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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慰希等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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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慰希(湖北大悟)
       冯磊先生在《累死刽子手》一文中说:“朱元璋坐天下之后,为了巩固统治,对贪官污吏实行严刑峻法……其手段之残暴,无所不用其极。”(见《杂文月刊·选刊版》2005年第7期)但即使这样,明朝的反贪工作效果也是有限的,大批官员面对朝廷的严刑峻法依旧前赴后继,绵绵不绝,以至于朱元璋急得跺脚说:“我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大规模的杀人,仍不足以杜绝贪污腐败之风的蔓延和盛行”,那么到底用什么办法好呢?冯磊先生没有说,只是悲观丧气地说:“中国的封建社会……无论哪个朝代,初期都是政治相对清明,欣欣向荣,而末期的弊端和不可收拾总是一个模子下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一筹莫展,而随着王朝的更替,贪官则如老韭菜一样,一茬茬割不完,永远没有尽头,直到把皇帝气死、刽子手累死为止。”试问,封建王朝是如此无能,当今我们的国家是民主法制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天下,“不是皇帝一个人的天下”,又怎样才能杜绝贪污腐败之风蔓延和盛行呢?冯磊先生也没有下文。记得朱镕基总理刚上任时,豪气万丈,“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也义无反顾”,一定要整顿好党风,结果是“只要全国人民说我朱镕基是个清官,我就心满意足”,无可奈何的结局,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说实在的,法再好也要靠人去执行,中国执法的公检法三家,在某些地方就是腐败祸水横流之地,又怎能依法办事,执法如山呢?当今正在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但如果单位的头头本身就不干净,或者是个贪官,又怎么去教育别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
       由此看来,严刑峻法的效果不好,教育的效果也不佳,到底怎么办?请大家来共同思考,共谋良策。
        刘德金(重庆)
       如果说,昔日一部《增广》被世人誉为不可多得的贤文而倍受推崇的话,那么我觉得《杂文月刊·选刊版》2005年第10期刊登的《十句大实话》,作为新时期的一篇贤文是当之无愧的,该文处处充满着对底层民众和弱者的同情与关爱,可谓善莫大焉。我想,作者楚风先生一定是位德高望重的智者及善者,作为一名虔诚的读者,在此谨向他表示由衷的敬意!中华民族历来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者常常被视为好心人赢得人们的广泛赞誉。当然,好人做好事有时候是要讲究一定策略的,即既要和蔼可亲,又要灵活机智,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在变,人也在变……
       贵刊同期刊登的《26个细节助你赢得好人缘》,也是一篇对世人颇有教育和启迪作用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