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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特稿]再谈长篇小说
作者:莫 言

《长篇小说选刊》 2006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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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我写过一篇题为《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的文章。主要谈了三个问题。一是说长篇小说要有一定的长度,二是说长篇小说要有难度,三是说长篇小说要有密度。这些说法不能说对也不能说不对,关键是看什么人读。与我投缘的读者,可能为我鼓掌,可能为我浮一大白;与我不投缘的读者,完全可以用白眼都不瞧我,我的所有既成文字,在他们眼里都是垃圾,这也完全正常、正当,没有什么好抱屈的。我还是认为如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那样的,更配得上长篇小说的称号。我一再地重复、强调,我丝毫没有贬低那些十万字左右的小长篇的意思。鸭足虽短,续之则悲;鹤胫虽长,截之则哀。这道理还懂得。我的意思是说——还说什么呢?一个写小说的,话说多了无疑是自掘坟墓。但总是要尊重刊物的体例,尊重编辑的意图,说一些连自己都认为莫名其妙的废话。关于长篇小说,我心里确有一些新想法,但还是闭嘴吧。我自己很少看小说家谈小说的文字,因为多半是少真诚,多狂语,几乎无一例外。既如此,闭嘴就是积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