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谢绝“丑陋的中国人”出境
作者:王全宝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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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惩罚措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不排除以后在“护照法”中增设相关惩罚性条款
8月30日上午,林康和出境游领队王禹正探讨如何制定关于公民出游前以及旅途中的培训计划。
作为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出境游总部副总经理,林康一周前接到总裁办指示,就如何贯彻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通知要求,做一些具体的规划。
“对于公民出国旅游在国外应该注意的事项,很早我们就有相关知识的培训。”林康向记者介绍说。
8月24日下午,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的“北京旅游行业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活动”新闻发布会(暨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副总经理刘桂香代表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总社、中青旅、首都旅游集团等四家旅游企业向社会发表了倡议书。
“这标志着我国旅游行业贯彻《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已经拉开了序幕。”新闻发布会后,国家旅游局综合司新闻处长张栋向记者表示。
中央领导批示
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公民出国(境)人数达3100万人次。
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随着中国公民旅游人数的迅速增长,一些公民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
“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中央文明办一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2005年11月1日,新华社《参考消息》第八版报道了“台湾人担心大陆游客不拘小节”的文章。当日,中央领导同志在该文上作出批示:“关于提高公民的文明习惯,除社会上的宣传教育外,要进一步研究切入点,其中旅游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抓文明景点创建、抓旅行社对旅行团的‘全程教育’。”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精神,去年11月中旬,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旅游局、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商务部结合各自职责,提出了落实措施。
今年3月初,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对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时作出安排。
3月17日,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报送的安排上批示:“文明办要集中一段时间,以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在两个月后,5月16日召开的中央文明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指出:“加强对组团旅游、出国出境旅游人员的礼仪规范培训。”“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旅游出行等重点领域的不良风气有明显改善。”
国外关注
8月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认为,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群众反应强烈。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既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中国软实力,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根据通知要求,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从2006年8月启动,到200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从开展征集活动以来,每天我们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上百封邮件,可以看出公民对这项行动的支持。”8月25日,中央文明办协调组郭碧勋告诉记者。
在此次活动引起国内各界关注的同时,国外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评价。英国《泰晤士报》8月18日报道题为:不要吐痰、喧哗、抽烟和蹲着。
同时“美国之音”网站认为,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出国人员的文明行为准则,这种做法相当罕见,对提升国家形象有一定积极意义。报道同时指出,要想提高国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就必须从教育抓起,因为习惯的培养非常重要。
8月20日,新华社主办的《参考消息》引述了以上相关报道。
并非中国特色
一位驻北京的《华尔街日报》记者看到《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相关报道后感叹说,“这种活动太具有中国特色了!”他认为很少有国家会出面来开展关于国民素质的行动。
但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出具的调研报告,否定了这位美国记者的说法。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今年4月5日,韩国各大媒体报道了一条消息,即政府将采取措施,限制“丑陋的韩国人”出境,以维护国家的形象。
韩国媒体所称“丑陋的韩国人”,是指那些在国外旅行期间因行为不端给国家形象造成损害的人。根据韩国《护照法》第8条规定,对于那些在国外旅行期间,违反当地法律,从而损害韩国形象的人,政府将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发放护照,最高期限可达3年。
无独有偶,日前,美国“商业为外交行动组织”编撰了一本《世界公民手册》,呼吁美国公司以此培训其派驻海外的员工,尽快修补美国人的“丑陋形象”。按照该组织的规划,即将被派往其他国家的美国公民都将收到一份《世界公民手册》。
不排除增设惩罚性条款
曾做过11年导游,目前担任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出境游领队的王禹对记者说,每次带团总有几个游客“行为不端”,这些游客多集中在文化层次相对较低,属于暴发户的那种。
对于中国公民出境游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否会采取有效的措施呢?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很复杂的“工程”,它需要很多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另外采取惩罚措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不排除以后在“护照法”中增设相关惩罚性条款。
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张栋介绍,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征集结果进行研究论证,拟订《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
“各旅行部门要建立健全包括出境行前培训、行中督促、行后总结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对未能有效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屡屡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和旅行社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
“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经济上有条件走出国门时,不经意间许多不文明举止被带到国外。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一个出国的中国人,都是中国的形象大使,他们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海外形象,甚至关系到中国软实力的消长。”
“仓禀实而知礼节”,文明程度的提高离不开经济的发展。近20多年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并没有带来文明素质的同步提高。李明认为,提高公民素质,需要整个环境来带动,一次行动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公民素质体现国家软实力
——专访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
8月30日,就“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有关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
记者:中央文明委提出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背景是什么?我国公民在国外旅游的哪些形象引起了海内外关注?
翟卫华: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反映国家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影响国家形象。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不仅体现在经济、科技等“硬实力”上,同时也表现在文化、社会风尚和国民素质等“软实力”上。
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央文明委发出通知,由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在全国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
记者: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翟卫华:要做的事情很多,我们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在行动内容上,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公民旅游文明规范的制定、宣传和实施,在发动群众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颁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二是突出抓好旅行社对旅行团的全程教育;三是突出抓好出境旅游、公务出国以及驻外人员的文明教育和跟踪管理;四是充分利用飞机、列车、公交、轮船等交通工具和护照申领窗口对游客进行文明教育和引导。在工作对象上,要突出国家公职人员和青少年两个重点。党政干部、公务员、驻外公职人员,要带头学习遵守公民旅游行为规范,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作出表率。要把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纳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范畴,注重从小培养文明公民。在实施步骤上,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教育实践、建立机制”三个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管理,对症施治,标本兼治,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通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使我国公民旅游的不文明形象有明显改善,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明显提高。
记者: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会不会是一场运动,“风”过之后就结束了?
翟卫华:不会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行动”,不是“运动”,更不会是“一阵风”。避免“一阵风”的最好办法,一靠真抓实干,二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是使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要求各地各部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结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教育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布局之中,列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风景旅游区测评体系。
(《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6期,作者为该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