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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论坛]道教义理与《周易》关系述论(上)
作者:李养正

《中国道教》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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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易经》是我国最古老的宗教文化典籍
       

       
  远在我国上古的商、周时代,统治者决断国家大事,比如战争和有关农、牧生产等方面的事务,皆事先举行祭祀,向天神求示意旨,预测吉凶祸福,吉则行之,凶则止之。那时人们认为龟有沟通天神的灵性,便取龟腹部的骨板,先在骨板上钻孔,然后放在火上烤,由职掌此事的“太卜”审视龟板上出现的裂纹,揣度裂纹显示的神意,认定吉凶。这种宗教行为,相传叫作“龟卜”,殷商处畜牧时代,多行此法。还有一种预测的方法,相传叫作“占筮”,即那时人们也认为田野生长的蓍草具有可沟通神意的灵性,取蓍草五十根,扐一根于指间而用四十九根,经十八次分衍的数目变化,以数的奇、偶得出八卦的形象,然后由掌管占筮者推断吉凶,此法在今存《周易·系辞》中有记载,唐孔颖达《周易正义》与宋朱熹《周易本义·筮仪》,皆对此有所论述。占筮较龟卜晚出,周人多行之。这两种卜筮法,古人有只用其一的,也有两法皆用的,《周礼·春官》中便记载:“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古太卜、太史在每次庄严、神圣地卜筮之后,皆将卜兆、卦象以及其应验后果纪录下来,这便是所谓的卜辞和筮辞。及至年终,太卜太史便加以整理,择其灵验者作推理和文字方面的加工,然后藏贮府库留作以后在卜、筮后判断吉凶的根据。这便称作卦辞和爻辞。它便是后世“易学”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资料,也就是后人所称《周易》中的古经文部分,亦即原本《易经》。此古经文,虽然记录了一些片断的上古史情况,但它乃是卜筮之辞的汇集,不能目为专门的史书;它虽历经太史精心的文字加工,但它也究竟不能目为文学著作;它虽然潜藏着自然、社会、人类生活的客观真理,但它犹呈蒙昧、混沌状态,无清晰思路与明显的哲学理念,故也不能归属于古典哲学典籍。实事求是地说,它的最本质的内涵便是对天帝鬼神的宗教信仰,故而我认为《》古经文,是我国最为古老的宗教文化典籍。
       
  从《易经》(指古经文)产生的时间来说,《汉书·艺文志》认为伏羲氏画八卦、周文王演为六十四卦,并作卦辞、爻辞。说“伏羲画八卦”,不过是抬出伏羲氏作为畜牧时代的象征性代表人物;说文王作“辞”,不过是奉周文王为周代的圣人,以圣人为撰辞者,则使它更臻神圣、尊高。《易传·系辞下》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乃属后世儒家的揣测。当代著名学者朱伯崑教授在所著《易学哲学史》第一编《先秦时期》中认为:“‘五四’运动后,新史学兴起,学术界普遍认为《周易》中的经文部分,即汉人所说的《易经》,非文王周公所作。主要证据是,卦爻辞中讲到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出于文王周公之后。如晋卦卦辞曰:‘康侯用钖马蕃庶,昼日三接。’旧注或以康侯为美侯,或为安定诸侯,都不指具体的人。近人顾颉刚于《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中,指出康侯即卫康叔,封于卫,乃周武王之弟,称康叔,其事迹在武王之后,从而认为卦辞非文王所作;断定《周易》成于西周初叶。此是近人研究《周易》的一大贡献。”接着并论证《周易》中的古经文,并非一时一人之作,而是陆续形成的,卦爻辞的形成同周王朝的建立有密切关系,古经文是西周初期或前期的产物,“其下限没有晚于西周初期者。”
       
  西周初叶,约当公元前十一世纪,大致三百三十年后历史才进入春秋时代。难道还能举出比《》古经文更堪作我国传统哲学的最古老源头的文字古籍吗?可以说,没有。
       

       
  二、使《易经》进入哲学大雅之堂的哲圣是老子
       

       
  在《》古经文产生之后,正式拉开我国传统哲学序幕的典籍,是《五千言》(即《道德经》),作者老子。如同第一线旭光射进了尚处在晨雾迷濛的大地。《史记》卷六十一《老子韩非列传》说:“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他被后人誉为我国传统哲学的开山哲圣;《老子五千文》被哲学史研究者目为我国传统哲学最早的冒出地面的源头。
       
  古《》为商周之际的占筮纪要资料,《老子五千文》一书是春秋时代的哲学著作,两者被后世思想史研究者一并目为我国传统哲学的渊源。究竟两者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思想联系?又为什么两者能沟联、汇合流淌而扩展为壮阔、深邃的哲学大河?
       
  老子是管理东周国家守藏成编简牍(记事著书的竹片和木片)库室的史官,他厮守着这些简牍,自然可以随意去翻阅这些简牍,更是他作为史官,必然更为重视和常用那些过去的占筮史料,而这些占筮纪录构成的《》古经文,表露了上古时代自然变易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历史片断情况,也保存了古卜史们的一些片断的思想理念性的资料。这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那些由占筮分衍的奇、偶数组成的卦象、爻象,代替了可直观的具体事物的形式表象,而这些表象又进而变成了含蓄一定事理的抽象意象,成为供思索的素材;那些简练、古奥的卦辞与爻辞,字字珠玑,比类寓意,多借此喻彼,寓深于简,有着启迪和驱动智慧者钻凿推求的魅力,促使智者推理运思于广阔的哲理空间,从而取得更深沉和有新意的观点与理论。老子这样一位以察古鉴今、究天人之际为职守的史官、思想家便是从不断的运思体悟中,吸取《》古经文中象数、义理的思想资料,提炼、深化,并摄融广泛社会思想资料,成就出他伟大的哲著《老子五千文》,从而创始道家哲学流派的。可以说《老》源于《》,或者说是老子引《》入“道”,也可以说是老子使《》古经文经发掘、发挥、弘光而进入了哲学的殿堂。
       
  何以见得《》、《老子》之间的发展脉络是这样的呢?这就要求我们求证出《》古经文与《老子》之间在所涉义理范畴与思想观念上的实质性联系,也可以说是要求具体实证两者之间传与承和源与流的关系。这个问题,古人已经有所论及,如汉代扬雄《太玄赋》中说:“观大易之损益兮,览老氏之倚伏”。西晋裴顾《崇有论》中说:“老子既著五千之文,表摭秽杂之弊,甄举静一之义,有以令人释然自夷,合于《》之《损》、《谦》、《艮》、《节》之旨。”宋末元初全真道李道纯(丹道中派之祖)《中和集》卷一《易象》中也曾说:“易也,象也,其道之原乎?”当代著名学者朱伯崑所著《易学哲学史·前言》中提到:我国古代哲学,就其所依据的思想资料说,影响深远的有四种类型:《周易》(古经文)、《四书》、《老庄》、佛教典籍。指出《周易》(古经文)的影响遍及我国哲学诸流派,“如魏晋玄学和道家哲学同易学的发展有密切联系,不研究易学哲学,对玄学的形成与演变,对道教的炼丹理论都难以作出正确的评论。”又在该书《春秋战国时代的易说》中谓:“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发展了春秋时代的阴阳说,以阴阳为哲学范畴,解释天地万物的性质。”北京大学李中华教授撰《老子与周易古经之关系》(载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二期)一文中说:“发挥《》之哲学者,盖非老子莫属。从表面看,《老子》与《周易》古经没有太多的联系,《老子》一书亦同《墨子》、《孟子》一样,对《》只字不提。但当我们判断一位哲学家的思想渊源时,应舍弃表面上的联系而注重其内在的精神本质的联系。”又说:“《周易》古经对《老子》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如扬雄、裴顾所论,属卦爻辞及字义的启示;一类则属前人未曾论及的卦爻象或易象的启示。”我以为他们的见识都是明晰而确切的。笔者赞同上述意见。这里沿循其思路旨趣,就义理范畴,简要申述《》古经文对老子建构以“道”为核心的哲理体系的深刻影响:
       
  (一)老子将对立的奇(硏)、偶()爻象与对立的“”、“”卦象,同自然界的气候“寒”、“暑”,昼夜的“明”、“暗”、物性的“刚”、“柔”,人性的“男”、“女”,人事的“吉”、“凶”等对立的现象与事物相沟通,借用上古以背日为“阴”、向日为“阳”的对立观念,提出了宇宙普遍存在“阴”与“阳”两种对立的基本属性的概念。认为,正如卦、爻象的变易表明事物的变易一样,“阴”与“阳”的对立、交感、消长、相互推移,是引发宇宙万物变易的根本因由。这种阴阳之间的消长变易,受支配于一种 “周而复始”、 “周行不殆”的自然法则。这个法则便是“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这便拉开了我国古典哲学的序幕。自然与人事如同蕴藏有金属元素的矿床,只有经过对矿石的发掘、提炼才能成为金属。《》古经文犹如矿床,老子便是开采者和冶炼者。“道”字,据《说文解字》:“道,所行道也。从从。一达之道。”意为人行之路。先秦文献多处使用“道”字,但喻意不一。或喻为“道路”,《论语·阳货》:“道听而涂说”。或喻为“主张”,《论语·公冶长》:“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或喻为“方向”,《左传·定公五年》:“吾未知吴道”。或喻为“从”、“由”,《礼记·礼器》:“苟无忠信之人,则礼不虚道。”或喻为“治理”,《论语·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或喻为“先导”、“疏导”《左传·隐公五年》:“请君释憾于宋,敞邑为道”。保存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一些重要史料的《尚书》也使用过“道”字,亦未见哲学含意。在哲学领域最早提出具有宇宙万物本原的“道”概念的便是老子。《老子》多处为他提出的“道”概念下了既明晰却又微妙的定义,如:“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寂兮冥兮,其中有精。”(第二十一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还说:“其上不,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十四章)。总之,“道”是一种非人可感受而知的非物质性实体,却又是先天地而生、循环运动不停、绝对存在的宇宙“本原”。
       
  (二)老子的“道”本原概念,来之对自然天道的体悟,或者说,是他发觉了本来就是宇宙间运动着的一种自在而然的力量;没有任何超越阴阳变易的力量推动宇宙万物的演变,更非鬼神有支配天道与人事的权威。“道法自然”的理念牵引着老子的思维,他摆脱了占筮行为“与鬼为谋”和“向神求示”的束缚,淡漠了远古的鬼神崇拜,解除了心灵上无形枷锁,发出了“道法自然”、“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的呼声。这是我国思想史上最伟大的突破?选也可以说是向上古宗法信仰挑战的我国传统无神论的最早的信息。
       
  正是哲圣老子,使《》古经文蕴藏的哲理因素得以显现而曝光。正是哲圣老子,使对天道、人事以及世界观的探究走上理性思维的道路,而弃置了那些甲骨与蓍草的尊严与权威?选
       
  (三)以“道”本原为基础,以“阴”、“阳”对立统一之理念为支柱,老子架构了道家的宇宙生成论。当时这种崭新思想理论的产生,便同《》古经有不可抹煞的内在思想关联。考“阴”、“阳”概念,上古商周时已有之,甲骨文中已铭记,先秦古文献亦每有提及。《商周金文录遗·伯子 铭》记载:“伯子父,作为征 ,其阴其阳,以征以行。”《诗·大雅·公刘》:“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诗·大雅·皇矣》:“度其鲜原,居岐之阳。”《诗·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匪阳不晞。”《诗·邶风·终风》:“曀曀其阴。”《左传》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叔兴退而告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左传》昭公元年:“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阴硔寒疾,阳浮热疾”。《左传》昭公二十四年:“日过分(春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国语·周语上》:“阳伏而不能出,阴迫小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国语·越语下》:“天道皇皇,明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阳至而阴,阴至而阳。”又《说文通训定声》:“(古阴字)者见云不见日,易者云开而见日。”总之,“阴”、“阳”,皆指的是两种相反的自然现象与地理位置。老子则摭取这两种喻意相反的“阴”、“阳”观念,来概括自然、人事所有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包括“”、“”、“硏”、“”奇偶数象)的思想内涵,又借用“硏”、“”爻象以作这种思想理念的象征性符号。老子又从《》古经中发觉卦、爻象的不断渐次消长变易,彼消则此长、彼长则此消的变化,引起一定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发展,不断产生事物不停止的连续演变。这既对立斗争又紧密相关联的“阴”、“阳”消长、交感、推移、转化的运动过程,表明这就是宇宙普遍存在的一种推动变易的原动力与法则。因此,我们说,最早受《》的启迪而将“阴”、“阳”观念引入哲学领域的是老子,他以史官的智慧和哲人的视角,弃置《》古经符号而撷取其内在含蓄的思想因素,建构出道家宇宙生成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还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里说的“有”即“阴阳之气”,“无”即恍惚、窈冥之“道”。
       

       
  归于自然,缘于《》理,哲人睿智,弘光开辟。故此我们可以说,《》古经是《老子》一书中宇宙生成论的重要源泉。
       
  (四)《》古经六十四卦象结构的有序变动,体现着“自然天道”的存在形式与运动变化法则。老子据卦象变动所显示有序次的阴阳消长渐变过程,领悟其含蓄着事物内在的、自发的辩证发展规律,这给予了老子逻辑思维方法与推理绪路。他弃置其卦象,而扬其蕴藏于自然内在的常道循环运动论,所谓“大形无象”,他将“形”转化为“意”,即使可直观的卦象,变换成了抽象的概念,六十四卦成为六十四种概念,从而酿造了道家学派的辩证法思想,如:1.《》古经中卦象、爻象的连续不断的阴阳消长变化,普遍反映、显示出宇宙事物的一种总的发展态势,这就是不停顿的或潜在或表露的“变易”,也就是说宇宙万物皆处在不停的“变易”中。虽说一切皆在“变易”,但却唯有这个“变易”的法则永不变易,是宇宙万物的“母亲”(根本)。老子归结出了“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自然内在“常道”循环运动论。2.《》卦象为占筮纪录,占筮者重分衍之“数”与对卦象的推算分析,其卦、爻的变动皆有一定的渐次变易规律,由,或反而变化,阴阳(偶奇)对立矛盾两方的逐渐消长,显露出了“量”的变化和由?变、由变?的“质”的变化,亦即从“量”变引发“质”变的规律;同时也显露矛盾两极对立统一与矛盾两极相互转化的规律。《》古经六十四卦处处皆显露出这种规律的痕迹。如《老子》五十八章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六十四章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正是取源于《》理的思想阐发。再者,《》古经亦显露出了“物极必反”的哲理迹象,如:《乾卦》(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飞龙在天空自由舒展,象徵显达之象;飞得过高,贪求升腾而不知极限,会出现危难,由升腾而反向坠落,是谓“有悔”。《泰卦》():“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泰极而否,城墙倾塌,覆压城河,显示政令不行,民心离散,艰难之事便来临了。《否卦》():“倾否,先否后喜。”不好到了极点,极而必反,好事、喜事便将来临。再如:《损卦》():“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上济下民,似有所损,实际无损反得增益,人心归服。《益卦》():“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处饶益之极,仍贪益不止,居心不常善,人必击之,故而求益反凶。卦象、卦辞中这样的事例颇多,透露“反”正是自然天道循环运动和变易的体现,哲人老子正是从这里悟出了“反者道之动”(《老子》第四十章)是宇宙事物变动的基本规律。
       
  (五)《》古经不仅为道家的“道”本原论、宇宙生成论、天道循环运化论、朴素辩证法思想留下了自然的原始素材,而且为道家哲学体系留下了持雌、守柔、重生、贵和、尚谦、主静、善水的社会学和人生哲学的丰富素材。
       
  乾卦()、坤()是《》卦象中有统率性、基本性的卦象,“硏”、“”更是构成卦象的基本爻象。以“阴”、“阳”概念为“乾”、“坤”属性者,在历史上首载于《老子》,而非儒家作品《易传》。《老子》第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所谓“一”,即“元气”(或谓“有”,元阳之气),“二”即“阴”和“阳”,阴阳对立斗争而生“三”,即中和之气,中和生万物。《老子》第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已明确阴阳矛盾对立两方面的存在形式和性能,故而在哲学领域最早提出和运用“阴阳说”的是老子。
       
  《老子》概括为“阴”属类的具体事物及抽象的观念形态的范畴很广,凡相对于刚健“阳”性类者皆属之,如“地”、“水”、“母”、“牝”、“柔弱”、“虚”、“静”、“谦”等。《》卦象中“”、“”(坤卦)亦当为“阴”。在卦爻辞中亦多处有关“婚媾”、“纳妇”、“取女”、“牝马”、“夫妻”的筮问断占。《坤卦》()断占之辞“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牝马”即母马,母马顺利的生殖。这个“牝”字,给了哲人以启迪,宇宙万物生生不己,是因宇宙间存在有玄妙的、无形的“牝”(母性生殖性能),繁殖着万物,“玄牝之门,是为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老子》第六章)“勤”字,古代铜器铭文中皆作“堇”,即“觐”,“见”的意思。玄牝之门为天地的根本,永恒存在着,但却是看不见的。“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老子》第十章)“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老子》第六十一章)“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第二十章)“食”应作“德”(从刘师培语)这都是哲人在赞颂“玄牝”之德与能,感悟阴阳交感、生生不已,“阴”常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再者,《》古经六十四卦,每卦六爻构成,用“初”、“二”、“三”、“四”、“五”、“上”标明其爻的位置,自下而上;以“九”、“六”标明其爻之性,即“九”为阳爻,“六”为阴爻;标明爻位之一个字与标明爻性之一个字相结合,称为爻题。如乾卦爻题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用九”。爻变体现着阴阳消长的量变和逐渐转化的过程。爻题之数居初或居中者,多吉无咎,因其尚处发展过程中,前有余地,而爻题数至盈至极,则悔咎凶来临,因壮则老、满招损、强则折,泰尽否来。从万物的生命历程来看,最佳状态当然是“婴儿”、“少年”和“青春”时期的新生事物,这是有希生、有追求、有发展、有着充沛生命活力的时期,性质虽柔弱,但却有含蓄的潜力与韧性,远不会壮老枯萎而断折。是以哲人崇尚柔弱,以其有充沛的潜在生命力和适应环境的素质。“专气致柔,能婴儿乎?”(《老子》第十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为天下,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第五十二章)“强梁者不得其死”(第四十二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第七十六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第七十八章)。从《老子》这些名句中,我们可以触摸到其“崇尚柔弱”的思想与《》古经中含蕴自然事物发展、演变的法则及因果关系的内在系联。
       
  (六)推测并依据天道以某求明断人事,这是占筮之术的意向与目的。以取象之辞,示人休咎,这是占筮的一种手法。高亨《周易古经今注》说:“取象之辞者,乃采取一种事物以为人事之象徵而指示休咎也。”《》多以想象的事物表达抽象的道理。如:《乾》(?)想象的事物为“龙”,初九云“潜龙勿用”;九二云“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四云“或跃在渊,无咎”;九五云:“九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云:“亢龙有悔”,用九云“见群龙无首,吉”,乃是比喻人事仕途政治生涯的命运,贪求权势显赫,会导致悔憾。又如《渐》(),用为比喻的想象事物为“鸿”(鸿雁),初六云“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六二云“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九三云“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六四云“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九五云“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上九云“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大意是:鸿雁进止于涧岸、磐石、平地、山陵、野陂,因境地不同,其遭遇或吉或凶。在溪涧边要小心;在磐石上较平稳,无矰缴之害,有饮食之利;在高地上,处高视阔,不易被弋射之人袭取;在森林中可栖息;在山陵上虽说难觅伴侣孕育,但其处益高,其视益阔,弋射之人更莫能伤害;到了野坡上,便易被射取,取其羽毛用于文舞之仪(古者文舞执羽),而就人的角度看,羽毛便成为仪吉之物了。就是说,遭遇、命运随境而异,应渐进而不可唐突进止。这类取象之辞,乃是借爻变以明人事的比喻。再如《履》()九三云“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九四云“履虎尾,愬愬,终吉”。大意是:一位瞎了一只眼,而且瘸腿跛脚的人,视不明、履不捷,无其能而为其事,偏要莽撞,踩着了老虎尾巴,终因逃不脱,被老虎吃掉了;有的人履虎尾而知道恐惧,便可能化险为夷。而世上竟然有武人无德而据高位,妄行遘祸,覆国杀身。又如《大过》()九二云“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九五云“枯杨生华,老妊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大意是枯杨生叶,反枯为荣,老夫得少艾之女为妻,自无不利;老妇年大色衰,得士者丈夫,无可厚非,无咎无誉。比喻老夫老妇亦如枯树可以返青更生,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什么值得赞誉。《》古经中这样的例子尚多,如《离》()九三云“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意喻年老如日将没,不应任意取乐;《小过》()卦辞云:“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意喻飞鸟之音向下而不向上,人事活动下顺则吉,上逆则凶。总之,以自然事物的变化来喻明人事活动的法则,亦即“推天道以明人事”,在《》古经中是经常运用的。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曾任东周国家守藏室的史官,职在掌管简牍典籍,并为国家记事。他具有精谙古卜筮资料中占筮卦爻之象及记事、取象、占断之辞的条件,久司其事,亦深明《》古经的思维方式与法则,故《老子》基本是融会《》古经的推断趣旨而思索运作的;不过,他已经不仅是“推天道以明人事”,取象具体事物以表明抽象的大道理,而是在《》古经的启迪之下,开拓据人事以弘明天道的思路,也就是天道与人事互应的思维程式。这成为道家哲理的基石,在《老子》及尔后的道家作品中表达十分明显。如《老子》中所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七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同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第九章)“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熟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第七十七章)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古经与《老子》两者之间存在有实质性的、内在的精神联系;也可以归结为两句话:《》古经虽非哲著,但作为史料素材,给予了老子以哲学思维的启迪;《老子》以其洞察天人的卓识及丰富的人事体验,使《》古经进入了哲学的大雅之堂。《》古经、《老子》同为我国传统古典哲学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