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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者]对荆轲刺秦王的理性反思
作者:陈星际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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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轲刺秦王》是高中《语文》的传统篇目,被认为是讲述了“一个悲壮动人,传诵千古的历史故事”(课文说明语)。也许因为太史公的一句“不欺其志,名垂后史”,也许因为周晓文的《秦颂》、张艺谋的《英雄》、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的演绎,荆轲这个人和刺秦这件事,早已被赋于了一层“机智勇敢、扶弱救困和反抗侵略”(课文说明语)的英雄色彩。然而从历史事实的角度和管理决策的角度着眼,冷静审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你也许会赞同笔者的以下认识:荆轲刺秦王是教训而非壮举。
       一、决策,感情冲动的产物
       在七雄之中,燕国是个小国家。燕喜王生性怯弱,苟安畏强,为讨好强国,先是把太子丹质于赵,后又质于秦。“遇之不善”的“见陵之耻”,孕育了太子丹强烈的复仇心理,只是在这种心理中,掺和了执拗、愚躁和急功近利的不健康因素。缺少理性的冲动一直支配着太子丹酝酿刺秦的整个过程。他不能冷静而全面地分析燕国政治形势的利弊。虽然韩已被灭,魏、赵也已名存实亡,一场把贵族、诸侯和国家都拖进去的为争夺权力和财富而角逐的无义战已近尾声。但燕处河北京辽,地理上离秦较远,也未遭多年纷乱战火的波及,国力相对殷实,若举力相抗,即便丢失了关内,仍有据关东而存的可能,这一点苏秦早有论述:“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呼沱、易水。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骑六千匹,粟支十年。”(《战国策·燕策》)当朝太傅鞠武献策:“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其后可图也。”可太子丹急功近利地认为:“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吾心然。”可见他既耐不住越王卧薪尝胆十年聚生的寂寞,也受不了苏秦为合纵而游说奔波的艰辛,满脑子变了态的复仇念头,这种心态的支配之下,其所作所为自然也就失去了理智。
       为了让秦王不舒服,太子丹冒着“开罪获战于秦”的危险,收留一个未必就值得收留的樊于期。樊因“酒罪于秦”,无奈之下亡命至燕,秦王闻之欲“购之金千斤,邑万家”。面对这么一只既无政治价值又无军事价值的烫手山芋,太子丹竟然“受而舍之”,让他好吃好住,奉为上宾。太傅鞠武为此力谏太子:“夫行危欲求安,造祸而求福,计浅而怨深,结一人之后交,不顾国家之大害,此所谓资怨而助祸矣。”甚至于当鞠武提出一个折中方案——“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消除秦人攻燕的口实)”时,太子丹竟然以“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相讥。“资怨而助祸”的目的,只是为了出口“市井怨气”,太感情用事了,这不应该是政治家的作为。
       至于决策行刺秦王,则纯粹是太子丹一厢情愿的想当然了。其推理竟然如此简单:“今秦已虏韩王,尽纳其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燕小弱,数困于兵,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诸侯服秦,莫敢合从。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示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太子丹初会荆轲时的这番道白,说出了他打算让人刺秦的原因:秦国太强大了,燕国太弱小了,只有生劫或刺杀秦王,才能挽回局势。笔者以为这番貌似合理的决策,完全经受不了当时政治军事现实的推敲。宋代史学家司马光在他的《资治通鉴》中曾如是评说太子丹此一作为:“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武以仁,交邻以信……丹颐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隳身戮,社稷为墟,不亦悲乎!”苏洵在《六国论》中的“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多少也体现了前人对“刺秦”这一决策的否定态度。
       二、用人,缺乏慎重的甄拔
       我不反对陶渊明对荆轲“壮士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的个人评价,但我并不欣赏历史上的荆轲这个人,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的确不是个合适的刺客。从常识着眼,行刺秦王攸关燕国社稷,自然应当慎重而周密地甄别选拔,行刺人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必须的条件:一是拥有为燕国的存亡去赴汤蹈火的心理基础;二是拥有实施行刺并争取成功的技战本领。而荆轲是不具备这两个起码条件的。荆轲所以成了名人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重大业绩,而是因为他行刺的对象是个名人。就荆轲这个具体的人而言,他至多只能算作是当时社会流民中的一个混混儿。
       荆轲的祖上是齐国人,后移民至卫国,轲生于卫。他以游侠的身份游于魏、赵、秦而至于燕。他“好读书击剑”,曾与卫元君吹嘘剑术,但不为其所用。魏亡入秦后,他留滞于榆次,与武士盖聂论剑,盖聂对与之论剑的人,常常以怒目相逼试其胆识,即所谓“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若是个假货,自然不敢久留。不幸得很,“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事后盖聂估计荆轲“宜去不敢留”,派人到馆驿打探时,荆轲果然已“驾而去榆次矣”。可见他的确不是个论剑的行家里手,至少也是个胆怯的剑客。无独有偶,荆氏又“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难怪宋人朱熹说:“轲匹夫之勇,其事无可言。”其后,荆轲流浪到燕,结识到武士高渐离和一位杀狗的屠子,狗屠的狗肉和酒让荆轲衣食有了着落,“日与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南朝(宋)的文史学家裴松之给了荆轲一个“饮酒之人”的评价,换言之,裴认定轲是一个酒徒。
       荆轲不光是个胆怯的剑客和酗酒之徒,还是个乐于声色犬马的堕落之人。太子丹看中荆氏后,“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所欲。”唐文史学家司马贞在《索隐》中记载:“轲与太子游东宫池,轲拾瓦投,太子捧金丸进之。又共乘千里马,轲曰‘千里马肝美’,即杀马进肝。太子与樊将军置酒于华阳台,出美人能鼓琴,轲曰‘好手也’,断以玉盘盛之。”荆轲乐于享受如此荒淫的纵欲生活,以至“斋南界久之,轲未有行意”。
       此等人渣居然被太子丹选中去作为完成攸关社稷存亡的刺秦重任,纯粹是病急乱投医的结果,是庸人未师而胜负之数已定矣!
       至于副手秦舞阳,则完全是个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的累赘,太子丹仅凭其“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就选中他作为刺秦的助手,则更是荒唐。关于秦舞阳,史书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野史上有这样几种不太可靠的说法:一说他驯马时,制服不了野马,迁怒杀人;一说他遭遇强人而杀人;一说荆轲让他同行,他心里害怕,干脆否认杀过人。总之,一个十三岁的小儿,即使杀过人,也不过是柳宗元笔下的区寄杀人,求生本能下的非理性行为的偶然结果,并不说明他就具备充当刺客的技战本领。从后来行刺的过程看,“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秦舞阳的确无所作为,说他是个充数的滥竽并不过分。
       避开“刺秦”这一决策正确与否不谈,仅就用人而言,“不当”是毫无争议的一个史实。
       三、行动,宗旨不明而又仓促
       荆轲赴秦,是生劫还是刺杀秦王,始终未能在他内心形成决断。这反映整个刺秦活动缺乏周密的策划,纰漏显见。太子丹第一次招见荆轲时说:“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示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恒公,则太善矣,若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这番言论反映太子丹的初衷是力图生劫秦王。而荆轲在私见樊于期时则说得较为明确是刺杀:“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王必喜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作为一名剑客,杀死对手也许更适合成就自己的功名。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多少也反映出他决心置秦王于死地而舍身不顾的心态。荆轲刺秦告败后“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的感叹,被不少后人嘲笑为一个失败了的英雄在为自己开脱。笔者倒以为“感叹”佐证了太子丹的第一选择的确影响到荆轲的临阵决断,“左手把秦王袖,而右手持匕首之”的一刹那间,“生劫”的念头还是占了上风,犹豫让他失去了稍纵即逝的机会。荆轲虽称不上一流的刺客,但如果刺秦的念头坚定,把袖之间结果了秦王还是完全可能的。然而理智目标与情感愿望的始终未能统一,葬送了此行的一切努力。
       行色匆匆准备欠周则是又一个败因。先是荆轲沉溺于太子丹为之提供的享乐中,“斋南界久之,荆轲未有行意”。接着是易水送行,荆轲留久而“待吾客与之俱”,可“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长官意志激怒了荆轲,感情用事之下,荆轲放弃了“待吾客与之俱”的计划,匆匆之下只好带着个无用的小儿秦舞阳“就车而去,终已不顾”了。荆轲等待一同前往刺秦的这位“客”是否就一定能助其刺秦,史书上没有记载,但以下推测也许是毫无疑义的:他决不会是第二个秦舞阳,在荆轲与秦王“还柱而走”的胶着之际仍无所作为。
       面临如此重大的行动,太子丹因复仇心切而缺乏充裕的准备,反复催促荆轲启程,并最终迫使荆轲放弃“待吾客与之俱”的计划。操之过急的行为直接断送了荆轲刺秦的希望。西汉桓宽在他的《盐铁论》中说:“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专诸空拳,不免为擒;要离无水,不能遂功。”虽然论述的是个成事的客观条件问题,但也许更能从侧面说明太子丹与荆轲的虑事不周和行事仓促。
       荆轲刺秦是个家喻户晓的历史典故,今天的人对一个已为人捐驱的古人说三道四似乎有点不妥,但若能从中读出点经验或教训倒也值得。
       陈星际,教师,现居江苏如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