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新华论坛]反腐要抛弃随意性
作者:肖余恨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6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据报道,某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不得动用公务用车;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等。
       如果有人要问,以上诸条什么时候被允许过,恐怕无人能够回答。在上述现象近乎普遍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出台此类禁止性规定,我们姑且算作是一种重申和强调吧。表面上看来,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力度,出台了更具体、细化的反腐新规,在反腐方面又有创新,但此类规定一要具有可操作性,二要具有准确的边界,否则,就不免会沦为反腐儿戏,“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当下的中国,虽然不能说腐败现象是愈反愈烈,但腐败这个社会顽疾,却以层出不穷的新形式来“嘲弄”高悬的反腐利剑,让人扼腕。对这种令人痛心的现象,我以为,各种不伦不类、哗众取宠、形式大于内容、病急乱开药方式的反腐“新政”,则多少要负点责任。我们或许还记得,某市区纪委曾筹划了一个“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向小学生颁发聘书,试图通过孩子们的“小眼睛”对其亲生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某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在全市聘请15个党政一把手的妻子担任监督信息员,检查和监督丈夫在8小时以外做些什么,并随时向组织部门反映。在一段时间里,某省近3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每月都能收到三次省纪委发出的有关反腐倡廉的短信息,例如:“口渴时觉得能喝下整个大海,这叫贪念……”还有的地方,制作了一种“反腐扑克”,将52种职务犯罪的罪名、特点配上漫画展现在52张扑克牌上,据说这样可以寓“廉”于乐。而去年底的一则报道说,全国新创廉政歌曲6.7万多首,举办反腐倡廉歌咏会2.4万多场。按理说,在这样轰轰烈烈、层出不穷的反腐“新政”面前,腐败该如过街老鼠了吧,其实不然,倒是这些反腐新规被腐败者视为弱智。在某种意义上,这些所谓的新规,倒因不可操作、不近人性、不谙事理而削弱了反腐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在这一点上,我以为“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必将成为新的笑柄!
       “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此规定似不难理解,但如何操作?亲朋好友能不能主动参加?似乎是能的,“只要不是领导干部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即可,但“亲自或授意他人”如何把握?纪委有这么大的本事和精力给予调查吗?再说了,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就不能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好友同事了吗?这恐怕也太不近人情了吧?对于这样明显的不会有什么好效果的规定,要它何用?
       反腐败难不难?似乎很难,你看腐败已经逼得我们的反腐部门无所不用其极了。但是,反腐败其实又很简单!用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的话来说,这种简单是建立在诸多基础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上的。在当下的社会中,反腐败往往让人感觉很难,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反腐措施本身不到位,而是在于基础制度的缺失。所以,反腐的功夫应当更多用在基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要想反腐,首先要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特别是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诚信。这种要求甚至带有一票否决的含义,不能轻慢,更容不得逼官员说谎和造假的制度。第二就是强化制度的刚性和处罚的力度。诚信能够不被虚化,是因为有严厉的惩罚跟着。对反腐败来说,不是缺少制度,而是缺少制度的刚性,不能被各种可疑的规则将制度架空,更不能被人情、关系将法规法纪虚化和柔软,减少法律的弹性空间。
       不少决策部门常有这种思维模式,凡贯彻“新政”强调严肃性时,为了震慑众人,总把违反“新政”的处理结果说得吓人极了,也不管能不能实行,符合不符合党纪国法。这种事多了,大家看惯了,就知道顶多会“包公打龙袍”而已。制定任何政策包括反腐政策都要从国情出发,而不能从善良愿望出发;同时要抛弃随意性、运动式、拍脑袋决定的反腐思维。
       有道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我们的反腐部门,真要下功夫,地方有的是。至于华而不实的反腐“新政”,我看还是不要出台的为好,免得事与愿违,让腐败分子笑话,让老百姓摇头。
       (5月4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