通中包含着信息的交换,但是信息交换并不等于风险沟通。风险社会理论强调风险沟通的目的不仅是风险信息或预案的告知、引导,而是通过交流来重新塑造决策者与实施者、专家与公众、政府与公民之间稳定的社会关系,维持彼此的信任关系。
风险沟通的要求体现了公众参与社会决策的民主意愿,风险沟通的过程是对大众需求的政治回应。公众希望通过风险沟通确保能控制与潜在威胁人的联系,或者要求高层在做决策之前以及还有选择余地时能征求公众意见。风险沟通的主要产物不是信息,而是它所支持的社会关系的质量。风险沟通没有止境,它是一个能够推动关系持续增进的赋权机构。
风险不只是涉及到自然和人类健康,它们还会带来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后果。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们逐渐认识到不能由科学家单独来做新技术革新的决策,风险社会里问题的多面性和不可预测性要求公民们更加积极地参与。也就是说,应对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各种各样的参与和沟通模式。
这种沟通模式“不仅要求国家,而且要求私有公司和各门科学开放其决策过程”,为风险治理建立一种反思性的制度安排。这将促进环境的革新,并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好的公共领域,在其中人们可以讨论和判断支撑风险冲突价值的极为重要的问题。风险沟通旨在搭建风险议题讨论的公共领域,提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开展建设性对话的制度空间,以便对持不同观点的支持者进行理性评议。因此,风险沟通应该是开放的、交互的,其结果反映了社会对风险的集体定义。
风险沟通的主体也就是风险定义的主体,沟通过程的实质是不同利益诉求的主体去定义风险、建构风险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着对社会对权威的重新认识、对权力的重新认定。风险冲突与风险沟通实际上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风险冲突反映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于风险建构的权力博弈,而风险沟通则强调的是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协商。
(责任编辑 车 英 于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