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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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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军委授予杨业功“忠诚履行使命的模范指挥员”荣誉称号
       新华社北京2005年12月8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给杨业功同志授予“忠诚履行使命的模范指挥员”荣誉称号。
       中央军委的命令说,第二炮兵原副参谋长杨业功同志,湖北省应城市人,1945年2月出生,1963年8月入伍,历任战士、排长、参谋、作训处长、旅长和基地副参谋长、副司令员、司令员等职。2003年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4年7月因积劳成疾病逝。杨业功同志入伍40多年特别是担任领导干部以来,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勇于开拓,严以自律,先后参与筹建了我军第一个常规导弹旅,组织了第一枚常规导弹发射,多次出色完成了军事演习等重大任务,为加快我军导弹部队建设步伐、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做出了杰出贡献。
       命令指出,杨业功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典范,是我军新型指挥员的杰出代表。他的先进事迹集中反映了军队指挥员忠诚履行我军神圣使命的高尚品质和奋斗精神,生动体现了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鲜明回答了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做人、如何从政、如何用权的重大课题,是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全军广大官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向杨业功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党和人民、使命高于一切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勇于面对新挑战、努力学习新本领、善于开拓新局面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深入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狠抓工作落实的务实精神;学习他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的自律精神。要以杨业功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更好地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2005年12月16日,中央军委追授杨业功“忠诚履行使命的模范指挥员”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在讲话。
       会上,郭伯雄宣读了中央军委追授杨业功荣誉称号的命令,并向杨业功的妻子杨玉珍颁发了授予杨业功的一级英模奖章和证书。
       中央军委委员、第二炮兵司令员靖志远主持大会。
       中宣部、解放军四总部、第二炮兵、军委办公厅和湖北省委的领导,以及二炮部队官兵代表约800人参加了大会。
       (据2005年12月9、17日《人民日报》)
       王书田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2005年11月28日下午,王书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报告会并亲切会见了王书田和报告团全体成员。他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向王书田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王书田是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7年来,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神圣使命,始终心系人民群众,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满腔热情、秉公执法、清廉严明,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参加会见并出席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为王书田颁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官”的奖章和证书。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宣读了陕西省委授予王书田“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报告会由中宣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委联合举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陕西省负责人,首都政法系统代表和各界干部群众700多人聆听了报告。
       (据2005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
       中央军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2005年12月11日讯,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颁发《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这是我军第一部系统规范党支部工作的专门法规,是继修订《政治工作条例》、制定《党委工作条例》之后我军党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军队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实际步骤。
       这部条例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贯彻胡主席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论述,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在科学概括和总结我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军队党支部工作进行系统规范,是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条例共8章68条,涵盖了军队党支部建设和工作的基本方面。条例把巩固和加强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作为根本目的,具体体现到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适应军队党支部类型构成的发展变化,突出分类指导、分类规范,使各类党支部开展工作都有遵循。注重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既坚持我军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原则,又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据2005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
       中央军委转发四总部《关于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2005年12月18日讯,中央军委日前转发了解放军四总部《关于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主席关于装备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以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要遵循装备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借鉴外军装备采购的有益经验,立足国情、军情,改革和完善装备采购制度,促进装备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协调发展。
       针对现行装备采购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意见》依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遵循装备建设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对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是规划和推动我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强调,要逐步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竞争择优、监督有力、整体协调、科学高效的装备采购制度,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装备快速发展要求的装备采购管理体制;健全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装备采购运行机制;完善装备采购法规制度、人才队伍、信息管理等配套建设,实现装备采购决策科学、队伍专业、行为规范、竞争有序,显著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
       《意见》要求,深化装备采购改革,必须坚持装备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和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原则,加强装备科研、购置、维修保障等各阶段工作的统筹谋划;坚持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原则,改革和完善装备采购运行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和适度公开原则,规范采购行为,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意见》还对加强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装备采购制度改革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2005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首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2005年5月以来,根据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的相关工作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相继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联络处成立以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2005年12月5日在北京举行,标志着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全面启动。
       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看望了全体与会人员。王兆国指出,在各省级人大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是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组织措施。希望大家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代表工作和活动的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2005年12月6日《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系统培训制度
       人民日报北京2005年12月16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制定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组织安排和实施保障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对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步入了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
       《意见》将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有关宪法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等基本知识,了解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意识。二是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审议法律案、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决算,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以及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结合立法、监督和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提出议案和建议等方面的工作,学习所需要的有关专门知识,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意见》根据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结合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职业和换届的特点,将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安排,分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
       此外,《意见》还对代表学习培训的实施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代表参加学习培训为代表的依法履职活动;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从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经费中列支;代表所在单位对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制定代表的五年培训规划。
       (据2005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法规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
       2005年12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完成了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简称《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修订,并通过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了法规备案审查机构,修订后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的,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接收登记后,报秘书长批转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上述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接收、登记,并进行研究;必要时,报秘书长批准后,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修订后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还规定,专门委员会认为备案的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主动进行审查,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备案的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需要主动进行审查的,可以提出书面建议,报秘书长同意后,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关于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法规的纠正,修订后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了三个步骤:一是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二是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要求制定机关纠正;三是经过上述工作,制定机关仍不纠正的,通过常委会审议决定,撤销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法规。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还通过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国务院等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司法解释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均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此外,《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还就有关司法解释的报送和接收、审查工作的分工负责、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司法解释的纠正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2005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
       国务院召开“十一五”规划座谈会曾培炎讲话
       2005年12月5日,国务院召开“十一五”规划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
       曾培炎要求,编制好“十一五”规划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正确处理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在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发展积极性的同时,防止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高速度”。
       二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镇化,是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两大战略举措。要统筹规划,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三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在规划产业发展时要找准比较优势,发展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产业。针对当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上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编制“十一五”规划,要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明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五是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公共资源的均衡分配,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政府投资要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倾斜,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一些公益性事业。
       六是大力推进改革开放。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企业、财税、金融、价格等改革,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
       (据2005年12月6日《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人民日报北京2005年12月19日讯,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对于整顿煤矿秩序、加强煤矿安全工作及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法律纪律严肃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抓好清理纠正工作,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登记申报情况的排查核实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工作。要抓紧完成对登记申报情况的排查核实,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的后续处理工作。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区分情况,按照四委(部、局)的要求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要督促整改;对工作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补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要加强跟踪督办。四委(部、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和掌握的线索,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群众反映、举报较多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区要注意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未按规定登记申报的典型。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不断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2005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通知》还强化了证人、鉴定人在第二审案件中的出庭制度。《通知》提出,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下列情形的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异议,该证言、鉴定结论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法院认为应当出庭作证的。
       (据2005年12月8日《人民日报》)
       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三次执委会在京举行
       2005年12月11日至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代表党中央讲话,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代表全总十四届主席团所做的工作报告,审议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以及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任务,《决定》明确规定要维护职工的“七个权利”:劳动就业权利、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权利、民主权利、精神文化权利、社会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决定》首次提出要维护工人的“社会权利”,内容包括“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社会生活领域的各项权益”和“享受社会公共事业服务和保障”。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委会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全总党组书记孙春兰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第十四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推选孙春兰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
       会议审议通过了张俊九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调整的决定。
       (据2005年12月12-16日《人民日报》)
       首都青年集会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周年“一二·一”运动六十周年,李长春出席并讲话
       2005年12月9日下午,首都各界青年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周年、“一二·一”运动六十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长春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所有参加过“一二·九”运动、“一二·一”运动的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国各族青年和青年学生致以诚挚的问候。李长春高度评价了“一二·九”运动、“一二·一”运动的历史意义。他指出,“一二·九”运动宣传了党的主张,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进一步开辟了青年和青年学生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正确道路,不仅是中国革命史上值得纪念的重大事件,也是中国青年运动史上的光辉里程碑。“一二·一”运动发扬了“一二·九”运动的爱国光荣传统,在中国青年运动史上续写了光辉的一页。“一二·九”运动以来中国青年运动的历史进程表明,中国青年运动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只有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成长为对国家和人民有所贡献的人。
       李长春在讲话中对当代青年和青年学生提出了殷切希望。
       王兆国、刘云山、陈至立等出席了纪念大会。参加过“一二·九”运动、“一二·一”运动的老同志和首都大学生、青年代表参加了大会。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主持纪念大会。大会由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共青团北京市委共同主办。
       (据2005年12月10-12日《人民日报》)
       第十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揭晓
       2005年12月18日,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等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在京揭晓。
       荣获本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是:科技练兵,矢志精武成才的“全能士官”,广州军区某部班长宗道辉;追求卓越,为我国载人航天事业续写辉煌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载人飞船系统副总设计师张庆君;顽强拼搏,荣获国际乒乓球赛事大满贯的中国乒乓球队运动员张怡宁(女);锐意改革,带领企业扭亏增盈,实现快速发展的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立国;矢志创新,在数字多媒体芯片领域打造“中国芯”的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中翰;扎根山区,为教育事业默默耕耘的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塘溪乡五马垅小学教师盘振玉(女,瑶族);挑战极限,在青藏铁路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青藏铁路建设拉萨指挥部指挥长吴维洲;奋不顾身,誓死奋战在排爆第一线的不倒英雄,武汉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处特警大队副大队长毛建东;超越自我,创造5项走钢丝吉尼斯世界纪录的“高空王子”,新疆杂技团“达瓦孜”队队长阿迪力·吾休尔(维吾尔族);服务“三农”,致力于我国饲料工业发展的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丹。
       (据2005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
       胡锦涛会见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职人员代表并观看演出
       2005年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职人员代表,并观看大型音乐舞蹈《我的梦》。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满腔热忱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参加会见并观看了演出。
       当晚,演出开始前,胡锦涛等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职人员代表。胡锦涛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全体演职人员,向全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胡锦涛说,回顾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走过的18年不平凡的历程,你们以震撼心灵的精彩表演、独具魅力的艺术创造,生动地展现了自强不息、坚忍不拔的精神风貌,深深感染了所有观看演出的中外观众,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祖国和人民感谢你们。希望你们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创造出更多的艺术精品。希望全国残疾人都能以你们为榜样,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演出结束后,胡锦涛、曾庆红、李长春等领导同志走上舞台,与演职人员亲切握手,祝贺演出成功。
       参加会见并观看演出的还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王刚、徐才厚、何鲁丽、陈至立、刘延东。
       有关方面负责人,联合国驻华机构和外国驻华使节,首都各界3000余人观看了演出。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成立于1987年,他们创编推出的大型音乐舞蹈《我的梦》在国内外引起了轰动。艺术团曾出访5大洲40多个国家,被誉为来自中国的“美与友谊的使者”、“残疾人的形象大使”、“人类特殊艺术的火炬”。
       演出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殊艺术协会主办。
       (据2005年12月3、4日《人民日报》)
       第十一世班禅坐床十周年庆典在西藏扎什伦布寺举行
       2005年12月8日,西藏扎什伦布寺按照藏传佛教仪轨,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举行坐床十周年庆典活动。
       上午10时,在浑厚的法号和清脆的唢呐声中,第十一世班禅神情庄重地来到多加大院,僧众齐声诵经祈祷,祈愿十一世班禅健康长寿;信徒虔诚仰首瞩目,双手合十,默默祝福。
       10时30分,十一世班禅走进僧俗群众中间进行演讲,他说:“今天是我坐床十周年庆典之日。十年前的今天,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我被认定为前世班禅大师的灵童并由中央政府赐予金册、金印。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得到了非常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我自己也努力修习佛学和文化知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离不开我的圣师江洋嘉措为主的经师们的教诲和指导,也离不开广大信教群众和全国人民的积极鼓励。十年中,我为满足信教群众的愿望,先后在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等藏区进行佛事活动,并为近30万信教群众摸顶。”
       他说:“我要秉承前世班禅大师的光荣传统,做一名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好活佛。最后,衷心祝愿世界永享太平!祝愿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在全国政协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等领导讲话后,清脆的金唢呐声和法号声响起,十一世班禅精神饱满地走向法座。来自西藏色拉寺、甘丹寺、哲蚌寺、大昭寺、楚布寺等区内21个寺庙代表纷纷向十一世班禅献上哈达和礼品。
       接着是法相辩论,四名高僧精神抖擞,情绪高昂,辩经双方据理力争,针锋相对。众僧也在辩经台下诵念《甘丹拉杰》经,祈祷众生平安,赞颂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领经师一段段的诵唱,众僧人一次次的应和,赞美和强调之声洪亮、整齐,双方配合默契,信教群众双手合十,虔诚聆听。
       来自楚布寺的老喇嘛嘎玛·洛追桑布激动地说:“作为一名宗教人士能够参加十一世班禅坐床十周年庆典,我感到十分高兴。这是我们宗教界的一件大事。十一世班禅经过十年的学习,不负众望,言谈举止庄严得体,佛学造诣日益精进,展现出藏传佛教大活佛应有的风范。”
       3个多小时的庆典活动始终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
       (据2005年12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