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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博览]中西欢宴
作者:押沙龙

《意林》 2008年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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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中国人讲究合餐,而西方人则实行分餐。有些学人还据此提出一些很高深的理论,说西方人的民主自由就是“分餐”分出来的,而中国人的集体主义则跟合餐有关。大家一个盘子里夹菜、一个盆里舀汤,饮食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自然就摆得正。不仅于此,国人还通过餐桌上的体液(具体说是唾液)交流,而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进步的目的。
        这种说法听上去也蛮有道理,但推敲起来,情形也并非一直如此。
        西方历史上,也并非一直像现在这样各吃各的。他们也聚餐,聚餐的时候也打成一片。
        比如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用过一个酒杯,后来这个杯子被称为圣杯。西方传奇小说里骑士们拿着长矛骑着马,满世界杀毒龙,斗巨人,为的就是找这个杯子。
        但是这个杯子里也有犹大的唾液。
        大家看看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就会发现:餐桌上只有一个杯子,13个人都用它喝酒,一个人喝完就把它传给下一个人。这个原因也很简单:那个时候杯子太过稀罕。吃顿饭就拿出13个杯子,实在太过荒诞。
        当然,耶稣是穷人。在罗马帝国上流社会里,宴会不会如此寒酸。罗马富豪不仅能拿出13个杯子,还能提供各种稀罕东西待客。他们能不动声色地端出一大盘孔雀舌头,拱拱手:“百十个小孔雀,不成敬意!”还有烤乳猪,拉开肚子里头能飞出活着的画眉鸟。最过分的还有600个鸵鸟脑子做出的大菜,以及一窝窝塞满配料的熏老鼠。(记载里说是睡鼠。睡觉的老鼠也是老鼠,总之应该就是那种长小胡子的脏东西。)
        最终罗马人发展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他们不再以老鼠孔雀为满足,而开发出了更昂贵的菜肴。一位罗马皇帝在宴客的时候,居然往豌豆里掺杂金豆子。参加宴会的客人要十分小心,否则一不留神,就可能像尤二姐那样,落得个“觉大限吞金自逝”的下场。
        罗马人参加聚餐的时候,要操的心还不止于金豆子,什么事情都要操心。比如,同一个酒桌上,客人不能少于三个,最好是九个。因为罗马的缪斯女神有九位,客人不到九个,个别女神就难免有向隅之叹,而超过九个,女神则不敷使用。
        在罗马人迈着右脚,拄着左手,九人一组九人一组地欢宴时,中国人在做什么?
        他们也在聚餐。
        中国可考的大规模聚餐,最早发生在商朝。据说商纣王挂起一串串的肉,形成树林的规模,又把大池塘灌满酒,然后就请人到里面喝酒吃肉。只是对客人的着装有严格要求:与会男女客人一律要裸体参加。这个宴会设计得乡土气息扑鼻,居然也被载入史册,作为失败PARTY之典型,一直遭人唾骂。
        后来的宴会就从乡土一变而为严谨。大家从肉林酒池里退了出来,坐到了饭桌前。不过那些宴会里,大家聚虽然聚在一起,但却各吃各的。抬起头高朋满座,低下头还是自己的四菜一汤。这样吃虽然卫生,但却不够热闹。说是盛大宴会,大家席地而坐,各守一桌,终究显得形单影只。
        没有同桌之人争食,即便是鸵鸟脑子熏老鼠,吃到嘴里也未免有枯索寥落之感。
        而且有时候还会有误会。
        孟尝君是战国有名的贵公子,最喜欢在家养活一群闲汉,尊之为食客。既是“食客”,食当然是头等要紧的。孟尝君深悟此理,所以经常宴请这些闲汉。一次夜宴中,有个对食物非常敏感的食客,注意到孟尝君面前的蜡烛被人挡住了。他怀疑这是因为孟尝君的伙食标准比他们高,因此怕被他们看见。这个食客自尊心很强大,当即要“辍食辞去”。孟尝君不得已,拿着自己的饭菜跟他的比———完全一样。该食客被孟尝君不打偏手的高大形象所震慑,当即拔剑自杀。
        唐宋以后,宴会改成聚餐形式,从此宴会走上了康庄大道。由长桌而方桌,由方桌而圆桌,由圆桌而转桌。规模也一发而不可收,自小范围的文人贵族聚会到千百人的大众流水席,如乾隆时的千叟宴。
        当年无论西方中土,能被铭记的会宴聚饮多半跟上流社会有关。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宴集序》(即兰亭序)就源于一次会宴。四十一个名流欢饮兰亭,流觞曲水,吟咏讽和,论奢华繁富,固不足比肩罗马,但雅致蕴集,实有过之。同样,西方最有名的宴会也不是由罗马皇帝举办,反倒跟希腊的精英有关。柏拉图写了一部《会饮》,记载了一次聚会。雅典的哲学家、文学家、政客会聚一堂。人如星,酒似雨,漫漫长夜,低斟浅酌。这份情怀,自不是肉林酒池可比。
       (梦寒摘自《北京青年报》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