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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奇异的离婚规定
作者:武 鸣

《人民文摘》 2008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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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的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郎要偿还前夫和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黎巴嫩:在传统的家庭中,女人出门前要先征得丈夫的同意。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待妻子出门前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
       多哥: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并各自请管理人将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宰一头牛,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就餐。餐后,夫妻双方面面相对,各自用手打对方10个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
       厄瓜多尔:夫妻反目成仇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到当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测”看看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婚。
       (摘自《经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