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三个数字正迅速成为中国从部长到县长都关注的时间段,它们是:5年、10年和15年。
第一个数字代表上述官员中正职的每届任期,第二个数字代表他们在同一职位上的最高任职年限,第三个数字则代表了他们在同一层次职务上的累计最长任职时间。
具体说,如果是一个省长,那么他最多只能在这个位子上干两届10年,10年后就必须“交流”到别的岗位——这种交流可以是提升,去外地做省长或者在本地任省人大主任等等。
如果是同级调动,这个正省级官员则只能再干一届——5年,5年后,如果还没能继续升迁,他将被要求退出领导岗位。
而所有调动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该省长的配偶子女等规定内的亲戚不能和其有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上述规定出自新华社在8月6日公开发布的三个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说,诸如明确规定从省部一直到县级正职领导的具体任期次数等规定,尚属首次。而任期制度和交流制度的相互配合,对实现官员的“优胜劣汰”和加快更新速度,将起到“强制性”作用。
直指“短期”弊端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任期规定》)被看作此次三个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直指地方官员在任期内频繁调动,任职时间过短的弊端。
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说,近10年来干部不按任期的频繁调动日益增多。“经常是一个县刚开了人代会,选出县长,结果没一年就被调走了。”叶说,这是对人大选举的不尊重,同时也使得地方组织法遭遇尴尬。
但地方组织法除了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外并无其他详细规定。
一些内在驱动促使官员希望频繁调动:按规定,一个官员提拔到上一级职务一般需要至少两个以上本级职务的任职经历,5年干一个职务和5年干两个职务相比,后者显然能更快地满足上述条件。
之前被广泛报道的河北省邯郸市10年换了7个市长,平均下来一个干了不到一年半。《半月谈》杂志2005年的一篇报道说,中部某省90多个县(市、区)中,近年来只有一名县委书记在岗位上干满一届。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各级干部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热衷于见效快的‘政绩工程’,而且对其无法考核。”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说。
频繁调动同时助长了官场的不良心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沈小平的一篇文章指出,“对在任期内干一两年就提拔或调动的干部,大家认为有本事;对干部任期满了才提拔的,大家会说他是轮到了才提拔;对过了任期还没提拔的,大家又会认为这个干部要么有问题,要么上面没有人。”
此次《任期规定》范围包括了从省部级到县级以上的大跨度正职党政领导,而且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如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虽然规定很简单,但却解决了上述弊端的核心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刘熙瑞说。
事实上,同一个“任期规定”对于不同的官员群体解决的则是不同的问题。“对于市县党政官员来说,解决的是任期过短问题。”刘熙瑞说,“而对于省部级的高级官员,则是要防止任期过长、流动速度慢的问题。”
《任期规定》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只能担任两届,而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最多15年。
需要指出的是,《任期规定》中,并不包括副职,这被认为一方面使当地政策稳定,另外又可使副职能灵活调动。
强制“优胜劣汰”
与其他两个文件不同的是,《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交流规定》)是此次唯一没有“暂行”字眼的规定——此前的1999年,暂行条例已颁布实施。
《任期规定》和《交流规定》被认为是相互联系的“组合拳”,前者硬性规定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稳定,不要频繁调动;后者则硬性规定干部在任期结束后加快流动,防止产生利益结合。
促进经济发展被列为干部交流的主要目标,要求“重点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最近几年一直推行的从发达地区到后发达地区的干部交流则是上述政策的一贯体现。
引人瞩目的是,《交流规定》提到,要“选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
刘熙瑞说,“国退民进的大形势下,不该退的要宏观控制住,关键国企的干部要调得出来也派得进去。”
一般认为,国企干部调任党政机关是在政治上给予提拔,而从党政单位到国有企业则经济待遇相对高一些。“但也要注意,不要因为这种交流而强化国企的行政级别色彩。”
除了传统上通过“交流”锻炼干部和防止腐败外,此次《交流规定》更被认为是结合《任期规定》强制实现官员的“优胜劣汰”。
《交流规定》指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干了10年你就必须动,把位子空出来。这时你还可以以同一级别交流到其他地方,但是,由于《任期规定》中又有同一层次职务任期不能超过15年的规定,5年后如果你还不能升的话,就要退出领导岗位,比如去做巡视员、调研员等,就‘休息’了,让更年轻的干部补充上来。”
刘熙瑞说,由于上述都是强制规定,可以说是强力实现官员的快速更新,促进“优胜劣汰”。
交流一般有利于满足升职条件,甚至直接结合着提拔,“但也可以‘贬’,同样的副县长,从大县交流到小县,把你边缘化。”刘说。《交流规定》指出,不得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或者进行打击报复。“这是经验的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则被看做直接与反腐相关。此前,“回避”规定被放置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此乃首次单列。
相比1999年突出的新增规定是,如果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企业或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担任上述企业或单位的行业监管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成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说,子女亲属更容易界定一些,“这也是目前能做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突破性的发展
上述三个文件被认为是中国组织人事制度在具体操作层面的一大迈进,并在某些方面具有突破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及最高法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在内的岗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如上所说,宪法和其他相关组织法规并没有规定其他职务,包括地方政府官员的连任届次问题。另外,就党的干部而言,党章内并没有规定党的干部的任期。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便提出要废除党政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并采取了设立“中顾委”等过渡办法。中共十二大修改的党章进一步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政府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这次《任期规定》实际上把党的系统扩大进来了,明确规定了省委书记直到县委书记的任期问题。”刘说,这是一个突破性的发展。相关专家认为,三个文件的出台,尤其是《任期规定》,表明高层再次重申了领导干部没有终身制的态度。
上述三个组织人事文件同时涵盖了政协系统,这也属首次。文件更进一步包括了诸如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市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比如国家行政学院、新华社等单位的正职领导任期也要参照执行。
文件的现实色彩也很浓厚,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此前强调,该系列文件,对于做好目前的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般认为,加强“交流”和保证“回避”是换届的必要举措,稳定任期则针对换届后干部的稳定问题。
上一次地方党委换届的主要文件,依据的是党章和中共中央1995年2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刘熙瑞说,此次三个文件主要是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统一约束和管理了党政干部,使相关制度都进一步规范”,这和包括近期推行的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等措施都被认为“有利于实现党的统一领导”。
“最为重要的是,这三个文件表明我们党在干部管理制度上,有了清醒的自我约束和革新意识。”叶笃初说。
(8月10日《南方周末》,标题有改动,作者为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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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连发五个法规文件
规范干部用人制度
最近,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工作中一些重要方面和环节的程序及要求,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适用范围等;同时强调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明确了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则将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规定,由县向上延伸到地市一级。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明确组织上针对了解到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要通过直接谈话或书面询问的形式作进一步了解,让干部有机会说明或澄清有关问题。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主要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五个法规文件与其他法律法规构成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
2000年6月,中央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2002年7月,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2003年12月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法规;
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
2006年1月,中央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准则。
2004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文件和这次集中出台的5个文件,共11个法规文件,对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期限、廉政教育、交流回避、辞职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今年,中组部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具体方法,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五个法规文件与上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办法一道,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机制,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摘自8月18日《北京日报》)
延伸阅读
省部高官频调整
6月的最后一周,陆浩显得异常忙碌。亲力指导陇南“6·21”地震救灾后,又亲临现场指挥“6·28”兰州石化公司火灾爆炸事故。7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他接到了接替苏荣任甘肃省委书记的中央决定。
陆浩此次由甘肃省委副书记升任,是近期地方党政高官调整的最新动作。

林树森贵州履新
此前几天,林树森的调任也让人瞩目。这位原广州市委书记在6月30日被任命为贵州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林树森1946年生于广东汕头,1970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工作,历任惠州市副市长、惠阳地区经委副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计委主任,1997年起开始任广州市市长,7年后出任广州市委书记。
林在广州为人称道的主要贡献在于狠抓广州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面貌。有人在网上评论说,林在广州10年,给广州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少人也感叹“广州现在像个城市了”。
林树森执政风格强硬,“堪称铁腕。”《广州日报》的一位记者评价。林树森曾经说过:“谁要是对广州造谣生事,肯定会惹急我; 谁要是做对广州不利的事,我肯定不依不饶。”他另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是:“哄抬房价就是抢劫。”
“林树森在广州怎样我不太了解,但他的到来,对贵州的城市建设、地产建筑业都将有一定影响。”贵州省社科院西部开发研究所副所长陈慷慨认为。
与林树森类似,现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也是来自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王富玉去年初赴贵前担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王富玉副书记来贵后,贵州的旅游业收入增长了近50%。同时借助贵州民族风情、自然风光这些旅游资源,也加大了贵州的对外宣传,促进了贵州的其他产业发展。所以,这次林树森从发达地区来贵,肯定也带来了他的观念和思路。” 陈慷慨说。

西部高层调整频仍
此番高官调整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密集于西部地区。
6月29日,就在毗邻贵州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党委副书记刘奇葆接替曹伯纯任自治区党委书记。一个月前的5月29日,原西藏自治区的代理党委书记张庆黎也成为主政西藏的“一把手”,正式接替杨传堂任自治区党委书记。
同一时期发生高层领导变动的还有陕西、甘肃两省。6月1日,原陕西省委副书记袁纯清出任陕西省副省长、代省长。陆浩于7月3日被中共中央任命为甘肃省委书记,此前他是甘肃省省长。
“这体现了中央东西部均衡发展的战略意图。”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专家认为,一些去职官员的调动情况同样可以体现中央这种协调发展的战略意图。“这次中央人事变动主要汇集西部,说明中央加大了对西部的关注力度,而且西部党政一把手到中央任职,也会很利于西部的将来发展。”陈慷慨说。如曹伯纯与石秀诗分别被任命为十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特别是陈德铭被任命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更是看重他先后在苏州市、陕西省工作过,具有在沿海和内陆工作的双重经验。
西南政法大学一位政治学副教授认为:“以前是发达地区出政绩,现在是不发达地区也出政绩,说明现在的中央政府在任人方面更唯贤、更务实。”
第三次“换班”拉开序幕
这次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地方各级党委的集中换届,被中共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称为“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领导干部大换班”。
第一次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要培养成千上万的接班人,并提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标准;第二次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设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确立,选拔干部侧重在市场上敢闯敢干、能带来GDP最大化的官员。
专家普遍认为,这也是“十七大”前的人事布局谋篇,“这次人事调整是在整体上为‘十七大’的人事部署作全面准备。”汪玉凯说。省部级官员的变动一般是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一个调整周期,因此这次人事变动也是高层在对各地方党政部门领导作分批次的调整。
“此轮省部级官员人事变动表明这一次集中换届已陆续开始。”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
新标准见成效
政府高官的年轻化、高学历化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普遍的趋势。近两年的中国地方高官人事调整中,这一趋势愈发明显。同样的特点也体现在此轮调整的官员身上。除林树森今年刚好60岁以外,其他几位履新的官员年龄都在50至60岁之间,可谓处于黄金岁月。其中袁纯清曾在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从事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获博士后证书,被称为学者型官员。刘奇葆曾在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其他几位官员也都具有大学学历。
汪玉凯认为,这体现了党20多年来始终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选拔指导方针,“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坚持这一标准,现在可以说看出成效了。” (于洋 舒畅)
(《新世纪周刊》2006年第21期,作者为该刊特约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