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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高校导师多“老板”
作者:谢 羿

《人民文摘》 2006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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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生导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目前,很多高校教授的头衔十分显赫,但其中有些教授在学生眼里,最主要的身份是“老板”。
       在我国高校,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这些导师带着研究生做科研项目,并付给一定的报酬。
       不少人认为,目前,高校的一些科研项目,已异化为一些人的赚钱“门路”。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大学内的校园生态与学术生态发生了变化。
       导师?老板?
       师生关系走向功利化
       今年6月,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小雁就要毕业了。提起三年的读研经历,小雁不禁感慨万分:“大部分时间在给‘老板’打工,专业知识学得一塌糊涂……”
       “一直为‘老板’做着与专业没有关系的项目,每月得到450元的报酬!”小雁一谈到她的导师就来气:“即使在外面一些公司兼职,挣的钱也远比这个多。可为了完成论文,顺利拿到学位,还是不得不跟着‘老板’做。”
       采访中,有的研究生透露,他们的导师只管申报课题,而查资料、做调查或实验、写书稿,都交给研究生完成。一些研究生表示,他们很愿意在能锻炼自己能力的前提下,主动帮助导师做事,也可以不计较报酬,只是不希望导师以“搞研究”的名义把自己当作赚钱或获取名利的工具。
       “在学术上,极少得到‘老板’必要的关心与指导。”北京某师范大学研究生小张坦言:“现在的‘老板’都带好几个研究生,‘老板’又整天在各地飞来飞去,参加国内大大小小的会议,有时还要出国,除通过电子邮件与‘老板’进行沟通外,我们得到‘面授’的机会很少……”
       据记者采访的部分研究生说,要毕业就得发表论文,要发表论文就得参加导师的项目,毕业论文的题目一般也从项目中出。“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老板’叫你干活反而是看得起你,哪儿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呢?”北京某大学研究生小芳告诉记者,做每个项目之前,“老板”都会规定完成的时间,快到期时,他会问进度,要是没完成,“老板”的脸色便难看了。
       “为何把导师叫作‘老板’?”听到这个问题,小芳惊讶地反问记者:“难道不能叫‘老板’吗?他付我工资,我给他干活啊!”
       只要有项目,“老板”就能赚钱
       有的研究生认为,导师对他们要求如此“严格”,目的是为自己赚钱。北京某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小丽告诉记者:“只要有项目,‘老板’就能赚钱。我的‘老板’神通广大,一年可以弄到三四个项目。”
       据了解,研究生们所说的“项目”主要有两种:第一,由政府长期设立的各类研究基金支持的项目,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863计划、各部委或各级政府设立的研究基金资助的项目。第二,由政府或企业就某项目研究课题委托的项目。有的学校把前者称为“纵向项目”,后者称为“横向项目”。
       “做纵向项目没多少钱可赚,国家对这些项目的每一项开支都管得很严。”据知情人士介绍,做纵向项目,导师一般都能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自由支配;可是,一个项目做下来,往往也会所剩无几。“当然,有极少数导师打着做项目的幌子捞钱也不难,比如在购买科研设备时,从中获取回扣。”
       “很多导师都希望既有纵向项目又有横向项目,这样就可名利双收。”北京某理工大学一位教授坦言,“能拿到一些863计划、963计划等高级别的纵向项目,可以提高我在这个领域的学术地位。至于做横向项目,纯粹就是为赚钱了。”
       那么,导师能从一个横向项目中赚多少钱呢?据知情人介绍,主要是因领域而异,比如有些50万元的项目,扣掉学校收取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导师至少能赚到25万元。
       “导师从外面拿来项目,就交给学生做,至于给学生多少报酬,完全凭良心而定。”北京某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少数导师还不错,不但每月给研究生1000多元生活费,到年底还会给研究生分红,可不给研究生钱的导师也有。
       记者了解到,高校导师的工作主要是三部分:搞科研、指导研究生和为本科生上课。但很多研究生抱怨,有些导师整天只顾挖空心思搞项目赚钱,不但没精力指导研究生,即使是本科生的课,也是让自己的研究生去上。
       终结高校“老板”
       据了解,“老板”一词曾经出现在欧美国家的高校中,但导师雇学生做项目,都发给学生合理的报酬,并且会在其中给予学生适当的指导,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决不影响学生的学业”。
       在我国高校,“老板”一词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研究生对导师的经济要求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老板”称呼的流行仅是一个表征,令人痛心的是,它所反映的是教师职业的异化和师生关系的功利化趋势。
       很多人认为,真正要消除这一现象,就得对症下药。首先,改革导师遴选制度。目前我国高校导师,是通过遴选和评审出来的,这种制度不仅剥夺了学生的选择权,也滋生了学术腐败。
       其次,建立合理的导师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一方面对导师科研能力的评价体系要避免过于绝对量化和短期化,要保证研究生的独立性和话语权。另一方面,受利益驱动,不能指望“跑钱”的导师自律,应当出台相关的措施,对导师的教学时间安排,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第三,加强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现在对于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经费,上级部门只管审批下拨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导致大量的科研经费被装进个人腰包,这是很多导师醉心于做项目的“原动力”,而对此国家却没有一部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与规范。因此,有关人士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对纵向项目的经费严格审计,另一方面,对横向项目,高校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高健飞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