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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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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台风和超强台风袭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一些地区还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给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在危难关头始终奋战在抗灾救灾最前线。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还处于自然灾害易发时期。汛期和台风季节尚未过去,许多地区气温偏高,干旱灾害加剧,森林火灾易发,防灾抗灾形势仍然严峻。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一)进一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科学部署。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认真分析查找防灾抗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二)全面落实各项灾害防御措施。要切实加强天气形势、水情变化和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着力做好防秋汛和防台风的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好大江大河洪水调度,加强查险和抢险,及时排除重点堤段和病险水库的隐患和险情,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台风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对易遭受山洪灾害的中小水库要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安全。要进一步抓好抗旱工作。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对现有供水和灌溉设施进行维修、配套和改造,因地制宜兴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等应急抗旱设施,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三)全力做好灾害救助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确保他们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医治。加大帮扶力度,积极组织和帮助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抓紧补种改种,争取全年粮食有较好收成,鼓励受灾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劳务输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实施倒塌民房和水、电、路、通讯、校舍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秋季开学在即,要把受损中小学校舍的恢复重建作为重中之重,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灾区学校正常开课。加强对灾后重建尤其是提高农村房屋抗灾能力的指导,科学规划,注意选址安全,提高农村房屋建筑质量。
       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及时解决灾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投入。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灾区,帮助灾区,形成抗灾救灾的合力。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灾区干部群众与灾害作斗争的顽强精神和感人事迹,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夺取抗灾救灾的胜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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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和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共同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已累计解决2.8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
       会议指出,目前一些农村地区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地方供水方式落后,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摆到优先位置,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让农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一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二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特别要防治采矿、工业等引起的污染。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搞好废污水、垃圾处理,减少面源污染。建立水质监测体系,保障供水安全。三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做好论证。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加强水资源调度,合理安排生活与生产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四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改进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农民投工投劳,但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大力提倡节约用水。
       会议认为,为了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对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防治,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制定《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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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资委关于监事会2005年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一年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对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监事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职责,改进监督工作方法,不断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中央企业深化改革,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议指出,必须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监管工作:一要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二要规范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和经营行为。三要严格财务管理,加大高风险业务的清理和管理力度。四要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和亏损企业的监管。五要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督,用好国有资本收益,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创新。六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会议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有效制止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违法行为,有必要对1985年6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并制定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会议决定,《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据8月25、31日和9月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