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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法]小说的人物形象塑造
作者:曾 立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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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阅读小说的核心内容是欣赏人物形象,这是有道理的。因此,写小说,如果只顾追求曲折离奇的故事,而不着力刻画人物,那么其生命力总是不会长久的。相反,鲁迅小说《阿Q正传》、《孔乙己》等等,并没有什么引人入胜的故事,但由于它们塑造了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而又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便具有了极大的艺术魅力,使读者回味无穷,再也忘不掉。可见小说的艺术价值及其生命力,是跟它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成就分不开的。小说应当致力于写人,写出活生生的人物来,这是小说创作的中心环节。
       那么,怎样才能写出活生生的人物呢?
       笔下要写出“活人”来,首先作者心中要有“活人”,作者心中的“活人”,是在长期观察、积累生活的基础上酝酿形成的。它既表现出社会生活中“一类人”的特征,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既是“这一类”,又是“这一个”。但不论如何,总是不能凭空臆造的。作者心中不仅要有来自生活的人物,而且要通过“揣摩”(酝酿、构思),使人物逐渐鲜明起来,丰满起来,真正成为“活人”。只有当作者准确地把握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在心中“活”起来了,达到了呼之欲出的程度,他才有可能在笔下将人物活生生地再现出来,使之跃然纸上。这可以说是小说创作中塑造人物的一条艺术规律。
       人物形象一旦在作者心中孕育成熟,“活”起来了,这时,作者也就得把他当成“活人”对待,尊重他的“人格”。他将要做什么,他将会怎样做,都必须依据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和生活发展的逻辑来考虑,而决不能任凭作者随意摆布。这也是塑造人物必须遵循的一条艺术规律。如果作者只看到人物是作者创造出来的,便以为作者对人物有任意支配甚至生杀予夺的权利;殊不知作者只能遵照人物性格发展和生活发展的逻辑来刻画人物,作者的主观意图是要受到客观规律制约的。如果把不符合人物性格的东西强加给人物,那就会破坏人物形象。凡是活生生的人物形象,都不是任由作者指挥,要他怎样就怎样的。比如林冲吧,他听说妻子被人调戏,原是急忙赶来举拳要打的,但当他“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却认得是本管高衙内”时,便“先自手软了”,这便是林冲之所以为林冲。但如果硬要他把拳头打下去,那就不符合当时林冲的性格逻辑。我们还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换了一个人,比方说鲁智深,那么这一拳则又是非打下去不可的,你要他不打都办不到。可见,人物自有他性格发展的逻辑。你不尊重他的“人格”,怎么能写出活生生的人物来呢?
       人物的思想性格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常见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的思想性格逐步得到展现和深化;另一种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的思想性格出现了转变。前者如《项链》中的路瓦栽夫人,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她那爱慕虚荣、追求享受的思想性格,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即使在丢失项链之后,使她“一夜虚荣换来十年贫困”,但她并没有追悔,还津津有味地回忆十年前的那个舞会“多么使人倾倒”。后者如有人曾问过列夫·托尔斯泰,为什么要让安娜·卡列尼娜卧轨自杀,托尔斯泰回答说:“根本讲来我那些男女主人公有时常常闹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把戏来,他们做了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做了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可见,人物真正“活”起来了,他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带着作者向前走。作者要写出活生生的人物来,只能揣摩、掌握人物的性格,顺应其思想性格的发展来安排情节,而不能违拗其性格的发展,让情节牵着人物的鼻子走。
       当然,要写出活生生的人物来,除了要以人物为中心进行艺术构思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人物刻画的各种具体手段。小说中的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等,无一不是为塑造人物形象服务的,运用这些具体描写,也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要抓住那些最能反映人物性格特征的东西进行描绘,力求做到个性化、典型化。如果我们能从根本上掌握并遵循人物塑造的艺术规律进行创作,那么,具体描写的问题,相对说来就不难解决了。
       曾立,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