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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园地]无为而治的生活智慧
作者:杨玉辉

《中国道教》 2002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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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为而治的真义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也是其修行的基本方法。无为而治的思想方法首先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遵循道的规律。那么道的规律又是什么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可见,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也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发展。所以在道家看来,为人处事,修心炼性,都应以自然无为为本,避免有为妄作。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德经·二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道德经·三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四十八章》)严君平亦谓:“有为之为有废无功;无为之为成遂无穷……览天地之变动,观万物之自然,以睹有为乱之首也,无为治之无也。”(《道德真经指归·卷八》)总之,根据道家的观点,在自然无为的状态下,事物就能按照自身的规律顺利发展,人身、社会亦是如此。如果人为干涉事物的发展进程,按照某种主观愿望去干预或改变事物的自然状态,其结果只会是揠苗助长,自取其败,因此,明智的人应该采取无为之道来养生治世,也只有如此,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当然,无为而治的“无为”,决不是一无所为,不是什么都不做。无为而治的“无为”是不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相反,对于那种符合道的事情,则必须以有为为之。但所为之为,都应是出自事物之自然,无为之为发自自然,顺乎自然;是自然而为,而不是人为而为。所以这种为不仅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进程和自然秩序,而且有利于事物的自然发展和成长。
       

       
  二、个人生活与无为而治
       

       
  在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巨大的提高,而且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变得越来越丰富。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却并没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相反,在许多时候,人们反而觉得比以前更不幸福,更不快乐。究其原因,则是因为现代社会以其多姿多彩的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面对各种各样的物质和精神诱惑,人们的需求和欲望得到前所未有的激发,但人们满足自己需求和欲望的能力又是有限的,于是导致人们内心的无尽痛苦和烦恼。实际上,根据道家的观点,人生的一切痛苦和烦恼皆源于人的有为。人不愿意按自然的秩序去生活,不满足于既有的自然状态,而总是试图按自身的愿望和他人的要求去改造生活,并自认为这样才会使生活更美好。殊不知,这种对自然的生活秩序的破坏,不仅不会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反而会给人造成无尽的痛苦和烦恼。
       
  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摆脱人生的痛苦和烦恼呢?道家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是无为而治。因为真正的幸福和快乐并不是超越自然的需求和欲望的满足,而是自然的需求和欲望满足,必然是符合道的规律的自然无为状态。对人来说,要达到自然无为首先就是要使人的精神意识进入虚静状态。因为人之有为皆因欲念而起。欲念一起则心动,心动则意动,意动则神动,神动则气动,气动则形动,形气神动则必然神驰于外,气散于中,精耗于内,健康为之受伤。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十二章》)如果人贪图感官的享乐,使精神意识随五官而驰散于外,欲念妄想致心神不宁,人的身体就会受到损害。要防止这种局面的发生惟有一法,这就是虚其心,静其神。心虚则欲望不起,神静则念头不生,心清神静,根本坚固,形神相亲,则能长生久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