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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写者]作文教学中的两点看法
作者:何 文 唐丽娟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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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作文”的内在规律性。
       作为以文字媒体为表达的写作——作文,有其内在的、独特的固有规律,而作文教改其实也有其如下特有的规律。
       (一)自由创造原则。
       作文,其实是写作主体写他的自得之见,抒他的自然之情,用他的自由之笔,显他的自在之趣。显然,这是一项精神独创工程。它需要心灵的极其自由,精神的极大解放。
       从这一点看,“命题作文”有它的局限性,不利于作者写自己熟悉的,动情的东西。
       (二)激发兴趣原则。
       想要有成就,如果没有“兴趣”不可能成功。兴趣激发热爱,而“热爱,是最好的老师”(爱因斯坦语)。
       学生对作文没兴趣,语文课可能失败一半。因为,如果学生厌烦作文,视其为沉重“包袱”,提起来即“头疼”,写起来就“对付”,这反映了主体想象力、创造力的危险萎缩,其后果严重。
       (三)整体成文原则。
       写作文时,思想、生活、知识、技巧乃至结构、表达、语言、文字等等,都在某一“思路”的统领下非常自然地、顺利地整体而成文。“文”成了,“法”亦随之而立。从“精神产品”的性质说,作文整体特征是毋庸置疑的。搞所谓“分解训练”,分得细碎且练得繁琐,这完全违反人的认识和创作规律,不宜提倡。
       (四)先放后收原则。
       开始习作,古人经验是先“放”:放开思想,放开笔墨,写“大胆文”,使其但见文之易,不见文之难,敢写、爱写;然后,才可讲“收”:使其删繁就简,字斟句酌,精心推敲,讲究分寸,写出“小心文”,这是很有些道理的。现在“放”得不够是个很大问题。一开始就急着“收”,在学生的作文上大砍大伐、粗暴笔削,这无异于践踏幼苗,扑灭希望之火。这怕是教师的问题。
       (五)一气呵成原则。
       写作时最好时间较完整,情思较活跃,紧追思路,一气呵成。写时如像“挤牙膏”,或用“十步九回头”办法,则文气常断,灵气难出,不成好文。一气呵成即写得快,写之时不管修辞,也不查字,抓住思路不舍不放,先把它“符号化”定形下来再说。这样写,好处很多:灵气飞扬,火花闪耀,才情焕发。
       二、有关作文教学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日记。鼓励学生写日记,并养成良好的习惯。
       (二)周记。鼓励学生每周写一记,不定内容,不定题材,不定字数,可进行自由写作。要放开写,写出个性,让“我”跃然纸上。
       (三)作文。规定一周一篇小作,两周一篇大作。多为自由命题。也可适当命题作文。
       (四)说文。安排专门时间,让学生编故事、论说、讲演等。
       (五)抄文。要求抄写名篇范作中的精彩片断,抄时要忠于原作,注意学其分段和标点,讲究格式和文面。
       (六)改文。作文批改应精要,因人施教,抓住主要问题。应贯彻鼓励为主、扬长补短、张扬个性的原则。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只批不改,只改不批,不批少改,不批不改(写一“阅”字了事),精批细改,面批面改等。我不提倡“精批细改”,因为“精批细改”实际即没有重点,不分主次,四面出击,平均用力。其后果是一盆凉水泼来,学生积极性大为受挫。
       何文,唐丽娟,教师,现居湖南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