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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坛]从《闺塾》说开去
作者:洪浩平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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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塾》是人教版高中语文第四册中国古代戏剧单元中的一篇自读课文,是明代戏曲作家汤显祖创作的《牡丹亭》中的第七出戏,这出戏描写了小姐杜丽娘、侍女春香初次在闺塾听塾师陈最良讲课的情景,围绕着教与学的矛盾展开剧情。《牡丹亭》确实是一部伟大的剧作,汤显祖本人也给予了它特别的厚爱,曾说:“一生四梦,得意处惟在牡丹。”它是我国戏曲史上浪漫主义的杰作,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生死离合的爱情故事,热情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自由幸福的爱情和强烈要求个性解放的精神。我认为节选《牡丹亭》的一部分作为课文完全可以也很有必要,但是,选中《闺塾》我认为是内容不当,它不适宜作为现行教材中的课文,其理由如下:
       一、选文不能典型地反映原剧的艺术精髓
       《牡丹亭》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浪漫主义。它巨大的感染力来自于通过杜丽娘“梦而死”“死而生”的超现实的幻想情节所表现的对自由幸福爱情的执著追求。在巨大的封建压力下,于最困逆的情境中,却见出了人的尊严,从而让人感受到人性的光辉壮丽,正是艺术上的一种极高成就。“它通过扩大和优化人们的生活空间,丰富或诗化他的生活内容,来表现人的精神追求。”“它在丰富和诗化我们的生活内容的时候,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文化冲击力,或者叫做文化批判精神。”“(它)冲击什么?冲击那些束缚人,使我们生活没有意思的,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枯燥的那种非人的东西,它把它冲掉,它的冲击力是非常之大的。”我们在《惊梦》、《冥判》里,都能感受到这种巨大的冲击力。但是,在《闺塾》这出戏中,我们却体会不出全剧充满瑰丽奇幻的浪漫主义色彩来。这难免要让人对为什么选中这出戏进入课文产生怀疑。
       其次,《牡丹亭》之所以倍受称道、广为流传还在于其诗化的戏剧语言。试看《牡丹亭·惊梦》中杜丽娘的两段唱词: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坦。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好姐姐】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茶縻外烟丝醉软。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翦,呖呖莺歌溜的圆。
       此是被广为传唱的曲文,它典雅优美,宛转清丽,一韵到底,宛如一泓清泉流动,给人以美的享受。王骥德《曲律》曾说:《牡丹亭》,“掇拾本色,参错丽语,境往神来,巧凑妙合,又视元人别一蹊径”,颇中肯綮。从《牡丹亭》全剧来看,作者正是以如此自然本色而又绮丽清新的戏剧语言,表达女主人公杜丽娘的奔放感情和委婉心理,恰到好处。杜丽娘歌唱的曲文,可算是优美的抒情诗,我们读《惊梦》、《寻梦》、《闹殇》、《冥誓》等出时,更多地像在读诗而不像在看剧本。当然这些感情真挚、节奏鲜明的诗的语言,又饱含了“戏”的因素,更有助于刻画人物性格,使剧本产生了更大的感染力量。《红楼梦》第二十三回,林黛玉听贾府家庭戏班小演员唱《牡丹亭·游园惊梦》,从“不觉点头自叹”,到“心动神摇”,再到“越发如醉如痴”,受到强烈感染,正是明证。但是课文所选《闺塾》一出,偏重口语,虽然很好地体现了曲以俗为主的语言特点,但并不是很具有抒情性和音韵美,所以同样无法典型地体现《牡丹亭》一剧的语言魅力。
       二、选文难以激发学生阅读全剧的兴趣
       正是因为《闺塾》一出不能典型地反映全剧的艺术精髓,所以试图通过“一斑而窥全豹”“滴水折射太阳的光辉”也便成了一种奢望。而虽然在本单元的提示中,曾明确指出:本单元的重点是欣赏中国古代戏曲的语言和艺术手法,中国古代戏曲多用口语,曲词具有抒情性和音韵美,并常常运用浪漫主义以及借景抒情等艺术手法,学习时要注意体会。本单元后的知识短文《古代戏曲鉴赏》也强化了这一点。但由于选文本身的特点和编写教材者的主观意图的参与,教这一课时实际上讲的内容主要是把握剧情,分析剧中三个人物的鲜明形象,鉴赏生动的细节描写以及风趣的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教参鉴赏要点明示)而在分析人物形象时,我们又难免被教参左右,与它一样给人物进行贴标签式的理解与评价,如凭这一出戏就断定“陈最良是一个十足迂腐的道学先生”,“他严格遵守封建教义”是“活脱脱的封建卫道士”,是“封建礼法规范下的迂腐鄙陋者,毫无个性可言”,“是一个拘泥陈说不敢越雷池半步的腐儒”。但事实上,《闺塾》中的陈最良不等于《牡丹亭》中的陈最良,杜丽娘“为诗章讲动情肠”难免没有陈最良的功劳;他嘴上告诫春香、小姐不能去游园,实际上却乘杜宝外出劝农之机,自作主张放了假,导致杜丽娘的游园、惊梦、情丧、还魂等浪漫故事的相继发生;杜宝极力反对女儿的爱情婚姻,顽固之极,而被认为是杜宝帮手的陈最良却总是想方设法促成杜柳的团圆,劝说自己的主人接受眼前的事实……所以以一出《闺塾》就把陈最良读“死”是不符合文学作品内涵的多义性和模糊性的,贴标签式的断语大大损害了这部剧作的艺术价值和文学魅力。另外,三个人物虽然形象鲜明,语言各具特色,但他们的语言说到底并不具有抒情性和音韵美,既不能典型体现全剧的语言风格,也不符合本单元的教学目标,而且春香“溺尿去了”“村老牛,痴老狗!一些趣也不知”之类的语言实在是让教者尴尬、让并未有很高审美能力的学生陷入一种庸俗化的兴奋状态。所以我认为选文只能给学生一时的热闹,却难以激发他们进一步去阅读、领悟全剧艺术魅力的积极性。
       既然《闺塾》一出戏既不能典型地反映原剧的艺术精髓,又不能激发学生阅读全剧的兴趣,甚至与本单元的教学目标也相距甚远,那么为什么它还是被选入了高中课文呢?从教学参考的编写上看,我觉得强调选文的思想教育功能是其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听着走得越来越近的课改脚步声,可能拿教师开涮,告诉大家,现在学生和老师都平等了也是教材编写者一个潜意识的目的。动机固然没错,但效果是否真好呢?我认为还值得商榷。
       强调选文的思想教育意义是我国教材选文的优良传统之一,因为我们确实不仅要教书,我们还要育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强调道德渗透、强调思想教育意义是理所当然、势所必然的。但是,语文课的思想教育只能是一种缘于作品的自然而然地感召和渗透,是一种来自于教师人格魅力的熏陶和感染,它不可能是人为外在所强加的,更不可能通过先入为主的单一性“误读”来让学生接受你的思想灌输。优秀的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人文的、人性的,它通过生动的形象来说话,以它不可抗拒的艺术力量陶冶着人们的情操,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所以,只要是优秀的、经典的文学作品,它本身就是一座丰富的思想宝藏,完全不需要哪个人刻意地添加一些所谓的思想教育因素,更不能在万千宝藏面前只捡到几句思想教条。所以文学类作品选入课文就应该遵循文学的美学原则,把最具文学价值的篇章选入课堂,而不应该过多地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朱光潜批判那些把写作当作“口号教条”的人说“一箭双雕是一件很经济的事,一人骑两马却是不可能的事”。我觉得实在很形象生动,创作文学作品如此,解读文学作品同样如此。把文学课上成政治课只能是损害语文而又达不到政治的目的,把文学课就上成文学课反能获得一箭双雕甚或一箭多雕的功效。语文学科既是培养语言能力的学科,又是培养情感的学科。文学是人学,它能更直接、形象地表达人的感情和对人的关怀,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以它的情感力量打动人心,所以解读时要避免单层次、简单化、片面化的价值判断。在《课程标准》中对“阅读和鉴赏”这一模块提出了这样的教学建议:“作品的文学价值,是由读者在阅读鉴赏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往往带有更多的主观性和个人色彩。应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去感受体验,重视对作品中形象和情感的整体感知与把握,注意作品内涵的多义性和模糊性,鼓励学生积极地、富有创意地建构文本意义。”既是如此,我们在语文课堂上就应该建构开放性的阅读空间,而不能是一种封闭的思想灌输。这当然需要我们老师转变观念,发展自己的教学方法,但同时教参的编写者也该有这种意识,我们引导学生思考、发现、生成,我们不是要把某个结论教给学生,让他记住、掌握。所以教参只能是一种参考而不能是一统天下,教参,应该设计一些有启发性的问题供学生探究而不能把丰富的、多义的文本解读成几张脸谱。鉴赏文学作品同样要从品味语言入手,鉴赏的过程也就是品味语言的过程。文学语言以它的形象性、情感性、含蓄性、音韵性等特点,激活人们“多元化”的思维功能,使其头脑中形象思维活动与理性思维活动产生碰撞、交迭,从而发现作者创造的非现实的、然而又不失真实性的世界的本质特征。所以,莫让文学作品在语文课中变了味,应该说“一切语言(言语)教学,离开了‘文学化’的教学方法,都是寸步难行的”。
       洪浩平,浙江师范大学200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