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博览]路边的栏杆
作者:星 竹

《意林》 2006年 第1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十九世纪初,一些相对发达国家的城市主路上,都设有较高的栏杆,以免行人穿越。那时的栏杆都修得很高,无论是主路上的人,还是辅路上的人,都休想迈过这高高的栏杆。那时栏杆的高度也是强制性的,像一种法律,得符合条款。至今在一些老式纪录片里,我们还能看到这种高大的公路栏杆。
        后来,各国市政部门都发现了一个问题,主路上常常会有抛锚的车子,那时的信息还很不发达,人们没有手机,电话也不普及,车子抛锚后,司机为了能到辅路上去找电话,或是请人救援,就得走出主路,但高高的栏杆却挡住了他们。于是,情急之中,有的司机便不得不翻越栏杆。胆小的司机就得走上几里路,找到出口。但这两种做法都是十分危险的事。司机在主路上行走时,难免会被往来的汽车撞倒,惨剧时有发生……
        各国市政部门在对公路事故的调查中发现,栏杆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安全作用,但同时又埋下了另一些安全隐患。如果栏杆能矮一些,那些需要救援的司机便可以随时翻过栏杆。
        于是,英国人首先挑头,将城市主路上的栏杆降了下来。从一米六七,降到了一米二三。那些在主路上车子抛锚的司机,便可以随时翻过栏杆去找救援,避免了在主路上行走的危险。虽然这种做法也同时为辅路上的人提供了翻越栏杆横穿马路的危险,但主管部门还是坚持了这一做法。
        英国人的这一改革,引起了各国的注意,不少国家纷纷效仿,事故果然也相应地减少了许多。但还是有一些司机,总以道德来约束自己,在车子抛锚时,仍然坚持要找到栏杆的出口才肯走出主路。对于他们来说,危险依然没有缓解。
        于是,又有国家带头,将栏杆的高度降到了一米以下,这样,你根本不必再去找什么出口,紧急时候,迈过栏杆也就行了。这样的做法,果然又保住了一些司机的生命。
        到了二十世纪,一些国家终于得出一致的科学论证,城市公路上的栏杆,只有做到行人抬脚就能迈过的高度才是正好的,事故才是最低的。正像“只有充满人性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一样。于是,栏杆被做成了更矮的栏杆:即我们今天看到的隔离带。在城市,主路与人行道之间,只有这一两尺高的隔离带。这又是谁都可以抬脚迈过去的栏杆,已经失去了最初人们设计栏杆时的严格意义。
        按说栏杆是拦截人的,但时至今日,栏杆已经不再一味地拦截什么了,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告诫、提醒。在几个世纪的实践与论证中,人们终于发现,原来这种“告诫”式的栏杆,才最符合人们设置栏杆时的最初目的。
        栏杆,到底是在起着一种什么作用,几个世纪的摸索与改进之后,人们终于发现,原来它还是一种心理上的防范,一种形而上学的道德标准。如今的栏杆,越来越是这样的栏杆了,虽然低矮,但却比高大的更科学,更符合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几个世纪中,栏杆的变化,给人提供了很多启示,使人联想到方方面面和许多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天下很多规定,很多章程,甚至很多制度,看似定得很严,很有道理,其实未必是什么好事,因为未必真的能够达到那个预期的效果,有时反而不妥。把栏杆设置得更矮一些,在今天看来,倒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
       (秦时月摘自《北京晚报》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