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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还有多少公开的秘密
作者:慕毅飞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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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的《中国青年报》载文,说花钱发表论文是大学“公开的秘密”;1月6日的《中国青年报》又载文,说在河南许昌,花钱买驾照成了“公开的秘密”。此外呢?1月5日的《新快报》说,“新瓶装旧酒”使药品降价成为“空降”,一直是药品行业“公开的秘密”;1月6日的《解放日报》在分析“宿州眼球事件”的根本原因时说,作为祸根的医生走穴,早就是各大医院“公开的秘密”。真不知偌大个中国,还有多少“公开的秘密”!
       既为“秘密”,就需瞒人。事需瞒人,足见非法规、政策所允许。做这样的事,一旦被发觉,很可能是要被查处的。所以,只能瞒着人,偷偷做。然而,“秘密”偏偏又能“公开”;也就是说,本该瞒人的事,却又能堂而皇之地做。这其中就有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文章在。
       有些现行的规定,失之过苛,缺乏可行性。结果,逼良为娼,你做我做大家做,法不责众,本需瞒人的事,便也无需瞒人了。譬如花钱发表论文,绝非研究生所心甘情愿,但发表不了就无从毕业。眼下需要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日渐增多,能发表论文的刊物却依然是那么几本。僧太多,粥太少,要想发表,只有不择手段。对“钱文交易”的刊物,研究生们不仅不恨,还心存感激。这“秘密”尽可“公开”,各得其所,自然也便相安无事。
       有些做法药不对症,形同虚设,打的是三岔口,花拳绣腿,招招落空,小家雀也就不在乎稻草人的吓唬了。譬如降低药价,一次次公布药品目录,一次次只见药价飙升。你降什么药的价,医院就从药柜上撤什么药,药厂就将什么药换点配方、改点剂量……新药新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药品降价的次数越多,从病人那里搂得的药钱也就越多。出招、还招都在明处,当然没有“秘密”可言。
       牛栏关猫,蛛网囚鹰,看起来这栏与网都是有的,但实际上谁都知道,猫与鹰从来都是自由的。譬如医生走穴,主客医院都得利,医患双方都情愿,所谓“规定”也只是说外出行医要“批准”,每周“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可“批准”能保证什么?“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又能制约什么?稍有一技之长的医生,大约没有不走穴的。也许正是这放不像放、禁不像禁的“规定”,才逼得走穴医生“萝卜快了不洗泥”,闹出不幸的“宿州眼球事件”来。
       至于花钱买驾照也能成为“公开的秘密”,实在是因为有些规章着眼的就是钱财。驾驶培训的收费,动辄数千元;合格与否的尺度,却全在一念间;再加上技术好的驾驶员不一定不出事,技术不好的驾驶员也不一定马上出事;而且,出了事也没见谁找到发驾照的头上……如果经济有收益,只要驾照卖得出去,不“睁只眼闭只眼”才怪。要是新手上路,一年内出了车祸,真要问责驾校;而且使培训与考核在收益上彻底脱钩,核发驾照亦无利可图——“花钱买驾照”的事,就不会发生。
       “公开的秘密”,说白了,也就是阴暗勾当的明目张胆化。所有“公开的秘密”,其实都是对公众良知的挑衅,都是对法规、政策的嘲弄,都是对舆论监督的蔑视,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蹂躏。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就须从清理一切“公开的秘密”开始。
       [潇风荐自《都市快报》200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