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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我的叔叔余乐
作者:盛 琼

《天涯》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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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们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叫《我的叔叔于勒》,写这篇文章的人叫“莫泊桑”,我记得他还写过一篇叫《项链》的小说。我怎么在这么多年以后,突然想起一篇课文了呢?这是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叔叔。莫泊桑的“叔叔”叫于勒,我的叔叔叫余乐。有意思吧?听起来差不多呢。于勒在游轮上做下等事,潦倒到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愿意上前相认。我的叔叔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虽然叫余乐,可是他的一生一点都不快乐。他不快乐的原因也许有很多,但我知道,最重要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女做老婆。——这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不,绝对不是。听了我的这个故事后,请所有想娶美女做老婆的人,事先都掂量清楚了,自己是不是有一个良好的胃口,一个消受得起美女的好胃口。
       那当然也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我之所以将叔叔的不快乐归结于他的美女老婆身上,是因为我的叔叔余乐在结婚前是个特别快乐的人。那时候,他是一家国营机床厂手艺最好的八级工,跟机床有关的任何技术活儿,他干起来都是一把好手。他那时候还是快乐的单身汉,节假日就爱往我家跑。
       一阵自行车的铃声响起之后,我大叫一声,飞奔到门口,打开门,只见余乐骑一辆半新的28寸大“永久”停在我家的门前。他朝我笑笑,粗声大气地说:小豆子,叔叔又到你家来蹭饭了。叔叔长得没有什么特色,跟大多数样貌普通的人一样,个子不高不矮,人不胖不瘦,眼睛不大不小,相貌不丑不帅。但不知为什么,他整个人给人一种非常聪明的印象,好像他的脑子里一天24小时都开着一扇天窗、拉着一根天线似的。他的眼睛清亮得像一碧如洗的蓝天,走起路来脚底下仿佛安了弹簧。他穿一套蓝色的帆布工作服,立领,袖口和裤脚都有金黄色的铜扣锁着,露出一双大脚丫,42码的白色回力鞋。
       我迎上去,从叔叔的车龙头上卸下一只帆布包,那只包很大,很沉。我饿狼扑羊似的翻起来。果然,这个星期,叔叔又给我们买了一只卤鸭子,是“美香斋”的,那香味让我咽了一下口水。包里还有几只苹果,几只梨,一包山楂片。
       母亲也迎出来。她扫了一眼我手上提的鼓鼓的帆布包,就生气地对余乐说:你又买东西来!你又乱花钱!下次你要是再买东西来,我就不开门了!一家人还客气什么?
       余乐冲我伸伸舌头,还像个调皮的男生那样,在头上不好意思地挠了几下。
       那时,在我的眼里,叔叔余乐就是个“最可爱的人”。他不仅有钱,而且出手阔绰。过春节的时候,母亲能给我五元钱的压岁钱。拜访其他长辈亲戚时,收到的都是二角、五角的红包,最惊喜的也不过是个一元钱的红包,而叔叔余乐给我的红包,打开来是张大团结。要知道,当时的十元钱可以是有些人家半个月的伙食费了。
       我不清楚叔叔余乐为什么那么有钱。我父亲,也就是余乐的亲哥哥,是“文革”前的老大学生,可是他活得完全没有余乐潇洒,他的口袋也比余乐羞涩不少。父亲在上海交大造船系读了五年,毕业后又被保送到北京某研究所学了两年的冶金——那时候,全民炼钢热,听说农民连吃饭的铁锅都砸了,真正的破釜沉舟,就是一心要炼出社会主义的钢铁大厦来。结果钢没炼出来,无数的铁锅倒成了无用的铁疙瘩,人,更是饿死了一大片。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重要意义。于是,我的父亲响应党的号召,放弃了自己一生的梦想——乘着自己设计的大轮船在大海上远航的浪漫美梦,改学与钢铁有关的专业,学成后被分配到某大型钢铁厂,成了一名技术人员。但知识再重要,知识分子还是“臭老九”。每次运动一来,我的父亲都要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挨一顿批判。好在父亲书呆子一个,人又老实得像木头,所以倒没遇到太大的灾难,只是到农村下放过一段日子,后来又调回工厂,继续当他的“反动权威”了。
       在我的印象里,虽然父亲和叔叔都在工厂上班,但他们的地位、境遇不可同日而语。父亲见人是低头哈腰、满脸陪笑的模样,走路都怕踩死蚂蚁,又戴一副深度眼镜,猥琐得像墙角边的苔藓。而叔叔余乐则沐浴着社会主义的新鲜阳光,开朗热情,自信十足,别说蚂蚁了,好像他要把全世界都踩在自己的脚底下。虽然他念到了高中毕业,但轮到他读书时,课本的扉页上都印着这样的一段又黑又大的字:“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余乐的精力都用在了“学工;学农、学军”上去了,书是没有正经读过一本的,但这并不妨碍他招工进了工厂后,成了一名最出色的车工。只要车床一开,钢花就会像苹果皮那样地翻卷起来,铁屑就会像雪片那样地堆积起来,余乐的手就变成了一双魔术师的神奇的手。他做的活儿,干净利落,纹丝不差,技术很快就超过了带他的老师傅。学徒期没满,他就出了师,甚至也带上了一个小徒弟。
       在工厂,提起余乐,那可是鼎鼎大名。他除了技术好,篮球也打得漂亮。人虽然不高,却是灵活的前锋,鱼一样在左挡右拦中游弋,突破,直至起跳投篮,完成一个像他的技术一样漂亮的人篮动作。他是厂里的篮球队主力,还代表工厂夺过区篮球赛冠军呢。也可能正因为此,余乐从没有将自己的婚姻大事放在心上。厂里那些喜欢他的女工多得很,余乐再怎么大大咧咧的,对年轻女性爱慕的目光还是懂得的,但他的日子过得太快乐了,太自由了,再也容不下任何其他的东西了,包括女人。余乐单等自己玩过这几年比金子还要珍贵的单身汉的日子,再考虑女人的事情。
       不过,余乐有一个不知是先天还是后天形成的“爱好”,那就是对女孩外貌的看重。这一点,也许在他只是潜意识或无意识,就算是有意识的话,他也不会好意思承认的。这一点,也是我的母亲在热心做了无数次红娘又无数次失败之后,才幡然得到的醒悟。
       我的爷爷奶奶去世得早,父亲比叔叔又大一轮,所以母亲对叔叔很有点“长嫂如母”的亲密和责任。加上她的性格也是属于“阳光灿烂”型的,跟叔叔很合得来。叔叔的毛衣、线裤都是母亲一针一线织就的。她隔一段时间就会跑到叔叔的单身宿舍里,为他拆洗被子,床单,还为他刷过臭不可闻的球鞋。夏天到的时候,母亲就给他挂上蚊帐,送去蚊香,秋天一过,母亲又将蚊帐拆下,洗净,还将叔叔的棉衣翻出,在太阳下晒成好闻的香味。叔叔对自己的嫂子也比对自己的哥哥还要亲。母亲说什么,他都笑笑地听,就是挨几句骂,也是一副“愿打愿挨”的笑呵呵的样子。而我的父亲呢,自己亲弟弟的事情,大多都是自己的老婆在吹枕头风的时候,吹到他的耳朵里的。他听了,不耐烦地皱眉,还嫌自己的老婆有点境界不高,婆婆妈妈呢。那时候,这个谦卑、怯弱的“反动权威”,脑子里只有触及灵魂深处的思想改造、只有如何提高我国的钢产量、如何超英赶美这样的“宏大叙事”,哪里会顾及到弟弟的婚姻呢。
       开始,母亲张罗着要给叔叔介绍对象时,叔叔总是有点害羞地红着脸说:嫂子,你就让我再快活几年吧,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个问题。
       母亲就说:你别以为自己年轻,条件好,就
       把这成家立业的大事不放在心上。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你再耽误几年,也快成大龄青年了。再说,你也不能照这样玩下去了,得有个女孩子管管你了。你看看你,工作这么几年,攒了多少钱了?一个月那么多的薪水,又没有任何负担,那些钱怎么就攒不下一点呢?全给你大手大脚地花光了!我看你将来结婚拿什么结!
       母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逻辑混乱。她不知道是想让余乐赶快成家,以便找个女人管住他,帮他好好攒钱,还是让余乐自己好好攒钱以便成家。但不管是哪种,母亲的意思就是想让余乐好好攒钱。在她看来,余乐不攒钱,就是得过且过,就是及时行乐,就是对自己的生活不负责任,就是准备打一辈子光棍的人生态度。
       余乐听到母亲的责怪,还是笑:哎呀,大嫂,你真是太操心了!钱,算什么?用完了,还不是会再来?结婚,着什么急,什么时候想结不就结了?
       母亲看他满不在乎的表情,真想敲他几记“毛栗子”,但又见他嬉笑的憨憨的样子,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手又举不起来了。她白了他一眼:余乐,你再这么吊儿郎当的下去,我看你一辈子都找不到老婆了。不行,你对自己不负责任,大嫂我可不能对你不负责任。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帮你物色对象了。
       余乐脸上的笑就从傻变成了苦。
       母亲给余乐介绍的第一个女孩,在一家国营粮店里卖米卖油。别小看了这个工作,在那样的年月里,米和油都是凭票定量供应的,要排长长的队,米、粉、面、油的质量档次也是参差不齐的。就拿面粉来说,有白的,也有黄的,有刚刚从面粉厂的货车上卸下的,也有放在仓库里生了虫子的。好米、好油什么时候到,到了又什么时候供应,供应了又是否有你的份,都是粮店的人说了算的。所以说这个卖米卖油的人手上还是握着相当的权力的。那时候,谁要是在粮店工作,就好比现在的人进了税务局、电信局这样的热门单位一样,周围的人都羡慕得很。
       女孩姓杨。她高中毕业,能进粮店工作,完全是仗着她的大伯,因为她大伯在市粮食局当副局长。因为有这层关系,她们杨家有好几个亲戚都进了粮店、食品加工厂、面粉厂、麻油厂。都是与“吃”有关的单位。那年头,这种单位的人,脸上一般都掩饰不住一种“社会主义好”的滋润感来。小杨也不例外。
       小杨一家曾跟我家在一个大院住过。但我们做邻居的时间很短,后来听说他们家搬进了楼房。我记得小杨的父亲是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在机关工作,可是他爱喝酒,喝多了,就会脸红脖子粗地把自己的三个孩子揍得哇哇大哭。那三个孩子小猪仔一样,被挥舞着皮带的父亲撵到院子里,东奔西窜,嗷嗷乱叫。而像我母亲这样的热心邻居就会自告奋勇地冲上去,嘴里说着各种劝慰的话,把她们那红了眼睛的父亲拉住,像是拉住一头发了狂的疯牛。我还记得小杨纤弱的手臂上曾有过皮带留下的一寸宽的红印儿,鼓起的,红到发紫的,纵横交错的,给了我这样的在和平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最初的关于暴力的恐惧到惊艳的印象,也让我对斯文的男人有了最初的戒心——人确实不能貌相啊!
       听说母亲给余乐介绍的对象居然是小杨,不知为什么,我的感觉一点都不好。但母亲很起劲。这是母亲第一次做媒人,就像电影里的地下党员第一次获准送情报一样,我觉得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欣喜和亢奋。我听到她跟余乐说:这姑娘单位好,人也不错,他们家父母对孩子要求很严的,她在家里又是老大,做惯了姐姐,什么家务事都会做的,你娶了她,将来肯定享福。
       小杨的父亲喜欢打孩子的事情,到了母亲嘴里,居然是“要求很严”这种褒义的评价。这难道就是媒人的一张嘴吗?
       母亲见余乐低着头,又说开了:这女孩长得也不赖的,圆圆的脸,苹果一样,皮肤也好,白里透红的——你听你大嫂的没错!见个面嘛,喜欢,你就跟小杨继续来往,不喜欢,就拉倒嘛,大嫂又不给你任何压力。
       这么说了多次之后,余乐只好勉强同意见面。约会的地点就设在我的家里。时间定在星期天晚上。
       这次约会无论对余乐和母亲来说,都有点开天辟地第一遭的意思。母亲像迎接贵宾一样,将家里的卫生彻底打扫了一遍,还特意将家里的红灯牌台式收音机从卧室的五斗柜上搬下来,准备放到客厅里的饭桌上去。遗憾的是,承载着我们家这么多年烟尘岁月的饭桌,已经有些油腻发黑了,与那台披着白色针织方巾的高雅家伙实在不相配,母亲只好又将那个宝匣似的东西搬了回去。父亲则在一旁冷眼不屑道:“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母亲有点尴尬,想想又不服气地回道:“什么小资产阶级?我们家这样的条件,就算虚荣,那也是地地道道的无产阶级!”自此,母亲对每天熟视无睹的饭桌,左看右看不顺眼了。她先是用碱水将桌子擦洗了几遍,两天后,又跑到百货大楼买了一块蓝白格子的塑料桌布,鲜亮地铺在上面,然后她还是坚持要把自己的审美观贯彻到底,又把那台收音机给搬了出来,好像什么镇山之宝似的,摆在了桌子的中央。
       早在前一天,母亲就将买好的零食一样样地摆进一只漂亮的红色糖盒里。花生、芝麻糖、白瓜子、葵瓜子、奶糖、千层糕,一格一格小心地放好。母亲一边摆,一边叮嘱我对小杨要有礼貌,不能喊姐姐,要喊“杨阿姨好”,而且在喊完之后,就马上离开。母亲说:你可以到隔壁王奶奶家玩去,这是你叔叔的终身大事,你不要添乱。
       终于到了星期天晚上。六点刚过,余乐就来了。他脱了工作服,换了一件纯白色的新衬衣,黑色的西裤,擦得簇新的黑皮鞋,还剃了个新头,两鬓露出青色的头皮,中间顶一丛厚厚的黑色蘑菇云,说不出来的傻气和质朴。余乐自己在这样的装扮下,也极不自然。他的脸上挂着羞怯的潮红,眼睛不敢和我们对视三秒种。我将他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欣喜地叫道:叔叔,你好像一个新郎官耶。余乐低着头嘟哝了一句:你不要乱说,要不是你妈妈——唉,这真比受刑还难受。母亲兴奋得像过节一样,不仅自己换了一身出门才穿的外套,还逼着我父亲也换了一身衣服。终于,万事俱备,只等杨小姐的大驾光临。
       晚上七点多钟,小杨在她母亲的陪同下,如约造访。这么多年未见,不管是小杨还是她母亲,对我来说,都是完全的陌生人了。小杨穿了一件蓝色的列宁装,翻出雪白的衬衫衣领,那领子也是圆的,衬得她本来就比旁人大了一圈的白白的圆脸,仿佛又大了一轮,有点“海上生明月”的感觉了。灯光照在她们陌生的脸上,让我觉出小杨和她的母亲仿佛王母娘娘派来的客人,正在微服私访一样。大人们有点装模作样地寒暄着,好像是在进行着什么外交谈判似的。母亲因为是第一次担负重任,显得有些不自然,一张“媒婆”的嘴临阵卡了壳,打不开了。突然,小杨的母亲看到在人群背后窜来窜去的我,来了一声惊叫:哟,这不是小豆子吗?那时候只有桌子腿这么高,几年不见,已经像个大姑娘了!母亲也在一旁附和:这日子过得真是快啊,我记得你们家小杨前几年也是个小姑娘,豆芽菜一般,现在长得我也不认识了。于是两位
       母亲像在水里同时抓到一只救生圈一样,死死地抱着不放手,大谈起两家过去的一点模糊印象,结果越谈越自然,脸上的刻意和紧张慢慢放松下来。母亲给她们泡了茶,又拿出糖果往小杨手上塞,大家闲聊了一会,没话说时,就把我扯进去,说说我的学校和成绩,气氛总算融洽。大概因为我在场,两位母亲的共同语言要多一点,母亲没有撵我去隔壁王奶奶家。大家闲扯了一番,母亲就把我们领到里屋,客厅里只剩下叔叔和小杨。
       正当我们在卧室里聊得渐渐热火,两个母亲似乎找到了一点做亲家的感觉的时候,只听得余乐敲门进来。他微红着脸说:我们谈好了——小杨,她要回去了。而小杨也微红着脸,站在他的身后,一言不发。
       这还不到一枝烟的功夫,两人就聊完了?敲定了?还是谈崩了?大家都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小杨的母亲一脸狐疑,但也只得起身。
       母亲也搞不清楚余乐和小杨究竟谈得怎样,不敢贸然插话,只得热情地抓着那些糖果、瓜子,硬要塞到小杨的口袋里。小杨则护着自己的口袋,好像躲苍蝇那样,左闪右避着。小杨的母亲摆出礼数周全的样子,和我们一一道别,但话还没说完,就被小杨拉着出了门,那神情好像她正内急,要赶快去找厕所一样。母亲正想叫余乐送送她们,一回头,却见姑娘拉着自己的母亲,已经走出几丈远了。
       门一关,母亲就急切地问:余乐,你们谈得怎么样?
       余乐憋了半天,脸上的红晕似乎要渗出来,最后憋出一句:算了吧。
       后来,我们软磨硬泡,终于弄清楚了,在余乐珍贵而短暂的第一次约会经历中,这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杨小姐,居然像警察调查案件一样,把余乐仔仔细细审问了一通,包括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健在,需不需要负担,一个月有多少薪水,常不常加班,单位有没有房子,还问到口味重不重,喜不喜欢吃辣的,会不会烧饭炒菜干家务等等,最后还高瞻远瞩地问道有没有入党。本来,余乐听了母亲的介绍,把姑娘想象成一个苹果般活泼可爱的女孩,怀揣着一点心如鹿撞的浪漫的幻想,见到姑娘后,却发现圆润的苹果变成了刻板的大饼子,活泼的小鹿变成了威严的警察。正在失望当中,又被她居高临下地盘问一番。要知道,余乐在工厂也算个小小的“偶像派”,自我感觉也挺不错呢,当下就有些不耐烦了,皱着眉回了一句:哎呀,我今天忘带一件东西来了。小杨不解:什么东西呀?余乐一字一顿地说:户口本呀。话说到这里,小杨也明白过来。两人再无话可说,枯坐了几分钟,小杨说:那我回去了。余乐也不挽留,起身道:那好,我进去跟他们打声招呼。
       对于余乐这第一次的约会,母亲起先有些可惜。她总说人家姑娘工作好,人实在,长得也大方,后来就改口了。她对余乐说:没事的,大嫂再帮你物色一个更好的,本来我还在想呢,你要是跟小杨成了,那她不就和我一个辈分了?她妈妈只比我大几岁,那不就比我高一个辈分了?以后称呼起来不是怪别扭的吗?——吹了更好!
       这以后,母亲又给余乐陆续介绍了好几个姑娘。她们有的还和叔叔处过一段时间,但最后总没成。大多数的情况居然都是我的叔叔余乐看不上人家姑娘的。不过,那些姑娘没有一个来找余乐的麻烦。我问母亲其中的原因。母亲告诉我:你叔叔傻呗,穷大方呗,活雷锋呗,他虽然跟人家姑娘没有谈成,但在这些姑娘身上可没少花钱,连姑娘家的债、亲戚得的病,他都管。唉,没办法,一个人一种命,他就是个“漏斗命”,存不住钱的。
       我问:那余乐叔叔为什么总看不上人家呢?
       母亲道:我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你叔叔人不讲究,眼睛可讲究得很呢,他就是喜欢长得像画报上、电影上的那种漂亮女孩呢。那种女孩哪里好找?再说,既然人家长得那么漂亮,哪里轮到和你叔叔谈朋友呢?
       母亲的“媒人”生涯因此严重受挫,她的热情在遭受到无数次打击之后,也有点泄气了。她对父亲抱怨:你们家的人,怎么都这么挑剔呀?不就是找个过日子的女孩子嘛?他难道还以为自己是在选妃么?
       父亲不高兴了:你说余乐,不要把我们家的人都扯进去。
       有一次,我跟余乐开玩笑:叔叔,你现在谈朋友,可以说久经沙场、身经百战了。
       叔叔的脸立刻红了:你不要瞎说。都是你妈妈那么热心,我真是被逼无奈的。其实,结婚有什么意思?我还是觉得做单身汉快乐些。
       余乐一晃就超过三十岁了,他真的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大龄光棍了。那时候的人,可能是因为缺乏娱乐的缘故,只能自己娱乐给自己看,所以大多都早早结婚,早早“娱乐”个孩子出来。三十岁的年龄,就可能被别人看成“老光棍”了。不过余乐自己还是自由自在、出手阔绰的潇洒样,篮球虽然打得比过去少了,但居然买了只红棉吉他,跟在他的一个徒弟后面学着玩,叮叮咚咚的也想培养点艺术家的气质来。
       我的母亲见到他这般模样,有些针扎屁股似的坐不住了。她生平最大的失败就是给余乐当“媒人”,这回她准备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不仅自己出马,还放手发动群众。果真人多力量大,在余乐三十二岁这年,母亲的一位同事的亲戚——反正是转弯抹角说不清楚的亲属——李大姐,将自己在机关里当了副科长的妹妹介绍给余乐。据李大姐介绍,自己的妹妹李副科长,属于才貌双全的类型,年轻时就是因为太过心高气傲,所以耽搁至今未能出嫁,虽然年龄比余乐长一岁,但有一张娃娃脸,绝对显小。母亲问:我们家的余乐只是个普通的工人,虽然在工厂里呆了这么多年,但也只是个车间里的班组长,他怎敢高攀呢?李大姐就说:我这个妹妹与众不同的,她找对象不看条件只看人,只要是她自己喜欢的人,怎么样的条件都行。再说,当工人不是很光荣的么?我妹妹最看不上机关里的那些小白脸了!
       不过,母亲有过太多失败的教训,知道余乐的“特别爱好”,还是提出在双方见面之前先交换一下照片稳妥一些。她当然不说余乐挑剔了,只说给人家姑娘一个心理准备。姑娘的照片我看过,那种老式的正规的黑白头像照,层次分明,影调精致,无端显得人具有既高贵又纯洁的气质来,好像经那么一照,照片上的人就有了流芳千古的价值了。我们一家在第一眼里都喜欢上了这个看起来一点也不显老的“老姑娘”。叔叔余乐当然也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了。
       那时的形势跟前些年已经大大不同了。中学生的我经常会在作文的结尾用上这么一句话:“坚冰已经打破,航船已经开通。”我的父亲荣升为工厂的副总工程师,我们家也住上了三室一厅的新楼房。叔叔余乐虽然还是快乐的,但我觉得,他的快乐里似乎有了一些空虚感了。对着日渐变化的城市,一直没有变化的他,眼睛里也渐渐地多了一些茫然和心虚了。我跟着母亲去他的单身宿舍里看过他几次,帮他做些洗洗刷刷的事情,顺便跟他聊聊天。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的心总像在飘着,落不到一个实在,或是他搞不明白,这实在究竟是什么。昔日的工友一个个都迈进了婚姻的大门,然后又陆续地当上了爸爸,过上了既琐碎又充实的小日
       子,一起喝酒、打牌的时候,便有老婆和孩子在无形地系绊着,玩起来闹起来便没有了从前的酣畅淋漓,无所顾忌了。叔叔余乐一边大声地嘲笑着他们,一边又有了一点寂寞的感觉。他的眼角旁已放射出几道鱼尾纹,这让他告别了小伙子般的鲜亮,而呈现出一点男人的沧桑了。我在一旁偷偷地打量他,不知为什么,突然感到他头脑里的那扇天窗不是关了半扇,就是蒙上了一层灰,反正比从前黯淡了不少——也许,只是因为余乐比从前成熟了不少吧?但愿如此。不过,自从我家搬进新楼房以后,余乐到我家的次数反而减少了。他一般只在逢年过节时,提上一大包礼物到我家看看,或者偶尔上门帮我家修修水龙头,扛扛液化气,平时就来得少了。
       余乐和李姑娘的第一次约会没有安排在我家。他们上公园去了。所以呢,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爱好文学、喜欢幻想的头脑去想象那些画面。那是个初夏,是我们这个城市最美的季节。一切都是欣欣然的,在萌发,在成长。我能想象得出来,在一个波光荡漾、杨柳依依的湖边,我的叔叔余乐和一个娃娃脸的姑娘,越谈越投机。姑娘虽然没有照片上那样清纯脱俗,但自有一种大家闺秀般的内敛和高雅。她的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花露水的香气,手里还捏着一条白底蓝花的素净手绢,不时擦一擦额角。这一切跟余乐看惯的那些工厂里的姑娘太不相同了。她们好比是粗粗的搪瓷盆,李姑娘则像是细细的薄瓷碗。而李姑娘对余乐也感觉颇好。她也觉得他跟那些满身心眼又满身醋酸的机关干部太不一样了。余乐是阳刚而不粗野,大方而不粗心,爽朗而不随意的,很符合她对工人阶级的美好想象。因为彼此都有好感,彼此反而更拘谨了。为了不冷场,余乐就谈起了自己的两大爱好——篮球和吉他,这无疑给姑娘又添了一些能文能武的好印象。而李姑娘也谈起了自己的爱好——编外的“文学青年”,喜欢在业余时间写一点诗歌,已经在本市晚报的副刊上发表过一首诗作了。这使余乐连连赞叹。余乐跟李姑娘聊了一个下午,还意犹未尽,又步行半个多小时,把李姑娘送回了家。淡淡的夕阳中,余乐和李姑娘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
       余乐后来到我家,向他的“大媒”简单地汇报了一下他的这次美好之约。李姑娘就像中秋的满月一样升在他的夜空中。谁都听得出来他对李姑娘的欣赏。看来,这个“老姑娘”终于让这个“老光棍”有了“破戒”的热情了。母亲似乎也觉得自己快要“修成正果”了,一个劲催促他:太好了,太好了,你快趁热打铁,争取年底前就把婚事办了。
       几个月过后,我们没有迎来李姑娘,却迎来了她的姐姐李大姐。她带来了余乐的一张相片,还有装在一个手提布袋的东西。李大姐难为情地对母亲说:真是不好意思,这是我妹妹还给余乐的东西。
       母亲被打懵了,脸上白了一阵,又红了,好像谈恋爱和被回绝的都是她本人。她不知道余乐和李姑娘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李大姐不愿意多说,只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余乐是个好人,但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母亲知道事情无法逆转,心里难过得要流泪,脸上却摆出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来:这婚姻大事还是要讲求两厢情愿的,回头我跟余乐说一下,过几天,我就把你妹妹的照片还给你。
       李大姐前脚出门,母亲后脚也出了门。那时候,家里都没有电话。她要赶到余乐的单身宿舍里问个究竟。那天晚上母亲阴沉着脸,很晚才回家,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叹气。第二天她才在晚饭桌上说了,还把我扯了进去:小豆子,你现在要好好念书,不要像你叔叔,他白长了一副聪明脑袋,却连一首唐诗宋词都背不出来,肚子里没有货,当然要叫人笑话了。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你叔叔,他那时候哪里正经读过一天书呀?
       母亲突然又问:这“李贺”到底是谁呀?写过什么诗呀?人都吹了,你叔叔还来问我,我哪里搞得清楚?要是提到“李白”,我倒是还能背上几首的!——这个小李真是的,谈朋友就谈朋友么,又不是选秀才,尽说些这么刁钻古怪的话题,还当自己是苏东坡的妹妹呀,要搞什么“洞房三考”吗?哼,难怪要做“老姑娘”呢!
       恋爱会不会有痛苦,关键是看谁主动,越主动的人其实越被动,也越容易遭受痛苦。而分手正相反,谁主动提出谁就占了主动,痛苦都留给了那被动的一方。往常都是余乐看不上人家姑娘的,这回余乐被人家姑娘看不上了,他也真切地痛苦了一番。看来,这“破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人想了,你不想,或者你想了,别人不想,那都是“破”不了“戒”的。有好长一段时间,余乐都没有上我家来了。母亲带回的消息说,余乐现在是抱定打一辈子光棍的决心了,任谁给他介绍对象,他都一律不点头、不见面了。提起那个“文学青年”小李,母亲就叹了口气道:唉,你叔叔其实对那个小李还蛮留恋的,我上次给他拆洗被子时,看到他枕头底下压了一本《唐诗三百首》,里面还夹着一条手绢,半新不旧,白底蓝花的,还有一点花露水的香味呢。你叔叔说,那本书是自己买着好玩的,那条手绢他却不说是谁的,嘿,他哪里能瞒得住我呀?——唉,你余乐叔叔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是成不了家呢?不知是他没有福气,还是这些姑娘没有福气啊?
       就这么又过了几年,我在外地读大学,有一年放暑假回来,听母亲说余乐结婚了。我兴奋得大叫:是吗?余乐叔叔结婚了?铁树终于开花了?可是母亲一点也不兴奋,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你叔叔就是几个月前结的婚,他这下如愿了,娶了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长得也可以上画报的呢。
       是吗?我听出母亲话里的讽刺意味,觉得叔叔的婚事应该是有些“隐情”的,母亲好像不愿意说。我故作不解道:这么一件大喜事,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写信通知我?我可以给叔叔写封信,或者拍封电报祝贺一下呀。
       母亲果然上了“圈套”,她冷笑道:大喜事?你叔叔为了和这个女孩子结婚,倒是闹出了一件满城风雨的大事情。不过,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们哪好意思写信告诉你?
       不会吧?叔叔那么一个大好人,怎么会闹出什么不光彩的事情来呢?我继续扮演“无知”。
       母亲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她先是一点一点含含糊糊地透露,后来见瞒不住了,索性捅开了,痛痛快快地诉说了一番。我能听出她话里的怨愤、遗憾、伤心和无奈。是啊,她毕竟只是他的嫂子,就是他的母亲,又怎样?
       从母亲一开口就难以控制的讲述中,我知道了,原来,叔叔的婚姻真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居然娶了在他们厂做临时工的一个乡下女孩。那个女孩刚进厂没多久,知名度和回头率却是有名的“双高”——美人嘛。她长了一张俏丽的小脸,小鼻子,小嘴巴,眼睛却不小,上面遮着一排密密的睫毛,有一种江南水乡般的烟雨迷蒙,说不出来的温柔和诱惑。她的身材却不娇小,而是瓷实的,高挑的,柳条一样的柔韧有力。最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乡下女孩却有一身白皙细嫩的皮肤,比养在深闺里的那些城里小姐还要白嫩,大家把这种被阳光晒不
       黑的皮肤称为“沙”皮肤,他们说:“这个姑娘是沙皮肤呢,晒不黑,人又长得这么漂亮,天生的一个大美人啊,可惜生在了乡下,真是凤凰落在草窝里,典型的人强命不强呀!”
       女孩家里很穷,父母都是种田的农民,她是老大,下面有好几个弟妹,上面还有一个七十岁的奶奶要他们养活。家里的日子基本上届于“四个一”——一根竹竿当衣柜,一碗米糊总不变,一盆清水用五遍,一床棉被睡三代。女孩在家里呆着,没出路了,家人就托一个同乡介绍,让她跟着这个同乡来到机床厂做临时工。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她一下子就把我的叔叔余乐给迷住了。女孩对余乐的感觉也好,她好像有“恋父情结”,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加上余乐是城里人,吃的是商品粮,拿的是高工资,端的是铁饭碗,嫁给一个城里人,无疑是跳出“农门”的一条捷径。于是,这一对年龄相差十多岁的人就成了一对难舍难分的恋人了。
       消息传出,一片哗然。竟然没有一个人为那个女孩感到可惜的,连女孩的父母也没有什么异议,只是提出了一些彩礼上的要求,催促着女儿赶紧出嫁,似乎有点“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急迫。倒是余乐众多的亲友为余乐的“情令智昏”而焦心,而担忧。他们都苦口婆心地劝他:余乐,你找谁,都不能找一个乡下女孩子呀!你们的年龄相差那么大,将来,你怎么能——管得住她?你不要犯傻了,她哪里是看上了你呢,她不过是看上了你的城市户口和铁饭碗呀!你跟她结婚,将来要背多大的包袱呀?你们厂随便哪个女孩都比她的条件强多了。你找谁不行呢?她不就是长得漂亮吗?可是漂亮有什么用?能当饭吃,还是能当衣穿?你就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吧?孩子的户口是要跟着母亲的,你总不能再养一个小乡下人吧?
       这群亲友当中当然就有我的母亲。大家都不忍眼睁睁地看着余乐“往火坑里跳”。他们说:你余乐这么多年,这个女孩看不上,那个女孩也不要,挑来挑去,难道就是为了做一个最穷最穷的乡下人的女婿吗?你余乐就是想学雷锋做好事,也不能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搭进去啊!他们心急如焚,恨铁不成钢,就差说出“鬼迷心窍”四个字了。母亲为了慎重起见,还专门跑到余乐的宿舍里,见了这个姑娘一面。这一见,果然又加重了母亲的担忧。
       母亲有些管不住自己地对我说:其实,当时我见你余乐叔叔那么一副死不改悔、一条道走到黑的样子,也心软了,我想,如果这个女孩各方面不错,那么就让他们成了算了,你余乐叔叔有吃苦的准备,只要他们俩好好过日子,那将来兴许也能以苦为乐呢?我不是那么势利眼的人,关键还是要看人好,感情好。可是,我一见到那个姑娘,就有一种直觉,这个姑娘不是个本分人,她的心眼太多了,她的眼睛太活泛了,最主要的是,她对你余乐叔叔的那份心,不及你余乐叔叔在她身上用的那份心重。你想,现在他们的差距就那么大了,将来你叔叔老了,她还年轻得很,漂亮得很,你余乐叔叔是吃不住她的。
       我插话道:爱情,你懂不懂?爱情是能超越一切,也是能创造奇迹的。
       母亲不屑地打断我:你懂什么爱情?——当时我们大家都一致反对你叔叔的这桩婚事。你父亲不是从来不管这些琐事的吗?这一次,他也站在我这一边,说他弟弟是“瞎胡闹”,坚决不同意余乐跟这个乡下女孩结婚。你叔叔虽然跟你父亲平时说话不多,但是他内心里还是对这个大哥蛮尊重的,所以你父亲不同意,对你叔叔的打击也是很大的。——后来,后来,就发生了一件事,出乎我们大家的意料——你叔叔居然喝了农药!要不是发现得早,他就没命了。唉,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你叔叔会这么没出息,为了这个女孩子,连命都不要了。我和你父亲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你叔叔瘦了一圈,好可怜的,那个女孩也在,我们还能说什么呢?你父亲当时就对你叔叔说,今后他的事情我们都不管了,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但任何时候都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你父亲又对那个女孩说,你们经历了这么大的磨难,也算患难夫妻了,希望你们能彼此珍惜,白头到老,还祝他俩幸福。
       是吗?!余乐叔叔一直不是最乐观、最开朗的人吗?他竟然会去自杀?!我听了母亲的话,也大为震惊。
       要不怎么说他“鬼迷心窍”呢?唉,事已至此,我们也没办法了。他们不久就结了婚。这件事情闹得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了,所以你叔叔结婚也没好意思请客摆酒。不过,我和你父亲,还有一些亲友还是去他们的新房看了一下,给他们送了一点钱。——单位对你叔叔也是很有人情味的,给他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旧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总算把家安顿下来了。他结婚后,只到我们家来过一次,送了一包喜糖,他一个人来的,那个女孩子,不,就是你婶婶,她从来没有看过我们一次。也许她是不好意思吧?也许是记恨着我们当初反对余乐和她结婚的事吧?反正我们也不会和她计较什么的,只要他们两个人过得幸福就好。
       我想象着余乐叔叔婚后的生活。一个娶了年轻美女的中年男人,在告别了自己多年的“光棍生涯”之后,是幸福地沐浴着爱情的甘甜雨露,纵情地享受着美女的青春欢爱,还是像一个侥幸捡到巨款的人,整天提心吊胆地守护着,伺候着,弄得自己身心疲惫,狼狈不堪呢?
       我跟母亲提出,让她带我去余乐的新家看看,一来祝贺祝贺他的新婚,二来也是顺便去“仰望”一下婶婶的花容月貌。可是母亲却唉声叹气地告诉我说:你余乐叔叔不在家,他请了假,前几天就跟着你婶婶回她的娘家去了。这时候,正是乡下的“双抢”大忙季节,先要把稻子收上来,还要把秧苗插下去,你叔叔要帮着岳父家干活,这会儿恐怕正在田里出大力流大汗呢。——你瞧瞧,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单位里天天防暑降温,家里天天风扇不停,我们还热得喘不过气来。你余乐叔叔在乡下,那肯定是要脱几层皮的。唉,这些苦都是他自找的,我们也爱莫能助啊!
       啊?!找一个乡下人结婚,原来果真要吃很多的苦啊!我先是吃惊,转而一想,又觉出莫名的悲哀:余乐叔叔不过是去乡下帮几天忙,我们就如此为他担忧,为他叫屈,可是那些乡下人,一辈子都要在乡下吃苦受累,流泪流汗,有谁对他们的苦感同身受呢?有谁为他们抱过怨、鸣不平呢?难道他们就是命该如此、活该受罪吗?!我想不清楚这些问题,只是感到心里像堵着一丛刺,痛得很,难过得很。
       我就在这种忧郁和难过中度过了那个暑假。假期还没结束,我就返回学校了。我知道,校门之外的那个世界跟我在书本上学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只能暂时把自己的目光收回来,收到那些书本上去。不过,有时,我看着书,书里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我的叔叔余乐头戴一只大草帽,正弯腰在骄阳下割着稻,他的手上裹着几道纱布,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脸已晒成庄稼人正宗的黑红色,汗水不断地流出来,溅到稻田里,滋滋地响……如果,如果,此时,我那美女婶婶能在旁边为他递一碗水,夫妻俩交换一种温馨的眼神,是不是所有的苦都化成了一
       种美,所有的磨难都化成了一种幸福?
       是的,在我这样的充满了矫情和自以为是的脑袋里,只能想到爱情。如果有爱情,一切都会不一样的。可是,爱情?爱情……天知道。
       我一直对婶婶的美貌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一个出身乡下的贫穷的女人,一个让我的叔叔宁愿放弃生命也不愿放弃的女人,一个被我的母亲觉得不本分的女人,会是个怎样的女人呢?我在第二年的寒假回家时,终于见到了这个女人。
       那一天,我跟母亲一起去了余乐的新家。因为母亲告诉我,余乐叔叔做父亲了,他那个美女太太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了。这实在是个欢天喜地的好消息。可是,再一想,又觉出了一点问题。余乐的结婚连头算到尾,还不到八个月,可是他的儿子都已经满月了。这样的问题大家心照不宣,不会去点破,但心里都是明白如镜的。我当然不会去傻傻地向母亲讨教原因了,母亲自然更不会跟我说。不过,我还是看出了母亲的喜悦。
       母亲给叔叔的儿子准备了一大堆小衣物,我们又一起上街买了几袋奶粉,还买了一只彩色塑料的小铃铛,然后提着去叔叔家。那是个星期天,路上的人很多,母亲的话也很多。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这下好了,你叔叔抱上儿子了,也算是中年得子吧,他把这个儿子宝贝得不行,顶在头上养呢。有个儿子,日子虽然艰难点,但你叔叔心里肯定要踏实不少。再说,你婶婶那么年轻漂亮,又没有工作,有个儿子在家里拴住她,也是好事。这样一来,我们大家都能放心一些呢。
       叔叔的家就在工厂附近的宿舍区里。五层的老式楼房,红砖墙面水泥楼顶的土头土脑的家伙。一靠近这栋楼,我就闻到了一种复杂难言的气味,不知是香还是臭,有点像放了太长时间的花生油,又有点像淋了香油的老酸菜,混杂不清,暧昧不明的。各家各户都打开着一些布满了油烟和灰尘的窗户,阳台上也横七竖八地搭晾着各色衣物。这气味,这情景,让人好像一下子就窥探到了日子的本来面目——原来,日子,我们所有人的日子,定神一想,都跟这栋楼房是如此相像啊,也是这么油腻、蠢笨、陈旧的模样。
       叔叔的家就在一楼。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女人。一瞬间,我有些恍惚。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雪白的肌肤,像阳光一样地刺人的眼睛。虽然她刚生完孩子没多久,肚子还是鼓着的,身材还没有恢复过来,脸上也有一些臃肿的感觉,但美人就是美人啊,她的眼睛轻轻一转,睫毛轻轻扇了一下,我的心就跟着轻轻地荡了起来。那一刻,我有些心慌意乱,不知该称呼她什么。姐姐?阿姨?最后才想到她就是我的美丽的婶婶。好在母亲和她认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冲我们点点头,把我们让进房间。
       在见到婶婶的最初时间里,我的头脑里只剩下她的美丽。我一个劲地想:难怪我的叔叔为了她连命都不想要了,假如我是男人,没准我也会像我叔叔那样失去理智的。母亲一到叔叔家,就着急地直奔婴儿而去。这会儿,她已经把那个大头婴儿抱在手上,又是亲又是逗,满屋子都是她爽朗的笑声。我到这时候,才把一直磁在婶婶身上的眼光转移到她的家里来。
       叔叔的家真是太简陋了。水泥地,白粉墙,什么装修也没有。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恐怕就是摆在客厅里的一台孤零零的电视机了。一张木头沙发、木头桌子,还有几把木头椅子,看得出来都是结婚的时候新添的,卧室里摆了一张双人床、三面橱,还有一只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旧摇床靠在大床的旁边,只这几样家具,小小的空间就已经挤得转身都困难了。家里到处都堆放着婴儿的衣物、奶瓶、尿布,混乱得像个避难所。我又去厨房和卫生间看了一眼,都是鸽子笼似的拥挤不堪。我这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叔叔余乐,那个快乐的有钱的余乐,他的快乐的有钱的日子,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我不知该为叔叔难过,还是该为那个漂亮的年轻的婶婶难过。当我看到那个玩具似的大头婴儿,闻着他身上浓烈的好闻的奶香气之后,我又不知该不该为这个婴儿难过了。反正,那天下午,我感到了透不过气来的难过。后来,我又想:我为什么要难过呢?难道我们每个人不都是过着这样大同小异的日子吗?就因为我的叔叔余乐曾有过快乐的潇洒的往昔?还是因为我的婶婶有着不同凡响的美丽?抑或,我自己本来就是难过的,只不过借叔叔余乐的家为一个舞台,将自己的难过移花接木、偷梁换柱地表现出来?
       婶婶不知是性格内向,为人拘谨,还是对我们有什么成见,总之她对我们的神情是淡淡的。她从母亲手上接过我们给她的儿子买的那些东西时,连句“谢谢”都没说。我们逗着她的儿子玩了半天,可是她连杯水也没有倒给我们喝。好在母亲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她不厌其烦地问着孩子吃奶怎么样、睡觉好不好、夜里哭不哭这些琐碎的问题。我想到叔叔,就问:今天不是星期天吗?怎么叔叔不在家呢?
       婶婶淡淡地说:他到厂里加班去了。
       干嘛加班?星期天,在家里带带孩子不好吗?我不解地问。
       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哟,你叔叔就那么点工资,他不加班,我们全家吃什么呀?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你们不用等他了,他今天是两个班连着一起上的,要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能回家。
       是吗?母亲有些吃惊:就是加班,也不能这么卖命呀。
       哼,当爸爸有那么好当的?婶婶的鼻子轻轻地哼了一下,眼睛里蓦地闪过一点冰冷和坚硬的东西。
       我看着婶婶那张美丽的脸,突然有些明白了母亲从前反对余乐和她结婚的原因。虽然我有一颗比一般人都强烈得多的“爱美之心”,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婶婶不是一个招人喜欢的人。我隐隐地觉出她的内心是冷的,石头似的捂不热的冷。
       在回来的路上,母亲想到我们刚才在叔叔家受到的“冷遇”,不悦地说:你婶婶不知是不懂人情世故,还是故意对我们冷淡,连基本的礼貌也没有,要不是看在你叔叔的面子上,我真的再也不想跟她有什么来往了。
       我虽然也有一些同感,但这时却只能嬉皮笑脸地说:人家长得漂亮嘛,当然要傲气一些喽。
       哼,傲气?光长得漂亮就行了?傲气,那也是需要资本的!母亲有些不屑道。
       自从见到我的美女婶婶之后,不知为什么,我也添了一点对叔叔的同情和担忧。我想见到叔叔,看看有了老婆和儿子的叔叔过得是否快乐。好在没多久,就要过年了。叔叔余乐还是单身的那些年,每逢春节的时候,都要在我家呆上几天的。可是那年春节,叔叔余乐没有到我家来,他带着儿子,跟着他老婆,回她的娘家去了。我们在饭桌上自然谈到了叔叔。母亲说:你叔叔真可怜哪,讨个漂亮老婆,人就变成了老婆家的长工了。父亲说:不是说婚姻就是一双鞋子吗?舒服不舒服,只有他自己知道。我则在一旁打趣道:有得必有失嘛,娶个美女回家,当然要付出得多一些了,否则,叫别人的心理怎么平衡呢?
       春节还没过完,我就回学校了。等我见到叔叔余乐的时候,已经又过了一个学期了。那次,是在叔叔的家里。叔叔的变化在第一眼中
       给了我无法描述的震惊。他的人瘦了好多,黑了好多,脸上打着蛛网般的皱纹,两鬓能见星星白发,整个人仿佛一件暗色调的木刻作品。叔叔结婚才多长时间啊?我感到,他头脑里的那扇天窗已经被封死了,看不到从前的那种光了,一点儿都看不到了。盯着他,我甚至产生了一点恍惚:这是我的叔叔余乐吗?如果说,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余乐,那么我从前认识的那个头上像竖着一根天线、脚下像踩着一根弹簧的快快乐乐的小伙子就一定不是余乐了。如果说,那个人叫余乐,那么我面前的这个人又该是谁呢?余乐大概也看出了我的惊讶,他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时间真是不饶人啊,你看,一转眼你就是大人了,你叔叔也老喽,是个老头子喽。
       我的心里有刀片划过的疼痛。我不知该说什么,停了一会儿,就没话找话地问:婶婶呢?你儿子呢?
       叔叔的脸上迅速地掠过了一点难堪的表情,随即又恢复了平常:你婶婶带着你侄子回乡下去了。也好,有个小孩子在家里吵得很,烦得很,都走了,正好让我清静几天。
       我想问叔叔,是不是和婶婶闹了什么矛盾,但问不出口,反而被叔叔一个劲地问到大学读书的情况。他说:小豆子,还是读书好啊,读大学好啊,你爸爸读了大学,那最终还是和我不一样的啊,你瞧你叔叔,一辈子差就差在这读书上。
       我坐在叔叔家硬硬的木沙发上,想跟叔叔聊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而叔叔则坐不住,他特别想热情地招待我吃点什么东西,好像我吃了一点东西,他的心才能安定下来。他找了一圈,却什么也没找着,最后只得将一袋开了口的饼干递给我,说:叔叔家没什么好吃的,这种饼干还挺脆的,你吃吃看,你吃吃看。见我不吃,他又起身给我冲了一杯牛奶:你喝,你喝。瞧着他忙手忙脚的样子,我觉得既亲切又遥远。亲切的是人,那遥远的就是岁月了。
       叔叔还要请我去街上的餐馆吃饭,他说:小豆子,你这么久才回来一次,难得啊,叔叔一定要请你吃顿饭不可。见我执意不肯,他就从里屋找出一件东西来。是他的那只红棉牌吉他!他说:小豆子,你真有出息,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了,叔叔现在穷了,买不起什么好礼物了,叔叔就把这只吉他送给你,好不好?你不要嫌弃,这把吉他的音质还是很纯的,你拿去玩吧。
       这——我,我不会弹。
       没关系的,你就拿去随便玩玩嘛,放在我这儿,也没用,只会生虫子的。叔叔执意将吉他送给我。我知道,今天我要是不收下他什么东西的话,那是回不了家的。
       于是,我抱着一只一点也不会弹的吉他回到了家。我没想到一只吉他会有那么沉,那么重。
       后来,我自己的生活就变得复杂起来了。我有些应接不暇的笨拙,还有许多化解不了的痛苦。我对叔叔的关心就越来越少了,只是母亲偶尔在来信中会提到叔叔的事情。
       那一次,她在信中说,你叔叔现在背了好多债,他花了两万块钱,给老婆和孩子都买了城市户口。我们本来都劝他只给儿子买算了,大人有没有城市户口没所谓的,等以后经济条件好了再说。可是你婶婶不答应,成天找你叔叔吵,你叔叔没办法,只好也给她买了。好在你叔叔为人大方,朋友多,肯借钱给他的人倒是不少的,只是他的那帮朋友都是穷哥们,借了他们的钱,也不好意思拖很久的……
       还有一次,她写信说:你叔叔真是苦海无边啊,最近你婶婶非要吵着到南方去打工,你叔叔不同意,我们当然都不同意了,都去做你婶婶的思想工作,说孩子小,离开妈妈不行,你婶婶就提出要求,要你叔叔给她租个门面,做生意。这不,我们大家只好又借钱给你叔叔,还要帮他到处找门面。你叔叔借了这么多的债,将来怎么还呀?反正,我和你爸爸已经商量好了,我们借给他的钱,就不要他还了……
       ——这么断断续续的,都是一些叫人难过的消息。不过,也有好消息。是关于父亲的。和叔叔相反,我的父亲倒是越老越吃香,升了工厂的总工程师。我们家又换了一处一百多平米的大房子。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外地工作。我就像坐在火车上望着车窗外的风景一样,跟家乡,跟叔叔,是渐行渐远了。
       有一年,我带着自己的新婚夫婿回家探亲。父母老是老了,但精神都很不错。母亲已经退休了,白天在家里做家庭主妇,晚上则到公园里,和一班腰身都很壮观的中老年妇女,跟着一台录音机,兴致勃勃地跳着不知是舞还是操的“扇子舞”。父亲呢,做起了什么“技术顾问”,在工厂里继续发挥余热,回到家就是喜欢对着报纸或电视荧屏,发一通“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宏篇大论。正好我的夫婿也是有点“五四青年”般的爱国情怀的,两人一谈如故,每天晚上都要一唱一和地来场“时事点评”。
       那一次,说到企业改制,父亲越谈越生气,说现在什么都一窝蜂地上,改制也一窝蜂,什么都不配套,拿着国家白花花的银子不是往水里扔,就是往个人腰包里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流失,真是让人太痛心了。我的夫婿也在一旁附和,还书呆子似的引经据典,从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讲到了公平和效率。母亲大概不喜欢这么“高深”的谈话,就在一旁插话道:是啊,小豆子,你知道吗?你叔叔那家机床厂,前些日子也改制了,改成股份制了,好像还是什么中外合资的,现在换成洋老板了,解雇了一大批工人,每个人只发三千块钱,工厂就什么都不管了。你叔叔年龄大了,也被解雇了。好在他技术好,被一家私人企业看中了,现在每天要骑一个多小时的车子到郊区上班,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每个月还拿不到一千块钱,就这样,还要看老板的脸色,害怕被炒鱿鱼呢……
       是吗?叔叔那么惨啊?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你叔叔还不算最惨的。那些夫妻双双下岗的,找不到工作的,还有得了病的,家里负担重的……你不知道吧,就是你叔叔的一个朋友,大梁,你还记得吗?我们以前在你叔叔的单身宿舍里见过的那个大胡子,他和老婆都是一个厂的,都被工厂解雇了,夫妻俩只好在路边摆个小摊子卖水果,整天提心吊胆地跟城管玩“猫捉老鼠”,结果摊子还是被城管人员给砸了。他一怒之下,拿着西瓜刀追着人家砍了好几刀,他以为把别人砍死了,一害怕,就砍了自己一刀。结果,那个城管人员被救活了,他自己倒死了。唉——现在,城里,乡下,到处都是可怜人哪。
       那婶婶呢?叔叔不是给她租了个门面做生意吗?她的生意做得怎么样啊?
       哼,你婶婶哪里是做事的人!开了几个月的店,一分钱没赚,倒亏了几千块钱,只好将门面还给人家了。她又整天找你叔叔吵架。你父亲平时最不喜欢求人了,求人对他比上刀山下火海还要难,这回也没办法,只好出面求人,帮你婶婶找了一份临时工,就在你父亲厂里的总机房工作,接接电话,值值班,钱虽然不多,但工作环境好,活儿也不重,她倒是还满意的。——要不是我们大家帮着,我看,她没准早就把你叔叔给甩了。母亲说到婶婶时,总是一种掩饰不住的怨愤。
       算了,算了,别说了。大概是顾及到我的夫婿在场,父亲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就皱着眉打
       断了母亲的絮叨。
       母亲叹了一口气道:唉,一个人一个命,对余乐,我们也算是尽心了。
       父亲则沉着脸说:这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的。
       父母的话,又勾起了我对叔叔的牵挂。当晚,我就买了两大包礼物,和我的夫婿一起去了叔叔家。
       家乡这几年的变化真大,好像一个吃了激素的人,有一些看起来不太正常的茁壮。好多小街小巷都消失了,好多马路都拓宽了,好多有着玻璃幕墙的高楼大厦都竖起来了。家乡成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可是它的面貌又是我在别的城市司空见惯的那种。这些年,我到任何一个城市,见到的也都是眼前这样的既熟悉又陌生的景观。
       我已经不认识去叔叔家的路了,连出租车司机也找了好久。终于,我们在一片新开发的住宅小区的背后,找到了叔叔家那幢红墙灰顶的五层楼的老房子。它夹在一片新住宅小区里,又小又旧的,好像一只被扔掉的鞋盒,也像一块废弃的童年的积木。外面的世界已经是几重天几重地的大变化了,可是叔叔的家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看起来,仿佛一张年代久远、磨损严重的发黄的老照片。
       这会儿,叔叔刚刚下班回来,正在家里吃饭,桌上只放了一盆咸菜。婶婶则在一旁看着电视。叔叔手捧饭碗,嘴里还含着一口饭,又惊又喜地将我们迎进房门,但随即他的脸上就呈现出一种羞缩的表情。在发黄、昏暗的灯光下,我看着叔叔被岁月风干成一个地道的小老头。他的脸瘦成了一只枣核,背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赤着脚,踏着一双“人”字拖鞋,半卷着裤脚,像个刚刚从田里收工的老农。他笑着,将皱纹挤成一道道波浪,那笑容是热情到有些谦卑了,好像还有一些疏远——我不忍再看,掉过头去——多年未见的婶婶居然长成了一个白馒头一样肥肥的少妇,美人的线条都被破坏了,变形了,扭曲了,但眉目依稀还有当年的清丽。她的脖子上挂着耀眼的金项链,手上则戴着三只也不知是真是假的发光的戒指,染着一头棕色的头发,烫成一头花卷样的发型,有一种随大流的人时。不过,她的头发一看就知道缺乏打理,有些干枯地凌乱着,就像我们经常在街边的小发廊里看到的那些居家女人。她见我们进来,欠着身子,冲我们笑笑,但我觉得那笑容似乎跟她的脸隔得好远。
       叔叔丢下饭碗,手忙脚乱地给我们洗了杯子,泡了茶,又把自己的儿子从里屋叫出来,让他向我们问好。那个孩子跟我抱过逗过的那个大头婴儿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关联了。他已经上学了,人都长到快有父亲的肩膀那么高了,面容却是既不像爸爸也不像妈妈的,脸上还带着一种病态的苍白和胆怯,就像一只受到过严重惊吓的小动物。
       叔叔站在他儿子的身边,一直搓着手。他带着满脸谦卑的笑容对儿子说:这就是我跟你经常提起的那个姐姐啊,还有这个哥哥,他们都是博士硕士,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都在大城市里做大事业,你今后要好好向他们学习,知道不知道?只要你把书念好了,到时候,我们就请你哥哥姐姐帮个忙,替你找个好学校,再找个好工作,好不好啊?
       我不知道,这话是问我,还是问他的儿子,反正我自己是没本事给人家找个好工作的。当然,这也是初一说十五的话,所以我既没应承,也没回绝,只是含糊地笑了笑。
       孩子听了父亲的话,似乎对“名牌大学毕业”的哥哥姐姐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人站在那里,眼睛却往电视上瞄,脸上还挂着一种讨好似的笑容。我看着这么不可思议的一家人,怎么也想不通,这就是我的叔叔余乐的一家!我觉出了一点荒诞,可是又觉出了这荒诞居然是真实的,无法拒绝的。坐在叔叔家里那张多年前我就坐过的木沙发上,我心神不宁,恍如隔世。
       回来的路上,我的夫婿有些笑嘻嘻地问:你不是说你婶婶是个大美人吗?就长成这样,也算大美人呀?
       我还沉浸在自己说不清楚的思绪里,没心思跟他开玩笑,就顶了他一句:你到底是去探望我叔叔,还是去参观大美人啊?你心术不正嘛!
       我的夫婿自知说错了话,又见我紧锁双眉,忙拍马屁道:嘿嘿,反正你怎么长都没有关系的,你长得再胖,在我的心里都是大美人一个!
       过了几年,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了。我的父亲也退休了。于是我把父母都接到自己的身边,一是帮我带带孩子,二也是出来换换环境。家乡的一切就像水渍那样,在我的生活中越来越淡了。叔叔余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从来不主动跟我们联系了。母亲说他是因为日子过得不好,不好意思跟人打交道。父亲则说,他是生活压力太大了,自顾不暇,当然就顾及不到别人了。渐渐地,他也就从我们的生活中隐退了。不过;,每年过春节的时候,我们都会给叔叔寄去一笔钱的,名义上是给他的儿子一些压岁钱,实际上就是想帮帮余乐。余乐接到钱后,会到公共电话亭里给我们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再详细地介绍一下他儿子在学校的表现和成绩,好像我们给了他儿子一点压岁钱,他就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向我们汇报这一切似的。说起来真是让人心酸,别人的手机都换了好多代了,可是我的叔叔余乐家里至今还没有一部电话——就算不打电话,每个月的固定月租费对于余乐来说,都是一笔舍不得的开支。 ·我们好久都没有想到余乐了。现在,我们全家人的精力,都不由自主地集中到我那个能上天入地的“小皇帝”的身上去了。要不是那个电话,我们可能都把余乐给忘掉了。
       可是那天中午,我们突兀地接到了叔叔余乐的电话——
       叔叔完全失控了,崩溃了,他在电话里就哭了。他说:你婶婶走了,她跟着一个男人走了,她到底还是走了,她连儿子也不要了——呜,这么多年了,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呜,我对她那么好,样样依着她,可是她还是走了——呜,现在,我和儿子怎么办呢?——呜,你说,她的心是怎么长的呢?这么多年了,就是石头也捂热了,可是——呜,我总算明白了,你婶婶的心比石头还硬啊——
       我握着话筒。我想告诉叔叔,这个世界上,比石头硬的,除了我婶婶的心以外,还有,还有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盛琼,作家,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生命中的几个关键词》、《我的东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