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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年收入12万元者报税:富人,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胥晓莺

《人民文摘》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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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万元就是高收入吗?报税制度能否管住真正的富人?更重要的是,纳税的钱都去了哪里?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这是我国首次对高收入者的自行纳税申报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也是政府对“为富不税”、“为富不露”的行为,第一次用立法手段说“不”。但是规定一出,并未引起叫好声一片,人们的疑惑依然多多。
       疑惑之一
       为什么是12万元?
       人们想知道,12万元报税有什么依据?年收入12万元是富人的标准吗?为什么不是10万元或15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说,12万元的标准是税务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论证得出的结果,可以说,12万元就是税务部门制定的一个高收入者的门槛。杨志清介绍,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根据一种普遍的经验,所谓的高收入者,应该是人均收入的10倍。
       可是,这仍不能解释人们的质疑,12万元作为强制申报起点,是不是过于僵化?11.9万元需不需要报税?而且,中国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巨大,12万元代表的财富和购买力是不是也差距悬殊?另外,每个人的经济负担不一样,单身青年和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是不是适用同样的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就了解到,生活在北京的陈女士和丈夫史先生,两人均在银行系统工作,收入高福利丰厚,夫妇两人年收入共约25万元,但依然觉得生活并不轻松。他们现有总价130万元的两套房子,未还贷款70万元,每月需还房贷7000元,为此他们把其中一套本打算给父母住的房子出租。
       陈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1年毕业,2003年把全部积蓄约10万元用于买房,2005年装修房子和结婚又花去了两年攒下的约10万元积蓄。结婚后有了两个人的收入,一年也能攒下约10万元。今年年底他们准备买车,为了赶上12月份这个“车价最低的时候”,他们两人办了四五张信用卡,准备用透支补上不足的2万-3万元车款,“然后下个月再用透支别的卡还上,估计得撑到春节发年终奖。”陈女士苦笑,“朋友们总认为我挣得多,其实我也挺辛苦的。”明年,陈女士觉得生活仍不轻松,“明年的任务是生孩子,我们房子的贷款好像永远也还不上了。”
       疑惑之二
       怎么申报?如何执行?
       据某市场研究咨询公司的调查显示,56%的广州市民认为,关于个税申报的新规定,“其动机是好的,但是担心执行的情况”。这反映了人们普遍存在的第二个质疑,申报规定可行吗?
       从2005年底起,我国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制度,逐渐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个人身份证为核心的纳税登记账号。因此,每个人都有个“户头”,个人的各种所得都在税务部门的监察范围之内,这有效地改善了对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控。
       今年是申报规定第一年,尽管有不如实申报处以50%-500%的处罚措施,然而人们仍然质疑执行起来有相当的难度。
       人们担心的并非是高收入群体的申报意愿,而担心的是愿意申报者大多也缺乏这方面能力。申报是很复杂的,需要建立家庭理财账户,各种收入、纳税情况应该保留账单。可我们现在的很多中小企业都账务管理混乱,又有几个家庭有这样的意识呢?
       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收入,税务部门更缺乏有效的核查、监控手段,因为目前税务部门能监管的还主要是单位扣缴的税收部分。但是随着个税改革进程的加快,任何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发放的每一块钱都要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账户上每一笔收入税务部门都能追踪得到,但做到这一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疑惑之三
       我们交的税用到哪里去了?
       在中国,“纳税人”的确不是一个深入民心的字眼。在这个字眼之下,需要追问的是,税收究竟有多少,又究竟花到哪里去了?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的教师唐昊认为,目前在义务方面强调得多,而关于纳税人的权利问题,似乎没有相应的保障,“至少我没有感觉到作为纳税人,我们有权利去监督纳税的钱究竟花到哪里了。”
       在随机调查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他们最希望的税收款项是应该流向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保障等方面。
       在唐昊看来,最大的不满感来源于社会的底层,这部分人的诉求经常被忽略。他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全国每年就有几百万个体户消失,在某种程度上也和税收负担有关。一个自营窗帘用品的老板说:“目前个体户的税收是固定税,没有考虑我们的经营状况,税收部门往往只为了完成指标,我感觉就像在摊派。”
       而教育方面,唐昊认为高等教育占了教育投入的50%,基础教育却严重不足。
       在南方某知名媒体供职的编辑张先生表示:“如果中国规定投入慈善就可以免税,那么我更愿意把我所有的纳税额捐赠给家乡的小学。即便不能够捐赠,我也更希望这些税收能够用来投入到教育、公共卫生和农村建设上。”
       律师杨小姐每天不得不为父母的医疗问题发愁。杨小姐的父母在湖南老家,都没有工作,也没有养老、医疗等保险,于是最近两年来的治病、住院费用,全部落到了这个有着体面职业的长女身上。杨小姐对自己的未来同样充满忧虑,“社保、养老保险这些,目前并未真正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杨小姐最大的希望是,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无忧的晚年生活,“年轻的时候拼搏,年老的时候,国家应该为我们提供老年生活的保障”。
       杨小姐认为,在这方面,中国所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对富人征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自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自行报税的规定出台,争议便纷至沓来,因为这是中国税务部门首次针对富人纳税作出专门的规定。
       其实,寻找对富人征税的有效方法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即使是美国与欧洲,也常有富人逃税的传闻传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为富不税”、“为富不露”很普遍的国家,实施多年的个人所得税——这一在西方被称为劫富济贫的“罗宾汉税种”——在中国却似乎成了“劫贫济富”的工具,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缴纳者。统计数据表明,20%的富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10%-15%。
       之所以富人成为国内逃税主力军,客观上与我国个税制度安排有关,个人所得税制设计存在着天然缺陷,比如说,现在个人收入多样化、现金在收入中往来频繁,但个税计征手段却严重滞后:目前税务部门往往只能监控到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代扣代缴部分,而富人的大量个人所得,恰恰是在体外循环。收入越高的人,其资产分布越多元化,工资外的收入也越多,也越难监控。
       此次税务部门最终决定由纳税人主动申报,应属进步之举。从逻辑上讲,没有实行主动申报制度之前,纳税部门如果无法发现高收入者的所有收入的话,高收入者可以心安理得地逃税亦不违法。但此制度实施后,如果高收入者主动申报时刻意隐瞒,那就是违法,性质就变了。因此,应该说主动申报制度能够使长期遭诟病的“富人”逃税问题得到遏制。
       要想做到个人所得税足额征收,税务部门需要的不仅是决心和勇气,更需要智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魔鬼永远存在于细节之中:要在全社会推广这项工作,难度不小,而全社会范围的推广则是成功的保障,寻找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推广措施,方是税务部门今后的努力方向。
       (徐 涛摘自《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