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分析与阐释]互文性与后现代的真实观
作者:柯倩婷
《国外文学》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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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论文研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别名格雷斯》的互文性方式、用意与效果。本文指出,小说拼贴了大量历史文本,融合了多种文类,设置了多重对话的动态开放结构,批评单一视角的历史叙事方法,解构了那些被认为权威的历史文本;小说通过与精神分析理论的对话,重新确立了格雷斯作为事件主体的位置,并以重新追寻她的真实身份为主线,挑战了知识话语对女性的误解和偏见;小说又通过格雷斯不断自我解构的叙事来凸显叙事的主观性,营造了变化、跌宕的文风;这部小说也具有理论性小说的特征,它反思了写作与历史真实的关系,展现了后现代的历史真实观。
关键词 别名格雷斯 互文性 女性的声音 历史真实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别名格雷斯》(1996)一出版就获得了当年的吉勒奖,第二年又被沙龙杂志评为最佳小说。这部小说承传了她的小说的一贯风格,简洁流畅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大量的比喻、象征意象,叙事的方式富于变化,主题方面则一如既往地关注加拿大妇女的命运、思考民族文化与生存的主题。然而,《格雷斯》一改她以往对加拿大对待中产阶级女性的描写,转向关注加拿大历史和下层妇女命运。小说通过重新思考一个历史上著名的谋杀案件,展示了下层女工的创伤性的经历和受压迫的历史现实,反思了人们在这个案件中体现出来的性别、阶级与种族偏见。
互文性(Intertextuality)是阿特伍德小说的一个重要且普遍的特征。如《预言夫人》(1976)与哥特式小说和童话故事相互指涉,傅俊指出,小说是由此而利用并颠覆了传统的文类范式。再如,《盲刺客》(2000)通过拼贴和戏仿等方式显示了与新闻报道、神话传说等的互文。《格雷斯》的互文性之所以值得进一步研究,是因为它以互文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包括文学文本之间和文类之间的对话,小说对医学、法律、媒体、宗教等其它学科的指涉,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等,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些互文的内容与方式,阐发隐藏在互文网络下的多重意义。
一、互文对话和对历史文本的质疑
阿特伍德似乎想要通过《格雷斯》与19世纪的加拿大的社会制度、历史、文化进行对话。为了写作这部小说,她花了大量时间去阅读法院报告,到图书馆、档案馆等地方收集资料。《格雷斯》引用了各种文本,既有媒体报道、法庭供词等历史资料,如威廉·哈里森的《回忆金尼尔惨案》(1908)、登载于多伦多《明星及抄本报》的犯人供词、《多伦多明镜报》、金斯顿的《编年史与公告》(1843)、金斯顿省教养所的《所长日记》(1863)、《多伦多及安大略省约克县志》等等;也有纪实小说,主要是苏珊娜·穆迪的《森林开发地的生活》(以下简称《森林》);还有诗歌与小说片段,包括引用了埃米莉·迪金森、埃米莉·勃朗特、罗伯特·布朗宁、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爱伦·坡、尤金·马雷等的作品。此外,作家还发现了一些可能被史家忽略的内容,如伊莎贝拉·比顿的《比顿管家大全》(1859—1861)和看守所的《惩罚手册》等材料。
朱莉亚·克里斯蒂瓦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对其它文本之吸收与转化,构成文本的每个语言符号都与文本以外的其它符号相关联,任何一个文学文本都不是单独的创造,而是对过去文本的改写、复制、模仿、转换或拼接。”《格雷斯》以每一章前面引用的大量文献直接表明自身的互文性,其动机不是要改写或模仿这些文本,而是通过并置和拼接来实现文本间的对话。从翻开书本扉页开始,读者就遭逢了各种史料,引文是有关案件的供词、媒体新闻、目击者证言、文化、制度、习俗等的文本,正文是作者对历史案件的虚构叙事,小说通过拼接的方式构成多重对话的奇景。引文与正文一起质疑了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也模糊了文类之间的界限。
从表层来说,小说引用的前文本(pre-text)以仿真的方式为小说提供了一个叙事的历史语境,包括当时的监狱制度、管家手册、媒体的关注点等等;小说精心引用的诗歌和小说段落则让读者同时思考当时的文学艺术对犯罪、女性命运、爱情、记忆等的表现。阿特伍德并不想离开当时的语境来讨论这个事件,对此,福柯也强调指出,只有在一种特殊的历史语境内,事物才成为某种特定事物,才“真实”。这个事件的历史语境是19世纪的妇女、下层工人、移民的历史现实,还包括法律、医学、监狱等制度的运作方式,以及文化的论述等。从深层来看,作者通过女主角的叙事质疑了这些“史料”。在阿特伍德看来,这些在当时被认为是权威的资料,其实是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细读这些引文就会发现,这些历史材料是相互冲突的,例如穆迪、麦肯德莫特、哈里森对格雷斯的印象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对案情的叙述也不一样。小说始终贯穿着对历史真实的思考和追问。
以穆迪的《森林》为例,这是《格雷斯》主要的对话文本,阿特伍德非常看重这部纪实小说所具有的“女性证言”的作用。穆迪见过格雷斯两次,第一次她和丈夫在金斯敦省访问时要求见这位著名的女杀人犯,此后又在多伦多精神医院遇见她。阿特伍德对《森林》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质疑。例如,关于格雷斯歇斯底里的表现,阿特伍德并非怀疑穆迪的诚实,阿特伍德在《后记》中说:“如果她写到,格雷斯又是尖叫,又是蹦跳,无疑她亲眼见到了这样的情况。”她质疑的是穆迪观看的权力与身份。但是,由于穆迪具有的优越社会地位,她可以要求看这个著名的杀人犯,观察她歇斯底里的样子,就像去动物园看动物一样,还兴致勃勃地记录下来。阿特伍德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指出这种知识是在主客体不平等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作为与《森林》的对话,《格雷斯》是以格雷斯的视角来描述这些场面的:她在受惊吓的情况下晕倒、抽搐,而上流社会的人却把这臆断为歇斯底里发作。此外,阿特伍德还进一步分析指出,穆迪也无法抗拒把这个故事写成情节剧的诱惑,《森林》有很多明显与事实不符的细节,如“南希的血红眼睛”、“把南希分尸”、几个主人公的名字等,可能是为了迎合读者对色情与暴力情节的期待。后来西蒙医生向格雷斯印证此事,格雷斯说:“我没说眼睛,先生;我说的是牡丹。但是麦肯齐先生总是喜欢听自己的声音,而不是别人的。”格雷斯在这里暗示的是,她本人的话不被重视,因为人们不相信她能够讲出合情理的话,律师和作家想创造一种他们认为合情合理的真实,创造一个关于她的故事,这个故事不是要像她本人,而是要满足公众对一个著名女犯人的想象和期待。
此外,穆迪的小说还大量引用了麦克德莫特临刑前对律师的供词,这份供词刊登在1843年多伦多的《明星及抄本报》上,被认为是当时案件的权威资料。穆迪视真实为纪实小说的灵魂,所以她强调,自己的记忆是准确的,麦克德莫特的坦白是可信的,律师麦肯齐忠实地向出版社转达这份供词,报纸也刊载了,总之她没有质疑这一切。阿特伍德在
1974年写的电视剧《女仆》就是根据《森林》来写的。阿特伍德当时也认为,根据事实来写的就是真实的,非虚构的就是真实的。因此,《格雷斯》也是对她的《女仆》的真实观的反思。
《格雷斯》的互文使得小说的内容结构都向其它文本开放,让作者的叙事与其它相关的叙事进行对照,使小说呈现多元与分散的特征,以多种声音取代单一叙事的权威声音。阿特伍德自觉地把自己讲的故事看作是多声部中的一种声音,并力图让主人公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声音不是以权威自居,而是要与各种文本构成对话。
二、对精神分析理论的指涉
《格雷斯》的主要故事场景是格雷斯和西蒙的谈话,阿特伍德选择这样的切入点是有深刻用意的。因为从事件的性质来说,她可以选择格雷斯和律师的对话,以澄清事件;也可以选择她与牧师进行对话,以思考道德、良知等议题。作家选择与精神分析医生谈话的主要原因是把叙事重点放在“失忆”、“歇斯底里”等方面,并以此展示女性的精神生命历程。小说对精神分析历史的指涉,也是互文的一种形式,是小说文本与科学文本之间的互文对话。小说一方面肯定了弗洛伊德的谈话法,例如,格雷斯从一开始的怀疑和敌视,到后来非常乐意谈论;另一方面也是批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对女性精神发展的忽略和误解。
我们不难从医生西蒙·乔丹这个角色中看到弗洛伊德的影子。西蒙的名字(Simon)与弗洛伊德(Sigmund)语音相似。西蒙所运用的精神分析方法,如谈话治疗、自由联想和析梦等都与弗洛伊德的方法一致。西蒙的房东管家叫多拉(Dora),这让人很容易联系到弗洛伊德著名的病人多拉。弗洛伊德与多拉的关系的分解表现:医生与病人的关系通过西蒙与格雷斯表现出来,而西蒙非常讨厌的房东管家也叫多拉,这并非无意的巧合,而是道出了病例中多拉这个名字来源于一个女仆的事实。格雷斯与病人多拉一样,并没有被动听医生的支配,而是坚信自己的感觉、坚持自己的观点。弗洛伊德最终放弃了诱惑理论和对妇女精神创伤的研究,西蒙也放弃了对格雷斯的研究与帮助。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有这么多“巧合”的细节,阿特伍德并不是要把西蒙等同于弗洛伊德,而是借助西蒙这个角色来折射精神分析理论发展的过程,嘲讽自作聪明的男医生没有真正了解他的女病人。她没有把精神分析理论简化为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小说中她也指涉到其他精神分析学家,例如通过西蒙的一次讲座谈到“物质学派”的理论,又借杜邦医生之口谈起1816年玛丽·雷诺兹的案例,提到纽约的米奇尔医生对双重意识的探讨等等。
其他医生采用的是催眠术治疗法而西蒙用的是暗示和谈话法,这一方法把现代精神分析的发展纳入了小说思考的范畴。西蒙第一次跟格雷斯谈话时带了个苹果,他希望这种鲜艳的水果能够引起她关于生命与谋杀的联想,但未成功;接着他又带上防风根,希望能够引发她对于当年地窖谋杀的情景的思考,然而她想的是那些蔬菜是否可以生吃。这些情节充满了讽刺,如苹果暗示着伊甸园的禁果,暗示着诱惑,然而,无论在治疗上,还是在西蒙的性企图方面,格雷斯都不受诱惑。在贯穿小说的几次谈话之中,格雷斯挑战了医生对病人的权威,她不是服服帖帖地回答问题的病人,更不是容易移情于医生的女病人,像弗洛伊德所宣称的那样。在这方面,多拉是格雷斯的模范,多拉常常对弗洛伊德的分析说“不”,但他认为她不会说真话,不能作出理性的判断,导致最后多拉不辞而别。格雷斯表面上非常配合谈话,但她在心里不断地对西蒙说“不”,她从西蒙的言行和眼神之中读出他隐秘的意图和心理。
妇女的歇斯底里症也是小说反复思考的问题。歇斯底里是那个时代妇女的流行病,小说提到了巴黎的萨勒拜特利艾荷医院,西蒙曾经在那里见识了歇斯底里的女病人。这个医院由沙尔科医生主持,他采用方法让病人表演歇斯底里发病时的几个阶段,让医生和听众去观看,以了解这种疾病。正是这些专业知识,使西蒙第一次见到格雷斯时产生了幻觉:“那双眼睛,在苍白的脸上显得很大,因恐惧或因无声的恳求而显得瞳孔放大。”然而,他很快了看清了眼前是一个镇静、整洁、敢于直视他的女孩。小说通过几个“伪歇斯底里的场景”揭示了人们的偏见,反思了医学的性别偏见。同时,西蒙的这个细节也指涉了弗氏对歇斯底里的研究,弗氏于1885年10月到巴黎的这个医院做了几个月研究,他的突破性发现是,导致妇女患癔症的重要原因是精神创伤,尤其是她们儿童时期遭受的性侵害。然而,当他兴致勃勃地向同行宣布“性诱惑”理论时,却遭到了激烈反对。因为如果承认这一点,当时上流社会的很多男人就会成为强奸或乱伦的嫌疑人。自从他放弃了性诱惑理论之后,对歇斯底里和女性的精神创伤的研究逐渐沉寂下来。
《格雷斯》既通过叙事展示了精神分析理论发展的脉络,也批判了它无视女性主体、把女性视为观看的对象的研究方法,嘲讽了其中的荒谬之处。同时,虽然弗氏放弃了对女性精神创伤的探索,阿特伍德却试图通过格雷斯的故事来继续这种探索。她否定了格雷斯患有歇斯底里症,而把她的“精神失常”看作是精神创伤的表现。格雷斯一家被饥荒所迫而移民到加拿大,她母亲在船上病死了,12岁的格雷斯弄不懂母亲的死因,她眼看着船员用一张旧被单裹着母亲的尸体抛到海里,埋葬了。到了加拿大之后,父亲酗酒、暴力、没有工作,未成年的格雷斯不得不工作养家,这一切都给她造成了深刻的精神创伤。格雷斯在工作中终于交了个好朋友玛丽·惠特尼,但是,玛丽不久就死于一次人流中的大出血。导致玛丽怀孕的是主人家回来度假的儿子,他送给她金戒指,信誓旦旦要娶她,但最终抛弃了她。主人担心格雷斯会泄露秘密有损家庭声誉,于是把她解雇了。她一夜之间失去了挚友、工作和立足之地,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对于格雷斯来说,这是另一次创伤,连续的打击使得她患了“失忆”和“梦游症”。换言之,人生所经历的一切都让她不堪记忆,犹如生活在噩梦之中。后来格雷斯换了几次工作,生活很不稳定,还不断遭到性侵扰。小说似乎把谋杀案遗忘了,通过格雷斯的回忆展现了女性遭受的各种挫折与精神创伤,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导致犯罪与暴力的社会、文化与制度根源。
小说还通过象征和隐喻来表达女性的精神创伤。小说把格雷斯塑造为一个擅长缝纫和拼百衲被的“艺术家”,参差不齐的百衲被图案象征着女主角坎坷的人生和破碎的精神体验。作者把这些图案名称作为每一章的标题,如参差不齐的记忆、坎坷的道路、破碎的碟子、秘密的抽屉、蛇形栅栏、倒塌的房梁、潘朵拉的盒子等等,这些女性的手工制品被赋予艺术价值,反映了女性的精神世界,寄寓了女性的人生体验。在小说的结尾,格雷斯被赦免,过上了宁静的家庭生活,她为自己缝制了一张百衲被,用了“天堂之树”的图案,这棵树象征着新生,暗示着格雷斯得以赎罪并能够进入天
堂;这棵树也意味着她埋葬了过去、治愈了创伤。在这颗树上,她分别用玛丽、南希和她自己的衣服角料制作了3个三角形,显示了女性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的姐妹情谊。
总而言之,小说以格雷斯为主要叙事者,让她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心路历程。小说机敏地把各种心理分析治疗的方式联合起来,把格雷斯的故事嵌入到社会、文化和医学的语境之中,重新思考了女性的精神创伤、失忆、歇斯底里等问题。同时,小说也明显地关注女性主义精神分析理论的发展,回应女性主义对女性的内在精神历程的关注。
三、历史真实与认知的可能性
阿特伍德深刻认识到,历史上的格雷斯事件,基本上是那些有话语权力的人想象和建构的,这个谋杀案在众多话语的陈述、诠释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一个承载着多种声音的话语事件,而格雷斯的言说权利恰恰被制度性地剥夺了。《格雷斯》作为对这一话语事件的批判与反驳,它在叙事上采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结合的发言方式,让格雷斯回复主角的位置,让她发出自己的声音,讲述她自己的经历、感觉和对整个事件的看法。福柯认为,话语从来就不单由一个陈述、一个文本、一种行为或一个来源组成,它是一系列的陈述和多种实践所构成。虽然阿特伍德没有直接谈到“话语”或“知识权力”的问题,但她以小说展现了这种观察、思考与批评的视野。在这一点上,她与福柯的历史观是相通的。他们都认为对历史事件的叙事,要关注那些话语的组成结构,“根据发言者为何人、他的权利地位、他所处的机构背景而确定的各种变体和不同的结果……话语既可是权力的工具,也可是权力的结果。”小说一再戳穿了律师、法官、医生、牧师等权威人士的言论对这个事件的建构,讨论他们的社会地位、他们所服务的机构、他们自身的事业追求等如何影响了他们的言论与实践。
阿特伍德尖锐地指出了这个案件所折射出来的微妙复杂的性别议题。她嘲讽地指出,格雷斯所以成为一个著名的杀人犯,是媒体和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制造的,民众也参与了这种制造。首先,文化的刻板印象假设女人是仁慈的,如果女人杀了人,就必然是恶魔的化身。“女杀人犯”有种特殊的味道与压迫感,这种味道激起了人们的兴趣。接着,医生律师认为女犯人无法对自己所作所为进行解释,因此,他们有责任教导女人怎样在法庭上辩护;再次,媒体记者认为女犯人无法准确描述自己的故事,因此他们按照自己的逻辑进行杜撰。相比之下,麦克德莫特临刑前的坦白却为人们所深信。最后,人们对女犯人有罪与否并不关心,他们被“女人犯罪”所激起的色情联想而兴奋。格雷斯深深明白,那些人只想了解她是不是麦克德莫特的情人,是否爱上了主人金尼尔并嫉妒南希等等,而不是真正关心她的命运,她一再表达了对这些窥私欲的嘲讽。
阿特伍德更进一步指出,法律和医学等传统上认为是注重真实的领域,事实上却搀杂了人们的主观偏见。例如,医生西蒙表面上是要恢复她因暴力震惊而中断的记忆链,以了解案件的真相。但是,他的真正目的是为自己的事业打基础。卫理会的成员显然也是先入为主,肯定格雷斯没有杀人。总而言之,所有人都是抱着自己的目的,站在自己的立场来寻找真相,结果是盲人摸象,只能得出偏颇的结论。法庭的判决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富于讽刺意味的是,律师并不要求格雷斯提供事实,只要求她讲述一个前后连贯的、可信的故事。格雷斯在法庭中不过是傀儡,传达的是别人对案件的理解,而不是申述自己的看法。格雷斯声称无法记起当时的情境,法庭因此完全无法出示准确的证据,但却依然对格雷斯实行终身监禁。
如果格雷斯的故事是由别人来表述的,那么,她真正的自我是什么呢?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呢?小说取名“别名格雷斯”,“别名”强调了格雷斯的自我难以显现,是别人给她命名,别人来定义她的特征和身份,她的自我已经湮没在这些歪曲的描述之中:“我想起那些描述我的报道:说我是个非人的女魔鬼;说我是在生命危急时被恶棍逼迫就范的无辜受害者;说我因无知而不知所措……说我的眼睛是蓝色的;说我的眼睛是绿色的……我感到不明白的是,我怎么同时能有这么多大不相同的特点?”格雷斯希望能够重新找回自我,也希望别人看到她真实的一面。“我希望我的名字来自于这首圣歌,因为我希望能复现。我也希望能重新看见,或者被别人看见。”
小说对历史的思考、对权威的质疑是紧密结合格雷斯对自己的身份和主体性的追问的。林达·哈钦的一段话正是对这一特征的绝妙概括:“后现代小说提出了很多关于历史与小说交融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围绕身份与主体的性质,指涉与表现的问题,互文中包含的过去因素以及历史写作的意识形态含义,等等。”《格雷斯》是把历史与虚构故事融入小说的一次试验,小说重新确认了历史主体,着意发现历史事件的多重指涉,如新闻报道、精神分析、文学再现等,显现知识权力的复杂关系,洞察其建构的过程,指出那些历史叙事中所包含的意识形态,及其所维护的权威与立场。哈钦认为这种新的实验性写作具有认识论的作用,它能够独特地完成后现代主义诗学的使命。在《格雷斯》的写作实践中,小说叙事的灵活性赋予它不断质疑知识建构的可能性。
格雷斯从一开始就跟西蒙声明,她可能撒谎,这句话有着丰富的潜台词,一方面指涉西蒙可能只关心某些色情暴力情节,另一方面也暗示她的叙述会与已有的其他叙述冲突。西蒙装作很有专业操守,却无法掩饰自己对谋杀、暴力和色情的兴趣。对于一个以谋杀案为主题的故事来说,传统的处理方式就是以发现真正的凶手、弘扬正义作为结局,但《格雷斯》不再把格雷斯是否真正杀人作为追问的目标,作家和叙述者都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答案留给读者来判断。阿特伍德也不认为自己的写作就是绝对真实,她认为任何一种叙述或解释都是有局限的,格雷斯在叙述过程中也持续地解构自己所讲的话。例如,当西蒙应她的要求送来洋花萝卜时,她吃完之后想到,应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曲折有趣,以回报他的友善。当她向西蒙讲述了她的梦境、梦游症和被监狱看守性骚扰之后,她轻描淡写地补充道,西蒙在认真地记录,他一定对这些情景充满兴趣。她似乎是为了配合或讨好西蒙而谈论这些,但这也许是真的,或者兼而有之。西蒙虽然意识到真相就隐藏在这些亦真亦假的语言之中,明白“生活的细节常常掩盖着重要的内容”,但他无法真正解读她的意思,因为他并不真正关心的她的命运。格雷斯以她的机智和不断自我解构的叙述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并非简单呈现的,而人的情感、记忆和思想则更加复杂;女人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没有头脑的动物。
分析至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格雷斯》在很多方面具有马克·柯里所言的“史学性元小说”的特征:它是“一种理论性小说,因为它以小说的形式写出了后结构主义理论家们关于历史叙事的看法”。“这种模式在将历史作为
故事来讲的过程中,突出了叙事性的作用。它基本上是互文性的,迫使我们考虑的不是过去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而是它到底是怎样由其它文本进行表现的。”阿特伍德在这部小说中是有展示批评理论的野心的,这不仅是由于她具有文学批评的历练,而且是由于她也是一位自觉地以小说来实践文学观念、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的作家。《格雷斯》不仅成功地颠覆了穆迪的叙事,质疑了纪实小说的真实观,反思了文学与真实的关系,也解构了律师、法院证词、新闻报道等的叙事,突出显示历史文本的叙述性,并尖锐地指出这些叙事是如何建构了这个著名的案件。
《格雷斯》生动地演绎了福柯关于话语建构与知识权力的理论。根据福柯的看法,主体是在各种权力的操作建构之中形成的,全景敞视系统比精神病院和医院更具有典范性,它设置了一种单向凝视,其结果是产生了在内心自我监管的主体。格雷斯从女仆到犯人到精神病人的经历,使她陷入了福柯所描述的这种“现代控制”之中。例如,监狱长的家就是一个“全景敞视式”的监狱,她被安排在监狱长家里工作,表面上看是对她的仁慈,实际上是为了方便人们更加近距离地观察她的精神状态和行动。然而,阿特伍德赋予了格雷斯以强烈的主体意识和顽强的反抗力。无论是清醒还是在催眠状态下,她都成功地反抗了各种知识权力在她身上的布施。
格雷斯是罪犯还是无辜?这已经不再是小说的终极追问,格雷斯事件的意义在于,她超越了一切解释的努力。阿特伍德把女性主义的理论嵌入了这个新的关于格雷斯的文本中,把她的故事放置于父权制社会关于有罪/无罪的二元框架之外。一方面她嘲讽了那些二元论的思维,认为那将无法解释格雷斯这个复杂的案件,另一方面,她也讽刺了那些父权制的宗教、法律、医疗机构,认为他们无法真正解决这个案件显示出来的矛盾,因为他们关心的不是妇女命运本身,而是他们在知识权威与权力角逐中自己所处的位置。
结语
《别名格雷斯》引入了大量的互文文本,融合了多种文类,设置了多重对话的动态结构,解构了历史上那些被认为权威的历史文本,重新确立了格雷斯作为事件主体的位置,并以重新追寻她的真实身份为主线,批评那种单一视角的历史叙事方法,思考历史的真实和再现历史的方法等问题。小说大量的互文对话与指涉也使得小说容纳了超过事件本身的议题,从而思考文化偏见、法律制度、医疗机构、宗教等对妇女的桎梏。《格雷斯》又通过格雷斯不断自我解构的叙事来彰显叙事的主观性,反思单一叙事的局限,营造了变化、跌宕的文风,展示了女性主义理论在过去20年的转变,也就是从对“阴茎中心的”批评或“独白式的”诠释和阅读,转向多维度、多视角的诠释方式,前者只强调给女人赋权,但后者却力图给边缘的、弱势的群体发声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也具有了理论性小说的特征,它从形式到内容都对知识权威提出了质疑,讨论了关于历史真实及其可知性的问题。
责任编辑 陈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