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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三界内
作者:刁 斗

《天涯》 2005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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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界:神
       政治
       随着那辆解放牌大汽车缓缓驶来,她出现在邻居们面前。
       连日里,怒江广场一带的居民已经看惯了那些耀武扬威的解放车或别的什么车穿街越巷,招摇过市,看到那些车,居民们已不像最初那样躲在家里探头探脑,而敢于夹道欢迎一样站在街边看热闹了。车上那些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人,有时候是工人,有时候是农民,有时候是学生,但不论是谁,一律举着标语,舞着彩旗,喊着口号,握着红缨枪或大片刀或短匕首或长木棒,威风凛凛,杀气腾腾。但以前来的那些人,怒江广场的居民都不认识,只能呆看着他们把广场当成磨道,一圈圈地绕来绕去,一遍遍地吵吵嚷嚷,直到他们腻了烦了乏了累了,班师回营,怒江广场的街坊邻居才敢议论纷纷。可这天,大伙提前议论了起来,因为绕广场示威的人里有他们的熟人——
       “丫——蛋……”有人小声自言自语,有些惊讶。
       “丫——蛋……”有人与别人悄悄交流,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丫——蛋……”有人大声喊叫起来,兴奋和激动使他们忘乎所以。
       “丫——蛋……”车上的那些红卫兵男女,有不少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重复着路边不时叫喊出来的那个土气名字。
       那个惹人注目的大身量女红卫兵,正是广场西头老王家的小闺女丫蛋。
       说丫蛋惹人注目,不是她在穿着打扮上有什么特殊。她头上扁扁地扣一顶新军帽,身上紧紧地裹一身旧军装,腰上那条武装带上的铁扣卡,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地射出亮光,像射出一串串呼啸的子弹,这与其他红卫兵没有两样。说丫蛋惹人注目,是因为她在汽车上所处的位置比别人特殊。此时的丫蛋,不像别人那么挤挤挨挨地圈在车厢里,而是站在大解放驾驶楼的踏脚板上,将身体悬在车体之外,满脸庄严地面朝汽车行驶的前方。她左手伸进敞开的车窗,勾着车门内侧,以保证身体不失去平衡;右手握着的红缨枪则牢牢地拄在踏脚板上,既夸张地渲染出了她的威猛凶悍,又多少可以作为她身体的另一个负重点,为她增加些安全系数。其实,车开得不快,丫蛋没有失足坠地的危险。她手里那杆红缨枪比较寻常,尖头菱形的亮铁片子和红染料浸过的驴马鬃毛,人们已经见怪不怪。让人感到新鲜的是,她嘴里横叼着一柄双刃枪刺,由于叼住那沉甸甸的枪刺需要呲牙咧嘴,这就使她的脸扭曲出一副既滑稽又狰狞的古怪模样。懂行的人看得出来,那枪刺,虽说旧了,却是货真价实的日本玩艺,真正三八大盖上的长刺刀,把手处,还带着半拉卡锁挂钩呢。此时丫蛋把它叼在嘴里,正是“武装到牙齿”的真实写照。本来,在街边的喊声响起来之前,“武装到牙齿”的丫蛋是目不斜视的,可“丫蛋”的叫声此起彼伏,特别是车厢里也有同伴模仿了起来,丫蛋的表情就不自然了。她把投向远处的目光收了回来,同时缓缓移动攥红缨枪的那只右手,抬到嘴旁,抓住枪刺一端的半拉卡锁挂钩,将枪刺从嘴里抽了出来。大概她咬枪刺的时间太长了吧,如同驴马骡子戴久了嚼子,口腔必然发紧发木,所以,她的上下颌骨动几下后,空出来的嘴并没立刻发出声音,她只是无言地回了下头,朝车厢里的红卫兵同伴们扫了一眼。立刻,那几个笑嘻嘻地念叨“丫蛋”的人不吭声了。看来,这辆车上她是头头。接下来,数秒钟后,她腮帮子可以自如活动了,她就把脸再转向路边那些熟悉的或不熟悉的邻居们,毫不客气地吼叫起来:
       “操,别他妈乱叫,老娘现在叫王英姿——飒爽英姿五尺枪!”吼叫的同时,她还狠狠地用红缨枪在她脚旁的踏脚板上顿了一下。
       邻居们被丫蛋——王英姿给骂愣了,那小声嘀咕的和大声喊叫的,都很尴尬。在他们的印象中,喜欢害羞的丫蛋不会骂人。但现在丫蛋会骂人了,既然这样,他们当然犯不上自找挨骂。于是,几乎所有看客都止了声息,包括不认识丫蛋也没叨念丫蛋这个名字的看客;没有顾忌到丫蛋发火的,只剩下一个人,这人不光没理会丫蛋的骂,还追着汽车,边跑边继续向她叫喊:
       “丫……哦英姿呀,别叼那刀,别割着舌头磕着牙呀!”这是丫蛋的妈妈。
       丫蛋没骂她妈,因为长长的枪刺又横在了她的脸前,她只是转头重新看向前方,对她妈妈不理不睬。她与几分钟前又一样了,红红的嘴唇肉呼呼地噘着,白白的牙齿脆生生地咬着。
       从此,默默无闻的老王家小闺女丫蛋王英姿,成了怒江广场一带的名人,走在街上,有些人会躲躲闪闪地避开她,另一些人则会凑上前去点头哈腰。关于她的种种传闻,也不胫而走,她成了邻居们眼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红色女侠。有的说,她是中学生“百团大战”的组织者,有的讲,她是攻打铁西工人村的“铁血敢死队”的成员,至于她如何带人抄了赵地主钱富农的家,怎样批斗了孙资本家李破鞋,又多么惊险离奇地挖出了潜伏多年的刘特务王间谍,就更是传得神乎其神了。那段时间,她妈逢人说得最多的是:我家英姿又有好几天光革命没回家了。
       但王英姿这种风光的日子没过太久,社会上就不时兴舞刀弄枪了,人们主要用嘴斗来斗去。王英姿不善说话,开会时,只会骂咧咧地说老子宰了你。显然,用嘴打架不是她长项。她也就不怎么出门了,天天跟她妈缝纫绣花,或用苞米杆子编门帘窗帘,重新回复为过去那个喜欢害羞的女孩子了。又过不久,她和她的红卫兵战友们又一道成为下乡知青,跑到盘锦种水稻去了。在干活上,王英姿是个舍得力气不偷懒的人,像斗嘴不行打架行一样,她学习不行但劳动行,所以,下乡不足半年,她重又变得大名鼎鼎,在当地,人人都知道半边天突击队里有个比男知青还能干的铁姑娘叫王英姿。
       再度风光起来的王英姿,她的光辉历史也又被传扬开来,她重又成了传奇人物:先进知青、劳动模范、优秀党员、扎根典型。只是,别的扎根典型都在农村结婚成家了,轮到她,十里八村的打架大王都不敢娶她,他们怕她的“老子宰了你”。后来所有知青都回城了,连那些早已当了爹妈的扎根典型也办好离婚手续回城里了,她才也被抽调回来。这时候,她已经快到三十岁了。
       回城后,她工作还没安排好呢,政治审查就先找到了她,有关部门要搞清楚,她身上到底有多少命案。清查的结果令人惊讶,这个在传说中血债累累恶行滔滔的女打手,只是最初造反时,对一个老师骂过粗话,又用刀威胁过另一个老师。对这个审查结果,王英姿说不好该喜该悲,虽然它免去了她有可能面对的牢狱之灾,可也打碎了她头上的耀眼光环,甚至人们开始传说,她从小就是吹牛大王,挺大个个子见人就脸红,屁能耐没有,打“百团大战”时她是逃兵,参加“铁血敢死队”后她成了叛徒。但这个审查结果还是利大于弊,由于人们知道了王英姿并不是杀人如麻的女刽子手,而只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任劳任怨的、有时说话稍嫌粗鲁的人高马大的力量型姑娘,也就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很快,一个刚刚平反出狱的前反革命成了她丈夫。
       婚姻生活的最初几年,王英姿与前反革命过得还好,顺利生了对双胞胎儿子。可自从那双胞胎上了小学,王英姿与前反革命间,舌头碰牙的矛盾冲突就无止无休了。前反革命读过两年大学,能讲会说,伶牙俐齿,每次吵架,骂出来的话都一串一串的:杀人犯、刽子手、女流氓、母夜叉、三种人……可王英姿只会骂一句话:反革命!他们由最初的骂架发展为打架,一气打了十年出头。虽然前反革命是男人,王英姿是女的,可打过几架,他们就都发现了,一旦两人动起手来,常常半斤八两难分胜负,甚至更多的时候,女优男劣阴盛阳衰。这样,他们每次的交锋都由前反革命嘴巴上得益开始,而以王英姿拳头上获胜告终。
       有一天,前反革命喝了点酒,又无事生非地骂了起来。王英姿依照以往的经验,什么都没听见一样,自顾给两个准备高考的儿子削苹果皮。可她不吱声,前反革命就没完没了,影响了儿子看书学习。为了让前反革命消停一点,同样依照以往的经验,王英姿回身把水果刀朝前反革命胸前刺了过去,同时嘴里叨咕一句:老子宰了你!依以往的经验,这种时候,前反革命应该躲避,并且躲开之后,立刻偃旗息鼓,见好就收,从而提前中止一场肯定对他不利的全武行冲突;但这回,不知是因为酒后的反应不够灵敏,还是二两白干壮起了胆子,那前反革命,对妻子的威胁与进攻居然没当回事,不仅没躲,反倒继续叫嚣着扑了上来。这一下,王英姿收手回撤就来不及了,她手里的水果刀,准确而顺畅地戳进了前反革命精瘦的左前胸,陷在了他的心脏深处。那样一把单薄的水果刀呀,竟如此轻巧地把一个活蹦乱跳的成年人生生捅死了。
       
       科学
       傅英是个早慧的孩子,她成为大学少年班里的本科生时,比她大一岁半的哥哥还常常在爸妈跟前撒娇耍赖呢。少年班也叫神童班,一帮十三四五岁不等的小孩,夹在那些二十多岁三十来岁的成人中间,在校园里构成了一道特别的风景。五年以后,当已经高出妹妹一头的哥哥终于也趾高气扬地成了大学生时,傅英的硕士研究生都念一年了。
       傅英出国,是这时候的事。
       作为优秀学生,傅英是被公费送往美国的,在硕博连读的三年时间里,她必须完成一般人至少需要五年才能完成的学业。待美国的学习结束以后,她将直接回到母校,回到系里,主持届时将由药物分析实验室分离出来的毒物分析实验室的工作。学校对她寄予厚望。系主任找她谈话时,郑重地说:“如果不出国,毒物这一块,国内已经没人敢教你了。”
       其实傅英不想出国,那么老远,人生地不熟的,她生活能力又那么低,谁照顾她呀。她终究是个刚刚二十岁的大孩子嘛。她知道许多同学都渴望出国,她试图把这个人人觊觎的名额转让出去。“主任哪,其实我没那么优秀,”傅英发自内心地说,“我就是闲着没事,在实验室待的时间比别人长,别人要是也待这么长时间……”
       “不对,”主任打断她的话说,“你对毒物,有种特殊的感觉,如果你掌握的设备更先进些,你的潜能深不可测。”
       傅英觉得压力很大,但她是个刚刚举拳头宣过誓的共产党员,她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但直到上飞机,她还一个劲地冲主任嘟囔:“那我回来后,千万别让我主持毒物室,我不会管人更不会当领导,我除了做实验啥也不行……”
       可三年以后,到了傅英该学成归国的时候,却没人能见到她的踪影,新学期开学挺长时间了,系里才收到她一封短信,表达的意思还半明白半糊涂。“对不起,暂时我不能回国工作,我辜负了你们,请原谅。”这是明白的部分。“现在我知道了科学的天地多么广阔,我感谢你们送我出来。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我期待着系里毒物室的早日建立,届时我将倾力回报。”这是糊涂的部分。首先,提到科学天地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就是数典忘祖弃规违约的理由吗?其次,单提一句毒物室是什么意思,是要提醒系里别食言,如果她回来,一定得给她把毒物分析实验室搞起来并让她当头头吗?最后,倾力回报是什么意思,如果系里的毒物室建了起来,她也如愿作为头头主持工作了,那就算是回报了吗?要知道,一年半以前她回国那次,虽然来系里了,可除了带回一堆看起来让人头疼心烦的英文毒物分析资料,连盒美国巧克力都没能拿出来请大伙尝尝。
       系里老师们得出的结论是,乖乖女傅英学坏了,在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社会待了几年,她变成了一个没有信誉的人,一个自以为是的人,一个硬拿不是当理说还花言巧语为自己开脱的人。
       不久后,有学校领导去美国公干,访问傅英就读的波士顿大学时,顺便找了一下傅英,可没找到。不是有人有意隐瞒,是的确没人知道她去向,波大毒物实验室的人只是一个劲地说,那个瘦瘦小小的东方女孩,是个毒王。学校领导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把傅英称作毒王,可他不懂英语,不懂化学,不懂药也不懂毒,他只能想当然地把傅英与美国电影里那些性格变态的吸毒者或投毒害人的黑帮杀手联系在一起。他不敢再打听傅英了,怕人家指责他的学校把个罪犯派了出来。学校领导回国以后,私下里,便有两种说法流传开来:一,傅英已经叛国投敌,很有可能去了台湾,当了间谍,成了一名职业杀手,如同有人擅长射击有人精通刀术一样,她的专长是给人下毒;二,傅英在美国染上了毒瘾,和几个黑人墨西哥人一起同居,每天只以大麻吗啡海洛因为食,体重已不足四十公斤。直到又过了几年,人们看到,几乎所有出国的学生,不论自费还是公派,不论去欧洲北美还是日本澳大利亚,但凡活得下去的都不回来了,人们这才不再不着边际地想象傅英,人们只是慨叹道:“她那么小个人,那么单纯质朴天真无邪,却原来比谁都狡猾都有主意,她真会伪装呀。”再后来,好多年就过去了,不仅出国留学不再新鲜,连“海龟(归)”、“海带(待)”都不新鲜了,母校的人也就把傅英忘干净了。
       有一次,国际奥委会在瑞士召开一个反兴奋剂会议,与会代表里只有两个女人,且都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中国北京的体育官员,另一个是来自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毒物分析室第三实验室的专家傅英。两个中国人一聊,虽然一个比另一个大了十岁,可她们不仅有着相同的母校,还是同一年迈进大学校门的,只是一个学哲学一个学化学。一天晚上,俩人聊天时,体育官员不解地问毒物专家:“快二十年了,你只是刚出来时回去过一趟,为什么?”
       “我是一个没有信誉的人,”毒物专家满面愧色地说,“我要惩罚自己。”
       傅英说,当初在波士顿硕博连读时,她与一个加拿大同学谈起了恋爱,本来他们已经商量好了,结束学业后一同来中国服务。可毕业前夕,那加拿大小伙子陪导师来中国工作了一个多月,回美国后,就改了主意,坚决要求傅英留在美国,或随他去加拿大。他的理由是,傅英是个毒物天才,只有搞毒物分析才能做出成绩;但在中国,即使毒物分析工作搞得最好的大学,专业程度也太低下,设施不完备还相当落后,好多人共同使用一间实验室不说,配置的仪器更是国外多年前淘汰的旧货,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其实傅英心里也清楚,三年前,系里把建毒物室的计划提出来,差不多就是个人人心里明白但又都不好意思点破的玩笑,它来之于领导的脑子发热一时冲动;当初的学校,根本没那能力。三年后,学校也许有了能力,可据说,新换的系主任对发展毒物实验毫无兴趣,那个在农村当过赤脚医生的新主任说,敌敌畏、毒鼠强啥的,我拿舌头舔舔都能化验,还用专门设个科室?咱精简机构还来不及呢。傅英只能和未婚夫吵架,说那我也要回去,我不能做个没有诚信的人,不能背叛母校放弃祖国。加拿大小伙子找出各种理由,全力阻挠未婚妻归国效力,他说我不是为我,我是为你的智力负责;即使你不和我结婚,不喜欢在美国或加拿大工作,我也希望你能去一个可以发挥你才干的地方。这之后,他又承诺道,只要你母校的毒物室建了起来,需要我们我们就回去,不需要的话,我们就给予物质捐助——以我们俩当年的全部收入为标准,争取用三倍或四倍于那笔收入的钱,买一台好些的仪器送给他们,怎么样?怎么样?还能怎么样?傅英只能以这样的方法安妥良心。但她对未婚夫说,我们去加拿大吧,美国虽然更适合我们,可留在这里,就总会有一种特殊的耻辱感让我不得安生。这之后的多年里,远在加拿大的傅英一直通过当记者的哥哥替她关注着母校,关注着母校那个不知什么时候会重新列入筹建计划的毒物分析实验室。
       傅英从瑞士回加拿大不久,有一天,哥哥的电话打了过来。一般情况下,与家里沟通信息的越洋长途,都由傅英打,傅英收入高,加拿大的话费也比中国便宜。
       “小英呀,你们学校的毒物室已经上马了,他们觉得现在中国吸毒的也……”
       “毒物分析不只与吸毒有关,那太狭隘了,毒品只是毒物分析中……”
       “好好好,你别给我上专业课,我只是如实转达。你们系的头头找我了,要你的电话,想和你商量让你当客座教授的事……”
       “哥,你别给他们电话!”傅英在电话里喊。
       “我没给,”哥哥说,“我说了,总有一天,我妹妹会主动找你们负荆请罪的,虽然她当年失信于你们了,可她一直没忘你们对她的培养和信任……”
       “对,你说得很好……”傅英哭了。
       一年后,傅英和丈夫作为联合国的专家在西亚工作期间,利用一周的假期回了趟中国。在家乡的城市住两天后,哥哥又开车专程送他们前往傅英母校所在的城市。他们看到,傅英的母校早焕然一新了,漂亮得如同一座花园,化学系也早已改名为生化学院。他们先没惊动院方,而是径直跑到造型别致的实验大楼,打听毒物分析实验室设在哪里。“毒物室?”没有学生知道学校里还有一个这样的所在,“肯定没有,”一个像当年的傅英一样瘦瘦小小的女研究生说,“做毒物就在这些普通的分析实验室里,我刚做完一例冰毒实验呀。”傅英和她的丈夫一脸茫然,可哥哥已经意识到了怎么回事,他催妹妹妹夫赶紧离开,说院里的头头都是新人了,不见也罢。这时傅英也似有所悟,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便说,院领导她还是要见的,不认识也得见,“对不起”这句话,她一定要当面说给一个能代表学校的人;但她不想让哥哥和丈夫目睹那场面,她让两个男人去车里等她。
       傅英直奔院长办公室而去,做完自我介绍,郑重其事地说完对不起,她目光一下子锐利起来。她不喝水,不坐下,也不听人家的感激客套,只是反复追问她和丈夫捐献的那套HPLC-MS分析设备放在哪里。院长无法再王顾左右而言他了,只能解释说,由于院里的科研重心发生了变化,建立毒物分析实验室的计划取消了,这样,傅英夫妇捐的那套HPLC-MS,也被他们送给已建立毒物室的其它学校了。
       “他们都没通知你一声?”院长忿忿地说,“不像话,我告诉过他们要通知你。”
       “是送给了其它学校还是卖了?”傅英固执地问。
       “这个——全国一盘棋,科学无校界嘛,那么先进的仪器,在哪里使用都能表达你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
       “请正面回答我,送给了其它学校还是卖了?”
       “嘿,嘿嘿,傅……教授……我们把它,把它卖了……”
       “我明白了,”傅英说,“我刚才就猜到了,一定是这样。”傅英的声调回落下来,同时转身往门外走。“也许这样不坏,也许你们这是解脱我呢。”这时她已走出了房门,那个跟在她屁股后边的院长,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这回咱们就两清了……”
       艺术
       如果给追星族授段位设级别,最初的娇娇,放在低段位小级别里都不合格。
       娇娇是个有个性的姑娘,喜欢标新立异,追求与众不同,简单幼稚的赶时髦逐流行,与她的天性素来抵牾。所以,面对追星集团滚雪球似的招募扩编,她一直都不为所动,在她的同学争先恐后地加盟入伙时,她作为“另类”,始终游离在圈子之外冷眼旁观。可有一天,这样一个“反潮流”的娇娇,竟忽然间也成追星族了,并且一扑进追星组织的庞大怀抱,就一举甩开低段位小级别的大队人马,跃身成了高段位大级别的尖兵阵容中激进的一员。
       没有具体指标区分追星族的段位级别,但随声附和的凑热闹起哄与专一忠贞的铁杆拥戴,肯定不该同日而语。一个追星族族员,如果只满足于人云亦云,捕风捉影,随便什么大同小异的酸词腻曲都能哼上几句,随便哪个蝙蝠麻雀黑老鸹档次的歌手都能让他拍疼手掌哭肿眼睛喊哑嗓子,而且对不同的星给予同样的礼遇,认为李玟与王菲,刘德华与谢霆锋,周杰伦与张学友,除了模样没别的区别,那他只配混一张低段位小级别的补习班文凭。要想领取高段位大级别的学位证书,必须具备更成熟的素质,起码应该爱憎分明,有扬有弃,即,接受田震就得排斥那英,喜欢孙楠就要厌弃刘欢,欣赏彝人制造就需鄙薄中国力量;如果自己钟情的星有段时间没出新专辑了,那宁可让手里的旧碟转得跑调失声,也不能改听别人的歌;并且,作为高段位大级别的追星族,不光要哼得出自己偶像的所有歌曲,不光对自己偶像的任何情况都得了如指掌,不光总要无条件地站在自己偶像的立场上表态发言想问题,还要尽可能地,甚至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创造可能,去学习模仿效法趋近自己的偶像,假设自己的偶像患有鼻窦炎或盆腔炎,那就该想方设法为这“二炎”鼓与呼,让它们成为每个男女哭着喊着渴望得上的幸福病。一般来讲,低段位小级别的追星族是为时尚裹挟的人,迎合其内心的不是时尚的内容,而是时尚本身,假设那时尚是写小说、闹革命、学管理、自助旅游、投笔从戎、参政议政、喇叭裤或萝卜裤、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私通异性或豢养同性……并且追逐这样的时尚也能像追逐歌星那么成本低廉没有风险又可以达到宣泄情感麻痹神经的目的,那么,他们完全可能对流行歌曲嗤之以鼻,而是热火朝天地去追逐别的。可高段位大级别的追星族不是这样,虽然他们也脱胎于时尚,但在对某一具体对象的追逐过程中,他们能超越时尚,提纯精神,像宗教信仰者那样,去迷恋迷醉迷信他们的崇拜对象。他们认为,那些在耶稣受难、佛陀遭谤、穆哈默德穷困潦倒时还要簇拥左右的教徒们,就是他们这些高段位大级别追星族的前辈先人血缘祖宗。
       言归正传,还说娇娇。
       说娇娇是高段位大级别的追星族,是指她一加盟追星组织,其专一的态度和投入的程度就胜人一筹。娇娇所追的对象叫娜仁花,是个成名于民间的蒙古族女歌手。娜仁花没有可以炫耀的师承,也没参加过任何为金钱交易与肉体交易所左右的歌手大赛,当她的歌曲通过酒吧,通过歌厅,通过一些民间的舞台,尤其是通过网络,忽然从天而降般地风靡了大江南北时,那些金口玉牙的“专家”还在交头接耳地四处打听呢:娜仁花是谁,怎么个背景?而这时候,娇娇差不多已是个权威的娜仁花“专家”了。
       娇娇喜欢娜仁花,比娜仁花的一夜成名早了半年以上。
       娇娇是即将升入高中的那个暑假听到娜仁花的。在那之前,娇娇虽然不是追星族,一口气都很难数出十个歌星的名字,但她不见得比别人听的流行歌曲就少,毕竟那东西早已盈衢溢巷,想听不到它们,比考取重点高中还要困难。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天,她偶然打开外地表姐祝贺她考上重点高中的电子邮件,从附件中,听到了娜仁花的《祝福》。《祝福》有种别样的韵致,耐人回味,一接受完“祝福”,娇娇就向表姐打听这个歌手的情况,并问表姐还有没有她别的歌曲。娇娇这样做,一少半是出于喜欢,一多半是为了礼貌;如果表姐对娜仁花的输送到此为止,恐怕娇娇的追星经验永远都会空白下去。可这之后,表姐又连续发来几首娜仁花的歌曲,但遗憾地表示,她对娜仁花的其它情况一无所知。结果,为了继续对表姐表示礼貌,娇娇除了继续听娜仁花,还从网上搜罗些娜仁花的信息传给了表姐。这样,听和搜罗的过程就成了娇娇被娜仁花迷住的过程,恰好假期没什么事,她就把这个假期献给娜仁花了;而在娇娇面前越来越丰满越来越立体的娜仁花,也利用这个闲散的假期,部分地改变和重塑了娇娇。数日之后,新学期伊始,娇娇一进入她刚刚考入的重点高中,就像别人一样,也以一个大众化的、通俗亲和的追星族形象,出现在了新同学面前。只是,娇娇这个追星族的表白令人惊讶:
       “我只听娜仁花的歌,我只关心与娜仁花有关的事,我只是娜仁花的忠诚‘范斯’”。
       “娜仁花?谁是娜仁花?”
       同学们全傻了。当然,大家私下里的议论是,娇娇这人有点傻吧,怎么会喜欢一个谁都没听说过的内地歌手。
       娜仁花,一米六五左右,五十公斤上下,(可能属于一九七八年的)双鱼座,AB型血;喜欢黑色、红色,喜欢独处,喜欢吃牛羊肉,喜欢瘦削高挑的长发男生。她的父母均为牧民,她出生在呼伦贝尔草原海拉尔河畔一个四面透风的破蒙古包里。她降生的那个早晨,蒙古包里的她阿爸她阿妈包括接生婆,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异样的声音,像泉水淙淙又像流沙簌簌,声音并不很大,也圆润柔和,但不知为什么,那圆润柔和中又仿佛夹带着一股骇人的力量。阿爸匆忙跑了出去,他先看到,聚拢在一起的羊、马、狗,都在齐刷刷地仰首望天,他顺着它们的目光看向天空,一下惊呆了,只见从海拉尔河对岸,一大群灰白羽毛的百灵鸟正欢歌而来,直奔他家这个孤零零的蒙古包。娜仁花的阿爸从未见过如此浩浩荡荡的百灵鸟群,非常惊异,而羊和马,包括一向忠诚的狗,都情不自禁地朝远处逃去,叫也叫不住。这时候,那数百只百灵好像听到了什么口令,几乎同时闭上嘴巴,又同时黑压压地落在了蒙古包上。因为数量太多,有些鸟在蒙古包上找不到落脚之处,就落在板车上、马鞍上、草地上,甚至娜仁花阿爸的肩头上。就是这时,蒙古包里传出了小娜仁花的第一声啼哭,随着那声嘹亮的啼哭,数百只百灵鸟也欢叫起来,然后振翅远去。
       娜仁花十四岁前随父母在草原上四处迁移放牧牛羊,基本没上过学,但由于天生嗓子好,模仿能力强,会唱许多蒙古民歌。十四岁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盟歌舞团的现场演出,忽然就萌生了当歌手的愿望,便当即告别父母,追随歌舞团而去。此后的几年里,她一边拜师学琴学歌,一边四处流浪卖唱,并无师自通地作词作曲。其歌曲逐渐定型在蒙古民歌与摇滚样式相交织的风格上,以野、犷、醇、烈、亮为特点,代表作为《草原》、《祝福》、《草原女神》、《格桑花》等。其形象包装,也与野、犷、醇、烈、亮紧紧呼应,演出时,她上着黑色羊皮短夹克,下穿红色牛仔喇叭裤,而最突出之处则是,她总是裸露着一颗刮得一干二净的漂亮秃头。有些喜欢她的人把她誉为草原上的百灵鸟,可她总要纠正说,我是草原上的一只秃鹫……
       
       娜仁花的小档案,是娇娇东鳞西爪地收集整理的,她把她知道的情况讲给同学们时,那些对娜仁花一无所知的散兵游勇型追星族,也开始喜欢娜仁花了。
       “同样唱歌,音乐圈里的歌手和娱乐圈里的明星是两回事儿。”娇娇的同学们从F4或青春美少女那里向娜仁花倒戈时,都喜欢引用娇娇的名言。
       那时候,只有个别报纸杂志登过娜仁花的照片,而电视——后来,娜仁花大红大紫后,也很少上电视。据说多数电视台都希望她的造型能温和一些,比如,戴假发出镜;可娜仁花表示,虽然留长发我更漂亮更妩媚,可现在我喜欢秃头,为了自己的喜欢我连漂亮和妩媚都可以放弃,上个电视台的诱惑哪配让我改变形象呢。
       这是后话。在当时,娜仁花仍未大红大紫,可娇娇已对她爱得如醉如痴时,有一天同学们隐约发现,娇娇的一头秀发消失不见了,她的毛线帽里,竟半遮半掩着一颗闪亮的秃头。此后,不论家长和学校对她施加多大的压力,她也只可以戴帽子或戴假发,而绝不允许头发长长。再后来,娜仁花开始蹿红的时候,一家影响力极大的娱乐媒体听说了有娇娇这样一个娜仁花的忠实拥趸,居然在采访不到娜仁花的情况下缠上了娇娇,还把她的秃头照片发表了出来。那时候,不光娇娇出彩,她的同学们都跟着风光。
       娜仁花真正走红的时间不足两年。那时候,娇娇开始读高三了,有一天,一个爆炸性新闻传了出来:娜仁花是个乔装打扮的艺术骗子。这一说法,是随着娜仁花与她一个老师失和的消息一起传开的,而随着这一说法的广泛传播,各路媒体纷纷变脸,对娜仁花进行疯狂讨伐。据说,一家大电视台的文艺部主任尤其仇视娜仁花,在他亲自策划组织下,几十名过去娜仁花的追星族,准备联名上书中宣部,请求全面封杀和批判娜仁花这个骗子歌星,并希望上级领导做主,定娜仁花一个诈骗罪,让她赔偿曾喜欢她的歌迷们的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失;不巧的是,恰在这时,那个主任的情人之一被主任抛弃后,落选了当年的七一晚会,在气头上,把主任收了什么人贿赂又导致了什么人人工流产的丑闻公布了出来。主任光顾摆平自己的事了,没空把娜仁花一棒子打死,给中宣部写信的计划,这才不了了之。
       娜仁花的骗子事实是这样的:这个“扮嫩”的女人原名陈恋恋,其实已经三十出头了,虽然在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草原生活过几年,但根本不是蒙古族,更不是生在蒙古包里的牧民女儿,而是一对北京与内蒙音乐工作者的私生女;她四岁学钢琴,十岁学吉他,曾多次在电视台的少儿节目中出镜表演;十七岁时,她因怀孕离开学校,与有妇之夫的诗人男友同居了两年;接下来,她认识了那个后来与她失和的老师,成了这个同样是有妇之夫的声乐教师的情妇,那些标明为她自作词曲的歌曲,多半都是声乐教师的心血结晶;至于她那个标志性的秃头,则是在一种无法治愈的严重斑秃病的步步紧逼下,无奈退让中一个不得已的选择。近年来,是她的情夫老师,为她倾力营造了一个草原秃鹫的骗局,把她塑造成了炙手可热的个性歌手;可她一朝成名,却与老师反目成仇……
       娇娇完全被这样的新闻震骇了,也是一夜之间,她这个有耳力有眼光的先知先觉者,就成了他人嘲笑的对象。追星伙伴们对她充满怨怼,好像是她编织了娜仁花的骗局,欺骗了他们并让他们丢了面子;而她那颗漂亮的秃头,还是在那个采访过她的记者笔下,也成了青少年不务正业盲目追星的耻辱标记,她的照片二次上报了,只是这一回,她眼睛部位被遮了条马赛克。从此,娇娇这只秃鹫变成了哑巴,从她嘴里,人们再也听不到任何与唱歌与影视与新闻媒体与流行时尚有关的事了。这倒也好,她可以一门心思地准备高考了。
       果然,娇娇顺利考上了大学。
       娇娇读大一的第二个学期,有一天,音乐电视连续剧《长调》的主创人员来学校与大学生座谈,在最大的一间阶梯教室里,电视剧的编剧导演男女主角以及词曲作者和插曲主唱,与大学生的交流亲密无间。娇娇一直坐在后边,一言不发地听别人说,但座谈临近尾声的时候,她悄悄跑回宿舍一趟。其他溜回宿舍的同学,是对座谈没了兴趣,回宿舍后,就看书写作业或洗漱聊天;而娇娇不是这样,她回宿舍是为了换衣服,她穿上黑皮夹克和红喇叭裤,重又回到了阶梯教室。进教室后,她没坐回原来的位置,而是朝前走,来到了《长调》剧组演职人员的身边。娇娇的打扮太扎眼了,她的出现,让教室里出现了短暂的静场,就在这阵寂静之中,娇娇停在了那个梳着齐耳短发穿着朴素衣裙的名叫阿恋的女主唱面前。
       “你好,”她对阿恋说,“你唱得非常好听,许多人喜欢,我也喜欢……”
       “谢,谢……”那阿恋嗓子里发出的低声嘟囔,全没有了刚才发言时的热情与机智。她的目光只在娇娇的黑夹克衫与红喇叭裤上溜来溜去,但不敢看娇娇的脸,而她脸上那丝胆怯的微笑,好像是在向面前的女学生发出请求:别刁难我。
       “可我觉得,”娇娇没理会阿恋那微笑中流露的请求,“如果你继续使用娜仁花的名字,并且仍然以我这样的打扮出现在听众中间,你的歌一定会更有真情实感,喜欢你的人,也会更加为你骄傲……”
       说着话,娇娇把手抬上头顶,好像要梳理她的披肩长发,可实际上,她是顺手摘去头上的假发,露出了自己亮闪闪的秃头。阿恋与娇娇四目相对了,有那么一瞬,她的手几乎触上了自己的假发;可她犹豫一下,溜一眼身边剧组的同伴,终于让手又垂落下来,同时目光也躲开了娇娇。她没允许阿恋再变回娜仁花。
       第二界:人
       科学
       父王克罗德弥留之际,尼禄连续多日待在宫里,没再像往日那么夜不归宿,聚众狂欢,他身边,只有两三个从宫外带进来的民女供他逸乐。这天夜里,几个民女正陪他洗澡,侍卫来报,阿加索克利斯求见。尼禄玩的正在兴头上,有点不耐烦,就让侍卫告诉阿加索克利斯明天再来。可片刻之后,侍卫又回来了,说阿加索克利斯坚持求见。尼禄真的不高兴了,除了他妈妈阿格里派娜-拉-热纳,他不允许任何人与他讨价还价——当然,他的继父克罗德国王是另一回事,在那里,是他不敢与父王讨价还价——按他的脾气,若有人在他发话以后还固执己见,他完全可以让侍卫把他杀了。但这一回,由于门外站的是阿加索克利斯,他把火气压了回去,冲侍卫扬了扬下颏。
       阿加索克利斯随后进来了。站在热气腾腾的浴池边上,他毫不避讳地捕捉尼禄的目光,而他自己的目光中,又分明只有尼禄一人。与尼禄贴在一起的几个女人,几乎成了包围尼禄的一道肉墙,但他的目光能穿越她们或绕过她们。
       尼禄仍然绷着脸,但他心里已经不气了。这个忠诚的老阿加索克利斯,不光眼神中,即使动作表情气息里,也能散发出只针对尼禄一人的那种迂腐的可爱。阿加索克利斯是尼禄的老师,是个深谙占法与巫术的半神半仙。十几年里,先后有七人当过尼禄的老师,除了阿加索克利斯,其他六人均不得善终,有的被剥皮,有的被掏心,结局最好的是于穷困之中死于伤寒。而阿加索克利斯,不仅没死,还总要被尼禄高看一眼。
       “为什么我舍不得杀你?”有时尼禄觉得奇怪,竟直接询问阿加索克利斯。一般来讲,尼禄杀人无需太充分的理由,比如,为什么他这个自诩艺术家的人却写不出奥维德那种多情的诗歌来,于是,教他奥维德的老师便难逃杀戮。
       “因为你还没到杀我的时候。” 阿加索克利斯冷静的回答,让尼禄非常满意。其实,尼禄也知道,他不能杀阿加索克利斯就像他不能杀死妈妈阿格里派娜-拉-热纳一样,他需要他们的帮助,而他们,也是这世界上对他最忠贞不贰的人,为他去死他们都能高高兴兴,何劳他杀呢?
       “你觉得她俩谁阴户漂亮?”尼禄让两个女子同时冲他的老师张开大腿。
       “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阿加索克利斯对那两个倚在池边单腿站立的女子视而不见,“我得单独说。”
       “今天是占星日?”尼禄忽然想起了什么。
       “对,今天是占星日。” 阿加索克利斯说。
       几个民女还留在水中,尼禄披上一件浴袍,引阿加索克利斯来到了密室。
       “国王将在天亮前驾崩,星相表现的毫不含糊。”阿加索克利斯说的也毫不含糊,但他看着尼禄的那双眼睛,却透露出一点欲说还休的犹疑。
       “唔——好,由我继位没问题吧?”尼禄顺手从墙上的剑鞘里抽出一柄长剑,在并不特别宽敞的屋子里,干净利落地舞动起来。“还有什么?”可他忽然又停住了,他这时才意识到,刚才的阿加索克利斯似乎欲言又止。
       正在这时,侍卫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盖有火漆的急信。尼禄看完信,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小伙子,一点也不会掩饰自己。他一边匆匆写下回复的短信,一边把他刚收到的信递给阿加索克利斯。阿加索克利斯看到,那是尼禄母亲阿格里派娜-拉-热纳写的一封短笺,称她的卜师在求神降旨时得到神谕,皇帝将于两三日内驾崩,让爱子尼禄有所准备。
       密室里又只剩下师生二人了,尼禄继续开着玩笑:“亲爱的阿加索克利斯,我妈妈的人预测的结果是两三天,可你说天亮前,几乎不给自己留有余地,不怕出错吗?”
       阿加索克利斯没笑,也没就主人的问题正面回答。他又沉默片刻,忽然抬头说:“刚才你问我‘还有什么?’”
       尼禄愣了一下。“对,我是问你‘还有什么?’因为你好像话没说完。”
       “我必须说,如果你要杀我,请听我说完再杀。” 阿加索克利斯直视着尼禄,看不出一点恐惧,眉宇之间全是忠诚。“‘尼禄统治王国,必须杀死母亲,否则天灾人祸将使其皇位不保。’这是我得到的第二条神谕,我说完了。”阿加索克利斯闭上了眼睛,好像在等待未来皇帝手里的长剑刺进他心脏。
       “为什么?”学生没把长剑刺向老师,而是用手摇晃老师。“为什么?她是我最亲近的人,为了让我能有今天,能当上皇帝,她煞费苦心殚思竭虑,耍了那么多手腕,杀了那么多人,要面对那么多的凶险与阴谋,她一切的一切都只为我,我为什么必须,杀她……”
       “不知道,对神谕我无法解释。”阿加索克利斯也知道这很难为尼禄,尽管他六亲不认心狠手辣,可杀他妈妈,杀那个他惟一的血缘亲人,就如同杀他的另一个自我。阿加索克利斯眼眶湿润了。“对不起,我不知道……”
       这时,侍卫再次出现在门口。“国王驾崩了。”他轻声通知道。
       尼禄当上皇帝以后,不光涝旱地震的天灾不断,义民盗贼的人祸也频仍,好像整个罗马帝国已摇摇欲坠,当初固若金汤的社稷江山,马上就要断送在他这个少年皇帝的手里了。而这时候,元老院的贵族们和他妈妈之外的皇亲国戚们,也以各种方式,把攻击的矛头向他指来,不论他杀多少人,也平息不了他们的忿怨。尼禄几次与阿加索克利斯商议:难道真要杀死皇太后才行吗?但无需阿加索克利斯开口,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再等等吧。直到有一天,阿加索克利斯又向他传达了一条神谕:阿格里派娜-拉-热纳有三条命。
       “这什么意思?”
       “也许,这是天神委婉的催促吧。”
       师生俩分析了半天,也没弄明白“三条命”是什么意思。最后,他们只能自我安慰似的认为,那一定是说,阿格里派娜-拉-热纳是一个可以死三回的人,进而他们又设想,一旦对她下手的话,如果她既不会死掉,又能缓解尼禄的危机,那就是件两全齐美的事了。
       阿格里派娜-拉-热纳是个精明到极点的女人,有一天,她吃儿子的手下送来的点心时,隐隐感觉到有点腹痛,她意识到点心里边可能有毒,便赶紧吃解药,并把点心扔给了狗。很快,狗死了,而她逃过了一次大劫。本来尼禄这次下手,只是想试试有三条命的妈妈能否真被神谕言中,但妈妈果然死里逃生了,他对神谕只能更加深信不疑——尤其对“尼禄统治王国,必须杀死母亲”的谕示深信不疑;况且,谋杀这种事一旦做了,就只能一做到底,开弓没有回头箭嘛,若半途而废,闹不好妈妈再反身报复,就麻烦了。于是,很快地,他又派人在妈妈最喜爱的双桨帆船上做了手脚。阿格里派娜-拉-热纳带着侍女在水上荡舟时,帆船慢慢开始下沉,两个女人先后落水。那侍女为了获救,对跑来的士兵高喊她就是皇太后,结果话未落音,一顿劈头盖脑的乱桨就将她打死了,而阿格里派娜-拉-热纳则成功地游到岸边,躲进了她在巴亚的别墅。
       消息传到尼禄那里,他瞪着血红的眼睛问阿加索克利斯该怎么办。阿加索克利斯也不像以往那么沉得住气了,阿格里派娜-拉-热纳的生命力如此顽强让他也震惊,他叫道,再偷偷摸摸地等待机会无异于自欺欺人,现在秘密的谋杀与公开的杀戮已没有区别,只有一不做二不休才能一劳永逸。尼禄的脸一下涨得和眼睛一样红了,他不看阿加索克利斯,而是伸手操起一把短刀,向不远处的一个侍卫飞去。背冲着他们的侍卫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背着短刀扑倒在地了。这之后,尼禄的卫队长阿尼塞带人大张旗鼓地赶到巴亚,在别墅的地下室里,很顺利地抓到了阿格里派娜-拉-热纳。阿格里派娜-拉-热纳让阿尼塞等一会再杀她,她匆匆写下一封短信,请阿尼塞把它转交给尼禄:
       亲爱的皇儿,你继位前,我就知道了我的命运:尼禄统治王国,必须杀死母亲,否则天灾人祸将使其皇位不保。我之所以没偷偷躲开,是怕你因杀不了我而违背了神谕,从而影响你的统治,使你坐不稳宝座。可你派人杀我时我没束手待毙,而是竭力自保自救,这只能证明求生的本能是一种何等强大的力量了。我多想活呀!我爱你孩子,可一旦死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爱你了,这是让我最难过的。
       阿格里派娜-拉-热纳将信写好,起身跳到床上,居高临下地指着自己的肚子对阿尼塞高声说:“朝这里刺吧,惩罚这个生养了你主子的肚子!”
       艺术
       安娜三天没回来了。米盖尔想,妈的,她又想要什么?我已经囊空如洗啦!米盖尔把一只五斗橱上的几个抽屉一一打开,希望能再找到点钱,即使那钱不够买靴子裙子,能买条头巾买副手套也将就呀。安娜是一个狂热的礼物收藏家,除了她的身体有时要作为礼物送给男人,她身体之外所需的一切,都应该来之于男人的馈赠。可米盖尔已经买不起任何礼物了,他找到的钱,勉强只够喝上几杯。
       那我就把礼物送给自己吧,送几杯酒给自己。米盖尔这样计划着,套上打着绿补丁的黑色长筒袜,把脚伸进落满灰尘的旧靴子里,又将一件灰突突的破斗篷披到肩上,揣好钱,脚步踉跄地往外走去。酒馆也是最可能找到安娜的地方,他希望在那里能一举两得。但走到门口,米盖尔的步子又停了下来。万一这期间安娜回来怎么办,他想,找不到我,她会更生气的。其实两个多月来,米盖尔已经掌握了安娜的规律,她要么高高兴兴地与他同出同入同吃同住厮守在一起,要么,就吵闹一番逃之夭夭,他不找她她绝不回来。但这一回,不知为什么,米盖尔却担心自己去酒馆时,安娜会主动回到他家——当然了,这两个多月里,这里也是安娜的家。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犹豫起来。妈的,以前我可从不这样。米盖尔重重地叹一口气。他意识到,他有点过分看重安娜了,好像已经离不开她。他回到桌前,略一迟疑,把一张白纸摊开在桌上,给安娜写了两行留言,然后才再度向外走去。这一回,他像个性急的小伙子那样大步流星。
       大半生里,米盖尔与多少女人恩爱缠绵过,他自己也记不清了。有几次他真情投入,柔肠寸断,更多的时候则逢场作戏,虚与委蛇。情窦初开时,他曾不知天高地厚地爱上一个对其一无所知的神秘贵妇,想娶她为妻,可那个高级娼妓,玩腻了他后还嘲弄了他;漂泊异乡时,那个善良美丽的威尼斯乡下寡妇爱他爱得无所顾忌,心甘情愿地要与他这个没有左手却生性快乐的残疾人为伴,可他难抑思乡之情,硬是离开了那个远离战事的世外桃源;三十多岁他结束了在海盗手里的为奴生涯,回到马德里后,甚至还过了一段结婚生子的家庭生活……可即使他的经历中不乏这样儿女情长的片断与插曲,他仍然越来越坚定地认为:他命定不该有爱情,不该成为丈夫,不该与女人建立长期稳固的家庭关系;如果他的身体和感情需要女人,他只配与妓女谈情说爱,做一夜夫妻。
       可是,将近三个月前,刚刚走出监狱大门的他,在每晚都要光顾的圣栎树酒馆,结识了安娜·弗兰卡这个胸脯丰满大腿结实的妖艳姑娘。依惯例,相中了一个姑娘,让她开价也就是了,虽然安娜·弗兰卡不是娼妇,可她也像许多穷人家的女儿一样,主要靠男人生活。可奇怪的是,米盖尔在与她调情的过程中,竟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她,其标志是,他没有与她讨论价格,而是间或送上一些小礼物讨她欢心。他为自己产生了爱情感到羞愧。他已五十出头了,她才芳龄十九,他贫穷并且残疾,她美丽而又健康,他有什么资格让两人的关系在肉体与精神两个层面都开花结果呢?可米盖尔偏偏固执地认为,既然爱情找到他了,那爱情本身就是他的资格证书,他坚信爱情能让他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也充满魅力。于是,借助烧酒的力量,米盖尔先把自己的自卑和颓唐给焚化了,然后,他重新组织和装配了自己口才好与经历奇这两项优长,将它们恰到好处地打造成射向安娜·弗兰卡的丘比特之箭。是的,对于米盖尔来说,他最大的优势就是口才出众,一讲起故事,他那略微沙哑的声音漫溢开来,能让整个“圣栎树”都鸦雀无声或哄堂大笑;而他最大的财富当然是引人入胜的跌宕经历了,就说最近一次进监狱吧,几天以前他还是赫赫有名的“无敌舰队”的军需官呢,可几天以后,他就成为阶下囚了……果然,老米盖尔虽然穷困潦倒,却仍然是最出色的勾引者,安娜·弗兰卡很快就投进了他的怀抱。她那勾魂的媚眼抛向了他,她那湿润的红唇献给了他。
       他们不想只做一夜夫妻,他们都愿意长相厮守,这样的念头,自然来之于超越肉体需要的感情交融;但遗憾的是,也正因为他们没有只做一夜夫妻,而是一块生活了几天,很快,他们就都看透了对方:
       “天哪,你怎么俗成这个样子?”
       “天哪,你怎么穷成这个样子?”
       有时吵架,他们就这样互相指责,然后她出走,然后他带着礼物去酒馆找她。这一回的出走,是她两个多月来的第几次呢?
       这时米盖尔已经走进了人声嘈杂气味刺鼻的圣栎树酒馆,在昏暗的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到了光彩照人的安娜·弗兰卡,她是这个肮脏世界里最澄明的太阳。哦,我的安娜!米盖尔的心脏隐隐疼痛,因为他看到,在一张坐了一群年轻人的大桌子前,安娜正小鸟依人般地靠在一个小伙子身上,而那小伙子,一手擎着酒杯,一手搂着安娜,在眉飞色舞地讲着什么。那张桌上的其他人,米盖尔都见过,他们都是安娜的朋友,惟有那个与安娜亲亲热热甜甜蜜蜜的小伙子,是陌生人。
       米盖尔要了一杯酒,坐在角落的一张小桌子旁,看着他们。他在想,要不要走上前去,粗鲁地把安娜带走并和那小伙子打上一架。想到要打架,米盖尔觉得身体里的血液沸腾了起来。虽然多年没打架了,虽然与那小伙子比,年老而又残疾的他无优势可言,但如果真打起来,只要那张桌上的其他人不插手,他还不见得就打不过他。回想自己往昔的矫健身手他不无自豪。不过,与打架相比,米盖尔想,也许我悄悄溜掉更合适些。
       可没等米盖尔想好该怎么办,他意识到,那边的人就发现他了。可能是安娜的一个女朋友先看到了他,并告诉了大伙,大伙都往他这边看,然后他们低声商量起来,主要是安娜和那陌生小伙子商量,最后,安娜朝他走了过来。
       “米盖尔,你找我吗?”
       “当然了亲爱的,” 米盖尔有点受宠若惊。以前他找她,总是哀求半天她才理他。“和我回去吧宝贝,我有件最珍贵的礼物要送给你,我……”
       “不必了米盖尔,以后我不会再去你那里了,谢谢这两个多月你给我的快乐。”
       “安娜安娜,以后我再也不和你吵了,不发脾气了……”
       “亲爱的,跟你发不发脾气没有关系。罗德里戈斯回来了,我更爱他,他也还爱我,我要和他待在一起。”
       “该死,安娜,就是他吗?” 米盖尔朝小伙子那边看了一眼。他知道,罗德里戈斯是安娜过去的情人,几个月前离开了她,离开了马德里,带着另一个姑娘到其它城市逍遥快活去了。“他是魔鬼,亲爱的,他是又回来骗你的,也许过一段时间他还会抛弃你。”
       “也许会,也许不会。”
       “离开他,安娜,回到我身边来。”
       “别要求我米盖尔,你没这权利。”
       “不,我有,我很快就会有的。我爱你安娜,我说我有件最珍贵的礼物要送给你,你知道是什么吗?是婚姻呀!我要和你结婚……”
       “结——真的米盖尔?” 米盖尔的话完全出乎安娜的意料,但从她的表情看,她显然相信他的话并非脱口而出而是深思熟虑的。“哦,米盖尔亲爱的,你不会是喝多了酒说胡话吧米盖尔……”安娜一时有点语无伦次。
       “是真的亲爱的,我想了很久了亲爱的,现在我就正式向你求婚。告诉我,你愿意嫁给我——”说话的同时,米盖尔冲动地站起身来,伸出双臂,去拥抱安娜。安娜没有拒绝的意思,她没法不被他的诚意深深感动。可紧接着,米盖尔又试图吻她,并且是以情人的方式寻找她嘴唇。这一回,安娜没接受,她像条泥鳅一样,笑嘻嘻地从米盖尔的腋下滑了出去,使他不仅吻不到她,连拥抱也不可能了。如果米盖尔双手健全,他吻她时,虽然要用右手托住她粉嫩的面颊,可左手,仍可以绕过她身体,扣在她腰臀衔接的那带肉沟上,将她牢牢地固定在怀里。但遗憾的是,他没有左手,只有半截左臂,那光秃秃的左臂形同虚设,只能是垂在她腰际的一段无名饰物,滑稽又多余地浮摆在那里,根本起不到掌控她的作用。所以,安娜用双手推开他粗糙的右手与胡须虬结的脸时,她那不失轻盈的丰腴身体,也就灵巧地滑离了他的怀抱,使他的搂和吻都不再成立。
       “对不起米盖尔,如果可能,我只想嫁给罗德里戈斯。”
       “安娜你——”
       “再见米盖尔,祝你好运。”安娜最后嫣然一笑,离开米盖尔,急切地向她的罗德里戈斯走了过去。显然,在另一边,那个罗德里戈斯早已坐立不安了,见安娜终于回到了他的身边,他嘴里发出一声欢快的啸音,站起身来拥抱安娜。他是用双手拥抱她的。看上去,他对她的拥抱自然和谐,也更牢固。
       其实,以米盖尔的阅人之多与阅世之深,他不可能看不出来,他对安娜的所谓爱情,只与寂寞无聊的当下时光有关,而与两情相悦两心相系的未来生活毫不搭界。是的,他给她写过那么多狂热的献诗,还经常一人多角地给她表演他剧本里的故事,而她,这个偶尔在舞台上跑跑龙套饰演一些无名角色的业余演员,也为之哭过,笑过,悲伤过,欢乐过;可即使这样,他也知道,他只在床上才需要她,在其它方面,她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少乐趣。然而此时此刻,米盖尔却强迫自己认定,他爱她爱得全情投入,不含杂质,她的浅薄、风流、平庸和世俗,全都不是他爱她的障碍,只有爱她他才有活着的感觉,如果失去她,他那找不到方向的爱就将成为一枚锐利的飞去来器,在空中绕一圈后,再飞回来,扎进他的心窝或切断他的喉咙。米盖尔望着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吧台边上,两个吉他手正入迷地弹着一首萨拉班达舞曲:《此事使我伤心》,一对对随着音乐跳舞的人,不时会阻挡米盖尔看向安娜的视线。爱情差不多是他这一生还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可倏然之间也失去了。咳,他只有一只手。从不足二十岁的年轻时代起,当他凭借自己的才华成为红衣主教的贴身随从时,他的志向就确定了:宫殿、海洋、教堂——要么从军擢升,要么经商致富,要么跻身教界。可是,一个没落贵族的贫寒之家只教给了他如何勾画自己的理想,却无法为那理想的实现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他的孤身奋斗为他换来的是满身创伤,而他的勃勃野心,也只能成为洒在那伤口上蜇人的盐末。而且还不止如此。几乎从他成为西班牙与威尼斯联合舰队的一名士兵起,灾难就一直伴随着他。先是战争夺去了他的左手,继而受到土耳其海盗的劫掠,被贩至阿尔及尔当奴隶;在五六年的囚禁生活中,他屡次逃跑屡次失败,被出卖、被抓获、被责罚,九死一生,虽生犹死;好容易回到祖国和家乡了,他这个被称为“雷邦托的独臂人”、“优秀士兵”的聪明男子,却依然厄运缠身处处碰壁。皇室欺骗他,国家敷衍他,军队搪塞他,生意伙伴背叛他,艺术朋友排挤他,他写作的大量剧本和诗歌,尽管有时也能受到好评,可为他换来的金钱却微乎其微……而现在,不光宫殿、海洋、教堂,这些他心目中的光荣与梦想灰飞烟灭了,不光公平善良的艺术女神继续回避他冷淡他疏远他,连爱情都来戏弄他了。把幸福拴在一个女人身上,这是何等简单的事呀,每一个贩夫走卒,每一个莽男粗汉,轻而易举地都能做到,可他不行。他只能用一只手拥抱女人,而对于拥抱这样一个动作来说,只有一只手可用,显然是一个关乎尊严与自信的重大问题……
       夜已深了,圣栎树酒馆安静了下来,安娜和她的罗德里戈斯什么时候离开的,米盖尔根本没注意到,他只能猜到,此时的他们,肯定正在某张床上颠鸾倒凤呢。他喝干杯中浑浊的残酒,摇摇晃晃地朝住处走去,他觉得自己确实是个蹒跚老人了。他抬头仰望黑漆漆的天空,心绪茫然,他不知道这个没有安娜的漫漫长夜该怎么打发。回到家里,他本想一头倒在床上,甚至希望就此睡死,不再醒来,可桌上的纸条,把他的目光吸引了过去。他已经忘了那是他留给安娜的纸条,一瞬间,他还以为那是安娜给他送来的悔过信呢。他急忙抓起那张纸看了起来:“亲爱的安娜,现在我去找你,并告诉你,我想娶你为妻。”他看着纸条,一屁股瘫坐在扶手早已断裂的高背靠椅里。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他一下一下地,把那张纸条撕成碎片,双手一扬,让纸屑飘得到处都是,好像天上的星星跌落了下来。桌上没有了纸条,只剩下原本压住纸条一角的那个新本子了。那个本子,是他白天找出来的,他曾打算用它写点什么新的东西;可白天他与它面面相觑地对视了一天,一个字也没写出来。现在,重新打量这个本子,他忽然产生了某种冲动,他觉得他已经有话要说了。他忽地从桌前站了起来,在狭窄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坐下,静默片刻,微抖着手腕,轻轻翻开了那个新本子硬梆梆的封面。他提起鹅毛笔凝神运气,在那本子第一页的中间部位,大大地勾画出一行漂亮的花体字:堂吉诃德,那是他准备写作的小说的题目;接下来,在那题目下方,他又以一行工整的小字,将他的全名写了出来: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阿维德拉。
       政治
       汽车穿过红场,驶近克里姆林宫时,普京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觉得自己有些紧张。他要求司机把车停下。但他并没下车,只是摇下车窗望向外面,望向天空。天色灰蒙蒙的,正飘着雪花,虽然只是下午,但给人的感觉是日暮黄昏。几秒钟后,普京恢复了平静,他命令司机继续开车。
       普京对自己因产生某种预感而出现情绪紧张现象感到惊讶。从少年时代起,他这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就以心理素质好著称,被克格勃招募为情报人员时,他的测试结果就是“危险感过低”。“危险感过低”是一把双刃剑,它让人临危不乱从容镇定,这当然好,可那也意味着精神敏感性差,而精神敏感性差无助于保护自己。但没办法,许多个性上的东西难以改变。如果换个人,进入官场的短短十年里,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以火箭般的速度不断向俄罗斯权力的顶峰攀升,心理上都难以承受,可他却始终处之泰然,甚至以几近麻木的态度对待一切。“哦,明天,不知道。”他总是这样表达自己。他只想如何把眼前的事情做好,而不关心他无力左右的未来。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他根本判断不出属于什么性质的预感竟抓住了他。刚才总统秘书的电话打来时,像以往一样言简意赅,只说方便的话,叶利钦总统希望尽快见他一面。其实这没有丝毫特别之处,作为总理,哪个月他都需要与总统交流几次,而不久前他们共同指挥车臣战争时,几乎算是朝夕相处了。
       叶利钦办公室的门为普京半开着,普京进门的动作虽然挺轻,可叶利钦还是听到了。这时他正背对着门口站在书柜旁。“你好哇弗拉基米尔,”说着话他转过身来,冲普京调皮地眨眨眼睛,用手里的一只玻璃杯示意了一下。普京知道,总统贪恋杯中之物,办公室也备有充足的伏特加;不过,尽管总统工作时间也偶尔小酌是公开的秘密,他却只允许让他感到亲近的人看到这一场景。普京摇摇头,他接受了女秘书端来的茶。只是在东德做间谍的五年里,普京才经常喝点啤酒,在那之前之后,他对酒始终没什么兴趣。
       “啊,弗拉基米尔,有件事情,我刚刚想好——不,也可以说,我早想好了,但刚刚下定最后的决心,我想尽快通知你……”叶利钦没坐回他的大办公桌前,而是坐到与普京一几之隔的单人沙发里。另一侧,普京坐的是另一个单人沙发。叶利钦粗笨的身体陷在沙发里,他的一条腿吃力地搭在另一条腿上,而普京,则以他一成不变的坐姿坐在总统面前,把半个屁股搭在沙发边沿上,直直地挺着他的腰板。“我打算,两周以后,”叶利钦说话时,不看普京,只看他杯中微漾的酒,“新年的时候,宣布辞掉我的总统职务……”
       “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普京轻轻叫了一声,那声音轻得仿佛并不存在,只是在他喉咙里游走了一圈。他喝了一大口茶。而叶利钦,已经喝光了杯里的酒,正笑眯眯地再次走向他办公桌后边的大书柜。他的酒瓶藏在那里。
       叶利钦的总统任期还没有到,可他却计划以辞职的方式,提前让出总统的位置,这是为什么?他身体的确不是很好,可这绝不影响他再工作几个月呀,甚至几年也不会影响。这位六十八岁的强硬政治家,并不是个萎靡老人,更多的时候,他倒有着孩子般的童心和青年人的好奇,比如,他对普京学生时代的柔道运动员历史就充满兴趣,对普京这个业余选手,居然能拿到1976年列宁格勒市的柔道冠军,追星族般地艳羡不已,有好几回私下聊天时,他都把话题引到了柔道上。“给我讲讲你打架的故事。”他戏谑地把柔道与打架混为一谈。
       “我希望你担任代理总统,然后参加三个月后的总统大选。”
       总统的这一句话,对普京产生了更强烈的冲击,即便他“危险感过低”,他的身体也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幸好这时的叶利钦仍然面朝书柜站着,在仔细地收好他的酒瓶,便没看到,于刹那之间,纹丝不动的普京已经哆嗦过了。叶利钦重新坐回沙发上时,普京的脸上毫无表情,他黑亮的双眼死死聚焦在叶利钦的酒杯上。就这样,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叶利钦举杯喝酒时,由于普京的目光在继续追随那上举的酒杯,他就不经意地,和总统那细眯着的眼睛对到了一起。他只能开口了:
       “您知道,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普京艰难地说,“说心里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接受,您知道,这是,非同寻常的命运。”
       “哦,弗拉基米尔,我来这里之前,也有别的计划,也不是非来不可。”叶利钦脸上的笑容慢慢敛去,他不看普京,好像在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可是生活走向了这里,环境迫使我,为总统的职位而战。我认为你的命运也正在迫使你做出决定,你恐怕不该抗拒命运。哦,俄罗斯没那么大,你能管理……”
       叶利钦的声音越来越大地回荡在宽阔的办公室里,好像他想让它迅速传遍广袤俄罗斯的每一个角落。普京便随着那声音去凝视广袤俄罗斯的每一个角落,结果,由于凝视得太专注了,有那么一会,他竟忽略了总统在说什么。“……让我们放松一下吧,”待普京把精力重新集中起来时,他听到叶利钦这样说,“给我讲讲你打架的故事。”
       是的,他必须说点什么,即使总统了解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这种时候他总不开口,也会让总统觉得是在对牛弹琴。而说说“打架的故事”,那是最好的话题,也许,他的故事能把总统的兴趣引到其它地方去,至少今天,让总统不再提及“总统”的话题。普京不善言辞,却不是不擅言辞,当他叙述一件事时,不仅清楚准确,还不乏幽默感。于是,普京往沙发里边多坐一点,又喝一大口茶水,说了起来。
       他说:“有一个假期,我和几个朋友去加格利玩,回程的时候,我们差不多已一文不名了,我们用最后一点钱买了站票准备上船。可检票时,工作人员要求买舱票的旅客优先上,而买站票的旅客必须等待。那时我们是一些多嗄的坏小子呀,我们没耐心等,更讨厌他们在这样的小事上还搞特权,身手矫健的我们便虚晃着手里的站票先上船了。等我们在甲板上舒舒服服地站好以后,听到一个管事的向船下问:还有持舱票的旅客吗?没人回答。他又问:你们都是买站票的吗?下面的人一齐喊:都是。好吧,他应了一声,忽然回身对船员说:升起跳板,开船!原来,船上装了不少货物,为避免超载,他们甩下了买站票的普通公民——哦,除了我们几个……”
       他又说:“我学柔道那会,也流行空手道,学柔道可以免费,都是穷孩子学,而学空手道的人要交学费,所以他们觉得高我们一等。有一次,我们跟教练莱昂尼德·伊诺维奇去体育馆,本来已经到了我们训练的时间,可教空手道的那个教练却不把垫子让给我们。莱昂尼德走上前去,说该我们了,那个傲慢无礼的教练则继续指导他的队员,好像莱昂尼德并不存在。莱昂尼德不再说什么,他手疾脚快地一拨一别,就把那教练摔在了地上,然后把垫子拖了过来……”
       他继续说:“我有个朋友,叫沃洛迪亚,是我劝他学柔道的,因为他身体条件超乎常人地好。果然,学上以后他就特别出色。可有一回比赛,轮到他上场时,他只做了一个简单的动作,打了个前空翻,偏巧脑袋就触到了地上,脊椎移位,全身瘫痪,受伤十天后死在了医院。他人真好呀,我现在还后悔,不该劝他学柔道……”
       如果叶利钦不打断他,也许这个下午,他能把一年甚至十年的话都一口气说完。可叶利钦微笑地向他晃了晃酒杯:“亲爱的弗拉基米尔,现在你能回答我了吗?”
       噢,普京记起了总统为什么把他找来。他的面颊红了一下,垂落眼睑,低下了头。他大脑再一次出现了空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又是怎么走出总统办公室的。他能记得的,只是站在办公室门口,与总统道再见时,叶利钦紧紧握住了他的双手,似乎眼睛还有一点湿润。“珍惜俄罗斯吧。”他听到他这样对他说道。
       第三界:鬼
       艺术
       前几年,在一本有关文学的时尚杂志上,我看到一幅亨利·米勒的居家照片: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坐在稍显凌乱的房子中央,像个嗜睡者刚刚醒来那样,茫然地看着相机镜头,和我家邻居那些蹲在路边晒太阳的老头没什么区别;让我觉得他没“辱没”亨利·米勒的地方是,他身后床旁的那面墙壁,天哪,居然是红色的:大红、火红、艳红、一种激动人心的壮丽的红。由于有了那红墙的背景,你会恍然觉得,活力无穷的亨利·米勒其实永远不老,他做出一副嗜睡的怪样,只是要和那些骂他“不道德”的卫道士们开个玩笑:你们放心吧,我已是个睡不醒的老人,以后天下可以太平了。当时我就想,如果我自己有了房子,至少卧室,也要涂成这种红色。
       那时我自己没有房子。
       后来我自己有了房子,我也真就这么干了,卧室墙壁刷成了红色。当时,别说知道我在搞装修的亲朋好友反对我这么干,连我雇来的装修工人,都对我的颜色选择提出了异议。我当然不会听他们的。于是,有些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干的亲朋好友就讽刺我:虽然你弄个红墙显得挺“特”,可本质上,你还是个照猫画虎的追星族。
       我不认为我是个照猫画虎的追星族,但这种事情解释不清。创造需要启示,异端出自传统。哦,我没想捧着我的红房子往创造与异端的高度上升华,我说的只是那个意思。其实,我一直喜欢红这种颜色,宁可别人说我土老帽说我有解不开的革命情结,我也不隐瞒我的观点,我觉得,在这样的前提下受米勒启发,模仿他一下,并非就是东施效颦。另外,即使我追米勒这颗老星,也没什么丢人,我确实喜欢他的小说,欣赏色情拒绝下作,张扬本能反对伪善,在这一点上,我俩臭味相投。就这么着,我心安理得地住进了我的红房子里。
       有一天,我和女友正在红房子里寻欢作乐,我前妻的电话打了进来。针对她漫不经心的问话,我敷衍地说正看书呢,没什么事。可她口气忽然郑重起来:“那你下来一趟吧,我在你小区大门口呢,想和你说点事儿。”这让我一时尴尬万分。她都来到我家门口了,我能不邀她上楼坐坐吗?可上来,我女友在呀。尽管我和她已经离婚,我交女朋友已没什么不对,可这种事……我有点不知如何应对了。
       “怎么,不方便?”
       “不是,没不方便。我是想,你不上来看看新房……”
       “今天没空,以后再说吧。”
       她的“没空”解放了我。我对女友交代几句,穿好衣服就下楼了,走出小区大门,钻进了前妻的马自达里。
       前妻说,她有件事,想求我当说客,可能会耽误我一点时间。我说这扯不扯,烟没带。前妻指着不远处的小卖店说,你抽什么牌子,我请你。我说能让我在你车里抽我就感激不尽啦,然后我下车进了小卖店,边给女友打电话让她别再等我,边买烟买火并点上一根。回到车里,前妻说,她有个朋友前一段买房,从她手拿了五万块钱。那朋友是个消费能力超强的单身贵族,虽然在外企做个中层,收入甚高,可她根本存不住钱,购物瘾发作起来像犯了毒瘾,让她自己也没办法。所以,当初她们就商定了,我前妻借她钱,等于替银行为她提供按揭,而她每月开支后必须像还贷一样,在第一时间就将一千元钱给我前妻送去,用四年零两个月的时间把欠债还完。“可这几天,”前妻说,“她莫明其妙地想要辞职,理由居然是新来的老总身上有股她讨厌的味,她认为,就冲个有这种味的人来当老总,这企业也不会有出息了。她多荒唐呀!你想想,她一辞职就没工作啦,没工作就没收入啦……”前妻又说,“她这人特别固执,对一般人的话油盐不进;可她崇拜你,崇拜比她有个性的人,你能不能,跟她谈谈……”
       前妻天真起来像个孩子,她以为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能把死人说活。可有一个就摆在眼前的例子她显然忽略了,如果我的雄辩真那么奏效,为什么我再三劝她别和我离婚,她还是脸子一撂就赶我出门呢。当然此时不能争论这个,我得去见她的朋友。我对劝阻她朋友辞职没有信心,我更不相信人家对我有什么“崇拜”——前妻这个大孩子,就是喜欢听些美丽但却毫无意义的客套话。不过哄前妻高兴,我把这视为我的责任。我这个不愿负责任的人,对某些女人可以例外。
       见前妻朋友的前一分钟,前妻最后提醒我,千万别提欠钱还钱之类的事,只说现在有个那么好的工作多不容易,而我还没来得及开句玩笑讽刺她一下,她朋友就已经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我不想对前妻朋友的模样长相性格特点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多嗦什么,我只想说,这世上的有些事情,巧的让人难以置信。所以,在前妻朋友家,我光顾环视左右暗发感慨了,光顾庆幸一小时前没把前妻请到我家了,根本就没提什么工作的事,只语无伦次地说几句闲话,便起身告辞了。我的表现让前妻愤怒。“你平常的能耐都哪去了?”她尖刻地问我,“思维便秘还是话语便秘?”
       前妻朋友的房子是敞开式的,屋里的砖墙全敲掉了,除了卫生间那块地方有面齐胸高的磨砂玻璃隔断稍作遮掩,其它地方,都一览无余,也就是说,卧室客厅厨房书房,巧妙地分布在同一个大空间的不同区域里。当然我想说的不是这个,不是这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开放式居室风格,我想说的是,她的四面墙壁,居然刷成了红色,是那种亨利·米勒和我只敢在卧室墙上涂抹的红色。这是一重巧合,足以让我惊讶,但我多少还能稳得住神,所以前妻针对她的红墙对我嗔怪她这人瞎闹腾时,我还附和道:“嘿,嘿嘿——”可接下来,我几乎像嗜睡的米勒一样恍在梦境了。接下来,我顾盼完左右,下意识地把眼睛放到房间的床头那侧。我看到,床头那里,有两个也大红色的、偎靠着红墙的、又大又厚的暄软靠垫,懒洋洋地戳在枕上,那性感的面料上,似乎还留有某种暧昧的印痕。我床上也有一个这种靠垫,是金黄色的,与红墙相配它太过明亮,既不性感,也不暧昧。现在看来,还是红靠垫配红墙壁更意味深长呀,尽管,它们的红不可能完全一样。
       “嘿,嘿嘿——”其实这时我的思维真停滞了,可我不能没表示呀。“倒也挺好玩的,”我含含糊糊地说,“你怎么,怎么想到,刷红墙呢?”
       “也不是我想的,是别人提醒我的。”前妻的朋友边冲咖啡边爽快地说,“有个电影,叫《亨利与琼》,看过吗?”
       “看过。”前妻抢着说,说罢把头又转向我,“还记得吗,咱俩一起看的碟。”
       前妻的朋友说,“它的小说作者,就叫亨利,亨利……什么来着?”
       我说不出话,仿佛预感到了什么。前妻捅捅我,“你知道叫亨利什么吗?”
       “叫——”我使了挺大的劲才发出声音,“亨利·米勒。”
       “对,亨利·米勒。有一回,我看到本杂志,有幅亨利·米勒的照片,他坐在屋子中央,身后是床和墙。哇塞,亨利·米勒都八十多了,又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可你猜这老疯子房间什么色的……”
       那天我在前妻朋友家坐了不足十五分钟,就起身告辞了。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前妻数落我一道,说她以前认为我还有百分之一的长处,现在看来,我百分之百是个废人。
       一段时间后,女友又来我的红房子与我寻欢作乐,一进屋就提醒我关掉手机,然后不放心地又来一句:“可不开机,你老婆会不会直接敲门呀?”但很快,她注意力就转移到别处去了,上床后,她屁股下边坐着又大又厚的金黄色靠垫,将另一个又大又厚的红色靠垫抱在怀里,往墙上比,一方面对这性感靠垫所散发出来的暧昧气息表示欣赏,一方面又为这靠垫的红与墙壁的红没能完全一样感到美中不足。
       “你新买的?怎么好像洗过似的?”
       政治
       这天晚上,我刚把面条下到锅里,我妈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妈——”
       “你在哪呢?快来一趟,刁民说他明天要自杀!”
       我先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只觉得我妈的声音不大对头,都有点失真,好一会才意识到她的话是什么意思。我来不及多问,疯了一样,关上煤气穿好衣服,打车直奔妈妈家而去。
       刁民是我儿子,初三学生,他妈我前妻出差去了,这些天,他和我妈一起生活。我赶到妈妈家时,见妈妈在哭,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刁民倒挺平静。我问怎么了,他不好意思地把头低下,但紧接着眼泪也流了出来。他问我相不相信他是个诚实而又正派的孩子。
       “当然相信,”我搂着他肩膀说,“好好说,怎么了?”
       刁民开头的讲述笨笨磕磕,前言不搭后语,但讲着讲着,就条理清楚了,细部充实了,我在心里稍作编辑,很快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前些日子,相差也就十几天吧,刁民班上先后有两个同学丢了手机。第一个同学报失的时候,班主任老师满脸的讥讽。该,她咬着牙说,不让你们带手机偏带,穷显摆,这回好,丢了。可没过几天,又有同学丢了手机,老师就不说该了,她意识到,在她这学年组长先进教师领导下的班级有了小偷,并且还频繁作案,实在是个不小的问题,她要求三只手的同学乖乖坦白,交回赃物。她像狼外婆那样人性地说,我知道偷手机的同学也是一时冲动,现在肯定后悔了,但又怕被别人知道脸上无光。这样吧,我建议你,把手机放个信封里,写上我名,委托个什么人放传达室,知错能改我是不会追究的,好不好?可仍然没人还回手机。老师很生气,在进一步的内查外调毫无结果后,她说是你自己逼我给你曝光呀。然后决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三个贼。我也知道,她解释说,选出来的贼不一定真是贼,但通过选举,一来可以培养你们的民主意识,使你们对进步的文明的行为有所了解有所实践,再一个,选三个,总会有一个八九不离十吧;至于那两个,就对不起了,只能陪绑,这就叫一条臭鱼腥一锅汤。当然了,她又说,由于选出来的贼不一定是真贼,所以我既不会通知你的家长,又不会逼着你掏出手机,但我要在一个月里,让那三个疑似贼的名字每天都出现在黑板上,让大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哼,以为要毕业了就没事啦?别忘了,你们还有档案呢,我的毕业鉴定要跟你们一辈子的……这之后,她让有本事复印的同学复印出五十八张写满五十八个同学名字的明细表格,后来又用钢笔把她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去,一气写了五十八遍。为了公平公正防止干扰,名单还不发到个人手里,而是摆在前边的空桌子上,连笔都是大伙固定公用一枝。同学在下面思考五分钟后,从一组一座开始,一个人一个人按顺序上前画票,每人都背冲同学面向黑板,至少画一人,多画不限。每张选票画完以后,由画票者自己叠上,放进一个红塑料桶里,那桶高高地摆在讲台上,处于全体同学的监督之下。待所有同学都画好票了,老师让四个组的小组长站到前边,一人唱票,一人记票,两人监票,开始往黑板上填名画正字。
       集体投票民主选贼,这让全班同学又紧张又兴奋。从第一个人画票开始,到第一个候选贼的名字写上黑板,大家想议论又不敢议论,不议论又抑制不住心中的骚动,一个个就贼眉鼠眼地观察,斜眼吊炮地张望,新奇感抵消了当贼的恐惧,恐惧心又引发了比哭还难看的硬挤出来的笑。
       票数非常分散,记票的同学很快意识到,他不该把黑板上的名字写那么大,再那么写下去,黑板就装不下了。于是,那些名字便像一群驰向远方的飞鸟一样,越来越小。讲台上的四个小组长,每个人的名字也都被念过。最初涉及他们的名字,念的写的,还不好意思,张不开嘴也下不了手,可渐渐地,他们就都放开了手脚,念的像朗诵诗歌,写的像挥洒书法,全班的气氛也随之活跃起来。底下开始议论纷纷,嘻嘻的笑声不绝于耳。忽然,唱票的同学张不开嘴了,和两个监票员面面相觑。怎么了?坐在一旁的老师问。唱票员吭吭叽叽地说,你的,你的名……老师闻听脸一下红了,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她又坐了下去。也写上,她平静地指示道,我填上我名字就这意思,大家都是平等的嘛,认为我可疑也可以写。这之后,唱记票的工作一路顺风,由于包括老师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上了黑板,这场选贼活动就如同节日晚会了,男生女生全喜气洋洋,兴致勃勃,个别名字没上黑板的,还直抱怨呢。可这时候,估计还有十来张选票没念完时,放学铃响了。那几个唱、记、监票员扭头看老师,意思是一鼓作气完事拉倒得了。可老师犹豫一下,果断地指示停止计票。这黑板上的票数就这么放着,看看这一宿能有变化不,她诡谲地笑笑,又正色道,剩下的明天大伙早到校半小时,接着选;不过嘛,我倒希望,明早我路过传达室时,那里至少能有一个手机失而复现,那样的话,这让大伙都跟着担嫌疑的选举活动也就可以终止了。然后,她把选票塞进一个质地结实的大塑料袋,一路钉书钉封得严严实实,带上它们出门走了。
       念过的选票是四十九张,有许多人悬着的心已经掉了下来,因为大多数人得的都是一票两票三票四票,老师得了两票。而得票靠前的,即超过十票的,有六个人,其中最多的得十三票,刁民得十二票,暂时与他人并列第二。
       “我想好了,明天选上我我就自杀,以死表达我的清白!”刁民仍然说得信誓旦旦,但看我的眼神,已经躲躲闪闪了。
       我让他先回他屋写作业去。“你们老师的做法要多拙劣有多拙劣,要多恶劣有多恶劣,”我说,“可你要是拿自己的性命去抗议她的拙劣恶劣,你就比她更拙劣恶劣。”
       刁民被我说的直眨巴眼睛,但还是乖乖地回了他屋,我妈不放心地跟了过去。一老一小不在眼前了,我气得低声骂起了粗话,是骂刁民的老师。可我知道,不仅我骂人毫无用处,就是我现在把她拉上法庭,也不可能解决问题;如果我跟她来硬的,不光那选出来的贼肯定非刁民莫属,在暑期到来前的七八个月里,刁民在她手里就没活路了——即使刁民不自杀而死,也会被她折磨死刁难死。我希望能找到一种柔软的方式解救刁民。
       我想到了小赵小王这两口子。
       其实刁民刚把情况介绍个开头,我就想到了小赵小王,也正是我想到了他们,我的表现还算平静,也把“柔软”当成了我解决此事的第一选择。可现在需要我拿起电话求他们了,我心里一时又有点没底,他们还能帮助我吗?我把骂刁民老师的话又送给了自己,我骂自己是一个不识时务鼠目寸光的假正经伪清高,是个连顺水人情都不会送的大混蛋。
       我认识小赵,是通过小王。小王是个牙科医生,当年我麻麻烦烦地拔牙镶牙时,与小王打过几个月交道,是那期间,我又认识小赵的。中学教员小赵要评职称,需要公开发表两篇文章,他十分谦恭地求到我头上,说发在哪无所谓,能发就行。这个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骨干教师,文章写得其臭无比,要发表,我不把它们重写一遍根本没门。我很为难,可没法拒绝,也就帮他写了发了。这事之后,他们两口子对我感激不尽,连续几年过春节都来给我拜年,我也就知道小赵评上职称了,当优秀教师了,当主任了,当副校长了,调到区教育局当科长了……按说凭着这等关系,现在我求他应该没有问题,可不幸的是,就在前几天,我差不多等于得罪了他。前几天,他忽然找我,求我代他给我的一个熟人转一笔钱,倒不多,只几百块。他说他一个哥们要竞选副区长,他是那哥们的竞选高参,现在上边搞差额选举,他得为他哥们多拉选票,所以正在给那些有权投票的区人大代表送礼上钱。我那熟人就是有权投票的区人大代表,可小赵从未与他打过交道,怕唐突塞钱被顶回来,希望那好处费能假我之手转交一下,并说以后大家都哥们了,彼此也更方便照应。我的虚伪就表现在这里,我很清楚我那熟人多么贪婪,可我却说,你的意思我可以转告,但这钱我不能转交,我不能去亵渎人家那神圣的一票。连我自己都说不好,我这人到底什么心态,反正我一口回绝了小赵。而现在,轮到我来求小赵了,偏偏要说的也是与选举选票有关的事,想想吧,这该让我有多别扭。咳,老天爷这不捉弄我嘛!
       但我还得硬着头皮打电话呀。“小赵呀,你看那天我……”
       电话里边声音嘈杂,显然小赵在喝酒呢。“是刁大哥呀,没事没事,我哥们弄上了,你那哥们现在也成哥们了,昨天我们哥几个一块喝酒,还提到你老兄特哥们呢……”
       小赵的热情一如既往,这让我有了勇气说刁民的事。我把刁民的清白履历渲染一番后,又以讨好的口吻指出了老师这种选贼的做法多不合适。“小赵呀,”我字斟句酌地说,“其实没做亏心事,也怕鬼叫门,你们教育学家,也都是心理学家,能理解,这点吧?”
       “没事大哥,你放心好了。”可我觉得,我的话小赵根本没听进去。倒不是他不听我说,而是他的酒——我似乎从电话里都闻到了他满嘴的酒味。“咱大侄子不是没偷吗?就是真偷了,小弟也能让他平安无事……”
       这天晚上,我住在我妈家,第二天早晨,我亲自把刁民送到了学校,确保他比往日提前半小时进的教室。刁民离去后,我在校门外走来走去,神不守舍,抓耳挠腮,脑子里全是刁民寻短见的一幕幕场景:跳楼、上吊、服毒、投水、割腕、吞煤气管……赶都赶不开。好容易捱到第一堂下课了,我看到,操场上的刁民如释重负地冲我摆手,脸上的笑容里带一丝羞涩。他一定为昨天的激烈表现感到不好意思了。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不愿意让大人操心。我知道没事了,就电话通知妈妈一声,然后回了我自己家,忙我的事情。
       中午刁民打来了电话,详细向我汇报早上的经过。“爸,没我事儿了,”如果早上刁民那种化险为夷的表情里,还隐隐透露出几许未消的余悸的话,那么这时,他显然已经彻底走出“疑似贼”的阴影了,他的声调高亢而明亮。他解释说,早自习时,把那些剩余的选票念完以后,他就被排除在前三名之外了,其他五个昨天得十票以上的人,也有四个得到了解放,只有一个继续榜上有名;而另两个被选入前三名的——刁民说出了那两个名字,口气中似乎有点幸灾乐祸——“该,他俩是我的死对头,这回老师替我报仇了……”我觉得,刁民这后一句话,比幸灾乐祸还要无耻下流。
       科学
       老话讲,名不正则言不顺,好多年里,我一直名不正。
       二十岁前,我有个学名大号,叫刁铁军。刁铁军这名俗得掉渣,虽然与我亲密无间,可我从来没喜欢过。是呀,我的脚气与我也亲密,我能把它当恋人朋友吗?之所以不喜欢它还得用它,倒不是怕赐我名讳的爸爸妈妈有什么意见,只因为,我没找到更合适的名字去取而代之——刁卫东或者刁向党,就比刁铁军好多少吗?可二十岁时不一样了,那时的我,已捧着《全唐诗》把高适岑参们读了一遍,想从“万里鸣刁斗,三军出井陉”或者“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这种边塞名诗中借个字号,易如反掌。这样我就叫刁斗了。
       刁斗这名字叫出去后,亲朋好友广为欢迎,生人熟人接受的程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我为自己取了个好名洋洋得意。可得意之余,我忽略了个问题,我更改名字只是个人行为,没去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我户口本上,尤其是后来的身份证上,代表我的符号还是刁铁军。
       早先没有身份证时,户口本基本没什么用,好像只用于并不经常的户口核查。倒是单位的介绍信一直如同万能钥匙,买机票取汇款,办理住宅电话或公费医疗卡,仅凭介绍信上的红印和我的自称刁斗,凡事就能一路畅通。可忽然之间,人人都得办身份证了,而随着身份证的出现,介绍信就变成被遗弃的“二奶”了,这样一来,我的麻烦骤然增多,刁铁军的证与刁斗这个人的不对应不配套,让我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从那时起,大约在十六年前吧,我就踏上了漫长的确定自我之路——不是改名,我名字早就叫刁斗了,而是改身份证,把身份证上的刁铁军换成刁斗。
       我不知道别人改身份证是否也像我这样麻烦,反正在差不多两个抗日战争那样长的时段里,我即使没每天每日地求爷爷告奶奶,每年也都会托朋找友地张罗几次,当然每次都无功而返。而这中间,让我异常郁闷的是,人人都说上级不让开展这项业务,但从来没人能解释一下是哪个上级,或出示一个相应的文件,说明一下那上级为什么不许百姓改名。后来我听说一件改名的轶事,十分悲惨,觉得人家那么悲惨都得不到通融,我再继续折腾下去,肯定也是白搭工夫。
       有个小伙,姓杨名伟,不知从上高中起还是读大学起,反正从他开始喜欢女孩子起吧,所有的同学称呼他时,声调表情就都不对了,要么夸我张,要么暧昧,总之透着一股怪味。他也知道同学们其实没有恶意,不过是用“阳痿”的谐音开他的心,可他就是说服不了自己,只能越来越强烈地把为他取名的爸爸妈妈视为仇人。开始爸妈不明就里,后来明白了,也意识到当初起名时太欠考虑,就张罗着给儿子改个名字。可张罗了几年,也改不成,相关部门的人还批评那父母:你们心思怎么那么邪呢?这期间,杨伟的性格愈益扭曲,竟发展成了精神疾病,好不容易娶个农村媳妇,可人家不到半年就要离婚。媳妇的理由不是丈夫阳痿,而是丈夫行,却根本就不碰她一下,半年了,她的处女膜还如同丈夫的身份证一样,保持着完好的原始状态。父母为拯救儿子的婚姻,又去请求改名,当然相关部门认为,这新理由更加荒诞不经。而家里这边,杨伟可以不碰妻子,却不允许妻子离婚,一段时间后,见妻子去意已决,他就在她熟睡中掐死了她。这则轶事不知真假,但别人讲给我后,我对我的改身份证之事还是彻底绝望了。我开始腆着脸通知一些多年的朋友,说真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我一直用假名欺骗了你们,其实能证明我是谁的不是我自称的刁斗,而是我身份证上,那个始终被我视如异物的刁铁军;针对朋友的惊讶与不解,我又说,所幸的是,我没用假名骗男朋的钱财或女友的美色,如果骗了,我再隐藏起来或潜逃出去,你们根本找不到我,那你们的损失可就大啦。
       可就在这时,2004年10月份,一个偶然的饭局上,我认识了个据说有能力改名改身份证的刘姓男子。我不喜欢喝酒,一般在酒桌上,为了避免引火烧身,我不主动与人搭讪。可这天,我先把自己灌个半醉,然后就缠着刘姓男子絮絮叨叨。
       “这事的确麻烦,”我话没说完,刘姓男子就听明白了,“我尽量帮你想办法吧,有空你写个改名申请,给我送去。”大概他和别人还有正事要谈,三五句话就打发了我。
       当时我激动成了什么样子可想而知,可第二天,醒酒之后,我就一点信心也没有了。一是刘的态度比较冷淡,再一个,我有太多的前车之鉴呀。以前,我遇到过不少敢于拍胸脯子说大话的,可没有一个兑现了诺言,并且,那些人中,既有比刘职务高的,也有比刘做的工作更具体的。
       但我还是把过去递交过无数次的申请工工整整地再抄一遍,去了刘的单位,权把死马当活马医吧。当时我特别希望找不到刘,如果不见面,把申请往传达室一扔转身即走,就避免了与他见面的难堪——万一见面了他认不出我,或把答应我的事忘了,那会让我这个爱面子的人无地自容的——至于那申请能否被他看到,我的事情能否办成,我就不管了,我觉得我送一趟申请对得起自己也就行了。可不巧的是,在刘单位楼下,我刚钻出出租车,就见刘正好从楼里出来,朝一辆黑色轿车匆匆走去。
       “哟哦……你来啦?”刘看到了我,认出了我,估计也想到了我为何而来,但他一定忘了我姓什么。
       我忙把装着申请的信口袋递了过去。“老刘我来麻烦你了……”我嘿嘿嘻嘻地挤着笑脸,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刘拿出申请扫了一眼,又塞回信封,把信封折一下揣进了兜里。“老刁我就不请你上去坐了,我这得马上出去开个会呢。”
       “不上去了不上去了,改日再坐改日再坐。”我一边与他握手道别,一边又使出吃奶的力气叮嘱一句,“老刘呀,行不行的,最好年底前能给我个信儿,省得我……”这时候,距2005年还有七十一天。
       第二天上午,我正睡懒觉呢,有个电话吵醒了我,我一接,居然是刘,他说我的改名申请被批准了。天哪,我的改名申请被批准了!这痛快的、顺利的、简单的、容易的……怎么好像不大真实呀!我嗖地从被窝里蹿了出来,光着身子站到地上。这季节,沈阳的气温已经挺低,可我一点没觉得冷,我需要以我的方式检验一下,此时我是否犹在梦中。不是做梦,我耳畔的电话里,确实响着刘那不紧不慢不冷不热的平淡声音。他让我先去他单位一楼拐角处拍标准照,然后拿着照片,去另一个更为具体的部门领取新户口薄并办理旧身份证的注销手续,再然后,带着那套注销手续,去另一个地方交接一下,一周后,再取一趟新身份证就可以了。
       “这些地方,我自己去就行?人家能理我?”
       “能,”刘说,“我马上要出去开个会呢。”
       刘大概以为我是想请他陪我跑这些手续。其实我没这个意思,我顺嘴那么来了一句,一是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再一个,也是我对这改名之事竟如此轻巧缺少必要的心理准备:往昔它可是登蜀道呀,现在怎么变成了房前屋后的饭后散步呢?
       这之后,依刘的指示,我先后去了那三个地方。每到一处,只要一提刁斗,办事的人员都没有二话,一周后,我就有了新身份证,作为刁斗,我的“名”“实”终于相符了。
       拿到新身份证,我高兴成了什么样子无法形容,那天,我首先想到的是应该请刘吃一顿饭。可这时我才记起,他并未给我留过电话,前几天他打进我手机的那个号码,也被后打进来的号码挤了出去。我通过电话局查号台找到他单位传达室的电话,我说找老刘,可人家问我刘什么,具体哪个科室的,我竟一概答不出来。我想,哪天我专门去他单位找一趟吧。
       有了新身份证后我做的第二件事,是把电话打到北京的哥哥家里,通知妈妈。“妈呀,我这回就光叫刁斗了,”我像中了大奖却又假装无动于衷那么有点做作地对妈妈说,“你可别怪我彻底报废了你和我爸给我起的名呀。”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妈的第一反应不是祝贺,而是和我开起了玩笑。“有个事儿呀,以前没敢跟你说,是怕你埋怨我和你爸,”妈妈说,“现在你等于把名字又改回来了,我就告诉你吧,其实你最早的名字,就叫刁斗。”
       “什么什么?”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妈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最早的名字……”我妈平常严肃有余,怎么今天和我开起了玩笑,这不像她说的,更不合时宜呀。
       “你呀,这是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但妈妈的口气里,分明又没有玩笑的成分。接下来,她说了一段与名字有关的往事。
       她说,刚结婚时,她和我爸在北京工作,那时候,我爸给个领导当工作秘书。她生我哥时,我爸正陪领导开会,消息传到我爸那里,他顺嘴吐出一个“北”字,将我哥的大号命名为刁北。几年以后,我出生时,我爸作为外派的京官,已率领我家落户沈阳。我妈生我那天,是他自己正在开会,消息传去,他顺嘴又把个“沈”字赐给了我,命名我为刁沈。可我妈从医院一回到家,立刻向他提出了抗议,说一个男孩子,被称作“刁婶儿”,成何体统。那时候,有些叫我爸刁叔的人,给我妈的称谓就是刁婶儿。我爸望着墙上的沈阳地图和中国地图一脸茫然,那叫什么?好像舍此他脑子里就一团糨糊。照理说我爸不光识文断字,还会写诗填词呢,可在这等刁门香火传递的大事上,他居然(下转第135页)(上接第120页)愚蠢地只会用地名给儿子命名。叫什么呀?他追问我妈,好像他遇到的是天大的难题,而在这难题面前,我妈必然也一筹莫展,这样,他的“刁沈”就是最佳选择了。我妈没理他,只看我,同时哼出一首当时广为传唱的流行歌曲:“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主席……”然后才说,既然老大叫刁北了,那老二就叫刁斗吧。她在纸上写了几遍“刁斗”,似乎感觉不错,就小声地篡改着革命歌曲又唱道:“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疼爱两个儿……”我爸反对我妈把两个儿与毛主席比,可他也觉得刁斗好于刁沈,就接受了我妈的建议,让我和我哥成了北斗。但他批评我妈不该有那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狂妄心态,把自己的儿子设想成泰山北斗,他说咱小儿子的名字虽然读成“抖”音,但要用“豆”音来理解,是“斗争”的意思。接着为了向妈妈篡改革命歌曲的行为做出反击,他朗朗背出一段名人名言: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我妈则不管“抖”还是“豆”,她只认北斗,同时还心生一念,等身体恢复了,她要再次怀孕,争取生个女儿,并且自行将其命名为刁星,这样她就等于把北斗星一遭收归膝下了。可又过两年,我妹妹如愿面世以后,连一天刁星都没叫过,因为为了两个野心勃勃的“北斗”儿子,我爸我妈已经被贴好几回大字报了,他们怎么还敢让“北斗”真的闪烁成“星”呢?在哥哥将上小学,我还没记事时,我们家的户口本上,便首次留下了我和哥哥改名的痕迹。
       顺便说一句,直到现在,我哥还叫刁铁辉,而我妹妹叫刁铁梅。我不知道他俩是否已有打算,欲更名或曰复名刁北刁星,从而与我一道勾连成那个勺子形的刁氏“北斗星”;如果他俩有这打算,我倒很想劝他们一句:算了吧,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改来改去多麻烦呀。
       刁斗,作家,现居沈阳。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证词》、《回家》等,另有中短篇小说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