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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快评]怀念一条狗
作者:刘鸿伏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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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喜欢狗,但从不养狗。不喜欢狗的人不一定不养狗,喜欢狗的人不一定养狗,这里面有辩证法。于今大部分城市妇人把养狗当作时尚,尤其养毒虫蛇蝎之类作宠物的,更是“新新人类”的象征了。
       我喜欢狗完全因为儿童时代留下的印象和记忆:狗既很聪明、通人性,也很勤勉,不管主人穷富总能不离不弃。绝大多数时候,你可以相信狗,但你千万别相信人。狗永远不会背叛你,它不会在乎你的得失沉浮,任何时候它都对你充满了忠诚,在狗的世界,没有“世态炎凉”四个字。狗是养得亲的动物,人是养不亲的动物,人和狗的差别往往在于此。狗对人类无害有益,但人类很少善待狗:给予它的甚少,残羹剩饭足矣,让它看守门户和孩子,防小偷,上山赶猎,牧羊……而且它同牛的命运一样,最终会被人啖肉、寝皮,彻底献身给人类。相比之下,狗有情有信而人无情无信多矣!
       当然,我这里说的狗,非时尚妇人所娇生惯养的宠物狗,我指的是土狗,乡间朴实的土狗。土狗的待遇是无法与宠物狗相比的,宠物狗属玩物,而土狗不是。
       记得很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条小黑狗。圆圆的头,眼睛像两粒黑葡萄,晶晶的亮,浑身没有一根杂毛,憨厚温顺,特别喜欢小孩。孩子们光腚在泥地里玩耍,小黑狗会在旁边很兴奋地用小小的湿润的鼻子嗅嗅孩子的光腚,或者用舌头轻轻舔一下孩子的小脸。它很自然就成了孩子们快乐且特别的玩伴。小黑狗随着孩子们一块儿在贫穷的岁月里渐渐长大,它就自觉地担负起守护门户、防野物和贼人的责任,保护主人家的人畜安全。有时也会随了孩子们上山干农活,它跑前跑后地撒欢,吠声清亮,在黄昏的山野里听起来足以让人胆壮。所以我们家胆子小一点的孩子,傍晚上山砍柴总要带上黑狗做伴。黑狗长大后愈发浑圆雄健,全身透着力气,黑缎子一样光亮的毛发,十分好看。家里任何一位成员出门或回家,它都会表现出依恋或极诚的欢迎之意,做出许多可爱的动作让人感动:或嗅嗅你的裤管,或扯扯你的衣袖,或后肢站立,用前肢轻抚你的脸和身体,并且轻柔地叫一两声,仿佛要跟你说话似的。孩子们喜欢它是自不待言,连劳累的父亲,也常常在回家稍歇时,一边吸了旱烟袋,一边搬了竹椅坐下,喊:“老黑,过来给我挠挠痒啊。”黑狗便如闻纶音,立马奔向父亲,趴在父亲脚下,用长长的红舌头轻舔父亲被柴火划伤的赤脚。父亲吸着烟极享受极舒服的样子,黑狗则安详乖巧得像一个孩子,它心里一定充满了对于主人的热爱。
       黑狗于我家有恩。有一年夏夜,家人都睡了,忽听它在鸡埘边狂吠咆哮,父亲起床开门,举起油灯照见鸡窝有一条巨蛇,正用身体缠着家里那只唯一在下蛋的大母鸡。黑狗竟奋不顾身用尖利的长牙咬住了蛇的七寸,并用力往后拽,巨蛇显然已支撑不住,开始松开大母鸡。鸡已惊吓欲死,呆然萎地,索索颤抖。父亲用大竹竿挑起巨蛇并送上后山坡去,黑狗却有点不依不饶的意思,吠叫不止。黑狗救了家里唯一下蛋的母鸡,让母亲保住了买盐买肥皂的经济来源,所以一家人都视黑狗为功臣。父亲称此次事件为“龙虎大战”。还有一年,小妹在禾场边玩耍时失脚滑下古井,家人都不在,黑狗发现后对井狂吠,紧急之时,村邻路过,怪而看井,适时救起小妹,并火速告知山上劳作的父母。井不深,水亦浅,但落井若久,必有大险,因此免去一场祸事。黑狗于我家,可谓大大有恩。
       黑狗是雌性,成年之后也懂得谈情说爱了,但它几乎不带公狗来家,只有在生小狗时,家人才会忽然想起:哦,老黑竟做妈妈了呢!真的长大了。记得这只漂亮至极的黑狗在我家大约生活了四五年,生了十一只小狗,因为家里穷,都送给亲戚、朋友去养了。用父亲的话讲是:“舍不得也要舍,人都养不起,何况狗呢。”家里的孩子们很遗憾,老黑也很遗憾,但它很懂事,很通人性,它似乎明白一切,因此,我猜它心里一定不会有怨恨。
       因为老黑的忠诚与乖巧,我们早已把它当作家里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即使有人想用不少的钱买它去饱口腹,也总被清贫已极的父母严拒;对村里几位偷鸡摸狗的光棍的垂涎,父亲更是小心提防,有时干脆给他们警告:“谁动我家老黑,我就动他!”
       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至今忆及,心中犹耿耿,这也就是我喜欢狗却至今不养狗的心结所在。
       记得那个暮冬,忽然天降大雪,四野皆白。农闲无事,村里有人赶了狗上山打猎,捕些野兔山鸡改善生计。老黑也被邻家猎户借用,据说表现英勇,在半尺深的大雪里穿林越岭,疾如闪电,捕获颇丰,我家也因它的劳绩分得一只毛羽斑斓的小山鸡。
       雪停三五日之后,一个下午,忽报失踪二十二年的姑母用箩筐挑着两个孩子,从二百里外的某个山城走了十天惊险山路,回娘家来了。其时祖母尚在人间,只是已瘫痪在床多年了。不识字的姑母十三岁离家出走,一直音信全无,许多年过去,祖母及家人以为她早已不在人世,于今忽然归来,惊喜悲痛之情是无法言喻的。我们少不更事,不能明了长辈们的心情和感受,但也受到感染,家里气氛显然与往常不同。久别的亲人回来,对贫穷的家庭来说,真是喜忧参半,忧的是四壁萧然,无物待客。父亲与姑母从小姐弟情深,二十余年后再见,恨不能舍身割肉以表亲情。待家中可以待客之物罄尽,父母已是寝食难安。那时村邻皆穷,一蛋已不可得,何况余物,在借无处借的窘况下,久思无策,最后父亲竟下了狠心,要杀了老黑待客。母亲和祖母均无言以对。
       可怜的老黑,临死时都对这个家恋恋不舍,竟然在瞑目之际,眼里落下两大滴泪水。当时父亲在山溪边将老黑按在水里的一刹那,他全身都软瘫在冰冷的雪水里去,难过得仰天叹息:“老黑,你莫怪我,你若有来世,我变狗,你变主人吧!”
       失去了老黑,我家从此不再养狗。父亲说:狗太通人性,和人最亲,你喂养它,你最后要面对它的死亡。人是有情之物,因此不能做无情之事,否则你会愧悔。
       我喜欢狗,却不敢养狗,是因为那遥远的往事带来的伤感和愧悔,更是因为无法面对和人最亲的狗的归宿——死亡。这是我的心结。我不知道世上那么多养宠物、养狗的人,最后是如何面对它们的结局的。我永远不想也不忍心看到它们的结局。
       一切都已随风远逝。但我却每每于红尘疲累之际,总会怀念那条叫老黑的狗。此刻,我的眼前恍惚呈现一派洁白的被大雪覆盖的乡野,一条毛发像绸缎般闪烁着光泽的大黑狗,正如一道黑色的闪电,从洁白的乡野疾驰而过。它奔跑的姿势,美到极处!
       (选自《散文》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