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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骂由我]欺世盗名者诫
作者:雷抒雁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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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出了个王月喜。
       王月喜是个“奇才”,既当官,又为文,实在是“有才”。
       在他的仕途档案里,起点是生产队长,后官拜县委书记,终点在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上。不可谓不顺、不畅。
       让世人瞩目的,还在于他的文才。在官任上,王月喜几乎年年有书出版,又是诗集,又是散文,又是杂文,又是随笔,还有书法集等等。于是,王月喜成了名人,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收藏家协会,会员档案里都有他的名字。
       不仅写得多,涉猎广,王月喜还是“文坛快手”。2005年一部世界史著作《二战回眸》,上百万字,顷刻应时出版。一部《曹端研究文丛》20余本书,也是快速完稿,快速出版。
       这样的创作速度,创作数量,不要说是业余写作,便是专业写作,也会望尘莫及。
       还不止这些,王月喜的书,只要写了就能出版;只要出版,就能销掉,且本本赢利。这不能不说是当今“版坛”上的奇迹,“文坛”上的神话。
       在外部的人看来。这颇令人艳羡;在当地人看来,并不神秘,且是嗤之以鼻。因为:王月喜的“快写”:是组织写作班子当枪手。
       王月喜的“快出”:是花钱写书号,非法出版。
       王月喜的“快销”:是强制摊派,从职工工资中扣钱。小小霍州县,王月喜的作品,许多部门和单位,几乎人手一册,还有些未开包的书成捆堆放在墙角里。
       “作家”、“诗人”王月喜的出现,当地老百姓吃了苦,他却自己发了财。山西省委在对王月喜作出的“双开”处分决定里,写道:王月喜利用职务之便,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使用公款支付个人图书出版费用,侵占公私财物2813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委托他人购买虚假版权页资料,套用书号,非法出版个人及亲友编著的16种图书共计8万册,并出售本人及女儿的非法图书1.27万册,从中获利43.32万元。
       近些年来,写作和出版对一些作家来说,实在是件头疼的事情。为出书而负债的作家,并不罕见。有的人甚至把文学创作看成一种“黄昏产业”。
       可是,一批“新生力量”突然介入了“文坛”,这些人包括发了财的企业家、商人,有了权力的官员干部。这些人时时有“新作”问世,而且印制之快速之精良之奢华,常常令人叹为观止。出了书,接着便是“热闹”:新书新闻发布会、作品研讨会;之后,报纸便成版刊登一些文坛“权威”们的评论文章。真可谓一举成名天下知。谁都知道:在这一切背后,是一只有力的手在调动运作:金钱。金钱从何而来?没人问,大家又都心照不宣。反正,穷文人,穷作家,搞不起这种“热闹”。
       官员写作,本来无可厚非。写诗也罢,行文也罢,如有真情实感,如不影响工作,也并非为追逐虚名实利,实在应赞赏。即便是附庸风雅,也不必责斥。我国历史上的大官员也多有大文人:大文人也多当过不小的官。但旧文化与今不同,旧文化是先培养写作,而后考诗考文,进人官场;新文化的教育并无作家诗人的先行准备。文武兼备的官员,常常也都专注于自身责任,并无多少闲情逸致舞文弄墨。
       少数做着官却不安心守土的人,胡诌些顺口溜、打油诗之类,偏要装文人,浪得些风流虚名;硬是把人民的血汗不当钱,拿来买书号,印诗集文集;甚至把些涂鸦笔墨,磋充墨宝,印成豪华书法集,然后,摊派给百姓。近年来,这种不正之风,似有愈吹愈盛之势。
       见过一位县委书记,整日用手机写诗。胡编些四句五言,过不久就编印一本书出版。许多刊物都请他当了什么理事会的理事,原因是他以支持文化的名义,把县里的钱四处抛撒。一些拿了“缠头”的文人,又去他那里写歌颂政绩的文章。人们以为他治下的县是多了不起多富裕的县,其实听说那里常常拖欠职工工资数月不发。
       这叫欺世盗名。写的是欺世的假诗滥文,盗的是诗人文人的虚名。
       一个官员,肩负着一方百姓当今与未来的生活命运,责任不轻。工作干得好,自然会留名在百姓口中心中。焦裕禄去世四十余载,名声依然如日中天。这是实实在在的名声,比出版十本,百本虚文假字的诗书响亮得多。
       至于摊派发行,这叫以书扰民、以书害民,是蝇营狗苟的贪利之徒,变相地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言,是慑于权力,未必心中不怒。
       王月喜的腐败案,为纪检部门提了个醒。对于这种披着斯文外衣的腐败分子,也该关注一下了。官员出书,得先报一下:钱从哪里来,书向何方去。若真是有文化价值。被出版社看中推出的书,应予以表扬的。
       王月喜事件的暴露,也给社会敲了一记警钟:欺世盗名者,当诫之。
       [惠浩荐自《今晚报》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