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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作家们在成为作家之前
作者:安 恬

《人民文摘》 2006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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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饥饿的人
       这家伙从出生起就吃不饱,赶上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年代。每逢开饭,他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碗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公然地抢夺堂姐碗中的那份食物,抢得涕泗横流。
       那是1960年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无一能幸免。有一次,学校拖来了一车好煤,他拿起一块就放在嘴里嚼,同学们也跟着一起嚼,都说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他们就在下边嚼煤,咯嘣咯嘣一片响,全都一嘴乌黑。
       1976年,他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时,精粉的小馒头,他一次就吃了8个,肚子里还有空,但不好意思再吃了。因为炊事员对食堂管理员说:“坏了,来了大肚汉。”
       后来,日子过好了,一上宴席,他却仍是迫不急待,生怕捞不到似的猛吃。好多朋友攻击他,说他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好像狼一样。
       他一次一次牢牢记着,少吃,慢吃,吃时嘴巴不响,眼光不恶,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或一根豆芽,像小鸟一样。
       他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到好吃的,便立刻恢复原样。每当他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
       当然,仅仅有饥饿的体验,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作家,他能成为一个作家,缘于有个“右派”大学生说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听说作家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儿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呼呼地往外冒。
       他不相信天下竟有富贵到每天都可以吃三顿饺子的人,但大学生用蔑视的口吻对他说,人家是作家!懂不懂?作家!
       从此他就知道了,只要当了作家,就可以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是肥肉馅儿的。那时,他就下定了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
       为了能一天三顿都吃饺子,他写出了著名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后来被导演看中,改编成电影《红高粱》,并且在柏林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大奖。
       他,就是著名作家莫言。
       牙医的奋斗
       因为父母都是医生,所以他从小就在医院里长大,他家对面就是太平间。他的内心生成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每当看到月光照耀中的树梢伸向空中,他就会发抖。
       后来,因为父亲的努力,他进了镇上的卫生所,当上了一名牙医。牙医是什么工作?在过去是和修鞋的、修钟的、打铁的、理发的属于同一个工种,全都是撑起一把洋伞,将钳子、镊子和先前拔下的牙齿放在柜子上一字排开,以此招徕顾客。
       他一进去只是个学徒,拔牙、治牙、做牙、镶牙是一条龙学习,需要每天手握钢钳工作8小时,准时上班,准时下班(这太难受了)。他常常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有一天,他看着看着,心头涌上一股悲凉,一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街,他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
       当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进入县文化馆,因为他看见文化馆的人大多懒懒散散,他觉得这样挺不错。当时能进入文化馆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学会作曲,二是学会绘画,三就是写作。对他来说,作曲和绘画太难了,就只剩下写作了。
       于是,他开始写作。一边拔牙一边写作,拔牙是没有办法,写作是为了以后不拔牙,为了能进文化馆。
       那天,他正在卫生所里拔一颗牙,突然电话铃响了。当时整个卫生所只有一部电话,那种手摇的电话需要通过总机转号。好不容易接通了电话,他发现这是一个北京的长途,长途电话是《北京文学》的一个女编辑打来的。女编辑告诉他,他寄给《北京文学》的三篇小说都要发表,其中有一篇需要修改一下,希望他立刻去北京。
       北京一行,完全改变了他的命运。当他从北京回到他所居住的那个小镇上时,小镇轰动了,因为他是镇上第一位去北京改稿的人。他们认为他是一个人才,不应该再在卫生所拔牙了,于是一个月后,作为特殊人才,他到文化馆上班了。
       他因他的写作而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一个更大的甜头到来。1993年,他的长篇小说《活着》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接着他写了另一个著名的长篇《许三观卖血记》,同样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这个牙医出身的作家名叫余华。
       写作是为了活着
       他,曾经发了不少牢骚,百般不休地质问上帝,怎么就把他的腿给弄瘸了?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出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没事可做的时候,他就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一个问题,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是死呢?还是不死?
       后来,他终于想通了,上帝给予“生”,同时也给予了“死”,所以死实在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因为死必然会降临,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
       当然也可以干点什么,比如画彩蛋,他画过,但不喜欢。他想起小时候的作文曾得过第一名,于是他开始用笔在本子上写点什么,他是那么害羞,一看见有人走过来,就把本子合上,把笔叼在嘴里。
       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被逼无奈的事情,要不这辈子干嘛去呢?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走,这路若不能用腿去趟,便只有用笔去找。他想:你死也就死了,你写也就写了,你就走一步算一步吧!
       活着不是为了写作,但写作是为了活着。写作,最终挽救了他。他因他的写作而有了名望。有记者来采访他,问他的职业,他说是生病。的确,他活了48年,这48年大约有一半的时间被他用来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
       更糟糕的是,没过几年他的双肾失灵,不得不以血液透析的方式维持生命。
       可是他说,生病也是生活体验的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得到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他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是人?便觉天昏地暗。等到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上“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
       他,一天比一天豁达,一天比一天明白生命的意义,那便是要求生命的重量。轻,最是可怕。
       这个要求生命重量的人,最终用他的笔写出了沉甸甸的生命。他用他不幸的经历告诉我们: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他便是著名残疾作家史铁生。
       (洪湘云摘自《今日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