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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分析与阐释]美国民主的“形式”问题
作者:毛 亮

《国外文学》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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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解读亨利·詹姆斯晚年的《美国游记》分析和讨论詹姆斯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批评。詹姆斯认为19世纪末美国的民主制度存在着一个社会、文化和伦理“形式”匮乏的问题。由于资本主义的扩张、移民的涌入和美国本身缺乏历史与文化的积淀,美国民主奉为圭臬的个人主义理念实际上成为一个日益空洞的概念。但是《美国游记》并非是对美国民主制度单向度的批判,詹姆斯的文化和伦理立场也不是简单的反民主的保守主义思想。詹姆斯一方面批评了美国民主在社会层面上的失败,另一方面也试图揭示出民主制度未来的前景和希望。詹姆斯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的民主社会必须要有一个文化和伦理的自觉,必须要意识到美国的民主制度与欧洲传统社会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能表达其自身精神的社会、文化与伦理生活形式。
       关键词 亨利·詹姆斯 惠特曼 《美国游记》 《民主的图景》 美国民主 社会与伦理形式
       歪着头看着,好奇地观望着,且看会有什么事发生,自己身在局中而又在局外,观望着亦为之惊奇。
       ——惠特曼《草叶集》,“自我之歌”
       1903年,已在欧洲居住了二十余年的亨利·詹姆斯刚好60岁。在完成了后来被称为他最后的三部曲《大使》、《鸽翼》和《金碗》后,詹姆斯在与朋友们的通信中便开始一再地提起要回到他的祖国访问的想法。在写给他的哥哥、任教于哈佛哲学系的威廉·詹姆斯的家信中,詹姆斯提到,“在我年衰体弱之前,我一定要回来。”在给他的好友小说家威廉·豪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的信中,詹姆斯又说道,“我渴望回到美国,这个想法带着一种忧伤和悲剧的情绪——这是一种怀旧的激情。”虽然詹姆斯对于美国文明一直怀有深切的关注,他的想法还是让友人们觉得突然,毕竟詹姆斯对美国社会与文化一直颇有微辞,而且他似乎早已习惯了欧洲的生活。朋友和家人都认定詹姆斯会不习惯甚至厌恶他将在美国看到的一切。对亲友们的意见,詹姆斯却不以为然。在给他的朋友格蕾丝·诺顿(Grace Norton)的信中,詹姆斯写道,“亲爱的格蕾丝,你完全地误信了艾丽丝(詹姆斯的妹妹——笔者注)的话,好像我对美国抱有一种与日俱增的‘反感’,其实这种所谓的‘反感’从一开始就只是一个不实的传言。”
       终于,在1903年秋天,修订完小说《金碗》的詹姆斯乘坐一艘德国邮轮回到了他阔别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的祖国。在随后长达十个月的访问和游历中,詹姆斯几乎走遍了美国各地。除了看望他的兄长威廉·詹姆斯之外,詹姆斯还在美国的数个大学作了演讲,演讲的内容涉及到当代欧洲文学、巴尔扎克的小说和美国人的语言。他重游了他的出生地纽约市的华盛顿公园广场,也去了美国中部和南方的城市巴尔的摩、里士满和查尔斯顿,亲眼目睹了内战结束40年之后美国南方的社会与文化状况。回到欧洲以后,詹姆斯把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在美国的见闻汇集起来,写成了《美国游记》一书(The American Scene)。
       许多批评家,包括詹姆斯研究的大家莱恩·伊代尔(Leon Edel)都倾向于将詹姆斯最后的美国之行看成一次“怀旧”之旅。詹姆斯自己也曾说过,此次回乡乃是其“私人生活中一个最私人的事件”。但事实上,《美国游记》绝非一部简单的“怀旧”之作;它之所以能引起批评家和读者的注意,恰恰在于它集中了詹姆斯对19世纪末美国的民主社会极其深入而又广泛的观察与思考。在这本长达四百多页的游记里,詹姆斯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现状提出了深刻的批评,但同时又对民主社会的未来作了极富理想性的想像和展望。《美国游记》所关心的其实也是自托克维尔以来西方思想家在讨论美国的民主时触及到的一个共同问题,即:在这个崇尚个人主义和经济迅速扩张的民主社会里是否能够形成其独特的、有活力的伦理生活?美国民主的政体与政治哲学是否能在社会生活的层面使其所标举的个人自由得到文化和伦理意义上的实现?
       为了更好地理解詹姆斯如何在揭示美国民主现状(aspects)的同时,也同样注重美国民主未来的可能性(prospects),我们有必要提及另一本讨论美国民主制度的关键性作品:美国19世纪诗人惠特曼的《民主的图景》(Democratic Vistas)。在这本被后人称为“美国民主的圣经”的作品中,惠特曼与詹姆斯一样呼吁美国公众认识到在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背景下美国民主制度在社会生活层面上的失败。虽然詹姆斯对于惠特曼所称的“伟大的民主的现实”接受起来更为冷静和中立,但是他们两人有着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试图使美国人明白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政治的理念,而且必须成为建立在一种属于其自身的社会、文化和伦理形式之上的生活实践。
       对于惠特曼而言,民主理念本身就基于一个内在的二元对立:一方面,民主制度源于“现代的个人主义思想”,源于每个人都能“成为内向性的、独立的个体”的理想;另一方面,民主制度的成功又依赖于同样重要的个体之间的“团结”,依赖于个人与个人之间广泛的“联系” (connectedness)和“亲密感”(adhesiveness)。但是,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和工业革命在美国的兴起,民主制度所释放出的个人主义的极大能量并没有为民主制度中“个人性”与“社会性”的二元对立提供一个综合的可能。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仿佛是“传说中的魔蛇独吞了所有其他的同类”;牟利的冲动消解了个人主义理念本身所内涵的一切个人实现和发展的可能性,个人主义由一种民主社会的理想变成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惠特曼眼中,19世纪后半叶美国民主现实的吊诡之处正在于此,作为民主社会的基础的个人主义理念实际上造成了美国民主制度在社会生活层面上的“空洞”。个人主义的理想成为一种不能被“表达”(unexpressed),不能被“意识到”和不能被“实现”的理想(unawaken"dand unrealized)。
       惠特曼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诊断与詹姆斯在《美国游记》中的观察有诸多的相似之处。与惠特曼一样,詹姆斯也发现,资本主义所释放的能量表现出“一种不顾一切代价的扩张的欲望”,但是却从根本上无视人们在社会交往上的需要。在纽约这个象征着资本主义的力量与规模的美国大都市,詹姆斯看到的是随处可见的“全神贯注的商人的表情”,“一种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庞大无比的一致性”(如惠特曼在《草叶集》中所描写的纽约“那众多的、无处不在的穿着硬领燕尾服的侏儒们”)。但是,这样巨大的“一致性”笼罩着的是一个既无个人自由、也无伦理生活的社会;而且,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取得的成就,在詹姆斯眼中,往往是对个人主义哲学的背叛和消解。比如,在詹姆斯看来,纽约市内处处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就是对这一事实最好的注解:标准化的千楼一面的建筑形式其实是人们的社会意识失去了个
       人性而臣服于一种“集体性”(collectivism)思维的表现,是对于美国的个人主义理想最为生动的讽刺。同时詹姆斯也发现,与欧洲社会不同,美国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历史沉淀的新国家,现在更是为一个文化观念极其肤浅的商业阶级所左右。美国的民主社会没有发展出一套丰富的、可以分别私人与公众的社会形式与生活习俗,以此来安置个人的存在与自由。浮华遍地的纽约不乏美轮美奂的建筑和装饰奢侈的社交场所,但是詹姆斯却发现这些场所在内部结构的安排上表现出一种“松散的模糊”(diffused vagueness),完全忽视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必要的差别和区分。
       综合而言,无论是惠特曼的《民主的图景》还是詹姆斯的《美国游记》,它们所关注的核心都是美国民主制度所面临的“形式”问题,即在这个崇奉个人主义的社会里广泛存在着一种伦理与文化形式匮乏的困境,而这种伦理或文化形式的贫乏及无序又从根本上消解了真正实现个人主义理念的可能性。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反思美国民主的重要著作并未质疑民主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相反,无论是惠特曼还是詹姆斯,他们更关心的是对美国民主的批判如何能同时注意到并揭示出民主社会内部正在孕育着的全新的伦理与文化生活的可能性。换言之,惠特曼与詹姆斯都具有思想立场上的两重性: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并不妨碍他们采取一种类似于社群主义的文化观与伦理观,因为对于他们,民主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更是一种可能并且需要实现的生活方式。正因如此,在《民主的图景》一书中,我们看到,惠特曼不仅指出了美国民主在社会层面上的失败,同时也在充满激情地憧憬想像着民主制度未来必将创造出的、属于其自身的文学与社会形式(democratic sociologies)。在书中,惠特曼告诉他的读者美国文化和伦理生活的“空白”和“缺失”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对于民主社会未来的期待。正因如此,在惠特曼笔下,纽约虽充满了“偏狭、渺小和丑陋的幻象”,但也展现出“生动如画的光彩与海洋般的广阔”。
       关于这一点,惠特曼在《民主的图景》的开头就说得十分清楚。他首先提到人们一定会指出书中比比皆是的矛盾之处,但是,他又说这种矛盾性其实正是观察美国民主制度再合适不过的思维模式,因为民主本身不就包含着社会性和个人主义这样的二元对立吗?这种有意而为的叙述二重性在詹姆斯的《美国游记》中也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且,詹姆斯同样在其书的序言中清楚地表明,虽然他对于美国的印象充满了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是美国现实的双重意义(实际的缺失/未来的实现)是相互联系的,并且具有相同的重要性,缺一不可。与惠特曼一样,詹姆斯将美国社会形式的贫乏与经济力量的扩张同时诠释为一种生长的过程和对未来的期待。如莎伦·卡梅隆指出的那样,《美国游记》中的叙述者并不追求判断与观察结果的一致性,与此相反,叙述者往往提出对同一社会现实的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书中叙述者的视角并非是单维度的,而是始终在现实与未来、空白与生长之间转换。叙述者的意识并非简单地再现美国的社会图景,而是试图在再现的过程中努力地重构现实。《美国游记》中不断转换的双重视角在叙述形式上可以使詹姆斯对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多元化的诠释,由此反映了《美国游记》的双重目的:它既是对于民主制度的批评,又是对民主制度内部蕴涵的伦理和文化生活的可能性的理解、展现和期待。
       与惠特曼相比,詹姆斯不光注意到民主制度本身的二元对立(个人主义/伦理秩序)。在对美国民主社会现状的分析上,詹姆斯更为细致,也更具有历史意识。比如,詹姆斯不满足于民主社会中“形式的匮乏”(formlessness)这样简单性的判断,而是试图对此现象给出更为实质性的解读。我们看到,在有关纽约的章节中,詹姆斯先将这种“形式的匮乏”理解为资本主义的无序扩张和对社群价值的漠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詹姆斯又提出这样的现象也来自于美国的民主社会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因此它必须寻找比欧洲社会更为灵活圆通的社会形式。一方面,詹姆斯批评纽约房地产市场的疯狂使城市被“无情地‘翻新’”,使城市迅速地失去它原本就少得可怜的历史;另一方面,詹姆斯又指出,这种情况根源于美国社会缺乏文化上的自信心,纽约不断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又不断地将它们推倒重建,这说明美国人似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社会能够产生一种持久稳定的自我表达的形式。因此,纽约房地产的疯狂,对詹姆斯而言,不仅仅是牟利的冲动,也反映了一个缺乏历史与文化传统的民主社会注定要不停地摸索和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形式。
       在游记的其他部分,詹姆斯也指出美国民主的“形式”问题不单表现为“形式的匮乏”。美国社会不能够形成一个成熟的文化和伦理体系,也缘于美国比欧洲更为复杂多元的社会生活。大量涌入的移民群体使美国无法像欧洲国家那样将社会生活统一在共同的文化或宗教传统之下。对詹姆斯而言,这种种族与文化的多元性既是对美国民主社会的巨大挑战,也是美国民主社会无法回避的历史现实和使命。但在另一方面,詹姆斯也意识到,这种多元的文化也可能成为丰富美国民主制度的社会交往形式。詹姆斯在书中提到,他访问纽约时在熙熙攘攘、为利而忙的华尔街上曾发现一个由德国移民开办的啤酒馆。这个小酒馆静谧的氛围和其固守的文化特质默默地对抗着试图夷平一切社会文化传统的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在詹姆斯眼中,这种由移民带来的文化形式可以成为美国社会中个人主义理想的一处栖身之所。
       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美国游记》中,詹姆斯将美国民主的“形式匮乏”或“形式的多元和复杂”问题归结于美国缺乏对自身民主制度的文化与伦理自觉,归结于美国人往往无意识地模仿欧洲的文化与社会形式,而不能看到欧洲社会与美国的民主制度之间的重要差异。在詹姆斯眼中,这种模仿不仅愚蠢、肤浅,而且显得格外矫揉造作。这一点在詹姆斯描绘纽约上层社会频繁举行的盛装晚宴的段落中表现得十分清楚:
       这晚宴在一所宫殿般的建筑中举行,环境与服务可谓是美轮美奂。女宾们优雅美丽,珠光宝气,戴着贵族式的头饰,穿着王室贵妇般的曳地长裙;一切都表现出刻意安排的富丽堂皇。可是,我们不免要问,这样被营造的排场和气氛,在美国社会里,能与什么相呼应呢?在这个场合,财富的炫耀的确可谓已臻极致,可是却没有任何的社会意义,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如果这是对某种理想的追求,它缺乏相应的背景和支持,缺乏仪式的庄严。这一切的费解或可笑之处正在于我们找不到使之完整、使之真正具有意义的那一整套的社会秩序。
       詹姆斯对美国商业社会精英对欧洲文化沐猴而冠式的模仿的分析和讽刺非常值得注意。当时大多数的评论者和后来的批评家都认为詹姆斯的文化观中有着很强的欧洲情结,詹姆斯概念中的社会形式也是基于他对欧洲文化的认
       识。因此,詹姆斯对于美国民主的批评也带有欧洲式的、反民主的保守主义倾向。他们以为,在詹姆斯心中,一个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伦理和社会生活的形式是因为长期的历史沉淀和种族及文化的同质性,而美国的民主社会在这方面可谓先天不足。当然,这样的观点很容易从《美国游记》的字里行间找到证据。詹姆斯确实对欧洲国家所具有的那种“亲密的和整体性的民族意识”表现出羡慕之情,也对欧洲文化和历史能够为社会提供一个完整的习俗规范和礼仪体系赞美不已。但是,我们往往会因此而忽略詹姆斯对于民主社会的独特性所怀有的理解和同情。我们在上面引文中可以看到,詹姆斯其实清楚地意识到美国的民主制度必然要发展出一套与欧洲传统不同、能够表达民主制度本身理念的社会与伦理形式。“一个不需要担心贵族存在的资产阶级,”詹姆斯在《美国游记》中写道,“与一个在贵族制度的阴影下兴起的资产阶级必然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正由于詹姆斯有着这样的历史与政治意识,他才能渐渐地摆脱自己原先的文化偏见。随着《美国游记》的展开,詹姆斯越来越使他自己对于“形式”问题的思考与美国的民主社会的现实形态相互联系起来,这使他能用一种非“欧洲”的“形式”观来看待美国民主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在记述他从西部回到纽约州的旅行经历时,詹姆斯写道,其实社会“形式”的概念中并不包含任何预设的历史、文化或宗教内涵;一个社会与另一个社会在社会及伦理形式上的不同并非是某种质的差异,而只不过是“程度或背景”的区别而已(a matter ofdegrees and shades)。历史与文化的积淀并非是欧洲社会的专利,在美国民主社会里,这样的积淀实际上每天都在发生。因此,詹姆斯在批评美国的民主社会的同时,也在设想着这个社会未来能够生长出的、属于它自己的伦理与文化生活。在《美国游记》的结尾,詹姆斯写道:
       在这个国家里你处处看到的是自由,这使人期待着其他的一切都将会发生。这片土地如此没有束缚,没有预设的偏见,没有怀疑。这使人不由得神往:在这个国家,什么样的文学和艺术的发展,就如同她政治或经济上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呢?为什么美国不会有一个文艺上的无所畏惧的探险呢?其实这里没有诸如人为的规定、历史的禁忌和充满妒忌心的传统这些老迈的狮子来为难她探险的道路,这实在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机遇。
       由此可见,在《美国游记》中,詹姆斯不仅试图从多个角度阐释美国民主生活中“社会形式的匮乏”;在叙述过程中,詹姆斯也在逐渐地体会到美国民主的内在特性,逐渐地反思“形式”这个文化和社会范畴的含义。总而言之,詹姆斯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态度与当时美国“欧派”文化保守主义者的立场其实是截然不同的。阿伦·特拉腾博格(Alan Trachtenberg)指出,19世纪美国的文化保守派,无论是查尔斯·诺顿(Chades Eliot Norton)、佛郎西斯·帕克曼(Francis Parkman)、詹姆斯·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还是格德金(E.L.Godkin),普遍地对美国民主的社会现实(一方面是“危险”的无产阶级的兴起,一方面是“庸俗”的财富阶级)怀有很深的反感甚至恐惧。他们认为,美国目前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无政府状态要归咎于美国的民主制度,而解决的方法则要依赖于在美国社会重新建立一个“高尚的文化”(high culture)。这种文化的精神必须要反对民主制度的信条,必须要建立一套有等级的价值标准,而在此之上,建立一个等级制的社会阶层。并且,此社会阶层的区分标准不应是财富的多少,而是教养与文化的高低。显而易见,詹姆斯或惠特曼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认同与信心是这些保守主义者不能接受的。
       由于詹姆斯有着对于民主制度的基本认同和信心,《美国游记》并不止步于揭示美国民主在社会和伦理层面上的失败。也正因如此,在书中,詹姆斯对美国的民主制度产生出的一些特有的文化与社会形式和习俗表现了极大的兴趣和关注。这里,我们可以举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比如,纽约市政厅就给了詹姆斯很深的印象;与欧洲政府建筑的庄严宏大、戒备森严相比,民主社会里的公共建筑显得简单而且向所有的公民开放。此种景象给了詹姆斯这个“已被欧洲的等级规范驯服”的“归国者”一个很好的教训。而且,纽约的市政厅不仅表现了民主社会的政治开放性;作为一幢保存完好的历史建筑,“墙上挂满了值得纪念的纽约市历来的名人和重要的公众人物的画像”,它同时也给了参观者一种生动的历史感,展现着这个人口繁庶的大都市自建城以来的历史积淀。在詹姆斯眼中,纽约市政厅这个融合了历史与民主制度的政治理想的建筑物才代表着“美国这个社会群体需要的一切的风格”。
       另一个重要的例子则是尤利西斯·格兰特将军的墓地。从外表上看,它只是一个很小的穹亭,坐落于纽约市郊的一个小山坡上,依傍着哈德逊河。可是,对于詹姆斯而言,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体现了民主的精神:一个近乎斯多葛式的简朴的墓园,“既无守卫也不封闭”,更“没有神秘的色彩和仪式的繁复”,也“没有政治和宗教的东西来为它点缀”。格兰特墓地的形式似乎有意地违背了一切传承已久的纪念已故英雄人物的建筑规范,但在表现庄严肃穆的气氛上却丝毫不逊色于拿破仑的伟大陵寝。格兰特墓强大的感染力和其形式的简单使詹姆斯联想到,这是不是美国民主表达自己的社会与伦理精神的独特方式呢?用欧洲的标准来衡量这个民主社会的形式本身是不是一种文化的偏见呢?在书中,詹姆斯问道,像格兰特墓这样的形式“代表的是由来已久的、传统的社会情感在美国的消亡呢?还是表现这些情感的新的形式在美国的诞生呢”?虽然格兰特的墓地并没有使詹姆斯得到一个最终的结论,但是詹姆斯却在此提醒他的读者(或他自己),也许不应该对美国社会作出“形式的匮乏”这样的判断,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把美国的民主产生出来的新的社会形式误解为对于形式和标准本身的忽略”。
       如果说詹姆斯对纽约市政厅和格兰特墓的描述更多地是从政治与文化的角度涉及到美国民主的“形式”问题,那么詹姆斯对当时建立不久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描述则是将新的社会形式在美国的产生与美国教育与科学的发展联系起来。坐落于巴尔的摩市中心的这所医院是一所全新的“大学式”的医学机构。与当时的欧洲医学传统不同,它将教学、研究与临床治疗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在詹姆斯的眼中,这所医院证明美国民主制度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具有创造新的社会形式的可能,美国的民主社会具有“重新安排和重新建立价值”的能力。詹姆斯相信,随着这个社会在各个方面的扩张,“新的价值将会出现”,而民主社会“本身的精神”也将开始塑造它自己的世界。如果说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在詹姆斯那里成为了某种象征,这恰恰是因为它与欧洲文化不同。如果
       说欧洲的任何社会机构后面都有着深远的历史传统,这所医院反映的则是美国民主社会内在的规模、活力和创造力。如果格兰特墓的简朴表达了民主社会对于历史和价值不同于欧洲的想像,霍普金斯医院简单的外表和全新的理念则从社会现实的层面显示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对于其自身所需要的“形式”及“秩序”的理解。詹姆斯写道:有趣的是,在这个地方,这所医院的形式显得神完气足:它涵盖了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一切;而这个社会生活内容的规模是这样的不同(与欧洲相比——笔者注),所以这个社会自我表达的丰富性也自然如此(有时可能近乎浪费)。因此,这所医院给我一种“充满弹性和灵活性”(elasticity)的印象;现实生活的需要使价值与美德、形式与内容、甚至伟大与光荣这些观念也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显现出来。任何社会形式的实践都必须有它自己的便易与适合性,而这取决于这个社会团体自己的比较和选择……这里,美国的生活内容显示出的是灵活和有弹性,它给人的总体印象仿佛是一个巨大的由橡胶制成的帐篷,可以在战地使用,并且能够极度地延伸和扩张。(重点号为詹姆斯所加——笔者注)
       从上面的三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詹姆斯在《美国游记》中对于美国民主的看法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开放性。如果我们把《美国游记》与惠特曼的《民主的图景》作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詹姆斯对美国社会的观察更为详尽,更注重揭示美国的民主社会中已经出现的新的、富有生命力的价值和形式。如果说惠特曼在《民主的图景》中还是在反复地强调爱默森所提出的个人主义理念,并把它看成是美国民主未来的基础,詹姆斯相对而言更关注的是个人自由在这个民主制度里获得伦理与社会实现的机会和可能。在《美国游记》中,詹姆斯没有把“个人自由”与“社会形式”的二元对立放在中心地位,他对于“形式”问题的思考更多地是置于美国民主的社会现实里面。这与詹姆斯对于爱默森的个人主义理念一贯所持的批评立场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詹姆斯看来,没有社会与伦理形式的个人自由是没有任何内容的空洞范畴。詹姆斯的《美国游记》或者说他的文学创作的哲学意义就在于它们是对爱默森所提出的个人主义理念深刻的修正和批评。这条批评的线路可以回溯到皮尔斯(CharlesSanders Peirce)的知识论、威廉·詹姆斯的意识论和杜威的实践哲学,他们在美国思想史的内部构成了对于个人主义这个美国民主的核心理念的哲学批判传统,而亨利·詹姆斯的文学创作是这个传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如果说《美国游记》中存在一个中心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在美国这个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社会里,个人自由的真正意义是什么?这是詹姆斯对于美国民主的“形式”问题全部思考的关键所在。和杜威在一篇经典论文“自由的哲学”中对传统自由主义的批判一样,詹姆斯也反对将个人自由看成是一个封闭自我的内在本质。没有社会参与交往,没有共同的伦理与文化形式,个人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当然,詹姆斯清楚地意识到,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伦理与文化的形式会和传统社会不同。但是,詹姆斯同样清楚地意识到,美国民主(或任何建立在个人自由基础之上的现代民主制度)的成功取决于这个民主社会能否构建适合其自身的伦理与文化生活的秩序,能否超越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而实现共同的社会交往与共享的社会经验。《美国游记》集中体现了詹姆斯关于个人自由的伦理想像,体现了作为一个文化批评家的詹姆斯的视野和眼光。他以一种开放的心情观察着美国民主的现实,更以一种乐观的态度思考着这个民主社会的前景,就像惠特曼在“自我之歌”里说的那样,他“好奇地观望着,且看会有什么事发生,自己身在局中而又在局外,观望着亦为之惊奇”。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英语系)
       责任编辑:何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