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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屋]大鱼老爸
作者:杨全强 [美] 丹尼尔.华莱士

《译文》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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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我的母亲
       纪念我的父亲
       第一部
       他出生的那天
       他跟动物说话的方式
       阿拉巴马下雪的那年
       他的远大抱负
       父亲之死:第一幕
       河里的女孩
       他的闷声不响的魅力
       他如何驯服巨人
       他钓鱼的地方
       他离开阿什兰的那天
       踏入新世界
       第二部
       老妇女与眼睛
       父亲之死:第二幕
       他刻骨铭心的初恋
       他传奇的双腿
       他行动的方式
       战斗
       晋见岳家
       他的三项工作
       他去参战
       父亲之死:第三幕
       我出生的那天
       他如何看待我
       他如何救了我
       永生不灭的他
       他是最能干的
       他做了个梦
       第三部
       他买了一座城及其他
       这是如何结束的
       父亲之死:第四幕
       大鱼
       在我父亲快要走到生命终点的时候,我们驾车出游过几次。有一次我们停在一条河边,走到河岸边,在一棵老橡树阴下坐了下来。
       过了几分钟,父亲把鞋子、袜子脱了下来,把脚伸进清澈的河流中,看着它们。然后他闭上眼睛,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从来没见他这么笑过。
       突然,他深吸了一口气,说:“这让我想起以前。”
       说完,就停了下来,又继续往下想。那些从前的事情如果能想得起,进得来,那么它们也进来得很慢,我猜想他想到了一些笑话,他总是有说不完的笑话。或者他也许会向我讲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对他的冒险而富有英雄色彩的生命的颂赞。我真想知道,他究竟想起了从前的什么?他是不是想起了五金店的那只鸭子?酒吧里的那匹马?只有蚂蚱的膝盖那么高的那个男孩?它是不是让他想起了有一天他发现的那只恐龙蛋,后来他又弄丢了,或者他想到了他曾经统治了大半个星期的王国。
       
       “这让我想起了,”他说,“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我注视着这个老头,我的老头,他那双又老又白的脚浸在清澈的河流中,就在他生命的最后那段时期的这些时刻,我一下子想到了还是个小孩子,一个少年,一个青年的他,整个的生命就铺在他的面前,就像现在我的生命铺在我的面前。以前我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念头。这些影像——我父亲的现在和那时候——重叠在一起,就在那一刻,他变成了一个神秘的生灵,有着野性,又年轻又苍老,正在死也正在重生。
       我父亲成了一个神话。
       第一部
       他出生的那天
       他出生的时候是四十年来最干旱的一个夏天。太阳将纯红的阿拉巴马红土烤成颗粒状的粉尘,方圆好几英里之内没有一滴水。食物也极其少见。那个夏天没有谷物和马铃薯,甚至没有倭瓜,所有这些东西在灰白的雾蒙蒙的天穹下都枯萎了。似乎所有的生命都死了:先是小鸡,然后是猫,然后是猪,再然后是狗。很多都成了炖肉,连皮带骨。
       村里有个男子发了疯,吃了石头,死了。他的身子太重了,用了十个人才把他抬到他的坟墓里,那个坟墓是另外十个人挖的,地太干了。
       人们朝东看说,想起了那条奔流的河?
       人们朝西看说,想起了塔尔伯特的池塘?
       就在他出生的那天开始有了变化。太阳升起来了,它凝视着这座小木屋,一位妻子——她的肚子像这个国家一样大——在炒他们的最后一只蛋,这是他丈夫的早餐。那位丈夫已经在田里了,他用犁翻着一些不知名的蔬菜的黑色的缠结的根周围的土。太阳猛烈地白花花地照着。在来到屋子里吃他的蛋时,他用一块破旧的蓝色头巾抹去了额头的汗水。然后他拧头巾,让那些汗滴到一个旧的铁皮杯子里。这是为了什么时候好喝的。
       他出生的那天那位妻子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很快就死过去了。然后她又苏醒过来。她看见她的魂悬在她自己的上边。她也看到了她的儿子——她说他浑身通红。当她的魂又回到她身上时,她说她觉得那儿很温暖。
       她说,“很快,他很快就会回来。”
       她说对了。
       他出生的那天有人在那个方向看到了一朵云,带着一种黑乎乎的东西。人们拉帮结伙地去看。一个,两个,两个两个的,很快就有五十个人,更多的人,都在那儿朝天上看,看这朵还比较小的云彩移近他们的干枯的疲惫不堪的家乡。那位丈夫也出去看了。就在那儿:一朵云彩。好几个星期里第一朵真正的云彩。
       整座小镇惟一一个没去看云彩的就是那位妻子。她倒在地板上,疼得喘不过气来。她是如此窒息以至于喊不出声来。她觉得她是喊了——她已经让嘴张成了喊的样子——但是却什么也没有喊出来。从她的嘴里。尽管她身体的其他地方很忙。与他一起。他就要出来了。他丈夫在哪儿?
       在外面看云。
       那是真正的云。一点也不小,一片庞大的云,影影绰绰的越来越大,越来越暗,覆盖着这片干枯的土地。这位丈夫脱掉帽子,眯着眼,为了看得更清楚,他跨了一步,走下门廊。
       这片云也带来了一点风。这让人觉得很舒服。一点风轻拂着他们的脸是一种很好的感觉。然后这位丈夫就听到了雷声——轰!——或许他认为他听到了雷声。但是他听到的是他的妻子用她的腿绊倒了桌子。尽管这听起来确实像雷声。它听起来就是这样。
       他又往前迈了一步跨到田里。
       “老公!”后来她妻子使出所有的力气喊了出来。但是太晚了。丈夫已经走得太远了,根本听不到。他什么也听不到。
       他出生的那天这个镇上所有的人都走出他们的屋子,聚集在田里,看着那片云。云先是很小,然后只是比较像样,很快就变得很巨大,至少有鲸鱼那么大,搅动着白色的闪电的敲击,冷不防爆炸开来,燃着了松树的树梢,吓了在那儿的高个子的男子一跳;他们没精打采地看着,等着。
       他出生的那天事情改变了。
       丈夫成了父亲,妻子成了母亲。
       爱德华·布鲁姆出生的那天,下了雨。
       他跟动物说话的方式
       我的父亲善于跟动物们打交道,大家都这么说。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浣熊就完全听他的话。他在田里帮自己父亲忙的时候,鸟儿们会停在他的肩上。一天夜里,一只熊睡在他窗外的地上,为什么会这样?他了解动物们特殊的语言。他有这种能耐。
       母牛和马们也对他有着特殊的兴趣。跟着他团团转,用它们的褐色鼻子蹭着他的肩膀,哼哧哼哧喘着气,好像在对他说悄悄话。
       有一次一只鸡蹲在我老爸的的膝上,下了一只蛋——一只小小的褐色的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谁都没见过。
       阿拉巴马下雪的那年
       阿拉巴马从来没下过雪,还是我老爸九岁那年下的雪。白色的雪片连绵不断,坠落的时候就开始变硬,最后覆盖到地上时就纯粹是冰了,很难把它挖开。你注定要陷在这狂暴的风雪中;在这之前,你有时间所能做的只是去思考你的命运。
       爱德华这个男孩很健壮,沉默寡言,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碰到难一点的工作要做的时候,他不会跟父亲顶嘴,比如修一道篱笆,把一只迷途的小母牛引回家。从雪开始下的那个星期六的夜晚直到第二天早晨,爱德华和他的父亲先是堆雪人,堆雪城,以及各种各样的其他建筑物,只是到了那天晚些时候,他们才意识到这场无休无止的雪的巨大和危险。但是据说我父亲堆的雪人足有十六英尺高。为了能够得到那个高度,他用松树枝和滑轮做了一个设施,从而可以自由地上上下下。雪人的眼睛是用弃置了好多年的旧马车轮子做的;鼻子是用一个谷仓顶做的;它的嘴——微微笑着,好像这个雪人在想着一些温暖的令人发笑的事——是从一棵橡树的树干上割下来的一块树皮。
       他的母亲在屋里做饭。灰白色的烟从烟囱里冒出来,袅袅升上天空。她听到门外远处的挖雪声和刮擦声,但是她在屋里忙得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留心。甚至是半个钟头后,她的丈夫、儿子走进来的时候也没有抬头看一眼——父子俩在大冷天里冒着汗气。
       “我们的状况不妙。”她的丈夫说。
       “哦,”她说,“说说看怎么回事。”
       其时,雪仍然在下,他们刚挖通的一道门几乎又被堵上了。他的父亲又拿了铁锹清出了一条通道。
       爱德华看着——父亲用铁锹除着,雪降落着,父亲除着,雪降落着——直到小屋的屋顶开始吱吱嘎嘎地响。母亲发现在他们的卧室里已经形成了一个雪堆。他们想他们应该赶紧出去了。
       但是去哪儿呢?现在一切生命世界都成了雪,纯白,冰冷。他的母亲把她做好的饭菜打了个包,又收拾了几条毯子。
       那一夜,他们是在树上过的。
       第二天是个星期一。雪停了,太阳升起来。气温一直在零度以下徘徊。
       母亲说,“你该下去去上学了,不是吗,爱德华?”
       “我想是的,”他说,啥也没问。他就是这种小男孩。
       早饭后,他爬下树,走了六英里来到小小的校舍。他看到一个人在路上的一堵雪堆上冻僵了。他自己也几乎冻僵了——尽管还没有。他成功地做到了,事实上,他早到了几分钟。
       他们学校的校长,坐在一个木堆上看书。校舍里他所能看到的只有一个风信旗,其余的都埋在周末的这场大雪里了。
       “早,爱德华,”他说。
       “早,”爱德华说。
       然后他想起来了:他忘了带家庭作业。
       又回去拿。
       这是真的。
       他的远大抱负
       他们说他从不会忘记一个名字,或是一张脸,或是你最喜爱的颜色,他们说他十二岁的时候就能凭借走路时鞋子发出的声音认出镇上的每一个人。
       他们说他一度很快就长得很高——几个月吗?一年中最好的一段时光?——他被迫呆在他的床上,因为他骨头的生长跟不上他的个子的生长,以至于他试着想站起来的时候,总是像一根摇摆的蔓藤,会跌倒在地板上,跌成一团。
       爱德华·布鲁姆很聪明地利用了他的时间:读书。他几乎读遍了阿什兰的每一本书。有一千本——有人说是一万本。历史,艺术,哲学。霍雷肖·阿尔杰(注:Horatio Alger(1832- 1899),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深受少年儿童读者欢迎,“阿尔杰式的神话”,指只要勤奋,就能白手起家而致富。)不论什么书。他全都读完了它们。甚至是电话簿。
       他们说最后他知道得比任何人都多,甚至是图书管理员平克沃特先生。
       父亲之死:第一幕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老医生本内特,我们的家庭医生,从客房里慢慢地走出来,轻轻地带上了门。本内特医生已经很老了,脸上集结着下陷的皱纹,他永远都是我们家的医生。我出生的时候是他剪断的脐带,然后用手捧着浑身发红、皱巴巴的我递给我母亲。本内特医生给我们治病不下上百次了,他用一个医师的令人着迷的床边的方式来做这一切,那种方式属于那个早已逝去的年代,他的年代。就是这个人现在正在从这个世界上引导着我的父亲,他现在从我父亲的房间走出来,从他那双苍老的耳朵上摘下了听诊器,看着我们,母亲和我,摇了摇头。
       “我已经什么也做不了了,”他用他尖哑的嗓子说。他恼怒地挥动手臂,但是却做不到,他太老了,不再能那样做了。“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如果你们还要跟爱德华好好说会儿话,随便跟他说点什么,我建议你们现在就去跟他说。”
       这是我们预料中的。我母亲抓着我的手,挤出一点苦涩的笑容。当然,这种时候对她来说并不是好对付的。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她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似乎缩了一圈,还活着但却离生命有了距离。我的目光投放着,却没有任何目标。现在我看着她,她看起来却很茫然,感觉她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自己是谁。自从父亲到家里等死之后,我们的生活改变了很多。他死亡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杀死了我们所有人。就好像他不是每天去工作,而是不得不回来挖自己的坟墓,大部分都是在水池的后面。而且不是一下子就挖好,而是每次挖它个一两英寸。就好像这就是让他如此劳累的事情,就是这些事情让他的眼圈下添了那么多环路纹,而不是如我母亲所坚称的,他的“X射线疗法”。好像每天晚上在他挖完回来,指甲缝里都是脏的,坐在他的椅子里看报纸,他可能会说,哎,又有进展了。今天又挖了一寸。母亲可能会说,你听到了吗,威廉?你父亲今天又挖了一寸。我可能会说,非常了不起,爸爸,了不起。如果我能帮什么忙,请告诉我。
       “妈。”我说。
       “我先进去,”她说,突然咬着嘴唇。“如果……”
       如果他就要死了她会叫我进去。这是我们谈话的方式。在垂死的时候,句子都是未完成的,你知道这些句子如何结束。
       带着这句未完成的话,她站起来走进了父亲的房间。本内特医生摇着头,摘掉了自己的眼镜,用他的红蓝条纹领带擦拭着。我看着他,惊呆了。他是如此的老,老得可怕:为什么我的父亲会比他死得还早。
       “爱德华·布鲁姆,”他自言自语道。“谁会想到呢?”
       谁会想到呢?死亡是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最糟糕一件事。我知道这句话的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我们大多数人身上的最糟糕的一件事——但是对他来说尤其糟糕,特别是最后做准备的那几年,不断加重的疾病让他在生活上不能自理,甚至在这些疾病看来在为他的下一个阶段做准备的时候。
       更坏的是,这使得他不得不呆在家里。他憎恨这一点。他憎恨每天早晨都从同一个房间醒来,看到同样的人,做同样的事。在所有这一切之前,他只是把家当成一个加油站。他是一个巡游的父亲,对他来说,家只是他去其他地方的路上的一个驿站,为了一个未知的目标工作。是什么驱使了他?肯定不是金钱;我们不缺钱。我们有一座漂亮的房子,几辆汽车,外面后头还有一个池塘;似乎我们没有什么绝对买不起的东西。肯定也不是为了升迁——他经营自己的业务。肯定是这些事物之外的什么东西,但是到底是什么,我说不出来。就好像他一直生活在一种不断的渴望状态之中;到达某个地方,不管是什么地方,并不重要:这是一场战斗,战斗之后还是战斗,战争永远不会结束。所以他工作,工作,工作。他每次离开都是几个星期,到纽约、欧洲、日本这些地方,总是在不固定的时间回到家,比如说晚上九点,倒一杯饮料,坐回他那张椅子,又当上他的一家之主。然后总是会讲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在名古屋,”有一个晚上他回到家后说,母亲坐在她的椅子上,他坐在他的椅子上,我坐在他脚边的地板上,“我看到过一个双头妇女。我发誓。一个漂亮的双头日本妇女,她表演茶道,优雅美丽极了。你真搞不清哪个头更聪明。”
       “根本没有双头女人这回事,”我说。
       “真的?”他说,用眼角斜瞄着我。“这是从一个十岁环游世界看到过任何事情的先生那里听来的,非常感谢你。我站起来纠正一下。”
       “真的?”我说。“两个头?”
       
       “千真万确是一个女子,”他说。“实际上是个艺妓。她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隐藏起来学习艺妓社会的复杂传统,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这当然就回答了你的疑问。我也是通过一大串业务上的朋友和政府方面的联系才有幸被允许进入密室。当然,我必须装作对她没有一点点好奇;即使我只是抬一抬眉毛,也会被看成是对人家历史的一种侮辱。我只是像其他人一样喝自己的茶,发出很低的‘笃么’声,这是日语中的谢谢。”
       他做的每件事都不重样。
       在家里,他缺席的魔力被他日常的在场所压倒。他喝一点酒。他不发怒,但是会觉得沮丧和茫然若失,就好像他掉进了一个洞里。在那些他初次回到家的夜晚,他的眼睛是如此明亮,以至于你会发誓它们在黑暗中发着光,但是过不了几天,他的眼睛又会变得暗淡无神。他开始看起来耗光了他的元素,而他因此而受苦。
       所以他并不是死亡的一个好的候选人;这使得呆在家里就显得更糟。一开始他通过跟世界各地不知什么地方的人通电话来努力让这种状况好过一点,但是很快他甚至连这一点都厌烦了。他变成了一个单纯的男人,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故事可讲的男人,一个我意识到我并不认识的男人。
       “你现在知道什么是好的了吗?”这天他对我说,对一个根据本内特医生的说法我也许永远再也看不到他活着的男人而言,他看起来还不算太糟。“给我一杯水。你介意吗?”
       “一点也不,”我说。
       我把水杯端给他,他啜了一两口,我帮他端着杯底这样就不会洒出来了。我微笑着看着这个家伙,他看起来不再像我的父亲,而只是我父亲的一个版本,一系列中的一个,相像却并不相同,在好多方面都有瑕疵。以前很难看到他,他经历了所有的变化,但是现在我已经习惯了,即使他没有了一根头发,他的皮肤斑斑点点,到处都是疤痕,我已经习惯了。
       “我不知道我是否告诉过你,”他说,喘了一口气。“有这样一个乞丐,每天早晨我走出办公室附近的咖啡馆他都会拦住我。每天我都会给他一个二十五分币。每天都是这样。我是说,这已经变得像例行公事,那个乞丐甚至不需要再张口要——我就悄悄地塞给他一个二十五分币。后来我在家里呆得厌烦了,出去了几个星期,我又回到那儿,你知道他跟我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爸爸?”
       “‘你欠我三百五十分,’他说。”
       “真有意思,”我说。
       “你看,笑是最好的药,”他说,尽管我们谁也没有笑。甚至我们谁也没有笑的意思。他只是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深沉的伤感,这种情况在他身上有时也发生过,从一种情感转到另一种情感的方式,就像某些变化无常的人那样。
       “我想这是恰当的,”他说。“我使用这间客房。”
       “这怎么讲?”我说,尽管我知道答案。这不是他第一次提到这一点,尽管从他跟妈妈的卧室搬出来是他的主意。“在我走后,我不想让她每天睡觉时都看着我睡的那边发抖,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有点觉得他在这儿的隔离是象征性的。
       “这很合适,因为我只是某种客人,”他说,他环顾了一下这个整齐得有点古怪的房间。我母亲总是觉得客人就是这样安放房间里的东西的,所以她就尽可能地将这个房间收拾得像个旅馆。你的小椅子在这儿,你的床头柜,某位大使的无害的油画复制品,悬挂在衣柜上。“你知道,我从没有真正在这儿呆过。呆在家。不像我们所有人那样。看看你,你已经长大成人,而我——我完全失去了这些。”他咽下了一口水,那对他来说也是真是一种考验。“我不是个好父亲,是吗,孩子?”
       “不,”我说,也许我说得很快,但是却带着这个单词所可能含有的亲切。
       “嗨,”他说,然后有一点咳嗽。“别憋在心里什么的,只是因为我,你知道。”
       “别担心。”
       “真相,我只要真相。”
       “请别——”
       “上帝。弗莱德。随便是谁。”
       他又啜了一口水。似乎并不是因为口渴本身,而是需要这种东西的一种欲望,需要感觉到舌头上,嘴唇有它:他喜欢水。很久以前他曾经游过泳。
       “但是你知道,我的父亲也早就去世了,”他说,他的声音轻而吵哑。“所以我知道可能会怎样。我的父亲是个农民。我告诉过你的,是吗?我记得有一次他必须离开,到哪个地方去找一种特殊的种子来种在地里。要乘坐一次航班。就是说他那天晚上就要回来。事情接踵而至,他下不了船了。他就乘船一路到了加州。差不多整个春天都在外面。种植的季节来了又去了。但是他回来的时候带回了最不可思议的种子。”
       “让我猜猜,”我说。“他把它们种了起来,然后一根巨大的蔓藤长到了云里,在云层的上面是一座城堡,有一个巨人住在里面。”
       “你怎么知道的?”
       “有一个两个头的女人为他沏茶,肯定的。”
       听到这些,父亲眉头一展,笑了,有一刻他真的很开心。
       “你记得,”他说。
       “当然。”
       “记得一个人的故事会让他永生,你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
       “确实是这样。尽管你从来也不会真的相信,是吗?”
       “这有什么关系吗?”
       他看着我。
       “没有,”他说。然后又说,“是的。我不知道。至少你记得。关键是,我想——关键是我努力想多回家几次。我确实这么想的。可是,总是不停地有各种各样的事。都是天灾。我想地裂过一回,天也开过好几次。有时候我简直难以应付过去。”
       他鱼鳞似的老手探过来碰我的膝盖。他的手指很白,指甲开裂粗钝,像老旧的银器。
       “我会说我错过了你,”我说,“如果我知道我错过了什么。”
       “我会告诉你问题在哪儿,”他说,从我膝盖上抬起他的手,向我示意靠近一些。我照做了。我想听他说。下面的一句话很可能是他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做个伟人,”他耳语道。
       “真的?”我说,仿佛这句话对我来说是意外。
       “真的,”他说。他的话慢而微弱,但是在情绪和思想上却强而沉稳。“你能相信吗?我想这就是我的命。大池塘里的一条大鱼——那就是我想要的。那就是从有生第一天起我就想要的。我的起点很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别人工作。然后才开始自己的事业。我获得了那些模子,我在地下室里造蜡烛。这个事业失败了。我卖风信子花给花店。那也失败了。尽管最后进入了进出口行当,结果却全盘皆没。我曾经有一次跟一位首相吃过饭,威廉。一位首相!你能想象得到吗?这个来自阿什兰的一个小家伙居然跟一位——在同一间房里吃饭。没有哪个洲我没踏上过。一个也没有。总共七个洲,对吧?我有些记不得了,哪几个洲我……不管了。现在所有那一切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你明白吗?我是说,我甚至都不知道伟人的必,呃,必要条件是什么了。你呢,威廉?”
       “我什么?”
       “知道,”他说。“知道是什么让一个人伟大。”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很久,私下里我希望他忘了曾问过我这个问题。他的心思游来游去,但是从他看我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什么也没忘记,他执着于这个念头,他在等着我的回答。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一个人伟大。以前从来也没想过。但在这样的时间一句“我不知道”是过不了关的。这是你必须得对付的问题,所以我只有尽量避重就轻,等着顺水推舟。
       “我想,”过了一会儿我说,等着找到合适的字眼,“如果一个人能被自己的儿子所深爱,那么我想这个人大概就称得上伟大了。”
       这是我所仅有的力量,把“伟大”的定义加在我父亲身上,这是他在广阔的世界里所孜孜以求的,但是蓦然回首,这东西原来一直就在自己家里。
       “啊,”他说,“那些因素,”他含含混混地说着,忽然意识有些模糊起来。“从来没有这样来想过它,真的。既然我们现在想到了,我是说,在这个方面,”他说,“这个非常特殊的方面,我的……”
       “是啊,”我说。“从今而后直到永远你都是我的父亲,爱德华·布鲁姆,一个非常伟大的人。上帝佑你。”
       我马上以手代剑,轻轻地,触碰他的肩膀。
       说这些话时他似乎睡了。两眼沉重地闭上了,一种不安的终结,我认定这是诀别的开始。当窗帘仿佛自动掀开的时候,我一度相信这必定是他的灵魂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通道。但却只是中央空调吹来的风而已。
       “关于那个双头女人,”他闭着眼嘟囔着,好像进入了睡乡。
       “双头女人的事我已经听过了,”我说,轻轻地摇了摇他的肩膀。“我不想再听关于她的任何事了,老爸。好吗?”
       “我不是跟你说双头女人的事,自作聪明的先生,”他说。
       “不是?”
       “我跟你说的是她的妹妹。”
       “她有个妹妹?”
       “嗨,”他说,现在他睁开眼,吸进第二口气。“这种事我会骗你吗?”
       河里的女孩
       蓝河岸边有一棵橡树,父亲常常停在那儿歇息。宽广的枝桠提供了一片浓荫,树底周围是一片阴凉柔软的青苔。他会把头枕在上面,有时就睡着了。小河用轻缓的声音抚慰着他。有一天他来到这儿,他正漂进一段梦里,醒来时见到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在河里洗澡。她的长发像金子一样闪亮,缠绕着她赤裸的肩头。她的胸脯小而圆。她用双手掬起清凉的河水,任它流过脸庞,胸膛,再流回河里。
       爱德华努力保持镇定。他不断告诉自己,不要动,一动她就会看到你。他不想吓到她。说实话,以前他还从来没亲眼见过女人的胴体,他要在她离开之前多“研究”她一会儿。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那条蛇。一条有毒的百步蛇,肯定是的。它滑向她的时候弄出一点点水花,它的爬虫类的小头在找肉。你很难相信这么大小的一条蛇能杀死一个人,它真的能。这么大小的蛇杀死过凯文·布莱恩特。它在他脚踝上咬了一口,几秒钟后他就死了。凯文·布莱恩特比她的个子大两倍。
       根本没考虑什么。我父亲全凭本能,就一头扎进河里,伸长了两手,就在百步蛇准确地把两颗小毒牙嵌入她小小腰身的时候。当然,她尖叫了起来。一个男人潜进水里,一下子来到你面前——保准她会尖叫。他窜出水面,手里攥着那条蛇,它的嘴还在不停地找东西想下口,她又尖叫起来。最后他终于把蛇用他的衬衫裹了起来。我老爸不相信杀生这一套。他会拿去给一个专门收集蛇的朋友。
       现在的场景是这样的:一个青年男子,一个妙龄女子,站在水深齐腰的蓝河里,都没穿上衣,彼此望着对方。太阳穿过空隙照耀着,把水波染得粼粼发亮。这两个人却大半在阴影里。一个打量着另一个。万籁俱寂,除了周边的大自然。此时此刻很难开口说什么,该说什么呢?我叫爱德华,你叫?这么说不好吧。应该等她开口,看她怎么说。
       “你救了我。”
       的确,不是吗?她差点就被毒蛇咬了,是他救了她。这也是冒死相救啊。
       谁也没提。用不着提。大家心里都明白。
       “你好勇敢。”她说。
       “哪里,女士,”尽管她的年纪不见得比他大。“我刚看到你,就看到了那条蛇,我——我就跳下水。”
       “你叫什么名字?”
       “爱德华。”他说。
       “好,爱德华。从现在起这儿是你的地盘。我们叫它……爱德华国。这棵树,这段河,这片水,这一切。无论什么时候你心情不好或是想找乐子的时候,你就来这儿,休息休息,想想心事。”
       “好,”他说,这时候随便什么他都会说好。尽管人在水面上,他的脑袋却在游泳。他觉得他好像暂时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时还回不来。
       她微微一笑。
       “你转过身去,”她说,“我穿衣服。”
       “好。”
       他转过身,一种太美好太美好的感觉让他脸红了。美好得他几乎难以承受。就好像他整个人被修理过了一样,修理得更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
       他不知道女人穿衣服要花多长时间,他给足了她五分钟。当然,他回转身时她已经不见了——消失了。没听到她走,但她真的走了。他好想叫唤她——只是想——他不知道该怎么叫。真该一开始就问问她的芳名。
       风拂过橡树,水流依旧。她消失了。他的衬衫里根本没有蛇,而是一根木棒。一根棕色的小木棒。
       很像蛇——真的很像。尤其是当他把木棒扔进河里,望着它“游”走的时候。
       他的闷声不响的魅力
       他们说他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一种天赋的含蓄,一种不请自来的贴心功夫。他很——害羞。却还是:被女人发现了,我的父亲。是所谓的闷声不响的魅力。他也相当英俊,但从来不因此而自负。他是所有人的朋友,大家也都是他的朋友。
       他们说那时他就很有趣。他们说他有几个很好的段子。他不会在一大群人中,那种场合他是不开口的,而是在他一个人的时候——阿什兰多少女性就等着这一刻啊!——他真的能让你捧腹大笑。他们说深夜里你都能听见他们的笑声,我父亲和那些甜美的小姑娘,听着他们的欢笑声在夜晚的小镇上回荡,在他家的前廊上回荡。笑声是阿什兰入梦时的音响。当时,情形的确是这样。
       
       他如何驯服巨人
       父亲年轻时的丰功伟绩有很多,即使到今天那些故事也说不完。也许他最艰巨的任务要算是面对巨人卡尔了,那件事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卡尔有两个人高,三个人宽,十个人壮。他脸上臂上尽是暴力人生留下的伤疤,那真是一段三分像人七分倒像畜牲的人生。这就是他的人生态度。他们说卡尔也像任何凡人一样是从娘胎里出来的,可是很快人们便发现这是个错误。他太大了。他母亲上午给他买的衣服,下午缝线就裂开了,他的身体长得太快了。晚上他睡在木工按他的尺寸订做的床上,早上他的脚就挂到床沿上了。他总是不停地吃!不管她买来多少吃的,不管她的田里能有多少收成:一到黄昏他的餐柜就总是空的,而他还抱怨肚子里没东西。他用大拳头敲着桌子要东西吃——“快点!”他尖叫着。“娘啊,快点啊!”如此这般过了十四年她再也受不了了,有一天趁着卡尔把脸埋在一堆兽肉里的时候,她收拾包包从后门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那堆兽肉被他吃了个精光之后他才发现她走了。他又气又恼——最要紧的——又饿。
       
       他当年来到阿什兰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夜里,镇上的人都睡了,卡尔就在人家的院子和菜圃里钻进钻出地找食物。一开始,他只拿人家种的东西;到了早上,阿什兰的人民发现整个玉米地都给糟蹋了,苹果树上光了,水塔里干了。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卡尔已经长得太大了,小镇容不下他,他已经从家里搬到了镇子周围的山区。谁愿意去那种地方面对他?在卡尔没变成可怕的怪物之前,镇上的那些人能做些什么呢?
       这种掠夺行为持续了一阵子,直到有一天好几只狗一下子不见了。这意味着镇上的“生灵”受到了威胁。必须得有所行动了——但是怎么行动呢?
       我父亲想出了一个计划。虽然很危险,但是别无选择,于是一个晴朗的夏日早晨,带着全镇人的祝福,父亲出发上路了。他向山区进发,他知道那儿有个山洞。他想卡尔应该就住在那里。
       山洞隐藏在一片松林和一堆乱石的后面,父亲许多年前曾救过一位迷失在洞里深处的小姑娘,所以他知道这个地方。他站在洞口大声地喊。
       “卡尔!”
       他听到了自己的回声。
       “出来啊!我知道你在里面。我从镇上给你带口信来了。”
       深林一片寂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父亲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似乎把大地也震动了。然后就看到卡尔从漆黑的山洞里出现了。他的个子比我父亲所敢想象的还要大。哦,他的长相更可怕!荒野的生活使他浑身都是伤口和青紫痕——加上经常挨饿,以至于等不及他的食物死透,有时候,他的食物也会反击。他的黑发又长又有油污,厚厚的打了结的胡须上全是食物以及软软的爬虫在那里大嚼碎屑。
       他一看到我父亲,便哈哈大笑。
       “你想干嘛,小东西?”他面目狰狞地说。
       “你不得再到阿什兰找食物,”我父亲说。“农夫的庄稼都没了,小孩子的狗也不见了。”
       “什么?你想阻止我?”他说,他的声音响彻山谷,无疑也一路传回阿什兰。“为什么,我可以把你像树枝一样折断!”
       为了证明,他抓起旁边的松树枝用手指一捏就捏得粉碎。
       “哼,”他继续说道,“我可以吃掉你,一下子就把你干掉!我能做到!”
       “这正是我为什么要来的原因。”我父亲说。
       卡尔的脸一阵抽搐,也许是因为困惑,也许是因为一条虫子从他的胡子上爬上了他的面颊。
       “你什么意思,这就是你来的原因?”
       “让你吃掉我,”他说。“我来做第一个牺牲品。”
       “第一个……牺牲品?”
       “献给你,哦,伟大的卡尔!我们臣服于你的威力。为了拯救众人,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得牺牲一些人。因此我就是你的——什么来着?——午餐。”
       卡尔似乎被我父亲的话搞糊涂了。他甩甩头想搞搞清楚,一堆小爬虫从他的胡子里纷纷跌落地上。他的身体开始摇晃,一时像要栽倒的样子,必须倚着山壁才能撑住自己。
       仿佛他被某种武器击中了。又仿佛他在战斗中受了伤。
       “我……”他说,非常温和,甚至有点悲哀。“我不想吃掉你。”
       “你不想?”我父亲说,松了一大口气。
       “不想,”卡尔说。“我不想吃任何人,”大颗的眼泪从他受挫的脸上滚落。“我只是太饿了,”他说。“我娘以前总是给我烧最好吃的饭菜,但是后来她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些狗仔——我对不起那些狗仔。我对不起所有的一切。”
       “我理解,”我父亲说。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卡尔说。“看看我——我这么大!我必须吃东西才能活下去。可是现在我全得靠自己,我不知道该怎么——”
       “烧饭,”我父亲说,“种粮食。养一些牲口。”
       “没错,”卡尔说。“我想我应该躲进这个山洞永远也不要出来。我给大家惹了太多的麻烦。”
       “我们可以教你。”我父亲说。
       过了半晌卡尔才弄明白我父亲是什么意思。
       “教我什么呢?”
       “烧饭,种粮食。这儿有很多亩地。”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成为一个农夫?”
       “是的,”我父亲说。“你可以。”
       事情确实就是这样的。卡尔变成了阿什兰身材最巨大的农夫,但是我父亲的传奇变得更大了。据说他可以迷倒任何人,只要他在房间里走上一趟。据说他受到了一种特异的能力的庇佑。但我父亲却很谦逊,他说根本就没那回事。他只是喜欢人,人们也喜欢他。就这么简单,他说。
       他钓鱼的地方
       接着大洪水就来了,但是别人已经写过的东西我还能写出什么新意呢?雨,一波接一波,无休无止。溪流变成河,河变成湖泊,所有的湖泊都漫出河岸,成为一片汪洋。不知何故,阿什兰——绝大部分——却幸免于难。有人说,一条山脉不偏不倚,正好把大水分开绕镇而过。真的,阿什兰是有个角落,房子以及所有的东西仍然沉浸在现在叫——名字恰如其分——大湖的湖底,在夏夜里,那些死在洪水中的幽魂至今仍听得见。不过,湖里最引人注目的是鲶鱼。他们说,鲶鱼像人那么大——有的比人还大。要是你游得太深的话,腿都会被咬掉。如果有时候不小心,还不止是腿呢。
       胆敢去抓这么大的鱼的人要么是笨蛋,要么就是英雄,而我父亲——我猜他两者都有那么一点。
       一天清晨天刚破晓他就独自上路了,把小船划到湖中心,那是大湖最深的地方。用来当鱼饵的?是一只死老鼠,在玉米穗仓库里找到的。他把老鼠钓上鱼钓,抛出去。足足用了五分钟才到湖底,然后他慢慢地把它往上提。很快他就受到了攻击。这股攻击抓住了老鼠,抓住了鱼钓,抓住了一切。于是他又作尝试。这次换了一个更大的鱼钓,更结实的鱼线,更可观的死老鼠,整个阵容都换了。现在湖水开始翻滚,冒泡,起浪,就好像湖的精灵升了上来。爱德华只是钓着鱼,只是钓。尽管那也许是个坏主意,现在眼看着湖变得越来越不像湖。这让他有点胆战心惊。也许他应该收起他的小老鼠掉头回家。对。只是,在他收线时他才发觉线并没有像他动的那样动。向前移动。他收得越快,他动得也越快。他知道该怎么办,很简单:放开钓竿。放开它!扔掉它,跟它吻别。谁晓得线的另一头是什么在拉着他?可是他却偏偏丢不掉。他做不到。他的手好像成了钓竿的一部分。开始他决定用第二个绝招,停止收线,可是这第二个绝招也不管用:他继续往前移动,爱德华不停地向前移动,移动得很快,比先前更快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是吗?他正在被一样东西——一样活的东西拖着跑——一条鲶鱼。像一条海豚,他看着它蹿出水面,画出一道拱形的弧线,一抹灿烂的阳光照在它身上,美丽、诡异、惊心动魄——有六七英尺长?——现在随着它潜入水中,把爱德华也带走了,猛地将他拉离小船,拖着他一路往下,深入到大湖的水底墓场。在那儿,他看到了房屋,农田,道路,阿什兰那被洪水淹没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他也看到了人:有荷马·基特里奇和他妻子玛拉。有弗恩·塔尔波特和卡罗尔·史密斯。荷马提着满满一桶饲料去喂他的那些马,卡罗尔和玛丽聊着谷物。弗恩开着拖拉机。在深不可测的暗绿的湖水里,他们一举一动都像是慢动作,他们说话的时候,唇边就会冒出小水泡,不断地升到水面上。在大鲶鱼带着爱德华疾行而过时,荷马微笑着向他挥手致意——爱德华认识荷马——但是还没有挥完手,他们就又消失了,一条鱼和一个人,忽然腾身就出了水面,爱德华被抛到了河滩上,钓竿早已不知去向。
       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他不能说。因为谁会相信他?人们问起钓竿和小船到哪儿去了,爱德华说他在大湖岸边睡着了,钓竿和小船就……漂走了。
       他离开阿什兰的那天
       差不多爱德华就是如此这般地长大成人。他健康,强壮,父母都爱他。他还是一位高中毕业生。在阿什兰青色的田野上,他和他的伙伴们尽情奔跑,开怀吃喝。这是梦境一样的日子。只是有一天早晨醒来,他思忖着应当出去,去闯一闯,他告诉了父母他的想法,而他们并不想阻拦他。他们只是带着某种预感地相互望了望,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一条路能出阿什兰,那是一条必经之路,它没有名字。那些有事必须离开阿什兰的人经过那个地方就没事,而那些不会长久呆在那儿的人,就会进退不能。所以他们跟儿子道了别,他们知道他们也许再也见不着他了,他的想法也一样。
       他离开的那个早晨明亮清朗,但当他朝着没有名字的那个地方前进时,天色却暗了下来,天空压得很低,一片浓雾包裹着他。不久他来到一个很像阿什兰但却绝对很不一样的地方。大街上有银行,有科尔药房,有教会书店,有塔尔波特廉价商号,有游艺铺,有珠宝钟表行,有快餐咖啡馆,有撞球场,有电影院,有广场,有五金店,也有杂货店,货架上陈放的货品都比他的年岁还长。阿什兰的大街上也有同样的一些店铺,只是这儿的店铺都很空很暗,橱窗全裂了,店主很茫然地从空荡荡的店门里瞪着眼。可是他们一瞧见我父亲就眉开眼笑。他们又笑又招手。这是个顾客!他们想。大街上还有间妓院,就在街的尽头,但它跟城里的妓院不同。它只是一间屋子,一个妓女住在里面。
       他一晃进小镇,那里的人们都跑过来跟他打招呼,他们盯着他那双漂亮的手。
       离开?他们问他。离开阿什兰?
       他们真是一群怪人。一个男的有一条萎缩的胳臂。他的右手垂在肘下,肘以上的臂膊都萎缩了。他的那只手刚好从袖子里探出来,就像一只猫从纸袋里探出头来。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开着车,手臂伸到车窗外,感受着风。不料车子开得离路肩太近,结果他没感受到风,却感觉到一根电话杆的猛然穿刺。他的前臂的每一根骨头都断掉了。现在他的那只手挂在那儿,一点用都没有,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缩越小。他用微笑来欢迎我父亲。
       然后有一个女的,大约五十五六岁,她几乎在各个方面看起来都很正常。但是这就是这些人古怪的地方:在很多方面看起来都很正常,只有一样事情不对,那是可怕的一样事情。几年前她收工回家,发现丈夫吊死在地下室里的水管上。看到这种场景她当场中了风,从此她的左半边脸就永远地僵硬了:她的嘴唇斜拉下来,形成了一副夸张的不屑表情,她眼睛周围的肉也松弛下来。她的那半边脸根本就不能动,所说她说起话来嘴巴只有一边能张开,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深深地卡在喉咙里似的。那些话为了要脱逃都得从她的喉咙里艰难地往外爬。发生这些事后,她一直试图离开阿什兰,然而现在她得到的就是这些。
       还有其他一些人的毛病是与生俱来的,他们的出生就是最初的最糟的意外事件。有个患脑积水症的人叫伯特;他是个清扫工。不管去哪儿他都带着一个扫把。他是那个妓女的儿子,也是这里的男人的一个问题:这里的大部分男人都去找过那个妓女,谁都可能是那个男孩的父亲。在她看来,他们人人都有份。她从来就不想当妓女。但是镇上需要这样一个人,她被迫落入了如此的境地,经过了这么多年,她痛苦不堪。尤其是生下儿子以后,她开始憎恨那些恩客。儿子给她带来很大的快乐,但也是更大的负担。他完全没有记忆可言。他经常会问她,“我爸爸在哪里?”而她便随手指着在窗口看到的第一个男人。“你爸爸在那儿,”她会这样跟他说。他便跑出去一把搂住那个人的脖子。第二天他便什么都忘了,再问她,“我爸爸在哪里?”于是他就会有另外一个爸爸,就是这样。
       最后,我父亲遇到一个叫威利的人。他本来一直坐在一条长椅上,爱德华走近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好像他一直在等他似的。他的嘴唇干裂。他的头发灰白,硬如钢刺,眼睛小而黑。他少了三根手指(一只手两根,另一只手一根),他很老了。他老得看起来已经在时间里走过了人所能走的极限,现在他仍然活着,却早已在走回头路了。他正在缩水。正在渐渐变小,像个婴儿。他行动缓慢,就好像走在齐膝的水里,他看着我父亲,带着阴冷的笑。
       “欢迎来到我们的镇子,”他对我父亲说,客气中带着几分疲惫。“介意让我带你四处走走吗?”
       “我不能久留,”我父亲说。“我只是路过这里。”
       “大家都这么说,”威利挽起我父亲的手臂说,两个人开始一起走着。
       “反正,”他继续说道,“你急什么?至少你应该瞧瞧我们这儿的环境。我们有一个商店,一间很棒的小店,还有——在那边,”他说,“如果你想打弹子,我们也有地方可去。就是弹子球,你知道的。你应该喜欢吧。”
       “谢谢,”爱德华说,因为他不想惹恼这个威利,或是任何其他在看着他们的人。他们这时已经吸引了一小撮人,有三四个跟在他们后面穿过空旷的街道,跟他们保持着距离,以一种热切的眼神斜视着他们。“非常感谢。”
       在拽着他看药房、教会书店时,威利抓得更紧了,然后,诡诈地一眨眼,让他看妓女住的那间屋子。
       “她挺甜美的,”威利说。然后,像是想起来某些他没说到的事情,又说,“有时候啦。”
       天空暗了起来,下起细雨。威利抬头望天,让雨水落入他的眼睛。我父亲擦了一下脸,扮了个鬼脸。
       “我们有自己的雨水,”威利说,“但你会习惯的。”
       
       “这儿的一切似乎都有点……潮湿。”我父亲说。
       威利看了他一眼,眼光像刀子一样。
       “你会习惯的,”他说。“这就是这个地方全部的特色,爱德华。要慢慢习惯。”
       “这不是我要的,”他说。
       “那也一样,”他说。“你也会习惯的。”
       他们默默地走着,踏过聚绕在他们脚边的雾,穿过轻轻地落在他们头上肩上的雨,走过这座奇怪的小镇的蒙蒙清晨。人们聚在角落里看着他们经过,有一些人加入了追随的小分队。爱德华瞥见一个身着破烂黑西装的面容憔悴的人,他认出了他。是诺瑟·温斯洛,一个诗人。就在几年前离开阿什兰前往巴黎,去写诗。他站在那里望着爱德华,几乎有了笑意,但这时爱德华注意到他的右手,少了两根手指,诺瑟的脸变得如同死灰,一手紧扣着胸口消失在街角。在阿什兰人们对诺瑟曾寄予了厚望。
       “当然啦,”威利说,他看到了刚才所发生的一切。“经常有像你这样的人经过这儿。”
       “你什么意思?”我父亲说。
       “正常的人,”威利说,像是要撇掉什么怪味似的。他啐了一口。“正常的人和他们的计划。这雨,这潮湿——都是一种渣滓。一种梦的渣滓。事实上是许许多多的梦的渣滓。我的,他的和你的。”
       “不是我的,”爱德华说。
       “并非不是,”威利说。“而是还没到时候。”
       就在那时,他们看见了那条狗。像是一团模糊的黑影从雾里穿过来,直到它的身影出现在我们面前。它的胸口有白色的斑点,脚趾是一圈是棕色,其余部分都是黑色。它的毛短而硬,似乎并非什么特殊的品种——只是一只普通的狗,是杂七杂八的狗混种而成。它朝着他们过来,很慢但却是径直而来,甚至没有停下来去闻一闻消防栓或电线杆,不是晃荡着来,而是走。这只狗朝着某个方向在走。这只狗有个目标:那就是我父亲。
       “这是什么?”爱德华说。
       威利微微一笑。
       “一只狗,”威利说。“早晚都会出来查看查看——一个人都不漏掉,通常只会早。它是个看门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不,”我父亲说。“我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威利说。“你会的。叫它,”他说。
       “叫它?它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它从来没属于过任何人,所以它从来也没有名字。叫它狗就行了。”
       “狗。”
       “对:狗。”
       于是我父亲蹲下来,拍拍手向它示好。
       “来!狗!来!小乖乖。过来!”
       那条一路走了很长的直线的狗停住了,盯着我父亲看了良久——对狗说来是够久的了。有半分钟。它背上的毛直立起来。它的眼睛锁定了我父亲的眼睛。它张开嘴亮出他的牙以及凶狠的淡红牙龈。它就在十尺远的地方,充满野性地咆哮着。
       “也许我应该离它远点,”他说。“我不觉得它会善待我。”
       “伸出手来。”威利说。
       我父亲说,“什么?”
       那时狗的咆哮变得更加强悍了。
       “伸出你的手让它闻闻。”
       “威利,我不觉得——”
       “伸出手来。”他说。
       很慢很慢地,我父亲伸出了他的手。狗慢慢地一步步朝着手走近,低低地吠着,一口利牙随时准备咬人。但当它的鼻尖一碰到我父亲的指关节,它竟发出了呜呜的哀鸣,狗舐遍了我父亲的整只手。狗的尾巴摇着。我父亲的心不住地跳着。
       威利在一旁看着,有点伤心有点挫败,仿佛他被人出卖了似的。
       “这是不是说我可以走了?”我父亲边问边站起身,而那只狗还在蹭他的腿。
       “还不行,”威利说,又抓紧了我父亲,他的手指都掐到他肉里去了。“喝杯咖啡再走。”
       美食咖啡是一间大厅,一排排绿色的胶板隔间,一张张点缀着金色斑点的福米卡塑胶餐桌。桌子上有纸餐垫,有细细的银质叉匙,上面还巴着干掉的饭菜。店里面朦朦胧胧,有一种浓郁的灰暗,尽管这里桌位差不多都坐满了,却还是像没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在一样,谁也没有露出急切的想要填饱肚子的样子。可是当威利和我父亲一走进来,他们都抬起头来,眉开眼笑,好像他们的饭菜来了。
       威利和我父亲在一张桌子边坐下,甚至还没等开口要什么,就有一个一言不发的女服务生端上了两杯咖啡。浓黑的两个冒着热气的深潭。威利瞪着杯子摇了摇头。
       “你以为你已经很能干了是吧,孩子?”威利微笑着将咖啡送到唇边。“以为自己是条真正的大鱼了。但是你并不是我们见过的第一个。看看那边的吉米·爱德华兹。橄榄球大明星。好学生。他想去大城市做个商人,赚大钱什么的。从来就没有走出去。缺乏内在的韧性,你知道吧。”他凑过来小声地耳语道。“那条狗咬掉了他左手的食指。”
       我父亲一看,发现果不其然。吉米慢慢地把手移下桌面,伸进口袋,转开了身。我父亲又看其他人,他们也在看他,他发现每个人都这样。没有哪个人手指齐全,有的人只剩下少数几根。我父亲看着威利,正要问个究竟。威利却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
       “那是他们试图出走的次数,”他说。“不管是从这儿走出去,还是回到他们来的地方。那条狗,”他看自己的手说,“不会跟你闹着玩的。”
       这时,很慢地,就好像被某种只有他们才能听到的声音所吸引,原先坐在他四周桌子旁的人都站起来走到他的小隔间边上,他们看着他笑。其中有些人的名字他小时候在阿什兰的时候就记得。西德里克·弗克斯,莎莉·杜玛斯,本·赖特福特。但是他们现在已经大大改变了。感觉上,他几乎能看穿这些人,然后发生了某些事情,他又不能了,仿佛这些人才进入镜头又跑掉了。
       他越过人群朝店门口望去,狗坐在那儿。狗坐在那儿瞪着店里,一动不动,我父亲搓着两只手,不知道他等来的会是什么,如果他已经错失了逃离这条狗的机会,下次他也许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有个叫罗斯玛丽·威尔考克斯的女人站在小隔间边上。她爱上了城里来的一个男人,原想跟他一道私奔,结果只有他走成了。她的眼睛黯淡无光,深陷在曾经美丽的脸上。她还记得我父亲小时候的样子,她跟他说真高兴又见到他,长得这么大这么高这么帅。
       围绕在小隔间边上的人群越来越大,挤得越来越近,以至于我父亲发现自己已经动不了了。一点能动的地方都没有。隔间边上挤过来最挨近他的是一个比威利还老的男人。差不多都成了化石了。他的皮肤干瘪,紧包着骨头,青筋暴露,像冰冻的河一样冷。
       “我——我不相信那条狗,”这个老男人慢吞吞地说。“我只是不想冒险,孩子。此前它没逮你,但你永远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它会。这个可说不准。所以干脆坐着吧,”他说,“跟我们说说你要闯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说说你要在那儿见识些什么。”
       老男人闭上了眼,威利也闭上了眼,大家都闭上了眼,都在等着听我父亲所了解的那个在等着他的亮丽世界,就在前面拐个弯,在这片灰暗地带的另一边。于是他就跟他们说了,在他说完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感谢他,带着笑。
       那个老男人说,“那很棒。”
       “我们明天可不可以再来一次?”有人说。
       “明天再来一次吧。”另一个人小声说。
       “有你真好,”一个男的对我父亲说。“有你在这儿真好。”
       “我认识一个真正很棒的女孩,”罗斯玛丽说。“而且漂亮。有点像我。如果能让你们在一起我会很幸福,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很抱歉,”我父亲说,一个个看着他们。“恐怕你们误会了。我不会在这儿住下来。”
       “我想是有点误会,”本·赖特福特说,他望着我父亲,一副嫌厌的表情。
       “但是我们不能让你走。”罗斯玛丽柔声说道。
       “我必须得走。”我父亲说着想站起身。但是站不起来,大家把他团团围住。
       “至少呆一阵子,”威利说。“至少呆个几天。”
       “跟我们认识认识,”罗斯玛丽说,用她那只可怕的手拂开眼睛上的发丝。“你会忘掉其他的事的。”
       忽然从围绕着他的那些男男女女的身后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接着是一声尖叫,一声咆哮的吠叫,像一个奇迹似的人群移开了。是狗。它发出凶狠的吼叫声,向他们亮出森森利齿,他们都缩到后面远远地离开这只垂着口沫的怪物,都用手紧按着胸口。我父亲抓住机会冲出了敞开的缺口,绝不回头。他冲过黑暗,直到天光又亮起来,世界又变得青翠美妙。沥青路变成砂石路,砂石路变成泥路,一个富有魔力的世界之奇美似乎已经不远了。当路到了尽头,他停下来喘气,他发现那条狗就在他身后,吐着舌头,当它靠近我父亲,就用它温暖的身体蹭着我父亲的腿。现在寂无人声,只有风穿过树林,他们俩的脚步踩在渺无人迹的小径上。这时树林豁然开朗,在他们面前现出一个湖,一片碧绿的大湖,曲曲弯弯深向望不到头的远方,湖畔有一个小小的木造船坞,风在湖面上吹起波浪,船坞就随浪起伏。他们俩信步走去,一到了那儿,狗便瘫了下来,仿佛耗光了所有的力气。我父亲环顾四周,带着些许骄傲,他望着树丛后面的落日,呼吸着空气,他把手指伸进狗脖子上那一圈松垮的温暖皮肉,极其温柔地揉着,就好像揉着自己的心脏,狗发出狗所独有的快乐的声音。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来了,湖水泛起了轻微的涟漪,这时在白色的月光下他看见了那个女孩,她的头优雅地探出水面,水流泻过她的秀发又流进湖里,她笑着。她笑着,我父亲也笑着。然后她挥了挥手。她向我父亲挥了挥手,他也向她挥手。
       “嗨!”他向她挥着手说。“再见!”
       踏入新世界
       我父亲在他所向往的世界第一天所发生的故事,也许他的一位工作伙伴,杰斯坡·“兄弟”·拜伦,讲得最好。“兄弟”是布鲁姆公司的副总,父亲退休他便接管了公司。
       “兄弟”是一个穿着非常讲究的人。他打着一条艳黄的领带,穿着主管人员级别的深蓝色细条纹衬衫,黑皮鞋,紧而薄、几乎透明的短袜,同色系的蓝西装,长度差不多拖到小腿肚。他有一条丝手帕,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在他西装左胸的假口袋边缘窥探。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碰到过的真正有灰色鬓角的男人,就像他们在书上说的那样。他的其余的头发都黑而密,而且健康,分边的头路是一条又长又直的线,显现着粉色的头皮,一条穿越脑袋的乡村路。
       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他就会斜靠着椅背微笑。
       “好像是一九几几年吧,”他开始了。“时间久得我们几乎谁都不想记了。爱德华刚刚离开家。十七岁。有生以来头一次完全得靠自己,他害怕吗?不,他不怕:他母亲给了他几块钱生活费——十块,也许是十二块——无论怎样,比他长这么大任何时候所有过的钱都多。他有自己的梦想。梦想使一个人勇往直前,威廉,你父亲那时已经在梦想他的帝国了。但是那天他离开生他养他的地方,你看着他,看到的只不过是个俊秀的少年,一无所有,除了身上的衣服,鞋子里的破洞。你可能并不能真的看到那鞋子里的破洞,但它们确实有,威廉;那些破洞真的在那儿。
       “第一天他走了三十里路。那夜,他睡在群星底下,松枝床上。就在那一夜,就在那儿,命运的手首次搭上了你父亲的裤腰带。因为在他睡觉的时候,两名绿林大盗袭击了他,他们把他打得半死,他身上的钱也被抢了个精光。好不容易保住了一条小命,三十年后他才第一次跟我说了这事——对我来说这是过去的爱德华·布鲁姆——他说如果他能再碰上那两个人,那两个把他打得半死,抢光了他所有钱的恶人,他要谢谢他们——谢谢他们——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决定了他日后的人生轨迹。
       “当然,那时在那片黑暗的林子里垂死的时候,他可根本不会心存什么感激。但到了早上,他养足了精神,尽管全身各处还在流血,他开始能走了,不知道也不在乎他是往哪儿走的,他只管走着,向前,向上,准备好了随便下面是什么样的命运——这时他看见了一间乡村老铺,店门外有位老汉,在椅子上前前后后地摇着,摇过来,摇过去,这时他警惕地盯着这个浑身是血的家伙渐渐挨近。他叫来他的老婆,他老婆叫来她女儿,半分钟不到他们便备好一壶热水,一块毛巾,一束临时用被单撕成一条条的绷带,站在那儿等着蹒跚而来的爱德华。他们愿意救这个陌生人的命。不只是愿意:是坚决要。
       “可是当然,他不让他们这么做。他不能让他们救他的命。没有什么人像你父亲这样正直——这样的人太少了,威廉,真是少之又少——他不肯接受这样的善心,即使是生死这样的问题。因为如果他真的能活下来,知道自己的生命跟别人如此纠缠不清,知道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他如何还能面对自己?
       
       “因此,血仍在流,一条腿上也破了两道口子,爱德华找了一个扫把,把店铺打扫干净。然后他找来拖把和水桶,急着要做好该做的事,完全忘记了他身上开裂的、流血不止的伤口,直到他打扫完毕他才发现他在整个店里已经留下了一条血染的印记。所以他拖。他抹。他跪在地上用抹布擦,老汉、妻子和孩子看着他。他们肃然起敬。满心敬畏。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努力想擦掉他自己留在松木地板上的血渍。这不可能,不可能——他还在努力。事情就是这样,威廉:他试了,又试,直到不能再试,直到他趴倒在地上,还在抓着抹布——死了。
       “或者他们这么想。他们以为他死了。他们冲到他身边:那时他还一息尚存。像你父亲所描述的,那个场面总叫我想起米开朗基罗的圣母像,那母亲,一个强壮的妇人,把他托起来抱在怀里,搁在腿上,为他祈求生命,为这个年轻人,这个垂死的人。似乎毫无希望了。但是就在这三个人焦急地围在他身边时,他睁开了眼睛,说了一句有点像是遗言的话,是对那个老汉说的,突然间爱德华意识到他的店根本没有顾客上门,他用可能是最后的一口气说,‘广告’。”
       “兄弟”这两个字说得响彻屋宇。
       “剩下的,如他们所说,就成了历史。你父亲复原了。很快他又身强体壮。他耕田,除草,在店里里里外外地帮忙。他游走乡间张贴小传单,为本·吉姆森的乡村小店广而告之。对了,给他取名叫‘乡村’小店是他的主意。他觉得这听起来更亲切一点,比单纯叫“小店”更有吸引力,他是对的。差不多也是在这时候,你父亲又发明了一句标语:‘买一送一’。尽管短短四个字,威廉,它们却使本·吉姆森变成了富翁。
       “他跟吉姆森一家住了将近一年,赚到了他生平第一笔私房钱。世界,像一朵灿烂的花,为他绽放。就像你能看到的,”他指指自己那金质真皮的豪华办公室,朝我这边微微一点头,好像我也不过是我父亲传奇事业里的一个产品,“对一个来自阿拉巴马阿什兰小镇的小男孩而言,他干得相当不赖。”
       第二部
       老太太和眼睛
       离开吉姆森一家之后我父亲穿过乡间往南走,走过了一座座小镇,冒过许多的险,遇到过许多有趣的奇人。但是他的漫游是有目的的,有一个目标,就像他做每件事一样。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学到了生命中的许多经验,现在他希望通过上大学来更进一步拓展他对世界的本质的理解。他听说有一座叫奥本的城市里有这么一所学校。他要去的就是这座城镇。
       有一天傍晚他来到这里,又累又饿,在一位收容寄宿生的老太太家里找了间房。她给他做吃的,并给了他一张床休息。他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又觉得身强体壮,神清气爽。当下他谢过老太太的援手,作为回报,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他力所能及的事。
       嗨,巧的是这位老太太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是玻璃做的,她每天晚上都把它取出来浸在床头柜上的一个水杯里。
       更巧的是,在我父亲到那儿的几天前,一群年轻人闯进了老太太的家,偷走了她的眼睛,于是她跟我父亲说,如果他能找回她的眼睛归还给她,她将非常感激。我父亲当场起誓,说会去做这件事,当天早晨他就离开了她的家去找那只眼睛。
       天气凉爽晴朗,我父亲心里充满了希望。
       奥本城是根据一首诗命名的,那时,这里是求学的很大的中心。渴望了解世界奥秘的年轻人都挤在小小的教室里,专心聆听着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的教授的言辞。这是爱德华一心向往的地方。
       相反的,很多人来这儿纯粹是混日子的,就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成群结伙。没花多长时间我父亲就了解到闯进老太太家偷走她眼睛的就是其中的一伙。
       事实上,这只眼睛已经成了某些声名狼藉的人关注的焦点,而且在爱德华·布鲁姆机敏地跟他们交着朋友的某些人当中,他们公开讨论着它,对它相当的推崇。
       据说这只眼睛有魔力。
       据说这只眼睛能看见。
       据说直接对着这只眼睛看会带来噩运,因为那时那个老太太会认出你,然后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她会对你穷追不舍,直到找到你,然后会对你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这只眼睛从来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两次。就像一种入会仪式,每个夜晚它都会被交给不同的男孩。看着这只眼睛不让它受到伤害是这个男孩的责任。拿到这只眼睛的男孩那整个晚上都不许睡觉;他只能好好地看守着它。这只眼睛包在一块柔软的红布里,这块布被放在一个小木盒子里。到了早上,这只眼睛要归还给团体的首领,他会问看守的孩子一些问题,检查过眼睛之后,他才让男孩走。
       爱德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所有这些都摸清楚了。
       为了把这只眼睛归还给老太太,爱德华知道,他必须成为享有守夜权的男孩中的一个。这是他要想办法做到的。
       爱德华向一个新朋友表达了自己想成为看守眼睛的成员之一的愿望,经过了一番慎重的考虑之后,对方告知他当晚单独到数里路外的乡间的一座谷仓。
       谷仓又黑又破,他推门的时候,门发出诡异的吱嗄声。悬挂在黑铁支架上的烛光在谷仓的四面墙上跳跃,角落里黑影幢幢。
       六个人影围成一个半圆面向谷仓的后方坐着,全都罩着深褐色的头套,好像是用麻布袋做的。
       在他们面前的小桌子上的,是老太太的眼睛。就像躺在红色丝枕上的一颗宝石。
       爱德华毫无畏惧地走上前去。
       “欢迎,”中间的一个人说。“请坐。”
       “但是不管你做什么,”另一个人用十分不祥的口吻说,“千万别看这只眼睛!”
       我父亲在地上坐下来,默默地等着。他不看这只眼睛。
       过了一会,中间的那个人又发话了。
       “你为什么来这儿?”他问。
       “眼睛,”爱德华。“我来这儿是为了这只眼睛。”
       “是这只眼睛把你召到这儿来的,是吗?”他说。“你没听到这只眼睛在召唤你吗?”
       “听到了,”爱德华说。“我听到这只眼睛在召唤我。”
       “那么把眼睛放进盒子,整夜都要守着它,明天就在这儿归还。要是出了什么差错——”
       中间的那个人停了说话,其余几个人放出一阵悲声。
       “要是出了什么差错,”他又说,“如果它不见了,或者打碎了——”
       说到这儿他又打住了,从他的头套的裂缝里盯着我父亲。
       “——那么我们就取你的一只眼睛做补偿,”他说。
       六个头套一齐点头。
       “我明白,”我父亲说,此前他完全不知道有这等严格的约定。
       “那就,明天,”他说。
       “好,”我父亲说。“明天。”
       离开谷仓,踏进黑暗的乡村之夜,爱德华向着奥本的万家灯火走去,陷入深深的沉思。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第二天他没法归还这只玻璃眼睛,他们是不是真的会取他的一只眼睛?怪事年年有。他走着路,右手抓着盒子,左手摸着自己的眼睛,每只都摸过了,不知道如果少了一只会是什么样子,是否真的要遵守对老太太的誓言,如果危险是如此之大。他知道戴头套的那六个家伙可能无意真要取他的眼睛,然而如果有十成的可能,甚至只有一成的可能,那值得吗?毕竟他的眼睛是真的,那老太太的眼睛只不过是玻璃做的……
       他彻夜守着这只眼睛,盯着它闪耀的蓝,看到眼睛里的自己,直到第二日晨,太阳在林梢升起,在他看来太阳似乎化成了哪个被遗忘之神的闪亮眼眸。
       在白天的亮光下,谷仓看起来显得不一样——不那么吓人了。只不过是一间少了些围板的老谷仓,干草像塞进一个枕头似的从破洞里钻出来。牛群在草地上吃着草,附近圈着一匹棕色老马,鼻子不断地喷着气。爱德华在谷仓门口迟疑着,然后他推开门,那吱嗄声也不再那么诡异。
       “你迟到了,”有人说。
       爱德华朝谷仓后方看去,但这次没有戴头套的人,只是六个学校学生,年纪都跟爱德华相仿,穿的也差不多——路夫鞋,卡其裤,淡蓝色带扣棉衬衫。
       “你迟到了,”他又说了一次,爱德华认出是昨晚的声音。他就是居中的那个人,是个头。爱德华看了他半晌。
       “抱歉,”爱德华说。“有个人我必须去见一下。”
       “眼睛在吗?”他问他。
       “在,”爱德华说。“眼睛在这里。”
       那人指着爱德华抓在手中的小盒子。
       “那就交出来吧,”他说。
       爱德华把盒子交给那人,在其他人聚拢来看的时候,他打开了盒子。
       他们盯着那盒子看了似乎有好一会,然后都转向爱德华。
       “不在里面,”那个头说,几乎耳语般地,一张脸气得通红。“眼睛不在里面!”他尖声叫道。
       他们立刻逼近他,直到爱德华举起手说,“我告诉你们眼睛在这里。我并没有说是在盒子里。”
       六个男孩停住了,生怕眼睛藏在我父亲身上的什么地方,如果他们要痛扁他一顿,也许会伤到眼睛。
       “交出来!”那个头说。“你没这个权利!眼睛是我们的。”
       “是吗?”
       正在这时,谷仓的门吱的一声轻轻推开,所有的人都转头看着向他们走过来的老太太,她的眼睛又重新装上了。六个人都不解地盯着她。
       “怎么——”有一个转向其他人说。“谁——”
       “眼睛,”我父亲说。“我说过眼睛在这里。”
       当老太太走近时,他们可以看到眼睛确实在这里,不是在盒子里,而是又回到了老太太的脸上。他们想跑却不能跑。想转头也不能转头,就在她看着他们每个人的时候,他们每个人也都深深地看进了老太太的眼睛里,据说在那只眼睛里他们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的未来。一个人一看之下尖叫不已,一个人大哭起来,但有一个有只是深深地注视着这只眼睛,一幅迷惑不解的样子,然后抬起头楞楞地盯着我父亲,仿佛对他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最后她“收功”了,所有的孩子都夺谷仓门而出,融进人明朗的清晨。
       爱德华在奥本短暂的停留就这样开始了,他几乎再也没有被任何人骚扰过,因为大家都以为老太太和她那只无所不见的眼睛在保护着他。他入了学,成了一名优等生。他记忆力极佳。过目不忘。他记得那天在谷仓里的那个头目的那张脸,正如那个头目也会记得他的脸。
       我母亲嫁的几乎就是那张脸。
       父亲之死:第二场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老大夫本内特,我们的家庭医生,走出客房,轻轻地带上房门。他已经老得不能再老了,看起来就像曝晒在阳光下的苹果核。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在那儿,那时他就已经很老了。母亲和我坐在起居室里等他的话。他移开耳朵上的听诊器,无望地看着我们。
       他说,“我已无能为力。非常抱歉。如果你们有什么话要跟爱德华说,随便什么话,现在可能就……”说到后来他就变成了默默的嘟囔。
       这早就是我们预料中的事,这最后的盖棺。我和母亲都同声唏嘘。有哀伤,有解脱,就像紧张脱离了肉身,我们看着对方,眼神交流,那是一生难见的眼神。我略感惊讶,这一天终于来了,大约一年前,本内特大夫就已经给了他还有一年可活的话儿,而他拖了这么久,我真觉得他会一直这么拖下去。
       “也许我应该先进去,”她说。她看上去像受到重创,憔悴不堪,了无生气的笑容里,又带着几许沉静。“除非你想先进去。”
       “不,”我说。“你只管去——”
       “要是有什么情况——”
       “没关系,”我说。“通知我一声就行了。”
       她吸了口气,站起来,梦游似的走进他的房间,任房门在她身后开着。本内特大夫,微微驼着背,好像他的骨头都随着他的年龄而熔化了去,他神不守舍地站在起居室的中央,为生与死的力量而感到难以名状的错愕。几分钟后母亲又出来了,擦掉颊上的一滴泪,给本内特大夫一个拥抱。他认识她的时间比认识我的时间长。她也老了,但是站在他边上她显得格外年轻。她就像一个即将成为新寡的少妇。
       “威廉。”她说。
       于是我走了进去。房间里一片昏暗,一种午睡的阴暗,尽管隔着窗帘你可以看见外面穿透进来的天光。这里是客房。我的一些朋友在高中毕业之前,常常来过夜时就住在这里,现在在这个房间里我父亲正在走向死亡,就要离开人世。我一进来,他脸上露出微笑。要“走”了,他脸上的神情是那些要“走”的人常常会有的那种神情,快乐又悲伤,疲惫又精神满足,都在同一时间出现。我在电视上见过。主角去世时脸上轻快的样子一直保持到最后,用他虚弱的声音向所爱的人一一交代,对自己最终的结局怀着虚假的乐观,通常都会因为把事情处理得太好而令人失声哭泣。但是我父亲不这样。他既没有轻快的表情,也完全不抱虚假的希望。事实上他很像是要说,“为什么我还活着?我觉得自己早就该死了。”
       他看起来也像是这样。他刚过中年的身体看起来就像是从地底下挖出来准备供另一个灵魂进去居住的,他本来头发就不很多——梳理却很专业——现在连仅有的几根也没了,他的皮肤的颜色是死一般的白,因此当我看着他,出现在脑海里的字眼是坏了。
       我老爸已经坏掉了。
       “你知道,”这天他对我说。“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爸?”
       “一杯水,”他说。“现在一杯水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没问题。”我说,端了一杯水给他,他抖抖索索地端到唇边,滴出一些到下巴上,他抬起头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是在说他本来可以活得很长——无论如何会比现在即将赴死要活得长——如果没让我看到他泼出那几滴到下巴上的水。
       “抱歉,”他说。
       “别在意,”我说。“你没泼出来多少。”
       “不是指这个,”他说,投给我痛苦的一瞥。
       
       “好,我接受抱歉,”我说。“但是你知道,长久以来你一直是个真正的勇者。我和妈妈真的为你感到骄傲。”
       对这番话他啥也没说,因为即使他正在奔赴死亡,他仍然是我的父亲,他不喜欢别人像对待小学生似的跟他说话。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两个人换了位置;我成了父亲,他成了生病的儿子,他在这种极端情况下的举止态度我非常尊重。
       “哎呀,孩子”他疲惫地说,好像被谁敲了一下脑袋。“我们刚才说到哪儿啦?”
       “水,”我说,他点点头,记起来了,又喝了一口。
       然后他微笑起来。
       “什么事那么好笑?”我说。
       “我只是在想,”他说,“我从这间客房出去得恰是时候让给那些客人。”
       他笑起来,或者这些日子我们一直以为他是在笑,其实不过是很困难的喘息。一段时间以前是他决定要搬进客房住的。尽管他希望死在家里,跟我们一起,但是他不希望死在他和妈妈共享了几十年的卧室里,因为他觉得那对她的未来,是会坏事的。要走了,离开客房,正好让外地来参加他的葬礼的亲戚住,这是过去几个星期他重复过无数遍的妙语,每次说他都像是第一次才想到似的。我想,事实就是这样。每次他都以同样的新鲜感说这句话,我每次也只有报以微笑。
       我们两个就卡在这儿,脸上堆着笑,像一对白痴。现在你能说什么呢,在这最后一天的最后几分钟里,能做出什么样的平静来铭刻你的生前身后,直到那一天它会改变一生一死两个人的一切?现在是下午三点十分。外面,是夏天。今天早上我计划要在傍晚和一个大学同学去看电影。我母亲正在做一道晚餐用的茄子砂锅。她已经把佐料放在厨房的工作台上了。在本内特大夫出来告知他的消息之前,我原打算到屋后去游个泳,直到最近,我父亲几乎就是泡在屋后的泳池里的,游泳是他目前惟一能够做的运动。游泳池就在客房的窗外。母亲觉得我游泳常常搅得他醒着不肯睡,可是他喜欢听到我游泳的声音。那水花,他说,让他觉得自己也浸在了水里。
       慢慢地我们收起傻笑,只是看着对方,平静地。
       “嘿,”父亲说。“我会想你。”
       “我也会想你。”
       “真的?”他说。
       “当然,爸,我是一个——”
       “慢着,”他说。“看来你才是一个放不下的人。”
       “你,”我说,好似这些话是被一股内在的力量逼出来的,“你相信不相信——”
       我自动停住。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最好不要跟父亲谈论宗教或政治。话题是宗教时他根本啥也不说,而一谈到政治他就说个不停。事实上,绝大多数话题都很难跟他谈论。我的意思是一些基本的事,一些重要的事,一些大事。在某种程度上这对他来说很难,对这位非常聪明人来说,这事也许有点冒险,有点烦,对于那些地理、数学、历史他忘的远比我学的多(他知道所有五十个州的省会,也知道从纽约向正东起飞最远能到哪里)。因此我总是尽可能地先把思路厘清。但有时一些不适当的话还是会冲出来。
       “相信什么?”他问我,用他那对蓝色的小眼睛锁定我,套住我。所以我不得不答。
       “相信天堂,”我说。
       “我相信不相信天堂?”
       “还有上帝之类的,”我说,因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上帝或是来生或是我们都会作为某个其他的人或物再回转世间的可能。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相信地狱,或是天使,或是极乐世界,或是尼斯湖的水怪。他健康的时候我们从来不谈论这些事,他生病之后我们谈论的又全是药物和一些他无法再追随的运动队——因为电视刚刚打开他往往已经睡着了,以及一些克服疼痛的方法。现在我倒希望他不予理会。但忽然他睁大眼睛,眼神清澈,仿佛被他死后等着他的某种景象给抓住了——这里不仅仅是一间空空的客房。仿佛这个念头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
       “好大的一个问题,”他说,他的声音提到了最高。“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能说得很清楚。但是它倒是让我想起——要是你听过了就叫停——耶稣为圣彼得看守大门的那天。不管怎样,有一天耶稣帮了彼得一个忙,那天有个人慢吞吞地踏上了通向天堂的路。
       “‘你做了什么就想进天国呢?’耶稣问他。
       “那人说,‘老实说没做什么。我只是个过着平凡日子的穷木匠。生平惟一了不得的事情就是我的儿子。’
       “‘你的儿子?’耶稣来了兴趣。
       “‘是啊,他是个很棒的儿子,’那人说。‘他经过了最不同寻常的出生,后来又经过了伟大的转变。他变得全世界都大大有名,到今天还被许许多多的人所深爱。’
       “耶稣看着那人,紧紧地拥抱着他,说‘父亲,父亲!’
       “那老人也拥抱着他说,‘是你吗,匹诺曹?’”
       他困难地喘息着,我笑着,摇着头。
       “听过了,”我说。
       “你应该中途叫停,”他说,讲完故事后他显然耗尽了力气。“我还剩几口气?你不想我把这几口气浪费在讲过两遍的笑话上吧?”
       “最近你也不大可能再学到什么新的笑话,”我说。“总之,这是一本精选集。爱德华·布鲁姆笑话选集。都很有趣,爸,别担心。只是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问题?”
       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他一辈子活得像只乌龟,在情感的龟壳里他作着最好的防御:绝对是刀枪不入。我原本希望在这最后的时刻里他会把自己最脆弱最温软的腹部亮给我看看,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是个自以为是的呆瓜。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每次只要我们一接近某些有意义的认真的或是敏感的事,他就讲笑话。从来没有明确的一个是或否,你认为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从来都不说。
       “你为什么老是这样?”我大声说,仿佛他可以听得出我在想什么。
       某种程度上他是可以。
       “正面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从来都觉得不自然,”他说,在被单底下不自在地动着。“谁又能真正清楚呢?证据是不存在的。所以今天我认为是,明天认为不是。再过几天,我又犹豫不决了。上帝存在吗?有些日子我真的相信有上帝,其他时间,我又不太确定了。在这些不太理想的条件下,一个好的笑话似乎还更恰当些。至少你还能笑。”
       “但是一个笑话,”我说。“顶多笑个一两分钟就没了。然后你什么也没有。即使你每隔一天就改变你的想法,我宁愿——我还是希望你能跟我分享一下关于这些事情的一些想法。即使是你的怀疑也比那些说不完的笑话好。”
       “你说的对。”他说,用力地靠进枕头,看着天花板,好像他不能相信我竟然选了这种时候,来派他这种任务。这是个负担,我看得出它给了他压力,压得他吃不消,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我做的。
       “就算,”他说,“如果我把我的疑虑讲给你听,关于上帝、爱、生命和死亡,结果那就是你得到的:一堆的疑虑。可是现在,你看,你得到了这些很棒的笑话。”
       “那些笑话并没有那么好,”我说。
       中央空调嗡嗡地响,吹开了窗帘的下摆。光线从帘叶间泻进来,微尘在其中游动。房间里微微有一股臭味,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这种味道,实则不然。它总是让我觉得恶心,现在我的这种感觉更强烈了。要么就是臭味本身,要么就是想到父亲命在顷刻间而我还有漫漫人生,因此而震惊了我的系统。
       他的眼睛闭上了,我很害怕,心狂跳不已,我觉得应该叫母亲进来,但就在我要动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轻轻握在他的手里。
       “我是个好爸爸,”他说。
       他放出的这句话并非不可置疑的事实,悬在那里,像是等着我的首肯。我看着他,也看着悬在那里的那句话。
       “你是个好爸爸,”我说。
       “谢谢,”他说,他的眼皮动了动,像是听到了他想听的话。这是所谓的遗言:这是解开来世之谜的钥匙。这句话不是遗言而是口令,一旦说出来你就可以通行了。
       “好。那今天怎么样,爸?”
       “什么怎么样?”他梦呓般地说。
       “上帝与天堂,以及所有那些。你的怎么认为:是还是不是?也许明天你会有不同的感觉,我理解。但是现在,就是现在,你的感觉是什么?我真的想知道,爸,爸?”我大声说,他似乎游离开我进入最深的睡眠。“爸?”我说。
       他张开眼看着我,用他那苍白的,忽然充满了急切之情的婴儿似的蓝色的眼睛看着我,他说,他对我说,对坐在他床边等着他死去的儿子说,他说,“是你吗,匹诺曹?”
       他的非常初恋
       爱上奥本城最美的女人,可能也是整个阿拉巴马州最美的女人,桑德拉·凯·邓波顿小姐,是我父亲的巨大的喜悦与不幸。
       为什么是不幸?因为他不是奥本城里惟一,可能也不是整个阿拉巴马州惟一爱上她的男人。他领了一个号,排在了队伍的最后。
       她的美已经由一位才华横溢的仰慕者谱成了歌来颂扬:
       桑蒂,桑蒂,桑蒂
       多么漂亮的女子
       跳进我的车里
       我要带着你飞驰……
       诸如此类。
       为了表达对她的爱还有决斗、赛车、斗酒、搏击,有不少狗都取了她的名字,其他还有很多很多。
       桑蒂并不是刻意要如此美丽。被那么多的男人喜爱也不是她的愿望——对她来说一个就够了。但是她这么美也不是她能改变的,她美得人见人爱,一旦她让一个追求者失去追求的勇气,另一个马上就会取而代之,用鲜花,用歌唱,并随时准备战斗。因此她只要在意自己的事,而让每个人操心他们自己的事,在她身后排起一条长龙,十足一个俱乐部,一个既有人遐想又有人心碎的兄弟会。
       爱德华没写过歌。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事也不做。当然,他会看着她。在她走过的时候他不会介意看着她;看本身就带有自身特别的兴奋感。仿佛她自身带着光,因为无论她走到哪儿,她都在发光。谁能解释呢?
       爱德华希望能抓住这个光,一次抓个够。
       他的传奇的双腿
       他跑得非常快,据说他还没起跑就已经到了目的地。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飞,他似乎脚不沾地,简直像是乘风而行。他从来不要求跟人赛跑,但是很多人却抢着要跟他赛跑,尽管他总是尽量劝阻他们,但是年轻人的冷嘲热讽并不容易对付。最后,他总是脱了鞋——他从来不穿鞋跑步——等着那些急切的对手做好准备。然后他们开跑——或者毋宁说,是结束,因为根本就没有赛跑这件事。那些想跟我父亲一比高低的年轻人刚刚离开起跑线时,就发现那个他一心想要击败的人影已经在终点线上了。
       他展开行动
       长话短说,很快,仅仅是看到她已经不能让他满足了。他必须得接近她,必须得跟她说话,必须得碰碰她。
       有一阵子他跟前跟后地围着她转。在课间,在走廊上,诸如此类的事情。有意无意地跟她擦肩而过。在自助餐厅碰一下她的手臂。
       “对不起,”他总是这么说。
       她进驻了他的脑海,让他发狂。有一天他看到她在削铅笔。她柔软的小手握着长长的黄色笔杆。他捡起落在地上的刨花,用拇指与食指揉搓着。然后又有一天他看到她在跟一个他好像认识的人说话。她笑着,她的这种笑容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看着他们说笑了一会儿。然后他看到她向四周看了一下,再然后她慢慢地凑上去吻了一下,他的心整个地往下一沉。他几乎决定放弃追求她了,这时他认出了那张脸。原来是谷仓里的那个家伙,那个偷走老太太的义眼的家伙。他叫堂·普莱斯。
       我父亲当时的感觉是,既然打败过他一次,那就能再打败他一次。
       第二天他的机会来了。他全身因为欲望几乎快要爆炸。血脉贲张。说来他需要释放压力。他在走廊上看到桑德拉。
       “桑德拉,”他说,他挑的还真是时候——她正要上洗手间。“你不认识我。很可能你从来就没见过我。不过我想——如果这是你肯考虑考虑的事,我是说——哎,这个星期五晚上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玩。如果你愿意的话。”
       其实并不意外,在那个非常时刻她的感觉跟他完全一样:她浑身也快要爆炸,血脉贲张,她也需要释放压力。
       “呃,好,”她说,几乎没有多想。“星期五很好,”刚说完便迅速消失在洗手间。
       好,她说,即使就在那天早晨堂·普莱斯还要她嫁给他。她也几乎要对此说“好”,但是后来直觉告诉她要多考虑几天,就好像我父亲把他的希望用耳语送给她,而她听到了。
       打架
       爱德华·布鲁姆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他非常喜欢讲道理,以至于他不可能想借助于那种原始而又痛苦的方式来解决争端。但是在逼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会捍卫自己,他带着桑德拉·凯·邓波顿沿着松林山上的路开车兜风的那个晚上就是逼不得已。
       自从他们初次约会之后,三个星期过去了,这期间爱德华与桑德拉交谈过好多次。他们会一起去看场电影,喝点麦酒,他甚至还跟她讲过一两个笑话。仅仅是通过他的本色——不加,也不减——我父亲渐渐赢得了我母亲的芳心。情况变得越来越认真:他一碰她的手,她就脸红。话才起头她竟会忘记到底要说什么。当然,这时候她还不能算真正爱上我父亲。但是她明白她会的。
       也许她还要很多的考虑。
       这晚是她整个的考虑过程里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晚是个驱车夜游之夜。漫无目的地开了几英里路后,他们发现他们到了一条乡间死路的尽头,黑暗的林子里只有他们俩,周遭的静寂围绕着他们,他靠向她,她也不知不觉地迎向他,眼看他们就要陷入深深的一吻。他们正这样彼此投入,这时我父亲从后视镜里瞧见一对车头灯,起先很小,然后变大,飞快地沿着蜿蜒狭窄的山路驶来。爱德华不知道是堂·普莱斯,他只知道他们后面有辆车正以危险的速度疾驰而来,于是他降下速度,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这也是个明智的决定。
       忽然那车到了他们正后方,车头灯在后视镜里亮得刺眼。爱德华摇下车窗示意来车通过,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那辆车猛撞他的挡泥板。桑德拉惊得屏住了气,我父亲用手碰碰她的腿来安抚她。
       “没事,”他说。“可能是哪个喝醉酒的小鬼。”
       
       “不是,”她说。“是堂。”
       我父亲明白了。没有再说什么话,情况十分明了;就好像这是一百年前的一个西部边陲小镇,在一个尘沙滚滚的街中心,堂遇到了他,手按枪套。这是摊牌。
       堂的车再次猛撞挡泥板,我父亲一踩油门。爱德华必须得证实一下,如果堂·普莱斯要的是快,爱德华可以快,在下一个转弯口他加了速,把堂·普莱斯落在后面很远。
       几秒钟后,他又赶上来了,这次不再从后面冲撞,而是肩并肩,两辆车占据了整幅路面,在山路和弯道上疾驰,彼时彼地的那种路面会让心脏不好的人心跳停顿。堂·普莱斯把自己的车挤我父亲的车道,我父亲再挤回去,两辆车的车门不断地相擦。我父亲知道自己只要愿意是可以在这种路上开的,但他不能确定堂·普莱斯是不是也能开,在两辆车前后追撞、摇晃颠簸的时候,他瞥见了堂的脸。这孩子肯定喝了酒。
       我父亲最后一次加足马力,超到前面,猛打方向盘,用他的车堵住路。堂·普莱斯就在几英尺外一个急煞车,两人立马同时从车上下来,眼对眼,只有一臂之隔。
       “她是我的。”堂·普莱斯说。
       他的个子跟爱德华差不多大,甚至肩膀更宽一些。他父亲有一间卡车公司,堂夏天在那儿打工,装卸拖拉机,效果看得出来。
       “我不知道她属于谁,”我父亲说。
       “那么现在你知道了,种地的小子,”堂说。
       堂看看她,她仍坐在车里。
       “桑德拉,”他叫了解一声。
       但她并没有动。她只是坐在那儿,思考着。
       “我们要结婚了,”堂对我父亲说。“我已经要她嫁给我了,种地的小子,她没告诉你吗?”
       “问题是,她告诉你的是什么呢?”
       堂·普莱斯不说话,但他呼吸加快,眼睛眯了起来,就像要冲上来的公牛。
       “我可以把你像纸娃娃一样撕碎。”他说。
       “你没有理由那样做,”我父亲说。
       “你最好希望不会那样,”堂·普莱斯说。“只要桑蒂上我的车。就是现在。”
       “她没想这样做,堂,”我父亲说。
       堂·普莱斯大笑。
       “你凭什么说这话?”
       “你喝醉了,堂,”他说。“我先开车送她下山,然后她要跟你走就跟你走。怎么样?”
       但是这话只是使得堂·普莱斯笑得更狂。即使他记起好几个星期以前他在老太太的玻璃眼珠里看到的景象,堂·普莱斯还是狂笑。
       “谢谢你给我的狗屁选择,种地的小子,”他说。“不过,不敢当。”
       堂·普莱斯带着十个人的怒气冲向我父亲,但是我父亲的力气比十个人的还大,他们拳脚相加地打了好一阵子。鲜血满脸,鼻子、嘴巴不停地往外流血,最后堂·普莱斯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我父亲挺立在他身边,胜利了。随后他把对手因疼痛而瘫软的身体拖进他的后排车座,带着堂和我母亲驶下山,回到了城里。直到我母亲的宿舍,把车停在后半夜的一片漆黑。堂·普莱斯仍在后座软软地呻吟。
       有一会我父亲我母亲都不说话。静寂得到几乎可能听到彼此的思想。然后我父亲说,“他要你嫁给他了,桑蒂?”
       “是的,”我母亲说。“他说过。”
       “那么你怎么跟他说的?”他问她。
       “我告诉他我考虑考虑,”她说。
       “那?”我父亲说。
       “我已经考虑好了,”她说,把我父亲沾了血的手握在她的手里。
       他们陷入了深深的一吻。
       晋见岳家
       按照我父亲的说法,我母亲的父亲周身无毛。他在乡间有一座农场,他跟他妻子住在那儿,他妻子已卧病十年,不能吃也不能说,他骑一匹很棒的马,体型大小跟其他的马差不多,黑色,只在马蹄上每条腿各有一个白点。
       他非常喜爱我的母亲。在她小的时候就不断地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她听,现在他是老了,有时候头脑不是很清楚,似乎已经开始相信起那些故事来。
       他以为是她把月亮挂上去的。他真的始终相信这一点。他相信月亮要不是她把它挂上去,本来是不会在那儿的。他相信每颗星都是一个愿望,有一天这些愿望都会实现。为她,他的女儿。她小的时候他就说这些让她高兴,现在他老了,他相信这些,因为这可以让自己高兴,因为他真的太老了。
       他没有被邀请去参加婚礼。原因很简单:没请任何人。它并不能称得是婚礼,只不过是奥本法院里的一道法律程序而已,由陌生人做见证,一个发高烧的老法官证婚,他老人家慢条斯理地在那儿宣布,嘴角还不时地冒出白色的唾沫,从今以后你们俩结为夫妇、白首偕老、至死不渝,等等,等等。事就这样成了。
       要向邓波顿先生对结婚这件事加以解释可真不容易,不过我父亲决定一试。他把车开到农场大门口,门上有块牌子上面写着“禁鸣喇叭”,更巧的是,他的新娘的父亲就在那儿,他骑在马上,显得比平时高大魁梧,正满腹狐疑地瞄着这辆长型车,他女儿在车里羞怯地向他挥手。他把嵌在墙柱上六英寸宽的沟缝里的木闩拿掉,打开大门,我父亲把车慢慢地开进去,以免惊动那匹马。
       他把车开向正屋,邓波顿先生骑马跟在后边。我的父亲和母亲都很安静。他看看她,面带微笑。
       “不用担心,”他说。
       “谁担心了?”她笑道。
       尽管他们两人似乎都不怎么确定。
       ……
       “爸爸,”在屋前她抬起头说,“我想让你见见爱德华·布鲁姆。爱德华,这是赛斯·邓波顿。你们握个手吧。”
       他们握了手。
       邓波顿先生看着他女儿。
       “我做这个干嘛呢?”他说。
       “做什么?”
       “握这个人的手?”
       “因为他是我丈夫,”她说。“我们结婚了,爸爸。”
       他继续握着他的手,使劲地盯着爱德华的眼睛。然后哈哈大笑。听来就像是放鞭炮。
       “结婚了!”他说着走进屋里。一对新人跟在后面。他从冰箱取出两罐可乐给他们,他们坐在起居室里,邓波顿先生将象牙柄的烟斗塞满黑色的烟草,然后点着,房间里立刻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烟,就漂在他们头顶。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说,吸了口烟,咳嗽起来。
       这似乎是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他们俩谁也没说话。只是笑。爱德华瞪着这个人光秃秃的鸡蛋似的脑袋,然后看着他的眼睛。
       “我爱你的女儿,邓波顿先生,”我父亲说。“我会一辈子爱她照顾她。”
       我父亲已经为该说什么词儿想了好久,他早已想出了这几句简明扼要的话。他觉得这几句已经说出了需要说出的一切,他希望邓波顿先生也会这么想。
       “你说,你姓布鲁姆?”邓波顿先生斜眯着眼说。“我以前认识一个姓布鲁姆的人。跟他一起骑过马。1918、1919年,我在骑兵队。驻扎在黄石。那个时候经常有土匪。你大概不了解。大都是墨西哥的土匪。马贼以及一些一般的小偷。我和布鲁姆合力追捕他们。当然,还有其他人。罗杰森,梅贝利,史丁森。直捣墨西哥。我们追赶他们。直捣墨西哥,布鲁姆先生。直捣墨西哥。”
       我父亲点头,微笑,啜着手上的可乐。他刚才说的话,邓波顿先生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你那匹马非常漂亮,”我父亲说。
       “你懂马,啊?”他说,再次哈哈大笑——爆裂碎哑的声音。“你找到了一个懂马的男人,不是吗,宝贝?”
       “我想是吧,爸爸,”她说。
       “很好,”他说,点着头。“那很好。”
       那个白天就这样过去了。邓波顿先生讲了他当年在骑兵队时的故事,哈哈笑着,谈话转到了宗教和耶稣,这是邓波顿先生最喜欢的两个话题,他始终认定钉十字架是极其卑怯的行为,想当年总督彼拉多和耶稣在牛津曾是室友。就这点看来,彼拉多实在太对不起主。后来的整个下午谁都没再提结婚这档子事——事实上,邓波顿先生似乎根本就忘了他们为什么来的了——当暮色降临,该是告辞的时候了。
       这三个人站起来,两位男士再次握手,他们走过卧室关着的门,在那儿慢下来。桑德拉看着他父亲,他摇摇头。
       “今天日子不对,”他说。“最好不要打扰她。”
       于是他们走了,他们俩,透过变暗的天色他们向老人挥手告别,他一面挥手回应他们,一面指向星空,带着孩子般的喜悦。
       他的三份差事
       因为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是个充满希望的大都会,我父母就迁居到那儿,在那儿我父亲想碰碰他的运气。关于他的大力气、他的聪明、他的坚毅,甚至传到了如此之远,小时候就如此了得,我父亲知道在他找到正确的位置之前,他必须先干许多很了不起的差事。
       他的第一份差事是做一个兽医的助手。作为兽医的助手,他最重要的职责是清扫猫笼狗舍。每天早上他到的时候,笼舍里的排泄物几乎全满了。有些是撒在头天晚上他放的纸上的,更多的是糊在壁板上,有些就粘在动物身上,不过,多半是糊在四面壁板上。我父亲每天早晚都清扫这些秽物。他把笼子都清洗得闪闪发亮,你甚至可以直接就着地上进餐,简直就是一尘不染。但是过不了几秒钟就又变得一塌糊涂了,这就是这份差事令人有西西弗式的挫折感的地方:一只狗,就在你刚刚把它关进它那可爱的、新斩的笼子里,它就可能直盯着你,拉屎。
       他的第二份差事是在市区一间名叫史密斯的百货商店的女式内衣部当店员。他被安排在女式内衣部看来是个残忍的笑话,事实上他也听够了来自其他部门的男人们极其无礼的闲话——尤其是运动服区的男人。但是他忍了下来,最终赢得了经常来史密斯购物的那些女人的信任,事实上连跟他一起上班的女同事们都开始喜欢他了。大家对他敏锐的眼光评价甚高。
       但是有一个女人始终不肯接受作为店员的我的父亲。她叫穆里埃尔·莱茵沃特。她一直住在伯明翰,有过两个丈夫,都死了,没有孩子,钱多得一辈子都花不完。她当时差不多有八十岁了,就像一棵树,每年都能看到她的腰围扩张,最后成了巨无霸;她仍然目中无人。尽管她并不在乎能比现在更瘦一些,可她当然还是希望看起来显得瘦一些,因此经常到史密斯女式内衣部搜寻最新款的束腰。
       也因此,每个月莱茵沃特太太都会驾临史密斯,坐在提供给顾客用的有加厚软垫的大座椅上,不说一个字,只是向店员点个头,那店员就会及时把最新款的束腰拿给她。但那名店员从来都不会是爱德华·布鲁姆。
       这显然是一种冷落。但事实是爱德华也不怎么喜欢莱茵沃特太太。其实谁也不喜欢她——她的一双脚有樟脑球的味道,她的头发像烧焦的布料,她指着她想要的东西时,两条膀子上下翻飞。只是她坚持不许他为她服务,也让她成了爱德华在这个店里最想争取的顾客。他定下目标,哪天一定要招待招待穆里埃尔·莱茵沃特不可。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拦下新进的一批束腰,把它们藏在仓库里只有他才知道的一个角落。第二天。莱茵沃特太太果然来了。她坐在有加厚软垫的椅子上,指着一名女店员。
       “你!”她说。“把束腰给我拿来!”
       那个女孩战战兢兢,因为她比较怕莱茵沃特太太。
       “束腰?”她说。“但是没到货呀!”
       “怎么会没到!” 莱茵沃特太太说,一张阔大的嘴像个山洞。“我知道货已经到了!你!”她说,又指向另外一个,那条臂膀晃起来像个水气球。“她不行,你来。把束腰给我拿来!”
       原先的这个女孩哭着跑开了。莱茵沃特太太还没说什么,下一个女孩就双膝倒地。
       最后,除了我父亲已经无人可指。他站在展示厅最远的一头,高而且傲。她看见了他,但却假装看不见。她只当作他根本就不存在。
       “有谁能帮个忙吗?”她尖声叫道。“我想看看新到的束腰!有谁能——”
       我父亲穿过展示厅,站到她面前。
       “你想干嘛?”她说。
       “特来侍候您,莱茵沃特太太。”
       莱茵沃特太太甩头盯着自己的脚;看起来想吐的样子。
       “这个部门没男人的份儿!”她嚷道。
       “可是,”他说,“我在这里。只有我知道新到的束腰在哪儿。只有我能帮得上你。”
       “不要!”她说,不相信地摇着她的头,瞪着两只大马眼,显然受了惊。“这不可能……我,我——”
       “我非常乐意为您把它找出来,莱茵沃特太太。非常乐意。”
       “那好!”她说,唾沫堆上了她的嘴角。“把束腰给我拿来!”
       于是他把束腰拿来。莱茵沃特太太站了起来。她鸭形拽(此字应为足旁)步地走向更衣室,束腰就在更衣室的凳子上。她砰的一声关上门。我父亲听见她在里面又哼又哈又塞又扯,终于,过了好几分钟,她出现了。
       她不再是原先的莱茵沃特太太。她完全变了一个人。束腰改变了她,把这个巨鲸样的女人变成了美的化身。她本来就有一对豪乳,一个还算有点比例后臀,但她的整个身型直如滚滚浪波,现在她甚至连人也显得更年轻、更甜美了,当然也更快乐。这真正是技术的奇迹。
       她看着我父亲,就好像看着一个神。
       “就是它!”她喊着,她的声音悦耳动听。“这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束腰!想起你——你——我以前对你真是太不公平了!你能原谅我吗?”
       然后,她转过身对着一面镜子,热烈地赞叹着全新的自己。
       “哦,”她说。“哦,哦。这就是我要的模样。有了这副模样,说不定又能找到一个新丈夫。我从来也没想到束腰能如此快地达到这样的效果!看看我!你看!”
       她转过身投给我父亲崇拜的一瞥。
       “你要出大名了,小伙子。”她说。
       爱德华·布鲁姆完成的第三份也是最后一份差事是对付一只野狗。在迅速地由店员升为经理之后,我父母搬到小学街对过一幢小白房里居住。他们是住进这座房子的仅有的第二家。房子是六十年前阿莫斯·卡罗威所建,当时他和妻子在这里养育一家,后来孩子都搬走了。卡罗威太太许多年前就已过世,卡罗威先生死的时候,街坊邻居都以为他们的哪个孩子会搬回来住。但是他们并没有搬回来。孩子们都在异地他乡落地生根,一俟葬了父亲,他们就把房子出售了,布鲁姆家能把房子搞到手觉很是运气。
       但是布鲁姆家并不受欢迎——并不因为住进阿莫斯·卡罗威家而受欢迎。阿莫斯·卡罗威跟这座他一手建造的房子关系太深了,在他死后街坊中有人甚至建议拆掉这座房子,在这儿为孩子们建一座公园。既然卡罗威家的人已经他走,房子也许也该随之而去。因为让一对陌生的新婚夫妇搬进来住就好像——就好像两个人努力要挤进阿莫斯·卡罗威的棺材,而他还尸骨未寒。简言之,没有人喜欢布鲁姆一家。
       我父母尽力想要改变这种状况。我母亲收容流浪的猫,只是因为她听说卡罗威太太以前这么做过。我父亲继续把门前的杜鹃修剪成二十六个字母的形状,那是阿莫斯在当在名闻遐迩的一件事。这一切啥结果都没有。每当周末我父母在外面的院子里忙活,就像那些邻居一样,但他们就像隐了身似的。从某个层面说,他们确实是的。为着记念永远阿莫斯·卡罗威及其一家的缺席,街坊邻居们选择了无视布鲁姆家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邻居家闯进来一群野狗。谁知道它们是从哪能儿来的。六只,八只,有人说是十只——它们在晚上翻扯垃圾桶,在菜园里掘深洞。好好一副祥和宁静的安睡图被它们的鬼哭神号给撕烂了。胆敢跟它们面对面的其他狗第二天早晨都会横死,或者再也找寻不见。黄昏后就不能让小孩子出门,有些男人随时随地都带着枪。最后,市民们只好召来州立动物管制局的官员,在一个血腥的夜晚,所有的野狗都被捕杀了。
       只有一只除外。这是野狗群中最凶恶最可怕的一只。它全身漆黑,跟黑夜融成一体。据说它极其鬼鬼祟祟,即使贴近你,你都不会知道——直到它亮出发光的利齿。这只狗已不仅仅是野狗了:它简直是一只疯狗狂狗,似乎带有人类的恨与报复之能。有一家在他们的地产四周安装了一道电篱,可谓代价高昂。有天晚上这家人守着窗口,他们望见那只狗踏进电网。它被电得震回到街上,但是毫发无伤。在这之后,那只狗几乎就专门在这户人家地产周边绕来绕去,一绕就是一夜,结果搞得这户人爱没人敢进出。就好像没有获得保护,这户人家反而是为自己建了一座牢笼。
       在我父亲一生的任何时候,他都能驯服一只狗并把它引回它原先出没的山林;这就是他对付动物的办法。这次连他也不能了。为什么?因为只有这一次,他不能办到。新的生活的艰难耗损了他。不是他不愿意用他天生神力;而是他似乎已不再拥有这份神力。
       如果命运之肘没有轻推我父亲的背,催他那一夜离开家门去散步,那么劫掠必将继续。艾奇伍德的街道当然是空荡荡的:太阳下山后,明知道地狱之犬(这名声很快家喻晓)就在外面某个地方,谁还胆敢到街上走?然而我父亲却没想到那狗;他不是那种让一只狗就把人生框死的人。或许我父亲就是某种更大的伟力的代言人。我们所能确定的是:有一晚他外出散步,救了一个孩子的命。
       那孩子——三岁的詹妮弗·摩根,就住在卡罗威旧家(现在还这么称呼)两道门外——在父母忙着在主卧室里通马桶的时候,她从厨房的门晃了出去。她听到了太多关于外面那只狗的传闻,以至于不能抗拒:她非得出去摸摸它不可。我父亲看到她的时候,她正朝着那条野性不泯的黑狗走去,手里拿着一片面包,唤着,“来,狗狗。狗狗,过来。”
       地狱之犬步态悠闲地走过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它以前可从来没吃过小女孩,但它听说过她们十分美味。总之比小男孩好,几乎跟鸡肉一样好吃。
       然而,它的一顿大餐的美梦被打断了,被爱德华·布鲁姆打断了。他一把抄起小女孩,把面包扔给那只狗,它像没看见,继续上前。在任何其他时候,他对付动物的神奇力量都会把那狗驯得服服贴贴。然而这只黑色的巨大的地狱之犬却被激怒了。爱德华无礼地夹在了它和那顿大餐之间。
       那狗怒冲冲地扑向他们,一跃而起。布鲁姆一手抱着女孩,另一只手探出去揪住狗的脖子,然后用力往地上一摔。那狗惨叫一声,但又四脚站稳,发出战斗的吼声。它的脑袋以令人头晕目眩的速度左摇右摆;一时间它看起来竟像有两个头,狂哮着露出了两排牙和白里透红的牙龈。
       就在这时,摩根夫妇注意到小女孩不见了,急忙朝狗发出可怕的狂哮的方向跑去。他们赶到时正好看到那狗再次跃起冲上来,这次几乎擦着我父亲的脖颈而过,扫过一阵湿暖的鼻息。这是那狗所犯的一次致命的错误:在它高高跳起的时候,它的下腹处整个露出了空门,爱德华·布鲁姆正好乘机一手插进狗毛,穿过狗皮,戳到狗的身体里,用力一攫,把它的一大颗跳动的心脏整个拽了出来。我父亲把小女孩搂紧,让她贴在他宽阔的肩上,没让她看到最后这血淋淋的一幕。在狗重重地摔到地上的时候,我父亲也抛掉了那颗心,他将小女孩交还给她的父母,然后继续他在黑夜里的漫步。
       这样,爱德华·布鲁姆的三份差事就结束了。
       上战场
       他不是将军,不是上尉,什么官阶都不是。他不是医生,不是诗人,不是愤世嫉俗者,不是情种,也不是电台播音员。当然,他是一名水手。他乘着一艘名叫涅瑞伊德的大船,和成百上千的人一起在怒海中翻腾。这船大得像他的家乡——甚至比他的家乡还大。当然,登上涅瑞伊德号的人数也比住在阿什兰的人多,尽管他和那个小镇已经隔得很远。自从离开故乡之后,他已经做了不少大事情,现在他要做的更是大事中的大事:捍卫自由世界。很奇怪,他总觉得世界扛在他的肩上。尽管他只不过是个水手,甚至连枚勋章也没有,没有任何类似的佩饰,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个的努力都是围绕着他的洞察力而展开的。身为船员的一分子真好,在这艘坚固的大船上,在暗黑的大海中穿梭。让海水、让到处可见的地平线所包围,这使他想到了远方更广阔的世界,想到了这个世界交付给他的可能,被海水所包围让他觉得安全而又平静。
       当一枚鱼雷穿进船体的时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大船好像搁浅了,爱德华被抛到四英尺开外的甲板上。船身开始倾侧。
       “全体人员在甲板上集合!”扩音器中大声喊道。“吹起救生带!”
       我父亲半带震惊地想着,不会有事吧,他找出他的救生带,一头系在脖子上,另一头绑在腰间。他看看周围,心里很懊恼,不会有事吧,但他一点也不惊慌。他周围也没有一个人惊慌。大家都出奇地冷静,好像这只不过是一次演习。但是涅瑞伊德号却不断地向左倾斜。
       这时船长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来。
       “全体人员都到甲板上。准备弃船。”
       大家依然没有半点惊慌,没有半点慌乱。前甲板上的那些人都移向通往后甲板的升降扶梯。没有推挤。爱德华向他的朋友微笑,他们也朝着他笑,尽管他们所在的大船已经开始下沉。
       在甲板上他对他的现实有了新的认识。船员们把救生艇以及木板、救生带、长椅,凡是能够漂起来的东西都一古脑儿扔进海里。然后他们再跟着跳进海中。但是船身就像一串暗礁。好多人判断错了距离,撞上船边再摔进海里。到处是急着跳海的人。数百个脑袋,像人形的浮标在海水中浮动。螺旋桨还在转,有些人被吸进转动的桨叶里。爱德华坐在船沿上,拆开最后一封妻子寄给他的信。“我没有一天不想你。我甚至祈祷——刚刚开始。感觉真好。希望这能有所帮助。”他面带微笑,折好信纸,又放回口袋。他脱掉鞋子和袜子,再把每只袜子都卷成球状塞进他的鞋尖。在他旁边的一个人跳离船的时候竟跳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然后两个一起消失了,这是他亲眼所见。我可不想跳到任何人身上,他想,他想找个开阔的地方。但是船下方的海水覆盖着一层油污,他不想跳进油污里。最后他终于找到一圈干净的海水,一片油污还没浸透过来的水域,他假装相信他可以正好跳进去。
       真是奇迹,他竟然跳进去了。他从船沿上一跳二十英尺径直跳进那片海域,然后迅速下沉,没再升上来。他就悬在海平面之下三十英尺的地方,也许有四十英尺,就像琥珀里的一只苍蝇。他看得见大船向一边倾侧,他的上方是成百上千条他的伙伴们的腿,像一条巨大的蜈蚣在海中游动。他觉得他这时候应该是淹死了,但是他没有。事实上,他似乎在呼吸。不是用嘴而是用身体。他不明白,但是他却正是在呼吸,他觉得这表明他已经死了
       就在这时,在离船很远的地方,他望见有个年轻的女孩在向他挥手。正是那个女孩。他记得,多年以前他见过的那个女孩,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正在笑着向他招手让他游过去,好像她已经在那儿等候他多时了。他开始游向她。正是同一个女孩,不会错。现在有点长大了,就跟他一样。但正是同一个女孩。在他游近时,她便游得更远一些,然而仍然不断地向他招手。他不知道自己像那样在水下呆了多久,不停地向她游去,但绝对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要久。他一直游到一线阳光穿破油层覆盖的海面,他抬头一看,已经不见一点油污,只有一片澄蓝的海。然后他再找那女孩——应该是小淑女,他纠正自己——但她也已不见踪影。突然他觉得需要呼吸新鲜的空气。于是他游向海面的阳光,突然觉得自己轻快得像个气泡,当他窜进明亮的世界一瞧,才发现他离大家是如此之远。他们踩着水,缓慢地穿过浮油。当他们望见爱德华向他们招手时,就像那个女孩向他招手一样,这给了大家一个目标,甚至是希望,凡是看到他的人都开始尽快向他游去。成百上千的人缓慢地在浮油中向他游去。尽管有些人已经游不动。甚至有些人明明看到他却动不了。在涅瑞伊德号最终沉下去时,这些人又被吸入海底。即使像爱德华这样离得这么远,他也感觉得到大船加在他身上的细微的拖力,想把他拉回去。但他不会回去。他要回家。
       父亲之死:第三场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老大夫本内特,我们的家庭医生,走出客房,轻轻地带上房门。老得已经不能再老了,本内特太夫永远成了我们的生活的一部分,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在场,那时地方医疗理事会就曾请他退休——可见他有多老。现在本内特大夫几乎已经老得什么事也不行了。他走路跟拖差不多,呼吸跟喘差不多。他似乎已无力应付他的病人临终时的状况。当他走出客房——过去的几个星期我父亲一直住在这儿,本内特大夫老泪纵横,有半晌他哭得口不能言,肩膀上下抽动,一双起皱的老手不停地揉着眼睛。
       终于,他能抬起头喘口气。他看上去像个迷失的孩子,他对我和母亲说,我们俩现在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不……我并不真的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看起来好像很糟。最好你们自己去看吧。
       我母亲看着我,在她眼中我看到的是一副听天由命的眼神,那种眼神在说,在那扇门后无论是什么在等着她,她都已做好准备,尽管情况可能悲哀或可怕。站起身之前她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起身走了进去。本内特大夫一头栽倒在我父亲的椅子上,瘫在那里,好像什么意识都没了。一时间我以为他死了。一时间我以为死神已经来了,掠过我父亲,找他做了代替品。但是不是。死神已经来了,是要带走我父亲。本内特大夫睁开双眼,盯视着他前方狂野的虚空,我可以猜到他在想什么。爱德华·布鲁姆!谁能想得到!这个世界上的男人!买进卖出者!我们都以为你可以长生不老。尽管我们其他人就像树上的落叶凋零,如果有个能耐住严冬,紧抱珍贵的生命,我们觉得那个人就是你。就好像他是个神。我们就是这样渐渐认为父亲的。尽管我们看过他早上穿着拳击短裤,深夜在已经没有任何声音和图像的电视机前瞌睡,嘴张着,电视屏幕的蓝光寿衣似的覆着他入梦的脸,我们还是相信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个神,欢笑之神,谈不上是神,但可以说,有这样一个人……或者也许只是半神,是凡间的女子和某个下凡的神的产品,目的是为了让世界变成一个更多的人能够欢笑的地方,而受到他们的欢笑的激励,可以让更多的人从我父亲那儿买到能使他们的生活得以改善的好东西,从而他的人生也变得更美好,这样,所有的生命都将变得更加美好。他逗趣,他挣钱,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甚至嘲笑死亡,嘲笑我的眼泪。我现在就听到他在笑,在我母亲一路摇着头走出客房的时候。
       “不可药救了,”她说。“完全不可药救了。”
       她也在哭,但这不是伤心哀恸的泪,那些泪水早已流光。这是挫折的泪,是还孤单地活着的泪,而我父亲正躺在客房里将死未死。我看着她,用眼睛问她,该我了吗?她耸耸肩,像是在说,随你的便,愿意你就进去,如果不是早先哭来着,她几乎要放声笑起来,这样一种混杂的表情需要一张脸去承受啊。
       本内特大夫似乎在我父亲的椅子上睡过去了。
       我站起来走向半掩的门朝里探去。我父亲坐在床上,一圈枕头围撑着他,像被按了暂停键,他瞪着眼默默地发楞,在等着某人或某物来激活他。我的出现所要做的就是这个。他一看到我,就笑了。
       “进来,威廉,”他说。
       “呃,你看起来感觉好多了,”我说,在他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这把椅子过去的几个星期我每天都坐。在我父亲走向生命终点的这段旅程中,这把椅子就是我守望的地方。
       “我是觉得好多了,”他点点头说,做了一下呼吸,像是要证明这一点。“我觉得是这样。”
       但是也就是今天而已,也就是今天的这一刻。现在对我父亲来说已经回不了头了。要想好转就不仅仅需要奇迹了;更需要宙斯他老人家的手谕,一式三份签好名分别送给可能宣判我父亲油尽灯枯的那些神。
       他确实有了一点已死的迹象,我想,如果确实有这种可能的话;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所出现的外观上的改变大得真是不敢让人相信。起初,他的手臂和腿上出现了许多小小的病变。做过治疗,但效果不理想。后来似乎是自行痊愈了——然而却并非我们所希望和预期的那种好法。相反,在他原来柔软白皙的皮肤上长出了像玉米穗似的黑色长毛,他的皮肤变得又硬又亮——事实上近乎鱼鳞状,像第二层皮肤。看着他本人还可以忍受,离开房间看到壁炉驾上摆放的照片就不行了。那是六七年前在加州的海滩上照的,在那张照片上你看到的是——一个男子汉。现在他却不成人形。完全变了个样。
       “并不是真的好,”他说,修正了自己刚才说的话。“我不会说好。而是好多了。”
       “我只是想知道本内特大夫心忧的什么,”我说。“他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似乎真的很担心。”
       我父亲点点头。
       “说实话,”他以一种极机密的腔调说,“我想是因为我讲的笑话。”
       “你讲的笑话?”
       “我的关于医生的笑话。我想他是听得太多了,”父亲开始背诵他那一串老掉牙的老笑话:
       医生,医生!我只有五十九秒好活。撑着点,一分钟后我就来看你。
       医生,医生!我老觉得自己是一幅窗帘。来吧,好好控制住自己。
       医生,医生!我妹妹以为她在电梯里。叫她进来。不行。这层她没停。
       医生,医生!我觉得自己像只羊。那就不要耍孩子气。
       医生,医生!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缩小。那你要有点耐心了。
       “这种笑话我知道上百万个,”他得意地说。
       “我打赌你知道。”
       “每次他进来我都讲两个给他听。但……我想他再也听不下去了。不管怎样,他没有太多的幽默感,”他说。“大部分医生都没有。”
       “也许他只想你有话对他直说,”我说。
       “直说?”
       “直截了当,”我说。“就做个普通人,告诉他你忧心什么,哪儿有不适。”
       “啊,”我父亲说。“就像在‘医生,医生!我快死了,请救救我’中。像这样?”
       “像这样,”我说。“就是这类,不过——”
       “但是你我都知道我得的病根本没得救,”他说,笑容慢慢收敛,他的身体深深地陷进床里,以前的脆弱又回来了。“这让我想起1933年的大瘟疫。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病,从哪里来的。今天一切似乎都还好好的,明天——阿什兰最强壮的汉子:死了。还在吃早餐就死了。死亡来得如此之快,汤匙还没举到嘴边,他的身体就僵在餐桌上。在他之后,不到一个钟头就死了十来个人。不知怎么,我是免疫的。我亲眼看着我的邻居们倒在地上,好像他们的身体突然之间就不可阻挡地空了,似乎——”
       “爸,”我叫了好几次,等他终于停了口,我把他瘦弱的手握在我的手中。“不要再讲故事了,好吗?不要再讲那些愚蠢的笑话了。”
       “它们愚蠢?”
       “我的意思是可能是以最好的方式。”
       “谢谢。”
       “只要一小会儿,”我说,“我们谈谈,好吗?男人对男人,父亲对儿子。不要再讲故事。”
       “故事?你认为我在讲故事?你不会相信我爸爸当年跟我讲的那些故事。你认为我是在跟你讲故事,我小的时候听到的才是故事。他半夜会叫醒我,就为了给我讲一个故事。那真可怕。”
       “但是那就是故事,爸。我根本就不会相信它。”
       “你不必相信它,”他疲累地说。“你只要相信其中的含意。它就像——一个比喻。”
       “我忘记了,”我说。“什么样的比喻呢?”
       “多半是牛啊羊的。”他说的时候有点回避。
       “看看?”我说。“即使你在认真的时候你还是不能不开玩笑。这真令人郁闷,爸。老把我隔开一段距离。好像——你怕我或是怕什么东西。”
       “怕你?”他说,睁圆了眼睛。“我都要死了,我会怕你?”
       “怕亲近我。”
       他接受了这话,我的老头,他移开视线,投进他的过去。
       “这肯定跟我父亲有关系,”他说。“我父亲是个酒鬼。我从来没跟你说过,是吧?他是个可怕的酒鬼,最糟的那种。有时候他醉得都不能自己去买酒。有一阵子他让我帮他去买酒,后来我停止了,拒绝了他。最后,他教他的狗,朱尼坡,让它去买酒。带一只空桶到街角的酒吧,然后让它带回满满一桶啤酒。把一块钱纸钞塞进狗项圈里付酒账。有一天没有一块的了,就剩一张五块的,于是他就把五块钱塞进狗的项圈。
       “那狗不回来。尽管已经醉了,我父亲也只好走去酒吧,发现那狗竟坐在一个高脚凳上,喝着双份马提尼。
       “我老爸又生气又心疼。
       “‘你以前从来没这么干过,’我老爸对朱尼坡说。”
       “‘我以前从来没有钱,’朱尼坡说。”
       他看着我,有点顽固不化。
       “你不能这样,不是吗?”我提高了声音说,咬牙切齿。
       “我当然可以,”他说。
       “好,”我说,“那就表现一把。给我讲点什么。讲一点你来的那个地方。”
       “阿什兰。”他说,舐着他的嘴唇。
       “阿什兰。那是怎样一个地方?”
       “很小,”他说,心思在漂。“非常小。”
       “多小?”
       “它非常小,”他说,“以至于你一接上电剃须刀的电,街灯都会变暗。”
       “不算是好的开头,”我说。
       “那儿的人很吝啬,”他说,“他们为了省下泡泡浴的钱就吃豆子。”
       “我爱你,爸,”我挨近他说。“我们完全可以聊得比这更好。但是你总是让这变得很难。帮帮忙,现在。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是个小胖子,”他说。“谁都不想跟我玩。我胖得只能玩被人抓的游戏。我就是这么胖,”他说,“胖得我必须连摔两个跟斗才能出得了房子,”他现在并没有笑,因为他并不是想搞笑,他只是做他自己,这也是他做不到的事。在一层假面之下有另一层假面,然后还有一层假面,在那底下是生疼的暗处,他的人生,那是我们谁也了解不了的。我所能说的只是,“再一次机会。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就走了,我走了,不知道是否还会回来。我不想再做你的配角。”
       因此他对我说,我父亲,就是在我眼前垂死的这位父亲,对于他这样的人,他今天的气色算是好的,他说,“今天你不大像你,孩子,”他憋足劲,以防会眨眼睛——这是一次比较大的赌注——我当他是认真的,“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但这次我真的当他是认真的;这是个问题。我站起来要走了,但我一站起来他就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手上的力道是我没想到的。我看着他。
       “我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死,”他说,紧盯着我的眼睛。“我已经看到了。我知道什么时候我会怎么个死法,但不是今天,所以不必担心。”
       他一脸严肃,我相信他的话。真的相信。他知道。我脑子里千头万绪但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们的眼睛相互锁定,我满心疑惑。他肯定知道。
       “你怎么——为什么——”
       “我总能知道,”他轻柔地说,“我总是有这种力量,这种洞察力。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就有。我小时候做过很多梦。这些梦常常让我尖叫惊醒。头一个晚上我父亲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告诉他我梦见斯泰丝姑妈死了。他向我保证斯泰丝姑妈没事,然后我就又睡了。
       “但是第二天她死了。
       “大约一个礼拜之后,同样的事情发生了。我又做了一个梦,尖叫惊醒。他来到我的房间问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说我梦见爷爷死了。他再一次告诉我——尽管他的声音有一点点颤抖——爷爷没事,于是我又睡了。
       “第二天,果然,爷爷死了。
       “有好几个礼拜我没有再做梦。后来我又开始做梦了,又做了一个梦,父亲过来问我梦见了什么,我告诉他:我梦见我父亲死了。当然,他向我保证他没事,不要再瞎想,但我可以说这让他有点紧张,我听到他整夜在地板上踱来踱去,第二天他就不是他了,总是看东看西的,仿佛有什么东西会砸到他头上,一早进了城,好长时间不见人影。回来的时候他看上去很糟,就好像一整天他都在等着斧头砍下来。
       “‘天那,’他一见到我母亲就对她说。‘这真是我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
       “‘你以为只有你这一天过得糟糕啊,’她说。‘送牛奶的那个人今天早上就在走廊上跌倒摔死了!’”
       我离开的时候用力掼上门,希望他心脏病发作,立马报销,这样我们可以把整个事做个了断。毕竟,我已经伤了心。
       “嘿!”我听见他隔着门叫我。“你的幽默感哪儿去了?就算没有幽默感,你的同情心呢?回来!”他叫我。“给我一个机会,儿子,拜托啦!我在这里快死了!”
       我出生的那天
       我出生的那天爱德华·布鲁姆在听一场橄榄球赛,从他塞在衬衣口袋里的晶体管收音机里听的。他还一边在除草,一边在抽烟。这是一个潮湿的夏天,草长得很快,但是今天的太阳却火热地炙烤着我父亲和他的院子,这让人想起更早有一次太阳比现在更热,那时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比现在更热,更大,更好,更简单。他的肩胛晒得红如苹果,但他并不在意,因为他在听这年最盛大的一场橄榄球赛,这是由他的母校奥本,对抗他们的强敌,阿拉巴马,这是阿拉巴马笃定会赢的一场比赛。
       他会短暂地想到我母亲,她在屋子里,看着电费单。屋子里冷得像冰箱,她却还在流汗。
       她就坐在餐桌边看着电费单,这时她忽然觉得我在催她,要她赶紧就位。
       快了,她想,迅速地吸了口气,不过她并不起身,甚至还在继续看账单。她只想着一句话。快了。
       屋外,在他除草的时候,情况对奥本来说不太好。从来也就没好过。每次都一样:你去比赛,相信着今年他们能赢,这次他们非赢不可,最后,从来也赢不了。
       快到中场时间,奥本已经落后十分。
       我出生的那天,父亲除完了前院的草,然后重新抱着乐观的心情开始除后院的草。下半场奥本鼓足了气进攻,第一次控球就触地得分。现在只落后三分,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阿拉巴马得分也同样的快,然后是一次失误,他们得了一个三分球。
       我母亲把电费单平铺在桌子上,用手压着它,好像是要把皱纹压平。她不知道凭我父亲的努力与坚持不懈,只要再过几天,还债是小意思,她也不知道她将再也不必再担心区区一张电费单了。而现在,整个世界,整个太阳系,似乎就绕着这张42.27美元的账单运行。但是她必须得让屋子里凉快不可。她怀着所有这些重量。她本来就是个瘦女人,现在肚子里有了我,大得像一幢房子。她希望这个房子凉快。
       她听见我父亲在后院,除着草。她瞪大了眼睛:我要生了。现在。我现在要生了。
       奥本正在反击。
       时间消逝。她平静地收拾好住院用的东西。控球权在奥本那里,只是还剩下几秒钟了。这个时间只能要三分球了。
       我出生的那天,父亲停下了除草的活儿,听着收音机里播报员的声音。他站在后院,就像一尊雕像,后院的草坪除了一半,还剩一半。他知道他们将要输掉。
       我出生的那天,世界变成了一个欢乐的小天地。
       我母亲尖叫,我父亲尖叫。
       我出生的那天,他们赢了。
       他如何看待我
       一开始我一点都不起眼——小小的,粉嘟嘟的,无依无助,没有任何真正的说话技巧。我甚至都不会翻身。当我父亲是孩子、幼童、婴儿的时候——他带到这个世界的比我多。时代不同,那时每个人都被要求得更多,甚至是婴儿。那个时代甚至婴儿也得挑自己的一份担子。
       但是身为婴儿,我并不知道那些艰苦的年代。出生在一间真正的医院里,我母亲有着最好的医护和药物,我真不知道古时候生产是什么样子。尽管这不会改变任何事情:爱德华爱我。他真的爱我。他一直想要个男孩,然后就有了我。当然,对于我的到来,他的期望值更高。他期望的是一种无声的卓越才华,一种光辉,甚至是某种光环。那是一种圆满的神秘感。但是什么也没来。我只是个婴儿,像其他任何一个婴儿一样——当然,除了我专属于他,我的特别之处就在这里。我爱哭,爱睡,事情就是这样;我的节目非常有限,尽管有时候也会安静快活,那时我是在他的膝上瞪着他看,我两眼发光,他就像个神——从某个方面来说,他就是个神。至少像神一样,创造出了这个生命,种出了这粒神奇的种子。在那些时候他能看出我有多聪明,多伶俐,他能看出我在世间的潜力。有太多的可能。
       但接着我又开始大哭,或者是我的尿布需要换了,他就只好把我交给为我母亲,由她打理这一切,喂饱我,而爱德华就在他的椅子上无能为力地看着,突然就疲倦起来,很受折磨似的对这些哭闹声,这些不能入睡的夜晚,这些臭味,感到厌倦起来。对他那疲倦的妻子也厌倦起来。于是有时他就会想念起旧日的时光,自由,想这想那的时间——但这让他跟别的男人有什么不同吗?这和女人不同,人们让她们养育家庭,她们能够将精力花在上面。男人必须走出家门工作,情形一直就是这样,从狩猎采集时期起就是这样,今天仍旧。在这一点上男人是分裂的;他们必须分成两个人,一个在家一个出外,而母亲只要有一个。
       在刚开始的那几个星期,他相当认真地担当着父亲的工作。大家都注意到:爱德华变了。他变得更体贴,更深沉,更哲学。我母亲照料日常事务,他带来工作心得。他列了他所拥有的几项美德,要把他们传给我:
       坚毅
       雄心
       个性
       乐观
       力量
       智慧
       想象力
       他把它们写在一只纸袋的背面。这些美德他必须得自己去发掘,他愿意跟我分享,没有条件。因为他突然发现这是个多么大的机会,我两手空空的到来是多大的一种幸福。在我眼里他看到了一种最伟大的空无,一种被填满的欲望。这正是他作为父亲的工作:把我填满。
       每到周末他就做他的这项工作。平时他经常不在家,因为他得在路上,出售,逐钱——工作。因例施教。有哪份工作男人不得四处奔走,不得移动尊驾,不得睡旅馆,不得仓促地吃个盒饭就能讨个好生活的?可能有。但它们不适合他。一想到每天都在同一时间回家就让他反胃。不管他多么爱他的妻子,爱他的儿子,他都得克制不让这种爱泛滥。独处是孤单的,但有时候很多人围着他,不停地对他作着各种各样的要求,甚至是一种更大的孤单。他需要一个空间。
       回到家他觉得自己像个陌生人。一切都变了。他妻子重新安置了起居室,买了新衣服,交了新朋友,看一些奇怪的书,那些书随随便便地搁在她的床头柜上。我长得飞快。他的妻子倒没什么明显的感觉,但他有。回来后他看到了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成长,这让他意识到,相较而言,他变得到底有多小。所以此言不假:我长的时候,他在缩。照这个逻辑,有朝一日我会变成巨人,而爱德华会变得没有了,销迹隐形。
       尽管如此,但在那种情况发生之前,在他消失之前,他仍是一位父亲,他仍要做一个父亲该做的事。他设圈套,买了辆自行车。把午饭打包当野餐,到山上俯瞰全城,这是一座充满了无穷希望的伟大城市,他可以看到他最初曾哪里做过这,然后在哪里做过那,又在哪里做成了他的第一笔交易,在哪里他吻了那漂亮的女人,以及他这半辈子所有的胜利与辉煌。他来到这儿看到的就是这些,不是建筑,不是天际线,不是小树林,也不是正在兴建的医院新大楼。不是:是他的故事,他成长的故事在他眼前展开,恰似一道风景,他会带我到这里来,抱起我以便我能看得到,他会说,“儿子,有一天,这一切都将是你的。”
       他救过我的命
       就我所知,爱德华·布鲁姆救过我两次命。
       第一次是我五岁的时候,我在屋后的壕沟里玩。父亲一再跟我说,“离壕沟远一点,威廉。”他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这话,仿佛他知道会出事,他知道有一天他也许会被迫去救我。对我来说那不是壕沟,而是一条半干涸的古老河床,里面布满了史前期的石头,这些石头经过世世代代的水流冲刷变得又平又滑。现在这里惟一的水是一条尽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却长年不断的小溪流,小得连一根小树枝也带不走。
       滑下红土堤,就是我玩耍的地方,有时候就在父亲跟我说“离壕沟远点,威廉”后几分钟。我一个在冰凉的红土墙之间,眼前的景色绝强烈地吸引了我,让我不顾父亲的命令。我蹲在我自己的秘密所在,一块接一块地翻着石头,把那些最好的揣在兜里,白的,以及黑得发亮上面带白点的。那天我在那儿是如此投入,根本没注意到汹涌的急流向我冲来,就像是执行一项任务,要把我冲掉,把我带走。我没看见也没听见。我背对着大水蹲在那里,看石头。如果不是父亲——某种程度上事情发生之前他就会知道,恐怕我就随波而去了。不过他来了,他拽住我的衣襟一把把我拎出壕沟,放在岸上,在岸上,我们俩眼看着在原先没有河水流过的地方奔流出一条大河,泛着泡沫的浪花溅上了我们的脚趾头。终于,他看着我。
       “我告诉过你离壕沟远一点,”他说。
       “什么壕沟?”我说。
       父亲第二次救我时,我们刚刚搬到梅菲尔路的新房子里。房子的前主人留下了架在屋后的一个秋千,在搬运工把我们的旧长椅和大餐桌拖进来的时候,我决定要看看一个孩子在上面能荡多高。我全身用力,使出吃奶的力气晃着秋千。不幸的是,前任屋主并不是把秋千留下;他们只是还没带走。他们已经把原先固定在水泥地上的脚架弄松了,于是在我越荡越高的是候,我实际上也带上了整个架子的重量,直到我到达了弧度的最高点,秋千架向前扔了出去,把我甩离秋千,以不可能的轨道把我抛向白色的尖篱,只要到那上面我肯定会被刺穿。突然我感觉到父亲靠近了我;好像他也在飞,我们俩一起落下。他的手臂像斗篷一样裹着我,我落到地上正在他身边。他把我从天国拉了下来,又平安回到了地球。
       他永生不死
       父亲早就向我显示过他可以永生不灭。
       有一天他从屋顶上跌了下来。当时工人已经清理了排水沟里的落叶,已经回家了,只是没有完全完工,留下了扶梯斜靠着屋子。父亲下班回来,看到梯子,便往上爬。他想看看上面的风景。他说,他很好奇,想知道从我们家屋顶是否能看到他的高高的办公楼。
       那时我九岁,已经知道了危险。我告诉他不要这么做。我说这很危险。他瞪着我看了半天,眨眨眼,这一眨眼我想怎么理解都行。
       然后他就爬上梯子。这也许是他十年来爬的第一架梯子,不过对此我只能猜测而已。也许他经常爬呢。我不得而知。
       爬上梯子他站在烟囱旁边,不停地转着圈,向南向北向东向西找着他的办公楼的标志。他在屋顶上显得很帅,穿着黑西装,锃亮的黑皮鞋。终于,他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把风景收入眼底的最佳位置:在两层楼房的最高点。他在我头顶的屋顶上来回走动——巡游,手搭凉蓬像船长在找寻陆地。可是他找不到。他的办公楼仍旧在远方看不到的地方。
       然后,突然如其来的,他跌了下来,而我,就看着他跌下来。我看着父亲从他自己的屋顶跌下来。这事发生得如此之快,我根本不知道他是绊倒还是滑倒还是什么——他也许要跳过什么东西——总之他从两层楼高的地方一头栽进一大片灌木丛里。直到最后一秒我还指望他能长出翅膀,当他没有,当他没长出翅膀,我知道这一跌会要了他的命。我断定他死了,我甚至不敢冲到他那边,看看还能做点什么来救他、弄醒他。
       我很慢很慢地走到“尸体”边上。他一动也不动,没有呼吸。在他脸上是一个人从这世间获得解脱时的幸福的表情。一种愉悦的表情。我盯着它,记忆着它——我的父亲,我父亲死去的脸——这时,突然间他的脸动了,他向我眨眼,笑,并且说,“吓住你了吧,我!”
       他的伟力
       爱德华·布鲁姆离开阿什兰的时候向自己许了一个诺言,他要看看大千世界,因此他似乎不停地迁移,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很久。没有一个洲他的足迹没踏上去过,没有一个国家他没到过,没有一个大城市没有他的朋友。他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人。即便在我的人生里也刻下了他的影子,以及英雄般的表现,尽他所能救我的性命,驱策我培养自己的男性气概。他甚至还做一些超出他能力范围的事,正如他所说,他骑虎难下。
       不过他最喜欢让我发笑。这就是他想记住我的以及想被我记住的。在他所有的伟力中,这也许是他最卓尔不凡的:任何时候,他都能立马让我哈哈大笑。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我们就叫他罗杰——他得出门做生意,只好把他的猫留给邻居照顾。这人很爱他的猫,爱它超过了一切,爱到他出门的当天夜里便打电话给他的邻居,询问他的宝贝猫的健康与情绪状况是否安好。他这样问他的邻居,“我的宝贝猫小乖乖怎么样了?告诉我,我的邻居,拜托。”
       邻居说,“我很抱歉要把这种情况告诉你,罗杰。你的猫死了。一辆汽车从它身上辗过。当场就死了。抱歉。”
       罗杰震惊了!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爱猫猝死的消息——仿佛那还算不上什么!——而且也是因为对方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方式。
       于是他说,他说“你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一个人这样可怕的事情!碰上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应该慢慢地告诉他,慢慢地引入主题。你要让人家有心理准备!比如。我今晚打电话来你应该这么说,你的猫在屋顶上。然后下次我再来电话你可以说,那猫还在屋顶上,不肯下来,他看上去病得不轻。再下次我又来电话你可以跟我说,猫从屋顶上跌下来了,现在正在兽医所密切护理。再再下次我来电话你才说——你的声音要发颤——它死了。懂了吗?”
       “懂了,”邻居说。“抱歉。”
       三天后罗杰又打电话给邻居,因为他的邻居还在替他照看房子、查收信件等等,罗杰想知道有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事。邻居说,“有。说实在的,有。有一件重要的事。”
       “什么事?”罗杰问。
       “是这样,”邻居说。“是关于你父亲的。”
       “我父亲!”罗杰喊道。“我父亲!他怎么了?”
       “你父亲,”邻居说,“在屋顶上……”
       我父亲在屋顶上。这是我时不时记起他来的方式。穿着笔挺的黑西装,油光锃亮的皮鞋,他在向左看,向右看,极目往四下里看。然后,朝下看,他看到了我,就在他往下跌的时候他笑了,眨着眼。往下跌的时候一直看着我——带着笑,神秘,神奇,一个未知数:我的老爸。
       他做了一个梦
       临终时,父亲做了一个梦,梦到他即将赴死。同时,这也是一个关于我的梦。
       他的梦是这样的:当我父亲垂病的消息传开,哀悼的人便开始在院子里聚集,起初只有几个,很快就多了起来,十几,然后二十几,然后五十,都围站在院子里,推倒了矮树丛,压坏了猴草,下雨的时候都挤到车棚底下。在我父亲的梦里,他们肩并着肩,摇晃着哀吟着,等着传来病情好转的话。除非他们瞥见我父亲在盥洗室窗前走过,才会掀起一阵狂热的欢呼。我和母亲在起居室的窗口守望着,不知道该做什么。有些哀悼的人看上去很穷。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脸上长着黑黑的毛。他们让我母亲觉得很不舒服;她一面看着他们悲哀地盯着二楼的窗口,一面用手指摸弄着自己罩衫上的钮扣。但还有另外一些人看起来就像是撂下了手上的要事专程赶来向我父亲表示哀悼。他们解下领带塞进口袋,上好的黑皮鞋帮上沾着一圈泥,有些人还带着移动电话,用它和那些不能前来的人联络通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色全都仰着头看向我父亲窗口的灯光,等待着。很长一段时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是说,这只是我们以及院子里这批人的生活而已。但是情况变化太大,如此过了几个星期后,我母亲要我请他们离开。
       于是,我去执行任务。尽管这时候,他们已经安营扎寨。在木兰花树下设了一个简易的自助餐席,他们提供面包、辣酱和蒸椰菜。他们不停地问我母亲要刀要叉的,还回来的时候上面还沾着辣酱,又冷又硬很难清除。在我平时和邻里的孩子打触身式橄榄球的草径上,一座小小的帐篷城市出现了,甚至有传闻说有人还在那儿生下一个孩子。有个带着移动电话的生意人在一个树桩上建起一个小型信息中心,如果要传消息给远方的亲人,或是想了解我父亲的什么消息,就来找他。
       但就在所有这一切的中央有个老头坐在草椅上,监督着一切。就我所知(或许是因为这是我父亲的梦境的缘故)我过去从来没见过这老头,但他看上去又有点面善——是个陌生人,但还不是外地人。间或有人过来附耳跟他说几句。他会仔细地听,对这人说的话稍作考虑,然后要么点头要么摇头。他留着厚厚的白胡子,戴着眼镜,头上一顶钓鱼帽,上面别着几枚手制的鱼饵。他看起来很像个头儿,我就先去见他。
       我过去的时候有人在低声跟他说话,我正要开口,他举起一手制止了我。那人说完了老头摇了摇头,报信的人匆匆离去。这时老头才放下手看着我。
       “嗨,”我说。“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他说。他的声音柔和而深沉,又亲切又显得有距离。“你是他的儿子。”
       “对,”我说。
       我们看着对方,我努力想记起一个名字,因为确定我们以前在哪儿见过。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你给我们带了什么话来是吗?”
       他专注地看着我,几乎想用他的盯视逮住我。他是一位极有威势的人,我父亲告诉过我。
       “没有,”我说。“我是说,他还是老样子,我猜。”
       “老样子,”老头说,仔细地推敲着这几个字,仿佛要挖出特别的含义来。“那么,他还在游泳?”
       “是的,”我说。“每天。他是真正喜欢游泳。”
       “那很好,”他说。突然他拔高了声音,喊道,“他还在游泳!”人群中升起一阵惊人的欢呼。有好几分钟他鼻息喘得很重,似乎在深思熟虑什么。然后他又看着我。
       “但你还有别的事要跟我说,是不是?”
       “是的,”我说。“是这样的,我知道大家是好意,大家都非常好。不过我想——”
       “我们必须得走了,”老头平静地说。“你希望我们离开。”
       “是的,”我说。“我想是吧。”
       老头接受了这句话。他的头似乎点了一下,仿佛被这个消息所触动。这是我父亲在他的梦里看到过的场景,就好像,他说,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就好像他已经死了。
       “这将很难,”老头说,“离开。这些人——他们真的很在乎。没有这个地方他们会迷失的。当然,不会太久。生命有自我疗伤的方法。但在短时间内这是很难的。令堂——”
       “这让她很紧张,”我说。“院子里这么多人,日日夜夜。这你可以理解。”
       “当然,”他说。“还有就是乱糟糟。我们几乎整个把前院给毁了。”
       “确实。”
       “不要担心,”他说,他说话的方式让人很难不信。“只要一有结果我们就会离开。”
       “那她会很高兴。”
       这时,一个妇女跑过来,揪住我的衬衫,她啜泣的脸在上面摩搓,像是要确定我的存在。
       “威廉·布鲁姆?”她哀切地望着我。她是个个子矮小的妇女,有着细瘦的手腕。“你真的是威廉·布鲁姆,是吗?”
       “是的,”我往后退了一两步,但她仍然黏着我。“我是。”
       “把这个给你父亲,”她说,把一个很小的丝枕塞进我手里。
       “小枕头里是药草,”她说。“我亲手做的。有效的。”
       “谢谢,”我说。“我一定交给他。”
       “他救过我的命,”她说。“一场大火灾。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我。在这儿——今天我才能在这儿。”
       “不会太久了,”老头说。“他要我们离开。”
       “爱德华?”她说。“爱德华·布鲁姆要我们离开?”
       “不,”他说。“是他妻子和他儿子。”
       她点点头。
       “如你所说这有可能,”她说。“儿子会来叫我们离开。你说的正是。”
       “我母亲要我这么做的,”我说,听到这种神神道道的谈话以及狡猾的含沙射影,我觉得很沮丧。“我并不想这样。”
       突然大家一阵惊叹。众人齐往二楼的窗户望去,在他的梦里,我父亲站在窗口向人群挥手。他穿着黄色浴袍,向他们微笑,间或认出哪个人,便用手指着,扬起眉毛,嘴里喃喃着一两句话——你好吗?很高兴看到你!——然后又转向另一个人。每个人都在挥手,喊叫,欢呼,然后,在似乎为时极短的露面之后,他再次挥挥手,转过身,消失在半暗的房间里。
       “怎么样,”老头说,一脸灿烂,“很不错吧?他看上去很好。非常好。”
       “你们把他照顾得真好,”一个妇人说。
       “继续保持!”
       “我欠你父亲的真是太多了!”有人在木兰花树下叫我,接着是一阵聒噪,纯粹是喋喋不休地说着爱德华·布鲁姆这样那个的故事和他做的善事。我觉得被所有这些话语包围了。然后就真的被包围了:在我周围围了一圈人,大家同时抢着跟我说各种各样的话,直到老头举手制止他们,他们才退开。
       “看,”老头说。“我们都有故事,就像你。他怎么感动我们,帮助我们,给我们工作,借给我们钱,按批发价卖给我们。太多太多的故事,大大小小。它们都合情合理。一辈子都合情合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来这儿,威廉。我们是他的一部份,是他之所以成为他的一部份,正像他也是我们的一部份。你还是不明白,是吗?”
       我不明白。但是就在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的时候,在我父亲的梦里,我想起了我们以前是在哪儿见过的了。
       “那我父亲为你做过什么呢?”我问他,老头笑了。
       “他让我笑,”他说。
       我知道。在梦里,我父亲告诉过我,我知道。于是我穿过院子,沿着走道,回到我明亮温暖的家。“大象为什么有长鼻子?”就在我要关门的时候,我听见老头用他那有力而低沉的声音吼道。“因为它没有储藏箱,”我跟他一起用嘴无声地说。
       接着就是一阵哄然大笑。
       我临终的父亲所做的关于他的死亡的梦就这样结束了。
       第三部
       他买了一座城及其他
       以下这个故事就像一束阴影从过去的迷雾中升起。
       勤奋的工作,好运气,一系列谨慎的投资让父亲成了一个富有的人。我们搬到了一座更大的房子里,一条更好的街道,母亲待在家里带我,随着我年岁的增加,父亲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每次他都离家几个星期,回到家时就疲惫而悲哀,除了说点想我们之类的话,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这样,尽管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似乎没有人感到高兴。我母亲没有,我没有,当然父亲也没有。甚至大家都讨论过了彻底解散这个家,尽管这看起来和做起来简直就不可能。但是这并没有发生。机会来的时候有时候是带着伪装的。父亲和母亲决定渡过这段困难的日子。
       正是在这段时间,1970年代中期,父亲开始把钱花在不可预料的地方上。一天,他认识到在他的生命中,有些东西是失去了。或者毋宁说随着他年事日高——他刚过四十,一种感情缓慢地穿透了他,直到有一天,很偶然地,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困惑。在一个叫斯贝克特的小镇。斯贝克特,阿拉巴马或密西西比或佐治亚什么地方的一个小镇。他阻滞在那里,因为他的车子抛了锚。他找人把车子拖到一个机修工那儿,在他等修车的当儿,他决定四处走走。
       一点都不令人惊讶,斯贝克特原来竟是个极美的小镇,到处是小型的白色房屋、门廊、秋千,掩映在树影里,这些树恰到好处,能在所有的时间里给它们遮阴。到处都是花箱、花园,除了一条整洁的主大街,其他的泥土路、沙石路、柏油路也都相得益彰,每一条路都可以愉快地驾车通行。父亲在散步的时候特别对这些路作了记录,因为这是我的父亲最喜欢做的事情,超过了任何其他所有的事。驾车。越过某样事物。驱车在路上,全国的,全世界的,开得尽可能慢,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管法律并不是爱德华·布鲁姆所尊敬的什么东西,尤其是关于速度限制的法律:在镇上时速二十英里对他来说已经是太快了;高速公路对他来说简直是疯狂。以这样的速度我们怎么来观看世界?人们需要去哪儿,如此糟糕,他们并不能意识到什么是已经存在的,在车窗外?父亲记得根本就还没有汽车的时候。他记得人们常常是步行的时候。他也是——就是说步行——但是仍然喜欢引擎的嗡嗡,车轮的滚动,前后左右各个方向都是窗户的生活的展览。汽车是父亲的魔毯。
       它不仅给了他一块天地,它也向他展示天地。一辆车……他驾驶,被驾驶,如此之慢,从这儿到那儿要用很长的时间,以至于他的一些重要的业务都是在车里完成的。约了他的人都采取如下的程序:他们先查出他哪天哪天在哪,算出在那一周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会大体还在附近——他是一个如此慢的驾车人,然后他们会飞到离那儿最近的一个机场,租一辆车。从那儿他们开始出发,直到驱车赶上他。他们迫使自己把车开到他的车的旁边,又是按喇叭,又是挥手,父亲会慢慢地转过头来——如果亚伯拉罕·林肯曾经开过车的话,他也会这样慢慢转过头,因为在我的心目中——在沉静地扎根于我的头脑中的记忆中,父亲是很像亚伯拉罕·林肯的,一个男人有着长长的胳膊,深深的口袋,黑色的眼睛——他也向他们挥手,然后把车停在路边,无论谁要想跟他交谈都会进来坐在副驾驶座,这个人的代理人或律师会进来坐在后面,在他们继续沿着那些风景优美的蜿蜒的路开下去的时候,他们的生意也做成了。谁知道?也许他在这些车中甚至还有事情,跟美丽的女人或是著名女演员的罗曼司。晚上,他们会支起一张小桌子,盖上一张白色的桌布,就着烛光,吃吃喝喝,然后轻佻地祝愿着未来……
       在斯贝克特,父亲都是步行。恰好有一个美丽的秋日。他对每样东西、每个人都发出微笑,每样东西、每个人也都对他报以微笑。他双手背在身后,他用一种友好的目光窥视着店面和窄巷,在这种时候他已经有点敏感于太阳的光线,因而只能斜视,这只是让他看起来更加友好,更加敏税,他就是这样的:他比他以前看起来更加友好,当然也更加敏感,在任何人看来。他爱上了这座小镇,因为它不可思议的简单,因为它朴实的魅力,因为问候他的人们,他们卖给他一杯可乐,在他经过的时候,他们在他们的凉阴阴的门廊里向他招手,向他微笑。
       父亲决定买下这座小镇。斯贝克特有那种特殊的忧郁气质,他对自己说,这种气质跟住在水下差不多,这是他欣赏的一种气质。事实上,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地方,自从铁路关闭以来,已经有好几年了。或者说是煤矿开采完以后。或者似乎是斯贝克特已被人们遗忘了,世界在它旁边越过。尽管斯贝克特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用处,作为它的一部分而被邀请,它仍然是很棒的。
       这就是我父亲深爱的一种气质,这就是他把这座小镇变成他自己的小镇的原因。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了环绕着斯贝克特的所有土地,作为一种缓冲地带,以防其他突然陷入孤独的富人偶然发现这座小镇,要建一条穿过这座小镇的公路。他甚至没有好好看看这片土地;他只知道它覆盖着葱绿的松树,他只知道他想让它保持原样,实际上他想要一个自我封闭的生态系统。然后,他得到了它。没有人知道有个人正在购买那几百块待售的小块土地,只是因为镇上的每一座房子和商店,在差不多五六年的时间里一个接一个被买下来的时候——这个人不同于其他人所认识的任何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不管怎样,这不是暂时的。有人搬走了,有的店面停业了,要买下它来一点也不难。但是对于那些喜欢事物一成不变,只想待在一个地方的人来说,就要用书信来解决。信中提供了极可观的价码来购买他们的房产及其所附属的一切。而他们不需要离开,不需要付房租,甚至不需要改变任何事,除了房屋——每一座房屋,和商店——每一爿商店,所有者的名字。
       就这样,缓慢但却笃定地,我父亲买下了斯贝克特。买下了它的每一寸土地。
       我想象中他对这项交易很满意。
       因为他果然兑现了诺言,什么也不改变,除了他会突然出现在这座城里,这座我父亲——爱德华·布鲁姆——的小城里。他不会提前告知,因为我相信即使是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去,但是某一天某个人肯定会看到他。他一个孤独的身影站在野外,或者是一个人沿着第九大街踽踽独行,双手深深地插在口袋里。他走过那些现在归他所有的商店,花上一两个美元,而那些店面的经营管理他仍留给斯贝克特的男男女女,他会问他们,以他慈祥和蔼的柔声问他们,嗨,现在怎么样?老婆孩子都好吗?
       很明显,他爱这个小镇,他爱这个小镇上的人们,小城上的人也都爱他,事实上不爱上我父亲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总之,我就是这么想的:不爱上我父亲是不可能的。
       很好,布鲁姆先生。一切都很好。上个月是个好月。你要不要看看账本?但他摇摇头,不必。我相信你一切都控制得很好。我只是顺道过来看看,问候一声。噢,我现在得走了。再见。替我问候一个尊嫂夫人好吗?
       每逢斯贝克特高中的男孩跟别的学校的学生打棒球,就有可能看到他——瘦瘦高高的一个黑影——独自在看台上,穿着三件套的西装,骄傲而超然地看着球赛,就像现在他以同样的姿态看着我成长。
       每次他来斯贝克特,都住在不同的人家。没有人知道是谁,或者什么时候,但只要他开口,就总是会有房间,他也总是会开口,这仿佛已经成了一种待客之道。如果不是太麻烦,那就打扰了。于是他就会和这家人同吃同睡,第二天早晨上路。他也总是会把他的床铺整理好。
       “我想这么热的天布鲁姆先生总得给自己来杯汽水吧,”有一天阿尔对他说。“我来帮你搞一杯,布鲁姆先生。”
       “谢谢你,阿尔,”我父亲说。“那好哎,真的。就来杯苏打。”
       他坐在“阿尔乡村小店”门前的一张长凳上,啥事不做。“阿尔乡村小店”——他看着这个店名微笑,在屋檐下试着让自己凉快起来。只让他的黑皮鞋的鞋尖突露在夏日的烈阳下。阿尔端给他一杯汽水。另外有个叫威利的也在,这位老人咬着笔杆,我父亲喝汽水的时候他盯着他看。威利一度做过斯贝克特城的警长,后来改行做了牧师。在牧师之后他变成杂货商,但是现在,在跟我父亲在阿尔的乡村小店门前聊天的时候,他啥也不做了。除了聊天,现在他啥都退休了。
       威利说,“布鲁姆先生,我知道我以前说过这些话。我知道我已经说过。可是我要再说一遍。您对本城所做的一切非常伟大。”
       我父亲笑笑。
       “对这座城我什么也没做啊,威利。”
       “就是这句话!”威利说,他哈哈大笑,阿尔哈哈大笑,我父亲也哈哈大笑。“我们认为那很伟大。”
       “汽水怎么样,布鲁姆先生?”
       “凉爽提神,”我父亲说。“非常提神,阿尔。谢谢。”
       威利在城外一英里处有处农场。这是我父亲所购买的不值什么钱的货色之一。
       “我必须就威利说的说点什么,”阿尔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只因为喜欢就买下整座城的。”
       我父亲眼睛几乎要闭上了;看来要不了多长时间,他外出就非得戴颜色很深的太阳眼镜不可了,他的眼睛对光线越来越敏感。但是他可以欣然接受这些好话。
       “谢谢你,阿尔,”他说。“当初我一看见斯贝克特,我就知道我一定拥有它。除了这么说,我真不知是为什么。我必须得全部都要。我想这可能跟圆、跟整体有部分关系。对像我这样一个人来说,很难零零碎碎地去搞定一件事。如果它的一部分不错,那么它的全部只会更好。就斯贝克特来说,事情就是这样。要就要全部——”
       “但是你并没要到,”威利说,仍旧咬着笔杆。他的眼睛从阿尔移到我父亲身上。
       “威利,”阿尔说。
       “哎,这是事实!”他说。“如果这是事实,我这么说就错不了。”
       我父亲慢慢转向威利,因为他有这种天赋:只消看着一个人,他就能看出他说一件事情的动机,不管他说的话是真是假是诚实还是使诈,这是一种能耐,也是他致富的一个原因。
       他看得出威利说的是真话。
       “哎,不可能吧,威利,”他说。“据我所知这不可能。这个镇的每一寸土地我不是走过就是开车经过,甚至从空中看过,我确定我都买下了。整个,全部。一个完美的圆。”
       “那么好吧,”威利说。“我就不必提盖着一间小木屋的那块地了,那块地正好夹在路的尽头和湖开始的地方,它就是很难发现,不管你是走路、开车或者从空中看,可能连地图上都没有标出来,连地契上可能也没加以说明,布鲁姆先生。既然你和阿尔伟大光荣正确,也许,你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么我要请心知肚明的你们海涵。”
       威利非常好心,他告诉我父亲去那里的路该怎么走,他说那路看似到头了实则还没有,那湖泊看似到了实则没到,谁都很难想到去找这么个奇怪的地方:一片沼泽。沼泽中一座小木屋。于是我父亲驱车而往,直到路似乎到了头,他下了车才搞清楚,在那些树、那些藤、那此泥、那些草之外,还有路,路还在延伸。那是自然之天工,傍着湖,高过了它的堤岸。在不过三寸的沼泽里,那水沉缓得连大洋都承载不了;在沼泽的边缘,淤泥结成了硬块,变得暖热,生命在其中滋长。他走了进去。沼泽吞没了我父亲的鞋。他一直走。水漫上来,脚往下陷时软泥沾上了他的裤管。这感觉很好。
       他继续走,昏暗的光线不会让他视线不好。前面忽然冒出一间屋子——是一间屋子。他简直不能相信这样一种东西能在这儿矗立着,这么软的泥土根本承载不起任何重量,可是它分明在那里,根本不是一间小木屋,而是一座货真价实的房子,小但显然建得很精巧,四面好好的墙,烟囱里冒着烟。他往前走,水往他身后退,地面结实起来,一条小路引着他。他想了想,笑了,多聪明,多生动:一条小路在最后的时刻出现,在最不需要的时刻出现。
       屋子一边是一片菜园,另一边是跟他一样高的一堆木头。在一个窗架上是一排黄花。
       他循路上前敲门。
       “喂!”他叫道。“家里有人吗?”
       “有,”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回应着。
       “我可以进来吗?”
       稍一停顿,然后,“在垫子上擦擦脚。”
       我父亲照此做了。他轻轻地推开门,站在那儿,四下里望着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干净与整齐:在从没见过的死水之中,他居然能看到一间温暖、清洁、舒适的房间。他先看到炉火,视线随即转开。然后他瞥到的是壁炉架,壁炉架上摆着许多成对的蓝色玻璃罐,从那儿他往墙上看去,墙上什么也没有。
       有一张小沙发,两把椅子,一条棕色炉毯。
       在通往另一间房的走道上站着那个女孩。长长的黑发编在脑袋后面,一双深蓝的眼。她不会超过二十岁。在他想象中,住在这样的沼泽地带她应该像他现在一样满身是泥,但除了脖子一侧有一抹黑灰,她白皙的皮肤和纯白的棉布衣服简直不能比现在更干净了。
       “爱德华·布鲁姆,”她说。“你是艾德·布鲁姆,对不对?”
       “对,”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她说。“不然,还会是谁?”
       他点点头,说他很抱歉打扰她和她府上,但他来是为了洽谈生意。他告诉她,他现在希望跟屋主——她的父亲或母亲?——谈谈关于房子建在其上的这块地。
       她告诉他找对了。
       “我很抱歉?”
       “这儿是我的,”她说。
       “你?”他说。“可是你只是个——”
       “女人,”她说。“差不多吧。”
       “我很抱歉,”我父亲说。“我的意思不是——”
       “生意,布鲁姆先生,”她说,淡淡地一笑。“你刚才提到关于什么生意。”
       “喔,是的,”他说。
       然后,他跟她说了他所知道的一切,他怎样来到斯贝克特,怎样爱上了它,又怎样想把它全部据为己有。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说这是他天性的缺点,但是他要定了,全部都要,而这显然是他忽略的一块土地,如果她不介意,他愿意向她买下来,并且什么都不会改变,只要她愿意,她可以一辈子都住这儿,他只希望能完全拥有这个小城。
       她说,“让我替你直说了吧。你要从我这儿买下这片沼泽地,但我还可以住这儿。你要拥有这座房子,而它仍旧归我。我待在这儿,而你可以来去随愿,因为你天性中有缺点。我说对了吗?”他说她说的全对,说的一字不差,她说,“那我并不这么想,布鲁姆先生。如果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倒宁愿事情照原来的样子,什么都别改变。”
       “你不了解,”他说。“本质上你什么都没有失去。大家实际上从中得了利。你明白吗?你可以问斯贝克特城里任何一个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行善。无论就哪方面来说,斯贝克特的人都因为我的存在而得到了许多好处。”
       “就让他们得去吧,”她说。
       “这其实只是件小事。我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他差不多要生气了,或者是伤心得快要崩溃。“我只希望大家好。”
       “尤其是你,”她说。
       “是为大家,”他说。“包括我。”
       她盯着我父亲看了半晌,然后摇摇头,她的蓝眼睛沉着而坚定。
       “我没有任何亲人,布鲁姆先生,”她说。“他们过世很久了。”她冷而坚决地瞪视了他一眼。“我在这儿过得很好。事情我懂——我懂的事情也许会让你惊讶。不是一张大额支票就能改变得了我。钱——我不需要。我不需要任何东西,布鲁姆先生。眼前的一切让我很满足。”
       “小姐,”我父亲不敢置信地问道,“请问芳名?”
       “珍妮,”她说,这句话比她此前说的都要柔和。“我叫珍妮·希尔。”
       故事就这样进展着:一开始他爱上的是斯贝克特,后来他爱上了珍妮·希尔。
       爱情很奇怪。是什么使得像珍妮这样的一个女人忽然就认定我父亲就是为她准备的男人?他对她做了什么?是传说中的那种魅力吗?或者珍妮·希尔和爱德华·布鲁姆就是为了对方而造?是不是我父亲等了四十年,珍妮·希尔等了二十年,终于等到了生命中的真爱?
       我不知道。
       他背着珍妮出了沼泽,坐上车一起开往小城。他经常开得很慢,在他的车边走得快些跟他说话的情形绝对可能,或者,就像今天,斯贝克特全体人员在人行道是列队观望着他身边的同伴,观望着可爱的珍妮·希尔。
       从他在斯贝克特住宿开始,我父亲就在离城镇公园不远,美如春日的街道上保留着一户有黑色窗叶的小白屋,屋前是柔软的绿色草坪,一侧是一个玫瑰花园,另一侧是一个旧仓库改成的车库。一只红色木鸟高踞在一根白色的尖篱上,翅膀随风打转,前廊上铺着一方编有家字的草垫。
       他还从来没在这儿住过。自从他爱上斯贝克特,五年来他还从未在小城里这间惟一空着的屋子里住过一个晚上。在带珍妮进城之前,他一直都在别人家里住。但是现在,这间离公园不远、有柔软的绿色草坪的小白屋里有了珍妮,他要住进来了。他不再在暮色中腼腆地敲着门为斯贝克特的人带来惊喜(“是布鲁姆先生!”孩子们一阵尖叫,都跳到他身上,就像他是一个失散多年的叔叔)。他现在有了一个自己落脚的地方,尽管一开始有些人觉得受了伤害,一些人问过其中的情由,很快大家都明白了这份智慧,跟你爱的女人同住在你爱的小城里的这份智慧。有智慧:这正是从第一天起他们对我父亲的看法。他有智慧,善良,心地好。如果他做了什么似乎很奇怪的事——比如去沼泽买地,结果却找到了这个女人——那也因为其他人的智慧、善良、心地都不如他。因此很快谁也不再多想珍妮·希尔,不再使小心眼,只是想知道爱德华不在的时候她怎么打发,就连斯贝克特城里最宽容的人也得承认,爱德华总是不在的时候多。
       他们想知道,她不觉得寂寞吗?她自己一个人做什么呢?诸如此类。
       尽管如此,珍妮还是投入了小城的生活。她帮助学校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并负责每年秋季这个镇举办的地方博览会的步态竞赛项目。在沼泽地待了这么长的时间,对她来说要保持草坪的青葱翠绿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在她手下,花园看起来更显得繁盛茂密。但是在夜晚,她的邻居们经常会听到她发自内心深处的哀泣,而且似乎他也听见了,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人们就会看到他慢条斯理地开着车穿过小城,向每个人都挥手招呼,最后他会停在小屋的车道上,他会向他爱的女人挥手,她也许是站在门廊上,在围裙上蹭着她的手,在她可爱的脸上,笑容绽放有如太阳,头轻轻地摇动着,轻轻的一句嗨,就好像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过。
       事实上,这也正是为什么一段时间以后,大家常常能看到他的原因。自他买下小城外围的第一批土地起,多少年的岁月来了又去,而自他经常现身小城以来,又是多少年过去了,人们实际上已逐渐把他的出现视作理所当然。今天他在斯贝克特出现还令人很惊奇,明天就像家常便饭了。他拥有小城的每一寸土地,也走过了他所拥有的每一寸土地。他在每一户人家都住过,也造访过各行各业;他记得每个人的名字,记得每个人的狗的名字,记得孩子们多大,大的生日什么时候来临。当然,也是这些习惯了看到他来的孩子,首先接纳了他,就像他们看待任何其他自然现象、正常事物一样,然后这种接纳再延伸到大人。也许他一整个月都不在小城,然后某个日子到了,爱德华也就跟着来了。他那辆慢吞吞的老爷车——多妙的场面!嗨,爱德华!这么快又见面啦。问候珍妮。到店里坐坐。多少年就是这样过去,他的出现变得如此平常如此可以预期,最后倒不是显得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而是似乎他根本就不曾来。对这座奇妙的小城的每个居民来说,从年纪最小的男孩女孩到年纪最老的老人,爱德华·布鲁姆就像是在这儿住了一辈子。
       在斯贝克特,从没发生过的事叫做历史。这儿的人喜欢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忘掉的记得的都是错的。剩下的就是虚构。虽然他们俩从没有结婚,珍妮却成了他的年轻的妻子,而爱德华是那种四处漂泊的海员。人们喜欢想象他们当初是怎么遇上的。很多年前的那天,他进了城,遇到她——是在哪里呢?——是跟她母亲在市场里?爱德华的眼光怎么也离不开她。一整天她到哪他就跟到哪。或者,是她这个女人——是小女孩吧?——那天主动要替他洗车赚几分钱,就从那天起她就爱上了这个男人,对所有愿意听的人说,他是我的。等我到了二十岁就要他娶我。果然,二十岁那天,在乡村小店的前廊上她找到了爱德华·布鲁姆,他和威拉、威利以及其他人坐着摇椅,他们甚至不必同声宣誓,她所要做的只是伸出她等着人来握住的手,他把它握住,然后双双离去,下一次无论谁看到他们,他们都是丈夫和妻子,妻子和丈夫,正准备搬进那座靠着公园有着花园的完美小屋。还有就是……
       这无关紧要;故事永远在变。所有的故事都这样。既然故事开头就没一个是真的,小镇上的人们的记忆都蒙上了一层特别的色彩,所以在夜里当他们想到了其他什么更新奇、更值得与人分享的故事,到早上他们就大声嚷嚷出来,新的花样,新的谎言。在一个炎热的夏日之晨,威拉或许会说起那天——谁能忘得了那天?——当时爱德华只是个十岁的少年,那条条河(现在消失了,干涸了,找也找不到了)涨得很高,大家都害怕黑云上只要再降一滴水,小城就会被冲走,只要在那条怒吼的河里再添一滴雨,斯贝克特就会不复存在。谁也不会忘记当时爱德华是如何唱起歌来的——他的声音高亢清亮——他离开小城,边唱边走——那雨是如何跟着他走的。那一滴雨是如何没落进河里的,因为云跟着他呢。他吸引了降落的雨水,太阳出来了,爱德华一直走到雨水接近田纳西才回头,斯贝克特安全了。谁能忘得了这事?
       有谁比爱德华·布鲁姆对动物更富有爱心吗?有人也许能找出来。如果有,带他来见我;我倒愿意见见他。因为我记得在爱德华还是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对动物极其富有爱心,对所有的动物……
       当然,爱德华不会常常待在斯贝克特;一个月一次,一次最多待个两三天。虽然事实是有天下午他们这位有钱的新地主开着一辆抛锚的车子来到这儿,在他的生命度过了四十个年头的那天下午,而小城的人都做着他们一直在做的事——编织故事——但是现在,他们不再说从前那些曾经满足过他们的小人物的故事,而是说着从来没在斯贝克特住过的爱德华·布鲁姆的生活史,一种他们希望自己拥有的生活,最后,他在他们的心中扎了根:正如爱德华·布鲁姆再造了他们,他们也再造了他。
       他自己似乎也认为这是个相当棒的想法。
       也就是说,他似乎并不在意。
       不过那是另外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事情对珍妮来说并不太好。事情就得这样,不是吗?一个刚刚离开沼泽地的年轻女子,极美,绝代之美,却长期独守空房。她的青春年华竟在这黑暗的时光中虚掷!她爱爱德华·布鲁姆——谁能责备她呢?没有人不爱他。但他,爱德华,他有开启她心扉的钥匙,他走的时候就把它一并带走了。
       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到,珍妮有些奇怪起来。她日日夜夜坐在窗前凝视着外面。人们经过时向她挥手,但她视而不见。她凝视着的是远方。她的眼睛熠熠发亮。她眼睛眨也不眨。这次爱德华离开的时间太长,比以前任何一次都长。大家都很想念他,当然尤其是珍妮。珍妮是最思念他的,这使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当初爱德华带她来的时候,就该有人提醒他她的与众不同。这儿似乎没有人认识珍妮或是她的家人。没有人。她怎么会一个人在那片沼泽地住了二十年而没有一个人认识她呢?这可能吗?
       不,这不可能。但没人提醒爱德华,也许是因为似乎提了不合适。他太幸福了。当时她看起来就像个妙人。她确实是那样。
       但是好景不再。看到珍妮·希尔僵硬漠然地坐在窗前向外凝视冥想,没有人能再感得她的女人之妙。他们想,有个女人根本无心于这种魅妙了。她的眼睛发着光。真真确确。夜里人们走过这屋子,发誓他们确确实实看见窗口有昏黄的灯,两盏,那是她的眼睛,在脑袋上发着光。这有点吓人。
       当然,那花园更是残破不堪。杂草藤蔓侵占了玫瑰花丛,最后把花树全都勒死。院子里的草生了又灭。有个好心的邻居想帮她整理庭院,敲门都不应。
       接着的事情发生得如此之快,任何人都来不及作出反应,大家似乎都被小白屋所散发出来的绝望气息催了眠。才几天的工夫,藤蔓就从屋子这边爬到另一边,终于把小屋整个覆盖,几乎再看不出那儿原来还有一间屋子。
       后来下雨了。雨没日没夜地下。湖水涨起,坝堤几乎溃决。水开始积聚在珍妮屋子周围的庭院里。开始是一个个小水塘,后来小水塘汇合在一起,变大,最后把她包围。水塘的外沿溢到街上,冲进紧靠的邻舍内。水蛇发现了这个大水塘,在那儿生存繁衍,那些树因根巴不住浅薄的土而倒下。乌龟在树上栖息,青苔在树干上滋长繁密。人们从没见过的鸟儿飞来了,在珍妮家屋顶的烟囱上筑巢,入夜,从那黑暗的深处人们会听见奇怪的动物叫声,让整座小城的人都惊心动魄。
       到达某个点之后,沼泽不再扩张,这时小屋四面八方都被几尺深、长满青苔的黑水所包围。终于,我父亲回来了,看见了所发生的一切,但这时沼泽已经太深,而小屋太远,尽管他看见了她在那儿发光的眼睛,却够不着她,于是他只好又回到我们身边。漂泊的英雄回来了,他总是会回到我们身边。但是当他离开出去办事,那儿是他必定会去的地方,那儿仍然是他每次要去的地方,他呼唤她,但她并不回应。他再也不能拥有她,所以,他回家的时候是如此哀伤,如此疲惫,如此沉默。
       这是如何结束的
       结局永远是个惊奇。甚至是我都对结局感到惊奇。
       我在厨房做花生奶油果酱三明治。母亲在打扫窗框顶上的灰尘,那些灰尘你永远也看不到,除非你找个梯子攀上去看,这是她在做的事,我记得我当时在想她过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可怕,把时间花在清扫这些距离又远又灰尘满布的窗框,这时我父亲走了进来。差不多是下午四点左右,这很奇怪,因为我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在阳光下见到他是什么时候了,这会儿在充足的天光下看他,我看出了什么:他气色看上去不大好。事实上,他看上去相当糟。他把一样什么东西搁在餐桌上,然后进了厨房,硬底皮鞋在新打蜡的地板上敲得嗒嗒直响。母亲听见他进来,他一迈进厨房她便小小翼翼地下来,把用的抹布扔在面包篮旁边的工作柜上,转过身看着他,她的神情我只能用绝望来形容。她知道他要对她、对我们说什么。她知道,因为他一直都在接受所有这些测试和活体解剖,以他们的明智,在事情有所确定之前,最好先不让我知道,他们知道今天就是时候了。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一直在窗框顶上掸灰的原因,因为今天他们就会知道,她不愿多想,不愿坐在那儿只想着她今天可能知道的结果。
       她听到了。
       “它无处不在,”他说。就这一句。它无处不在,他说,然后转身离开,母亲急速地跟着他,留下我在那儿困惑,除了上帝,还有什么是无处不在的,为什么它让我的父母如此烦恼。但是我并不会困惑多长时间。
       在他们还没告诉我之前,我就已经了然。
       然而,他并没有死。还没有。非但没死,他还成了一名游泳健将。我们有游泳池有好几年了,但他从来都没真正用过。现在他整天都呆在家里,需要运动,于是他下水了,好像他生来就在水里,好像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元素。看他游泳真是漂亮。一点都不着痕迹地切入水中。粉红的颀长身体,布满疤痕、斑痕、瘀痕、擦痕,在蓝蓝的水波里发着微光。他的臂膊情真意切地在身体前面划动,就好像他并不是用它来划动,而是在照抚这水。他的腿在他身后以精确的蛙式游动,他的头低下去破开水面,像一个吻。这样的动作会持续几个小时。浸在水中这么长时间,他的皮肤吸足了水,连皱纹都泡成了纯白;有一次我看见他的这种皮肤一片片地剥落,慢慢地,有条不紊地蜕落。其余大部分时间他都睡觉。他不睡觉时我常常见他瞪着眼睛发呆,仿佛在独享着一个秘密。看着他,他每天都变得越来越陌生,不只是对我来说,对这个时空也变得如此。他两眼深陷,失去了热火激情。他的身体萎缩憔悴。他像是在聆听只有他才听得见的声音。
       我从这一事实中获得了某种慰藉,所有发生的这一切都是有好处的,在某种程度上也许会带来幸福的结局,甚至这场病也是其他事情的隐喻:意谓着他已经厌倦了这世界。因为它已经变得如此平淡。不再有巨人,不再有洞察一切的玻璃眼珠,不再有河中的女孩——先是他救了她,后来她又出现救了他。他已经变成了单纯的爱德华·布鲁姆:男人。我捕捉到的是他生命中最糟糕的时间段。这并非他的错。只是因为世界不再有魔力,可以让他在其中过一种精采的生活。
       他的病是他前往一个好地方的车票。
       我现在明白了。
       这最后的一段旅程对我们来说仍然是最好的一件事。也许不算最好,但总是好事,所有的事情都有意义。我每天傍晚见他一次——比他身体好的时候见的次数要多。即使到这时,他还是那个老头。幽默感:一点不少。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事就那么重要,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想有些时候这或许是表示某种达观,一种力量指标,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有个男人跟一只蚱蜢聊天。男人说,“你知道,有一种酒他们是用你的名字命名的。”蚱蜢说,“你是说他们有一种叫霍华德的酒?”
       他还有一则笑话。一个男人走进一家餐馆,点了一杯不加奶末的咖啡。几分钟后侍者回来,跟他说他很抱歉,他们的奶末都用光了。他介不介意来一杯不加奶的咖啡?
       但这些笑话甚至已经不再好笑。我们只是在等着最后的日子来临。我们说着糟糕的旧笑话,挨时间等着最终的结局。他越来越疲倦。有时笑话讲到一半,他会忘了自己在说什么,或者就是把包袱抖错,那是很妙的包袱,只是是别的笑话里的。
       泳池本身也开始变坏。后来根本没有人打理。我们太专注于我父亲的末日了。没有人清理它,或是往水里添加化学物以保持水的蓝,四周壁上长出了水藻,池水的颜色变成一种又浓又深的绿。但老爸坚持游到了最后。甚至当它变得不像游泳池而像池塘的时候,他仍然继续游。有一天当我出来查看查看他,我发誓我看见了一条鱼——我想是小嘴鲈鱼——蹿出水面捉一只苍蝇。我可以确定。
       “爸?”我说。“你看到了吗?”
       他已停止了划动,浮在水面上。
       “你看到那条鱼了吗,爸?”
       但接着我就哈哈大笑,因为我看到了我父亲,讲笑话的能手,永远的喜剧明星,我看到他的样子非常滑稽。当时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看到他时就想,他看上去太滑稽了。的的确确,他根本就不是停止划动。他已经晕了过去,肺里灌满了水。我把他拖出游泳池,叫了救护车。我按他的胃部,水像从水龙头里出来似的从他的嘴里飙出。我等着他睁开一只眼,眨一下,然后大笑,把这桩真人真事变成秀,变成可怕然而有趣的事,变成日后回忆时可以开怀一笑的事。我握住他的手,等着。
       我等了很久。
       父亲之死:第四场
       那么,最后,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您已听过这段,就让我住口。
       我父亲正在弥留。罩在杰佛逊纪念医院里的一个氧气帐里,瘦小渥然的身体苍白得近乎半透明,彼时已经称得上是鬼魂了。母亲跟我一道候着,只是会走开去跟医生说话,或者散一会儿步,因为她背疼,这样就留下我一个人陪着父亲,我会不时地抓着他的手,等待。
       那些医生——如果有很多人,人们就会称之为一个“队”,他们个个神情凝重,甚至是很无助。有一位诺里斯大夫,一位穆豪舍大夫,一位文赛蒂大夫。每一位都是各自领域里极富盛名的专家。每一位都专心于我父亲身上他们最专业的那部分,然后再将各人的发现汇总给本内特大夫,我们的家庭老医生,这个队的队长,一个通才。他把他们最新报告中的数据综合起来,填补他们可能遗漏的空档,然后他会给我们一个总的交代。有时候他会用在学校里学的一些词儿奉承我们:比如,肾衰竭,慢性溶血性贫血。这最后的,这种贫血,他认为尤其使人衰弱,身体里如果留有过量的铁元素,会导致必须定期进行输血,其副产品是无法吸收红血球,皮肤褪色,以及对光过度敏感。因为这一原因,即使父亲陷入深度昏迷,他房内的灯光却始终保持很暗;惟恐他一旦从昏迷中醒来,强光的刺激会要了他的命。
       本内特大夫有一张苍老疲惫的脸。他下方的眼圈就像是路上深褐色的车辙。他做我们的医生已经有年头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久。他是个好医生,我们都信任他。
       “我告诉你们,”那晚他对我们说,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我们的友谊随着我父亲状况的日趋恶化而加深。“我现在要坦白地跟你们说。”
       他看看我,又看看妈妈,在开口说话之前他似乎又作了再三之思。
       “布鲁姆先生这次恐怕很难过去,”他说。
       我和母亲几乎异口同声,说,“我明白。”
       他说,“有几种情况我们想试一试——我们还不想放弃,绝不。不过我以前见过这种情形。很悲伤,我——我认识爱德华·布鲁姆已经有四分之一世纪了。我不再觉得自己像他的医生。我觉得倒像是朋友,你懂吧?一个总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的朋友。但如果没有这些机器的话……”本内特大夫说,摇一摇他悲伤的头,没把话说完,似乎一开始就没想把它说完。
       趁他继续和我母亲说话,我转身走开了。去我父亲的病房,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坐在那儿,等着——等什么,我不知道——盯着那些不可思议的机器。当然,这不叫人生。这只是维持生命。这是医学界制造了来取代“炼狱”的东西。通过监视器我可以看出他呼吸了多少。我可以看出他狂跳的心会跳到什么程度。还有两三条我全然看不懂的波线和一些数字,但是我也照样盯着它们。事实上,过了一会我注意看的是这些机器,而根本不是我父亲。它们已经变成了他。它们在跟我讲着他的故事。
       这使我想起了这个笑话。我会永远记住他说的那些笑话,而这个我尤其会记住。它是传家宝。这个故事我仍旧按照他当时讲给我听的方式,自己讲给自己听,大声地,讲给自己一个人听,我说,有这样一个人。有这样一个人,他是个穷光蛋,却想要一套新西装。这个人需要一套新西装,但他又买不起,他买不起,后来他走过一家商店,店里恰巧有一套这样的特价西装,价格对他正合适,这套漂亮的暗蓝色西装有细条纹——于是他买下了它。就这样它买下了它,他穿上西装直接出了店门,带着配附的领带和所有的东西,但是笑话就出在这里——我想我应该早点把这点提示出来——笑话就在于西装并不合身。这套西装根本就不合身。它实在太大。不过这是他的西装,对吧?这是他的西装。所以,为了让它看起来像模像样,他必须撑起一只手肘卡在腰上,就像这样,另一条手臂也撑着像这样,他走路时必须一条腿不动,两只裤脚的翻边才能齐平,这个小号男人穿着巨号的西装——如我刚才所说,他穿着它走出去,穿着它走上大街。他心想,我的西装多好啊!他就这样撑着两条胳臂走着——我父亲会如此这般地摆出姿势——一条腿拖在后面,脸上带着白痴一样的笑容,就因为他刚进行了一次了不起的购买——一套西装!大减价!——这时在人行道上他和两位老妇人擦肩而过。她们看着他走过去,其中一个摇摇头对另一个说,“好可怜啊,可怜的人!”另一个妇人说,“是啊——不过西装真不赖!”
       笑话到此结束。
       可惜我不能像我父亲那样讲笑话。我也不能像他那样拖着一条腿走路,所以,即使这是我这辈子所曾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我也不会笑。我笑不出。甚至当老太太说“是啊——但这是多漂亮的一件西装!”时,我也没笑。我根本就不会笑。
       我做的是其他的事。
       我猜就是这事唤醒了他,把他又拉回人世间再多待一会儿,让他觉得如果我还想听笑话,现在才是时候。
       上帝,他真想折磨死我。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来点水,”他对我说。“给我来点水。”
       来点水,他说!
       哦,是他的声音,没错,是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悲悯而温柔。妈妈,上帝保佑,还在外面跟大夫说话。我端了些水给他,他把我叫过去,到他床前,他惟一的儿子,我,他惟一的孩子,他拍拍床沿要我坐在那儿,是吧?于是我坐下来。没时间说嗨、你怎么样之类的废话了,我们都明白。他醒过来看到坐在椅子上的我便拍拍床沿要我去坐着。我坐下来,他说,先从小塑料杯里啜了一小口水,“儿子,”他说,“我担心。”
       他用真正的颤音说,所以我知道,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知道,有没有那些机器,这都将是我看到的他最后一次的活着。明天,他就会死。
       我说,“你担心什么,爸?来世吗?”
       他说,“不是,傻瓜,我是担心你。”他说,“你是个白痴。没我在一边帮忙,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但我没把它当真:他是想搞笑。他是想搞笑,他能做的只有这样!现在我知道他是无望了。
       我说,“别担心我,爸。我会没事的。会很好。”
       他说,“我是个父亲,这没办法。父亲就是会担心。我是个父亲,”他说,这样我就不会会错他的意,“作为父亲我努力想教你一两招。我确实努力过。也许我不在你身边的时间太多,但只要我在,我总是努力想这样做。所以,我想知道的是——你觉得我做得好不好?”我正要开口说话,他又说,“等等!先不回答!”他说,想摆出他最上照的笑容。可惜不怎么奏效。他再也摆不出一种笑容了。于是他说,对我说,就在我面前的床上奔赴死亡,这个男人——我的父亲——说,“哎,那么,继续。告诉我,在我还没死。告诉我我到底教了你些什么。把我教你的关于人生的每一样都告诉我,这样我才能向前赴死,才不会怎么担心。尽量——尽量说,说说吧。”
       我看进他那双灰蓝色的濒于死亡的眼睛。我们盯着对方,彼此展示着自己最后的神采,这两张脸我们将会带入永恒,我在想我多么希望了解他更多一些,我多么希望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多么希望父亲对我来说不是这样一个完全彻底的神秘,我说,“有这样一个人,”我说。“有这样一个人,他是个穷光蛋,可他需要一套西装,——”
       大鱼
       他笑了。他把眼光投向房间四周,朝我眨了眨眼。他在眨眼!
       “我们出去吧,”他哑着嗓子低声说。
       “出去?”我说。“爸,你根本不行——”
       “浴室里有辆折叠式轮椅,”他说。“给我裹一条毯子。只要我们从这个厅脱身,就畅通无阻了。不过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快,儿子!”
       我照他要求的做。我不知道为什么。走进浴室一看,他说的没错。门后是有辆轮椅,像轻便婴儿车一样折起来。我打开它,推到他的床边,然后用一条淡棕色毯子把他裹起来,像和尚的袈裟似的盖住他的头。我托起他,感觉到一种令人不安的轻便,把他从床上放到轮椅上。并不是这最后几个月我变得强壮了,而是他已经变得不可思议的小。
       “行动吧!”他说。
       我打开他的房病的门,向走廊上窥望。我看见妈妈和本内特大夫在护士的桌子旁边,她作纸巾擦着眼睛点着头。我推着父亲朝着相反的方向奔去。甚至不敢回头看看他们是否窥看到了我们。我只是飞快地推着他,怀着最好的希望,我们到了一个拐角处转了个弯。这时我才敢回头望望。
       没有人。
       到目前为止,情况还不错。
       “那么。我们现在往哪儿走?”我问他,喘了口气。
       “电梯,”他说,他的声音在毯子下有点闷。“搭电梯到大厅再到你停车的地方。停在停车场的吗?”
       “是,”我说。
       “那就带我去那,”他说。“赶紧。我们没多少时间。”
       电梯来了,我推他进去。电梯门在我们背后关起来,再次打开的时候我推他出去,简直像铤而走险,经过一大群穿绿白色医生服的医生,经过一大群拿着表格的护士,她们斜眼瞟我们,后来就瞪着我们。大厅里的每个人都停下来盯着我们,知道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可当时我推的速度如此之快,没有人有时间想来阻止我们。他们只是看着我们,好像看的是什么奇怪的物事——实际上,他们所看的比他们所知道的还要奇怪。而这时候,我们已经离开了,朝着停车场,我们进入凉凉的春风里。
       “干得好,”他说。
       “谢谢。”
       “不过,还是要快,威尔,”他说。“我需要一些水。我忒需要一些水。”
       “车子里有一些,”我说。“水瓶里是满的。”
       “那不够,”他说着大笑起来。
       “我们会找到更多,”我说。
       “我知道你会的,儿子,”他说。“我知道。”
       到了我们的车子前,我把他从轮椅上托起来放在前座上。折好轮椅扔在后面。
       “我们不需要那个了。”他说。
       “我们不需要?”我说。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他说,我好像又听到他笑了。
       不过他并没有告诉我我们去哪里,开始是没有。我只是从我认识的路一直开:医院,他的旧办公楼,家。当我看看他想要找点线索,他保持沉默,裹在那条毯子里。
       “水,威廉?”过了一会儿他说。
       “哦,”我说。“这儿。”
       水在我旁边的座位上。我打开瓶盖递给他。一只颤抖的、起了鳞片的手从毯子底下伸出来接过去了。但他不是喝,而是把它整个倾倒在自己身上。毯子湿透了。
       “啊,”他说。“要的就是这样。”
       他仍旧不把毯子拿走。
       “往北开上一号公路,”他告诉我,不过我必须很吃力地听他说话。他的声音闷在毯子底下,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往北上一号公路,”我说。
       “那儿有个地方,”他说。“有条河。河边的一个地方。”
       “爱德华园,”我自言自语地说。
       他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
       我开着车穿过好几条街,穿过城市和它周围的郊区,太阳爬上了屋顶与树梢,最后我们闯进深邃、青郁、美丽的乡间。忽然间我们就被它包围了:树、农田、奶牛、湛蓝的天空,那是云和不时飞过的鸟儿的家。这种在外面的感觉我有过,以前有过一次。
       “现在还有多远?”我问他。
       “只要再开几里路,我想,”他说。“希望是。我觉得不太舒服。”
       “那儿有什么?”我问,但我得到的答案却只是湿毛毯里的一阵颤抖,一阵咯咯的呻吟声,好像他非常痛苦。
       “你没事吧?”我问。
       “好多了,”他说。“我觉得就像那个家伙……”
       那个家伙走进酒吧,头上一只青蛙,肩上一只鸟,身旁一只袋鼠,酒吧侍者说,“嘿,我们这儿难得有袋鼠来,”那只袋鼠说,“是啊,这种价码你们是不可能让更多的袋鼠来的!”
       然后,他突然说话了,几乎是在吼,“到了!”
       我煞住车。
       就我所知这儿不是爱德华园,但也可能是。一样有你的盘根错节的老橡树。一样有你的杜鹃花。一样有你的以一种休闲的步态蹦蹦跳跳的小兔子,向后用眼睛瞄着我们。也一样有你的小河,在你再不会想到有河水流淌的地方明快地流淌着,快速地流过小汽车般大小的石头,激起小小的急流,如空气之明澈,如天空之蓝,如云般洁白。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从毯子底下看见的。
       “带我过去,”他说,或者听来差不多是这样,现在他的声音如此之弱,我只能靠自己听到的来理解了。他说,带我过去,你不知道我多么感谢你现在在做的一切,他说,等你见到你母亲,告诉她——告诉她我跟她说再会了。于是我把他抱下车,沿着长满青苔的堤岸,站在那儿,站在小河前,双臂抱着父亲。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我不能做。我只是站在那儿,抱着裹在毯子里的他的身体站在河岸上,直到他跟我说,现在你也许想看看别的地方吧,接着说拜托,突然间我的双臂充满了最最神奇的生命力,发了狂似的,再也抱不住它,即使我想抱住,而我真的想抱住。可是我抱着的只是毛毯,因为父亲已经跳进了河里。就在这时我才发现父亲其实根本就不是在奔赴死亡。他只是在变,把自己变成一种新的不同的形体继续载着他的生命。
       这一次,我父亲正变成一条鱼。
       我看见他忽这忽那地飞跃着,一条银色的、灿烂的、闪耀的生命,消失在深水里的暗黑中,那是大鱼去的地方,从此我再没见过他——尽管别人见过。我倒是听过很多关于他的故事,救人性命的,帮人实现愿望的,驮着孩子们游过几里路的,还有钓鱼的人被一条从未见过的大鱼恶作剧般地掀下船,各处畅游,从波福特一直到海尼斯,他们把他们的故事告诉给每一个愿意听的人。
       但是没人相信他们。一个字也没有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