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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者]目击者
作者:朱日亮

《文学教育》 2005年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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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李夏是个三流模特不是她不漂亮,而是作为模特她的身材还不够标准——她大约不到1.70米。这样的身高在模特队伍里只能说勉勉强强。但论形象,她的确很不错,这一点有公寓里男性房客们意味深长的眼光为证。稍带补充一句,女人们大概也这么看,审视同类,得说她们更权威,更客观。
       开发区的公寓大多是高层建筑,出来进去一般都靠电梯,即使这样多数房客也不认识她。知道她是个模特是因为在一次服装大赛上她出了风头。那是开发区第一次举办服装大赛,视听界卯足了劲。有心的电视摄像让她在画面上定格了大约几秒钟。前面已经说过,与其他的模特相比,她不算出色。不过外行人不一定这么看,和常人相比,模特们的高挑身材反倒让人生畏。大概由于她形象甜美,某位或者是某几位摄像才特殊给了她几个镜头。很难断定公寓里的房客们都看了那天的大赛和当晚的电视,但是一传二、二传三,房客们很快也都晓得了她的职业。
       传递这个消息的人当中自然也有我。
       我和李夏住在同—个楼层,同一个单元。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脆脆生生叫了我一声老师。难道她做过我的学生吗?我当时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是艺术师范学院的美术史讲师,我教过的学生大概有上千人,可能我教过她,不过对此我没有印象。也可能我教员的职业她有所了解,像我们这类画画的总有自己特殊的表现方式。出于尊重,她才这样叫了我。以后,她从没向我说过她是哪届的学生,也许是函授学生或某个讲座的聆听者罢。
       敢肯定的是我们曾经做过邻居。
       这个单元,或者说这座公寓中的不少单元。是由房客们合租的。这么做主要是费用便宜。单身房客多数是买个睡觉的地方,单元里的其他设施大家分摊租金,比如洗手间,比如卫生间和厨房。在这样的公寓做邻居,就是怎么封闭,大家见面还是很容易的。一般这样的格局不安排异性房客。出于治安、道德方面的考虑,公寓管理者要求房客们或者是男人,或者相反。这种不成文的规定一直延续到现在。当然,有时候也会出意外,规定总也打不赢机会,漏洞永远存在,像这样的事我们大家恐怕都有体会。
       最大的问题是容留异性朋友过夜,管理者对此根本没有办法。公寓不是学校,也不是旅馆。其实,我本人也不算标准的房客。这个单元,按我的资格,我是住不进来的。我那个房间,堂堂正正的主人是吕卓。一年前,她考上了托福,作为她的男友,我成了房子的继任者,这一切是顺理成章的。假如吕卓这一次不出去,恐怕我们已在这间房子里结婚了。很早她就答应嫁给我,我当然也同意娶她。自从吕卓租用了这套房子我们就同居了。让我怎么办?我没有房子,总不能让我在艺术学院的校园里像野猫一样窜来窜去,那未免太不成体统了。何况艺术学院总有源源不断的女学生,她们都很年轻,她们永远年轻。吕卓是个聪明的女人,连托福都能考上,会不明白这些?
       吕卓租了这间公寓一个月之后,李夏也住了进来,我们当时并不知道她是个模特。我似乎记得吕卓问过我:
       “这个女孩——你觉得她漂亮吗?”
       她这么问实在有不打自招的意思。丑女人是不容易留印象的。我如实告诉了她。我说,这女人相当漂亮。假如我不这么说,硬装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吕卓肯定也能识破我的机关,那样倒显得我虚伪。这我明白,所以我选择了说实话。
       李夏来时,只提了一只皮箱。公寓配有简单的家具,过日子是不成问题的。不过公寓的房客们很少在家里开伙,有的甚至从不在家里解决这个问题。公寓很多时候更像旅店——房客们主要是解决睡觉的问题。
       直到去年吕卓出去了,我才正式住进了公寓。在此之前,我虽然没少在吕卓那过夜,不过给人的印象仍然像个客人。吕卓自然不反对我留她那,而且我发现,自从李夏住进来之后,吕卓很快就挑明我和她的关系,她很干脆地承认我是她未婚夫,没像别人那样说我是她男朋友。这些都是去年的事情,把它看做昨天的事情也可以,不管昨天还是前天都是过去的事情。
       所有的事情都是在去年发生的,包括我离开公寓也是在去年。我离开的原因当然不是由于李夏死在了那里,在那以前,我就搬出去了。自从吕卓去了以后,我和她一直争取在那边团聚。我俩都在拼命赚钱,到哪我们都得有钱。我和吕卓虽然赚钱的方式不一样,动机和目的一样。
       我的方式是卖画。要想有画可卖我必须拼命画,像复印机一样。这倒不是我的画如何让人喜欢,正好相反,连我自己都讨厌它们,而且是真讨厌。但我还是采用了薄利多销,我的原则是比成本高一点就出手。成本当然指颜料、画布、工具之类,不包括我的劳动及其占用的时间。从去年到现在,市内的各家画店,一些商店也在内,堆满我的画。我因此几乎不敢到商店去,我不怕拍卖的滋味,关键是我可怜的产品无人问津。
       同我的想象力相比,这还是次要的问题。一旦我看到画布、画笔和乱七八糟的颜料,条件反射一样我手脚都要抽筋。我的想象力已经枯竭了,主要是不激动,没激情。每周除了有限的几次授课,我就缩在房间里发呆。我的记忆是不是靠得住?好像是在那一段时间里的某一天,我听到敲门声,究竟是哪一天,我的确不记得了,大概是暑假的前后,大概是吧。
       我开门。我猜可能是收水电费的。他们或者她们和公寓的管理员属于不同的系统。敲门声有自己的规律,怯怯的,很轻。
       我吃了—惊。站在门前的不是收费人,而是——这—点我记忆还算清楚——李夏。
       假如的确是在暑假前后的话,那一天大概她穿了很休闲的行头。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也记不清了。按照今年夏天比较流行的款式,大约是半袖衫和宽松的短裤,很像不见外的熟人或家里人,她那样子。
       她问我:“你有打火机吗?”
       这当然是去年的事情了。对我来说,去年,相距虽不是很远,却也不是近在咫尺,因此就像蒙上了厚厚的尘土。不过有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李夏就死在去年。那一天,当警车拉走她的尸体时,围观者中就有我。尸体没像电影中演示的那样,蒙着白布,我轻而易举地认出是她——死去的李夏,更客观地说,是她的尸体。
       据说,凶手是个电器行的老板。属于中产阶级的老板,年龄不大,但肯定是有家室的。如果的确是个老板,又是经营电器的,我觉得我认识他。但是,直至今年,警方并没有找我来调查,警方甚至不知道我认识李夏,我房间居住人那个栏目,登记的是吕卓,但她已经去了国外。关于我,李夏当然可以证实,但她已经死了。
       那个电器行的老板,我大概见过他两三次。的确不算老,年龄大约与我相仿,似是受过教育,体形和体质并不很像一个杀人犯。他不高大,穿便鞋的李夏,看起来都比他高。假如两人徒手搏斗,不好说他就是赢家。手里有凶器当然例外,譬如刀。据说李夏胸前插着的就是一把水果刀。
       由于时间尽管它并不漫长,从李夏之死到现在大概只有不到一年多一点的光景,但回忆起来却仍然模糊不清,越来越不像事实。
       据我了解李夏不是本地人。从她长相看,她更像马来人。这么说也不准确,大概更像广东、福建一带的土著。她面孔黝黑,眼睛略微向里凹陷,压在光滑的额头下面,很像歌唱演员。我吃惊的是她那北方人一样的高挑身材,她腰细臀宽,两腿修长,胸部像异域人那样丰满。
       并且她并不瘦,不像大多数模特那样。
       那个夏天,假如是8月份,我开门看见的李夏就是我描述的样子。看我不知所措,她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她牙齿也不错,很白,而且很整齐。她又重复了一句:
       “你有打火机吗?火柴也行。”
       我把打火机给了她,她没道谢,踢踢踏踏去了厨房。可能她没道谢,类似这样的细节我早记不清了。
       自从吕卓考上托福以后,我是第一次见到李夏。将近一个月,我一直把自己关在屋里冥思苦想。日子对我来说,既没质量,也缺少维度。在这段时间,我觉得李夏也很少出去。我的房间外,也就是房客们共用的地方,我常常听到一些细碎的声音,甚至包括卫生间里排泄的声音,那种属于年轻女人劲道很足的排泄的声音。
       似乎接下来那一个厨房里也传出熟稔的响动。我猜是李夏在厨房,我明白了她为什么来借打火机。接下来我们完全可以借助自己的想象。想象有时比事实本身丰富而且更具魅力。我的猜测后来得到了证实,大概半小时之后,有人敲门,我开了门。她说:
       “您还没吃饭吧?我们一起吃吧。”
       不用猜你一定知道是谁了。公用过渡间的小桌上是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面,切成几段的小泥肠。一切简单却很诱人,的确,这一切。
       于是在那一天我和李夏一起吃了她做的汤面。拒绝肯定伤人心,既然人家能让你,想必也不是出于客套。汤面里大概放了海物一类的东西,也可能是苟杞之类的,总之味道的确很鲜美。几乎有一个月,我没正经吃过东西了,我的情形有点像饥饿艺术家。一开始,我真的有些不好意思,我和她毕竟不熟悉,也不能算地道的邻居,不过最后我还是吃了人家的热汤面。我吃了两碗之后,问她:
       “还有吧?”
       她笑了起来:
       “没有了。”
        吃饭的过程当然也是聊天的过程。总不能一声不响地喝汤吧?总不能吃了人家的饭话也不说就躲进屋子里吧?
       李夏果然还是学生身份。她在三年以前以在职外语教员的身份考上了艺术师范学院,当时她已经二十四岁了。这个年龄是我推测出来的。中专毕业之后她教了四年书,那她不是二十四岁能是多少岁?按规矩,毕业后她还得回原单位,那是广西的一家中专,她的父母也在那所学校教书,估计肯定是资深教师。轮到我插话时我说:
       “我猜你父母是知识分子。”
       “何以见得?”
       “李夏这名,是不是藏着温暖和火热的意思啊?”
       她没笑,而是大睁着眼看我。我有点发窘,凭小聪明我知道我蒙对了,不过猜对了反倒尴尬。
       你不是要勾引我吧?这话当然她没说,但是我从她的表情中猜出来了。
       虽然她学的是外语,但喜欢的却是色彩。她说她早就不去学院听课了,毕业后也不打算回广西去,假如可能她想留在本地。她说她喜欢都市。我觉得她说的是实话,她是那样的类型。
       后来她告诉我她看过我的画,她用了“很棒”这个字眼。我没问她是如何把画和我这人联系到一起的,这的确不算什么难事,假如真的“很棒”,后者轻而易举,很简单,极简单。
       复杂的是她的死,很年轻,也漂亮,还在受高等教育,怎么说都太可惜了。
       是谁杀了她?为什么要杀死她?作为一个职业模特,那么漂亮,追逐她的男人肯定很多。
       我见过那个电器商。第一次是在我搬出公寓之前。我花了好几天工夫收拾我的东西,还有吕卓的东西,主要是我的画。就在其中的一天,李夏领进来一个男人,好像那人还给了我一张名片。此后两个人就关在屋子里听音乐。大概那男人还在公寓过了夜。
       电器行老板虽然说的是国语,却能看出是地道的广东人。他身材瘦小,同李夏看起来几乎像母亲和儿子。他们在一起能和谐吗?包括性的方面。那男人没离开李夏的房间是我亲眼目睹的。几乎一夜,我没有听到房门的响动。这是第一次。
       再次声明,此后我就离开了公寓。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个问题让我迷惑莫解:有必要把她和那个电器商的关系暴露给我吗?而且那么猴急!他俩完全可以忍耐一会儿,无论如何几天之后我就要离开公寓了。瘦小的中年电器商难道可以算炫耀的资本吗?模特李夏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受过不错的教育,她会把自己降到拿一个小老板来向她的老师炫耀吗?
       喜欢色彩而且绝不外行,不是所有女人都能这样。也可能如此,我和她都能把对方从常人中分离出来,我感觉她不是拿谁炫耀的女人,她可能也知道我不会那样看她。
       更为复杂的是,那个电器商已在本地消失了。他是个操国语的广东人,广东的范围很大,谁知道他留下的是不是真实姓名。
       他为什么要逃走?警方所以没把范围扩大,看来对他的认识也不容怀疑了。他是李夏最后的交往者,在李夏死去的同时他也逃走了,警察不怀疑他怀疑谁?
       常规的理解是,李夏做了电器商的情人。一段时间以后,李夏要求和他结婚,或者李夏一同他交往就抱有结婚的目的。电器商虽然个子不高,但形象儒雅,出手阔绰大方,和他在一起,不能说就委屈了谁。但结婚不行,那边的妻子和家庭怎么办?李夏又是受过教育的人,电器商唬弄不了她,无奈就杀了她。他本来无意于此,但李夏可能威胁了他,比如去香港找其原配之类。于是一时性起,就杀了她。有宋江杀惜的意思。做这样的推测,可以拿水果刀为证。水果刀不是法定的凶器。
       不管怎么说李夏之死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所有有关她的事情都显得陈旧,就像电影中的黑白片。
       我确有这样的感觉。李夏有如昙花一现,甚至在我的记忆库存中没有几张底片。如果说有,只不过是崇拜和崇拜对象那么一点关系。对我来说再正常不过,就如我学院里众多的学生——李夏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佐证是手中的一幅肖像画。女性肖像画,我画的,画中的女性有点像李夏,只是比她还要年轻,比她还漂亮。画的明度有些不够,人物显得有些忧郁。
       是她自己选中的那一幅。在以她为模特的十几幅肖像画中只有这一幅更像她。
       她本人做了我的模特。
       是暑假的后期吧?吕卓将近一个月没信来,这期间我已一个月没画东西了。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了李夏,假如她本人不反对,我为什么不画她呢?偷偷地画也可以。想法让我兴奋不已,甚至有点激动。会不会拒绝呢?后来,她没有拒绝。
       画肖像始于一个星期天。一夜好睡后李夏容光焕发,或者因为画她本人她容光焕发?我告诉她只要随意就行,但她还是做了点准备。在洗手间她精细地洗了脸,放开的头发使她更年轻了,年轻而又性感。最佳效果是在把披肩拿掉之后,她有点像茨岗人。第一次我只画了十几幅速写。李夏非常合作,在我的视界中换了好几个姿势,比如卧而坐,比如靠在沙发上,比如在床上看书,比如在地毯上吸烟。我最后完成的那幅肖像就叫《吸烟的女人》。有了这样的事做铺垫,我们又在一起吃了第二次饭。我和她把各自能吃的东西都拿了出来,第二次显然比前一次丰盛。如果我记忆不错的话,好像有酒,像变魔术一样她不知道从哪拿出一瓶葡萄酒。我们边吃边喝边聊,吃饭和喝酒渐渐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聊天时她问我:
       “吕卓还回来吗?”
       其实不光我,就是吕卓也年长于她,李夏她们那个年龄有自己的处事方式,对吕卓的称呼可见一斑。至于我,当然乐意她那么直呼其名。
       我说:“留得下当然不想回来。”
       后来她再没提吕卓。看得出她很聪明,也很谨慎,关于吕卓回不回来之外可能还有潜台词,不过她没说,以后话题就转到我和她都不陌生的色彩上了。吃了饭喝了酒之后我们的时间还有很多,盘盘碗碗就那么摆着,我们谁也没收拾,接着聊。我吸烟,她一小口一小口喝葡萄酒。她告诉我从小她就想当个画家,没想到却当了模特。
       “模特怎么能算职业呢?不过是吃青春饭罢了。青春要是没有了也就失了业。”
       看得出她过得不算快活,她已经在考虑青春之后的事情了。我发现她不说话或是她愣神看人时显得更漂亮,忧郁而又莫测。灯光把她的头切割成两部分,一半罩在阴影里,另一半在高光之中,明朗而分明,怎么说她都属于容易入画的那一类。
       到了该睡觉时,也许早过了那时,我的确记不清了,去她自己房间之前,她说:
       “你的画送我一幅行吗?”
       我告诉她不成问题。
       我同你们说我与李夏的接触仅此而已,后来她果然要了一幅她的肖像。最像她的那幅,叫《吸烟的女人》那幅。
       李夏死了以后,我经常考虑的是,假如人们,当然指警方,以那幅肖像画作为线索,进而怀疑到我,我该如何解释呢?
       警方是最善于想象的。由于那幅肖像画,早晚他们都会了解我与李夏的关系,清楚我和李夏曾经做过短暂的邻居以及艺术家与模特这样的事实。以此做铺垫,他们的想象会更符合逻辑,更丰富,最后他们会得出结论:这家伙即使不是凶手,也可能是个目击者。警察们都有把蒙娜丽莎变成达·芬奇的本事。
       我怎么解释,怎么摆脱警察的怀疑?
       有没有李夏爱上我,威胁我要与我结婚?情急之中我有用水果刀杀了她这样的可能?
       我比电器商更有条件,电器商在香港有妻室,我的未婚妻吕卓在国外。我和他都是独身在外。而且模特和艺术家,一间公寓的邻居,李夏是个绝不外行而又喜欢色彩的女人。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像和警察竞赛一样地在想象。这样的想象周而复始,无尽无休,越来越完善,最可怕的是我竟然无法制止它!
       我的一批肖像画渐渐画完了,大概有十几幅。除掉要送李夏的那幅,其它的都是画店的商品。这一段时间,我很少见到她,但却常常可以吃到她做的可口的饭菜,而且常常有酒。常常是她做好这一切就出去了。暑假的最后一天,就假定是这一天吧,李夏走进了我的房间。
       那一天好像是一个黄昏。我呆在屋子里,独自喝了几瓶啤酒。一个人喝酒是最容易伤感的,也最容易喝醉。醉了就好了,醉酒可以忘却一切。我在酒气之中闻到了湿漉漉的气味,随即走近洗浴已毕的李夏。她的确很年轻,很漂亮,她刚刚洗浴完毕!我听见她说:
       “可以看你的画展了吧?”
       十几幅肖像画看得出她都很喜欢,看得也很仔细。最后她笑着说:
       “我没你画的这么漂亮。”
        画得漂亮当然有我自己的考虑,除了她可以留下那幅,其余的都要送到画店去。我说:
       “其实你本人就这么漂亮。你选一幅留着吧。”
       她选了最不漂亮的那幅,那幅《吸烟的女人》,她的眼力真不错。我帮她把画送到她自己的房间,按她的吩咐放好。我现在还记得,那幅画,色彩不太规矩,有点野,肖像
       的眼睛略微斜视地看着左下方,有些讥嘲和调皮的神气。那也是我比较满意的一幅。
       天黑是因为停了电。许多事情就是这样,当你意识到一件事情完全是由于另一件事。公寓里只有远处建筑的灯火斜射进来,我和她都像影子一样,双方的脸面变得模糊不清。我们突然中断了谈话,无话可说以及停电让我们有些窘迫,有些紧张。就那样僵持了一会儿,彼此可能都在默数对方的心跳。还是她打破了僵局,她站起来,说:
       “我房间里有手电,你帮我把它吊起来。”
       她找了一截绳子,我把绳子从电筒后的铁环中穿过,系在了日光灯罩上。突然打开的电筒在房间的正中划出—个很圆的光圈。我和她分别站在光圈之外的暗影中,房间中的一切也都在暗中。我们彼此可以看见对方,也可以看见对方身后的东西,看是看得见,却不是很清楚,只是大概的轮廓。我在她身后看到了一只小桌以及桌上的一只空花瓶,地球仪和书,还有床,一张单人床。
       她说你坐吧,让我吓了一跳。我对此没做准备,一点没有。我该回自己房间去。她是我的学生,我的模特,一个年轻女人。我犹豫着是否立刻退出去,犹豫着立刻退出去是不是太唐突:一句话不说就回我的房间去?那太尴尬了,双方都尴尬。但我说什么呢?我该说什么才合适呢?
       手电筒突然在那一刻没电了。
       此后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我们是不是发生了关系,也就是是否性交了?我和李夏是师生关系,重要的是我们是男女关系,而且酒能乱性呢。我醒来的时候是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睁开眼睛我一下子就看见了我丑陋的下身。我什么时候脱的衣服?一个人的时候,我很少把自己脱得精光睡觉,实在是没有必要而且过于繁琐,怪了怪了,难道衣服会不翼而飞吗?
       中断了一个月的吕卓来信在秋季的时候重又接续起来。吕卓在信中告诉我,就读的学校大致已经联系妥当,是休斯敦的一家建筑学院。她说大概还需要半年。等待由于有了明确的消息而变得实际起来。我把手头的画该处理的都做了处理。我开始整理箱笼,并频繁出入旧货市场,去和吕卓团聚已不仅仅是迹象了。
       吕卓在信中还提到了李夏。她说,“那个女孩还住在那儿吗?”在回信中我告诉她李夏已经恋爱了,追她的是一个电器商。其实吕卓和李夏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邻居也不过当了不到一个月,还记得李夏看得出她是个有心人。
       我在回信中虽然那么介绍了李夏的情况,但李夏和电器商究竟是不是那么一种关系我却不是很清楚。我从来没问过李夏,纯粹私人化的东西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假如有一些关心,有一点兴趣也只能藏在心里,只能在心里揣摸,在心里想象。
       以后的服装展销会又搞了许多次。但第一次的轰动效应却再也没出现过。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展销会更纯粹了,也更职业化。大概是第三次或是第五次吧,也许就是那两次。
       展销会结束以后,李夏在后台换衣服。这很正常,哪个模特也不会穿着舞台服装回家去,除非她是疯子,疯子是不能做模特的,在舞台上她突然把衣服脱光了怎么办?
       在她换妆的位置上李夏看见了一束鲜花。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模特们基本上司空见惯了。李夏把鲜花插进花篮里,随花而来的那张名片她看也没看就扔掉了。除了艺术家之外,普通人的名片常常印着职业、职务、单位和联络的电话、传呼。一般送花的人只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职业需要,另一个是感情需要。估计李夏不会不明白这一套。
       第二次李夏又把那束鲜花放进了花篮,但是她没有扔掉名片。表演的时候,她始终感觉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她,现在她直觉那双眼睛属于名片上那个人。她扫了一眼名片上通讯那一栏,然后她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没人接,她又打了手机。那时候,服装展销会刚刚散场不久。不一会儿,电话铃响了。
       那个人就等在展销会门口。李夏能感觉是他。那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人。
       李夏说:“我不算什么出色的模特,为什么要送我鲜花?”
       那个瘦小的人说:“可是我感觉你是最出色的。”
       他开始介绍他自己、职业、籍贯,李夏却又一次打断了他。
       于是那个人打开了自己的车门先让李夏上车,然后上车发动引擎,然后他转过身问李夏:
       “我们去哪吃饭?”
       李夏挥挥手:
       “随便。”
       我们已经知道了,那个人就是广东籍的电器商。电器商带李夏去了皇城酒店。那不是一家最豪华的酒店,但人不多,环境很好。来的人很少单身,两个人以上的也几乎没有。还没等两人坐下来,侍应生像鱼一样滑过来,轻轻地但很殷勤地问:
       “先生请点菜。”
       电器商怯怯地对李夏说:
       “你来吧。”
       侍应生惊愕地记录着一个个的菜名。无论如何这些菜都太多了。侍者狐疑起来,他看看瘦小的电器商。电器商挥挥手,侍者又鱼一样地滑走了。
       电器商仍然怯怯地偷偷地看着李夏。李夏突然笑了起来。
       “说吧,你为什么请我吃饭?”
       电器商也陪她笑起来,他不知道怎样回答她的问话。李夏忽然收起笑容,对电器商说:
       “我替你说吧。你一定会说因为我的漂亮可能你还会说气质什么的。你要说我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你肯定想这样说。”
       电器商说:“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李夏说:“你是这么想了。你想让我做你的情人。情人是什么,就是姘头。我一眼就看出你是有老婆的人,我猜的没错吧?”
       “你当然要通过请我吃饭,给我买衣服首饰得到我。一会儿,我喝醉了,你就会用车把我拉到你的住处和你睡觉,提出让我做你的情妇,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你甚至要给我买一处房子。和你那个黄脸婆比起来,我当然漂亮得多,也年轻得多,所以你能豁出来花一些,不过这些钱对你来说绝不能伤筋动骨,到那样的程度你就不干了,我说得对不对?算了你不用否认,你就是那样想的。”
       电器商窘迫地看着李夏,李夏指着眼前的酒菜:
       “告诉你这些东西我根本不想吃,我没有胃口。现在你买单吧。”
       他们又一起上了电器商的停在门外的汽车。在车上电器商询问地看着李夏。李夏套上安全带,说:
       “当然回我的住处,我现在还不是你的姘头。”
       到了公寓,电器商已经完全没了信心,他不知如何是好地看着李夏,他觉得她越发漂亮了,漂亮得让他无可奈何。但李夏看了一下腕子上的表,说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
       “你送我上楼吧。假如我心情好你可以留在这里。你不就是要和我睡觉吗?”
       他们一起上了楼。在公用的过渡间里,他们碰上了我。他们一定会碰到我的,我经常呆在公寓里。如果我的感觉不错的话,那一夜,电器商没有走,他留在李夏那里过了夜。
       一开始,他们没有立刻就性交。电器商还拿不准李夏会不会答应他,他们几乎还不算认识,接触的时间也很短。尽管这样的事情在市面上不是很少但很难说没有不同的个例。于是他试着找了几个话题。就在那时候他看到了李夏房间里的那幅肖像画。
       他做出惊讶的神态:“这幅画画得真不错,不过没有本人漂亮。”
       “你根据什么说画得不错?”李夏故意不理睬他说话的本意,岔开话题。
       “我先说色彩。这幅肖像画用色比较大胆,不是守规矩的那种。也许因为它不守规矩,才说明它想象的大胆。再说对人物的构思,它可能故意忽略了人物最漂亮的方面,而把看起来是缺陷的部分留下来。举个例子,比如眼睛的斜视,眼神的讥诮,这些原本属于缺欠的部分,放到一个年轻女子身上,却显得人物更鲜活,更具个性。而且,更重要的是,画面的背景不明朗,说明人物内心活泼之外还藏着忧郁,整幅肖像因此更富有层次感,人物性格也显出了多侧面。”
       “听你这么一说,这幅肖像还真画得不错。”李夏认真地看了他一眼。
       他似乎得到了鼓励,或者装作受到了鼓励,又接着说:
       “其实色彩这东西,本身在自然界中就是存在的,画家不过是把它借过来罢了。对画家来说,只存在一个怎么借的问题,所在根本不存在什么规矩,也许不守规矩反而可能更真实地反映出性格,反而可能更真实地反映出人物。”
       “人们通常不能理解叛逆这种行为。事实上叛逆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在生活中人们常常压抑着自己,时间一长,人们甚至以为常规性的生活就是真实的生活了。”
       李夏说:“按你的理解,人们都是在虚假中活着了?”
       他答:“也不光我这样理解。你也一定是这样理解的。还是拿这幅肖像画做例子吧。你选择了它,或者说你能把它放在自己的房间里,说明你对我们方才讲的内容早已有了自己的理解。”
       他们聊了很多,甚至没有意识到天已经黑了,李夏站起来开灯,才发现停了电。
       他说:“没有灯也好。”
       李夏说:“我们自己来想办法吧。你帮我把手电吊上去,我够不着。”
       她挪过一只方凳,指了指方凳上方的日光灯罩。
       他接过她递过来的绳子,从电筒后面的铁环中穿过去,系在日光灯罩上。突然打开的电筒在房间的正中划出—个很圆的光圈,他们俩分别站在光圈之外的暗影中,房间的一切也都在暗中。他们彼此可以看见对方的某些部分,也可以看见对方身后的某些东西。看是看得见,却不是很清晰,只是个大概的轮廊。
       两个人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后来他听见她说:
       “你坐下吧。你站着让我觉得很别扭。”
       他微笑了一下:
       “我也觉得有些别扭。我都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了。咱们还是谈色彩吧。”
       她忽然收起了笑容:
       “算了吧,别说那些东西了。”
       他说:“那好吧。不过我有个要求,我想坐到你身边去。”
       她诧异地盯着他,看着他走到自己的身边,看着他跪下来,把头埋在她的两腿之间。
       吕卓的最后一封来信已经是今年夏天的事情了。随信还寄来了由公证处公证的离婚书。她委托了本地的一个律师来为她办理这件事。她似乎并不知道李夏已经死了,在信的末尾还问了一句:那个叫李夏的姑娘不错,她还在吧?
       她当然不了解这里的真相,关于李夏还有那个已经逃逸的电器商她都不知道——当时她就已经人在美国了。至于我,也不能说就比她知道的更多,我所知道的只是一个表层故事,一个看起来属于道德规范的故事,我和她一样,和吕卓一样。
       (选自《红豆》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