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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观察和实验:伦理学的证实方法
作者:王海明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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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自然科学和伦理学的观察实验之不同,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自然科学对象具有数学规律的结构,因而其观察和实验具有数学的精确性,是能够用数学表达的,是“精密的观察和实验”。反之,伦理学的对象并不具有数学规律的结构,因而其观察和实验不可能具有数学的精确性,是“非精密的观察和实验”。另一方面,伦理学的最为根本的对象是人性,说到底,是人心:自爱心与爱人心等等。因此,伦理学的观察和实验可以是一种对于自己的心理进行观察的“内省法”或“体验法”。反之,对于自然科学的对象的研究显然不可能使用“内省法”或“体验法”。
       关键词:证明与证实;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3)04-00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