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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杂记]评职称为何不让抓阄
作者:王东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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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过去评职称的季节,一年一回。不难想象,多数参评人由于成败难料,近一段会心神不宁、寝食难安;评委虽大权在握,但也不一定轻松,不是说要应付各种游说,而是评委都是过来人,知道职称对每个教师利害攸关,要对众多参评人作取舍,个中难处局外人怕是难有体会。
       于是突发奇想,评职称为何不让当事人抓阄?评委只审核参评人资格,若著作与论文达标,教课量够数,那么就可参与抓阄。听天由命,抓中了就当教授,抓不中只怪运气不济,与旁人无关。这个办法,显然规避了评委与参评人的矛盾,而且每人成功率相等,可问题是那个最优者,若投票,他成功概率更高,改为抓阄,概率要降低,因此他会认为不公平。
       曾说过多次,公平是价值判断,文化背景、利益取向、收入状况,都会影响人们的公平观。经济学研究资源争用,通行的规则是出价,出价高者先得。而且,若产权明晰,按出价规则分配资源可避免租值耗散,减少浪费。但这样做公平吗?不一定。我钱多,你钱少,若用出价多少决定我俩谁升职,显然对你不公平。
       是的,出价规则强调的是效率,富人之间争用资源,看出价高低也许公平;但贫富之间却非如此。所以为照顾公平,某些时候投票与抓阄也会成为竞争规则。尤其非经济资源的分配,由投票或抓阄决定的例子随处可见。不过,现实生活中哪些竞争应投票决定,而哪些竞争可以抓阄呢?
       以我的观察,职位竞争大多是投票。纵观历史,晋升职位的规则五花八门,有上方委任的,有科举取士的,也有投票民选的,但却没有哪个国家什么时候靠抓阄决定过人们的升迁。进入现代社会,民主诉求越高,政治越开明,投票选举也就越普遍。十多年前,中国还只是村委会主任开始民选;而现在的县长、市长、省长,一直到总理,都得经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投票的例子多,抓阄的例子也不少。亲眼所见,当年在老家宅基地的分配就抓过阄。位置最好的宅基地,人人都想得到,若投票决定,每户一票,大家当然会把票投给自己,结果自然投不出。若由村委会指定,又难以服众,意见会一大堆。故唯有抓阄,让村民自己碰运气,不管谁抓中,彼此都心服口服,不会有矛盾。
       我亲历的另一件事,是读大学时宿舍做清洁。寝室住六位同学,周一至周六,每人一天,周日由谁负责,投票没法定。抓阄决定,一月抓一次,抓中的同学每周多干一天活,如此四年下来,秩序井然,大家相安无事。
       由此看,一件事情如果有外部效应,会对公众产生影响,那么就应该投票;反之,若某件事情没有外部效应,不伤害别人的利益,抓阄则未尝不可。上面的例子,职位竞争所以投票,是因为官员握有公权;而宅基地分配与周日清洁,不论结果如何,皆不伤及公众利益,故抓阄也无妨。
       要指出的是,投票是集体选择;抓阄是个人选择。集体选择是奉行多数原则,多数通过的投票结果,大家都得服从,这样投票势必要限制少数人的自由。相反,抓阄尊重个人自由,但很多公共事务的决断,又不可抓阄。自古难两全,投票有美中不足,抓阄也有局限,所以选用投票还是抓阄,关键就看所决断的事项是否有外部性。
       回头再说评职称。不错,升教授是个人的事,似可抓阄。但对校方来说,让谁当教授却事关学校前途。一流的大学,要有一流的教授。教师授业解惑,对学生的影响举足轻重,外部性强。也正因如此,评职称一定要投票。而且依我看,评职称不仅要由专家投票,还得要有学生参与,教师的服务对象是学生,不符合学生的选择,投票也就背离了初衷。
       也许有人问,国外的教授由校长聘,为何不投票?表面看,他们的确没投票,但仔细想,背后其实也是投票决定的。不过参加投票的不是专家,而是学生,或者准确说,是学生家长在用货币投票。国外的大学多数私立,私立大学若无一批真才实料的教授,家长怎会掏钱把孩子送进去?设想一下,假若你是校长,想通过招生筹措经费,那么聘教授岂能不顾学生的意愿?■
       【杨孔翔荐自《中国青年》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