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拾贝者]移觉与移用的区别辨析
作者:吕淑芳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22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移觉是高中阶段常见的一种修辞格,又叫通感,它是把人们的各种感觉(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通过比喻或形容沟通起来的修辞方式,可分为比喻的通感和形容的通感。如朱自清的散文名篇《荷塘月色》里有这样两个句子:
       1.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2.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第一个句子将嗅觉感到的荷花的“清香”,用听觉感受到的“歌声”来比喻;第二个句子将视觉感受到的“光与影”用“名曲”来比喻。再如诗句“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境界皆出,这是形容的通感。此外,移觉这种修辞不仅仅是感觉器官的沟通,有时也可能用某种感官去感受不属于某种感官范畴而本身较抽象的事物,如:“论季节,北方也许正是搅天风雪,水瘦山寒。”“瘦”和“寒”的运用属于这种情况。
       移用则不同,它是甲乙两项事物相关联,就是把本是用来形容甲事物的修饰语移来修饰乙事物的修辞方式,如陈钢的《音乐就在我心中》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
       音乐,它可以“捕捉到一些快乐的影子,悲伤的痕迹……”
       此句将修饰人的词语“快乐”“悲伤”移过来分别修饰“影子”“痕迹”,可以看得出移用实际上是一种词语活用的方法,通常把形容人的修饰语移用到物上。又如:
       方场中的建筑,节奏其实是和谐不过的。
       此句把用来形容音乐的“和谐”移来修饰“建筑”。可见,“移觉”并非“移用”,移觉侧重于感觉的相移,而移用侧重于词语在一定语境下的替换。
       吕淑芳,教师,现居河北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