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现实]另类的“其他”
作者:耿 法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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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就是别的,而且这别的必是位居主要事项之后的别的,因此在各种报告、文件、总结中“其他”总是唱配角,放在最后才提及。不提及当然不行,人家这也是一项或几项事,虽然重要性、紧迫性差了点,领导要学会弹钢琴,要兼顾,这是工作艺术嘛。
但现实生活总是比概念要走在前面,“其他”已今非昔比,洋洋得意,鹤立鸡群,喧宾夺主。比主角还主角三分,比重要还重要十倍。君若不信,请看事实:
单位年终财务结算报告,工资、奖金、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各项开支总计达××万元,而“其他”一项开支竟高达××万元,是以上各项开支的总和。群众问“其他”包括了什么内容?领导答“其他”就是“其他”,不能说详尽,如能说得详尽,就不用人“其他”项了。看,人家“其他”多牛气!
公务员录用,国家有严格规定。要先参加统一考试,且有学历、年龄、健康各项标准和要求。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然而,再严的要求、标准也不可能包括一切,毕竟还有“其他”一项啊!这“其他”项的解释可就名堂大去喽。报上不是披露某县机关进了30多名公务员,凭的就是“其他91——县委书记本人的批条签字,人事部门便一路绿灯予以录取。可是后来捅出娄子了,原来那县委书记的签字是伪造的,于是已录取的30多名公务员统统被清退。问题出在骗子身上,而绝不是出在“其他”方面,如果县委书记的签字是真的,“其他”当然决定一切了。如果那骗子不那么贪得无厌,见好就收。弄个三个五个就歇手,那不就天衣无缝了吗?谁会狗胆包天到县委书记那儿去核对呢?这就显示出了“其他”的威力,哪怕假冒伪劣也管用,只是别穿棚。
领导干部须每年申报自己的财产收入。身为国家干部,主要收入自然是工资和奖金。此外还有一些福利补贴。可是查查那些贪官的财产收入。工资、奖金、福利补贴只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零头。而“其他”项收入则是大头,当然“其他”项的具体内容属于绝密级,不可透露丝毫风声,直至东窗事发,才暴露于光天化日下。
[汪新才荐自《今晚报》2007年4月30日/李二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