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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批评]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
作者:吴志峰

《天涯》 2005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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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左翼知识分子有一大部分来自文学(主要是现代文学)研究界,从历史上来说,这也并不奇怪。按中国的传统,恰恰是文人肩负着(或自愿承担着)“修、齐、治、平”的责任,只是到了现代,随着学科分化和社会分工,人们才开始慢慢地习惯于“各安其位”。然而即使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文学工作者仍然是社会参与的合法而重要的力量。
       事实上,从晚清至“五四”,从梁启超至鲁迅,那些现在可能被划入“文学家”之列的人,首先是把自己当作对当时的中国负有责任的“中国人”看待的。而后来的左翼批评家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地把文学批评与社会政治进程联系起来。当然,民国时期就已经在学院里出现了“学科分化”,并在个人的想法中出现了“分工”的观念:有人开始强调“文学”的独立性,反对“文学”中有“政治”的“干涉”。然而,当时一切都还在形成中,而且社会的动荡不允许那样截然地各自为政。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所有的知识分子,不论什么专业,都积极参与社会动员。在抗战结束时,更是从各自的立场大声说话,在中华民族走什么道路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说,自晚清以降,文学家和文学研究者,是中国社会变革的主要参与力量之一。
       然而,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人们重申各自学科的独立性与学术规范以来,文学研究者就被给定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己认领了)一块园地,只有在这块园地里产出的成果,才算是合法的成果。在这样的体制下,一方面,文学研究者脱离自己的“专业”面对社会发言不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文学研究者自身也将知识划分为专业的与非专业的,将“专业视野”内在化,从而失去了自己全面把握社会整体的能力,失去了对社会发言的知识前提。这两方面又互相强化着。因而当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一些文学研究者在面对日益不公与分化的社会现实,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安心于在给定的学术象牙塔里进行循环的知识生产,而希望对社会发言时,就开始有人指责他“带球越位”了。
       可以说,“文化研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中国登陆并传播,与打破“学科分界”有密切关系。一方面,专业化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并且体制化了;另一方面,文学研究已经失去了它在1980年代那样的社会参与能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社会现实已经不容这些研究者安心于在象牙塔里进行循环的知识生产了,面对现实必须有所行动!所以,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向,与反思作为学科对象本体的“纯文学”齐头并进,也与反思“现代性”携手同行。在“现代性” 的反思框架内,中国近代、现代乃至社会主义以及改革开放以后的时期,都被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在这一统一的进程中,中国现代与当代的许多问题被认为是“现代性危机”的一部分,“这一视野不仅为现代文学研究打通了原先按时段划分的近代以来的文学,也打通了文学与更广大的世界的联系”。
       所以,文化研究最初给自己的定位是“作为方法与视野的文化研究”(倪伟语),主旨在于打破“学科界线”,进行专业的突围。同时,由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文学或文化的生产逻辑已经与以前大不相同,当代文学本身已经改变了形态,它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变得可疑,因而通过文学研究来把握和参与社会进程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也受到怀疑。这时候,文化研究扩大了文学研究对象的范围,希望通过对“文化”这一更广泛存在的社会范畴进行研究,重新获得把握和参与社会的可能性。当然,对后者的质疑也反映了对文学的性质与功能是否在当前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的保留态度,因而他们会说:“研究对象的扩大或转变,并不必然带来新的东西。”(倪文尖语)
       然而,不论将文化研究看作是对文学研究的“方法与视野”的拓展,还是看作文学研究“对象”的拓展,都只是说出了一部分真理。因为文化研究在当代中国生根的根本原因是那些研究者的研究目的或“问题意识”发生了变化,而且,文化研究要想不成为新一轮的“学院时尚”,其合法性和真正价值也正在于它的“问题意识”的转变。
       中国现当代文学成为一门常设的学科,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它的任务是遵循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的论述,研究与教授新文学,以完成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民族国家的讲述。其文学研究的前提是:文学与社会的政治经济之间存在着反映论式的同一性。而“文革”后的现当代文学研究开始对原先的文学研究进行反思,并开始将“文学是人学”以及“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为研究的前提与叙述的目标,旨在建立人的“主体性”与文学的“自主性”。这时期的研究急于要和先前的研究进行决裂,并以在文学中发现和阐释抽象的“人性”与“文学性”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
       而1990年代的一系列社会变化让研究者们发现,在资本逻辑日益强大的当代中国,在社会日益两极分化且原先的价值普遍失落的情况下,只是抽象地谈论“人性”或“人的精神”,或一味地注重“文学性”或“美”,已经失去了它的有效性,因而在社会参与方面也被边缘化了。换言之,以发现和阐释“人性”和“文学性”为目的的文学研究,在这时候面临重大挑战。在这个十字路口,一部分学者坦然接受了角色的边缘化,以“学术规范”为旗号,宁可承认原先的研究本来就不是真正且独立的学术研究,从而以重建学科边界化解了学术研究无法参与社会变革的焦虑;另一部分学者则“直面现实”,反思自己的学术路向,以图重建学术与社会现实的互动关系,也即重新确定现代文学研究的合法性。
       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语境下,文化研究给文学研究者提供了新的思路。很显然,在文化研究的视野下,文学研究者已经不再以发现或阐释抽象的“人性”或“文学性”为最终归宿,而是试图直接“把握”乃至“干涉”当下充满危机的社会进程。因为在文化研究的思路中,文学以及所有其它形式的文化,都是一系列的社会实践,它们并不纯粹地“反映”或“表现”抽象的“人性”,或者只是将自身呈现为纯粹的“美”;相反,它们自身内在于社会进程并参与了社会变革。也就是说,文学与其它形式的文化,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抽象“人性论”的,也不是“审美”的,而是政治实践的(始终与意义和价值有关,并始终与特定的权力和利益有关)。
       然而1990年代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向并不只是左翼的文学研究者独特的选择,也就是说,这一转向并不天然地就具有激进或批判的性质。由于分科化的学院体制日益完善,每一学科都在不断寻找自己的“学术增长点”,这时候流行于美国的“文化研究”不可避免地像其它理论一样,被作为“代表西方的先进文化”而进口。在这里,文化研究实实在在地成了一种被消费的“理论”,并且因为它对文学研究的“方法与视野”及“对象”的拓展,为新一轮的学术生产及竞争提供了动力。而面对1990年代以来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它只会沦为处于商品消费与学术消费之间的“吊带衫”,给流行文化和各类商品符号进入学院搭好一座插满两排“学术”旗帜的桥梁。
       所以从知识的角度来说,最先被引入中国的文化研究者是罗兰·巴特,而他的文化研究给国内学者带来的只是新一轮的“学术繁荣”。因为在这里,研究者所注重的仍然是它对于“学术现代化”的意义,而没有将其看作是面对现实的文化实践。
       从文化研究的发源来说,语言学、符号学到巴特的神话学是一路,这一路从最基本的层面上论证了文化(包括文学)的实践性,而通过福柯,更论证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不可避免的勾联。通过这些环节,“主体”、“人性”、“文学性”等概念才变得可疑,从而为人们反思原先的“主体”、“文学”等打开了思路。然而因为这一路是基础性的,且具有很强的技术操作性,在它们被中国学界吸收时,很容易就化为一种新的“原则”与“方法”,结果是“原则”与“方法”被滥用,“原则”与“方法”背后的关怀却不见踪影。
       第二路文化研究来自法兰克福学派,强调对大众文化中的意识形态批判。这一路为及时地理解1990年代市场机制及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对当代文学所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武器,所以最为有左翼倾向的文学研究者所看重。同时,由“反思现代性”而触发的对“社会主义”传统的重新评价,又使得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和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得到格外关注,他们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一方面为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提供了合法性,另一方面也给文化研究打上了“马克思主义”的烙印。正是在这个时候,人们才在对抗资本逻辑的同时,重新激发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的活力。并开始以文化实践方式,为争取另一种社会前景做努力。
       第三路来自英国文化研究。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英国文化研究者特别强调对通俗的、劳工阶级的文化的探索,试图挖掘社会底层自己的文化,以“夺回失去的声音”。因而对他们来说,文化研究是一项很明确地与劳工阶级相结合的社会实践,它从正面挖掘劳工阶级的反抗资源。然而这种对通俗文化与劳工阶级文化的强调,从北美转了一圈在中国登陆时,却成了对法兰克福学派要批判的大众流行文化的拥抱。可以说,当下中国的文化研究既不乏运用巴特和福柯的方法所进行的知识再生产,也不乏对文化工业的分析和对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批判,但在与劳工阶级结合并挖掘、研究劳工阶级的文化资源方面却毫无建树。然而,如果中国的文化研究不想成为简单的道德呐喊,不想只是“政治正确”地轮番在各种对象上揭露同一意识形态,它就必须在这一路向上有所作为,挖掘与培养反抗的资源与力量。
       可以说,在中国当代的具体语境中,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转变,不只是“方法与视野”的拓展,也不仅是研究对象的拓展,这一转变的部分动力来自于研究目标的变化,同时这一转变要想不被学院收编从而变成新一轮的学院时尚,就必须坚持自己新的目标,转变自己的问题意识,不是在学术本身之中,而是在学术与社会的互动中,在学术的实践性中寻找自己的意义。
       但是,即使有了上述态度转变,在从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时,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1、 怎么处理英国文化研究与法兰福克学派对文化的理解的差别?
       他们的一方强调文化是人们自己的表达,因而含有人们的主动性或能动性,从而研究、挖掘这些能动性就可以为我们变革社会提供动力;另一方强调文化是意识形态对人们的强加,因而不可避免地在形塑着人们的自我,所以必须先将被这种意识形态奴役的“自我”解放出来,才有可能变革社会。我们是否接受这样的两种文化观?
       很显然,中国当前的文化研究面对的是原先国家体制与市场体制下的文学或文化,这些文化在权力逻辑与资本逻辑中究竟是完全被动性的还是有余数,很难一概而论。那么我们是(1)遵循“高雅/流行”的二分模式将它们分为A:完全被市场逻辑或某一意识形态笼罩的文化;B:具有反抗潜能的文化;还是(2)在每一文化产品中都试图发现上述两个方面呢?
       一般来说,我们会选择前者,在鲁迅的作品中我们挖掘可资借鉴的反抗资源,而在卫慧的作品中我们则发现意识形态,发现应该批判的东西。当然我们可以用以下的前提将上述做法合理化:说因为在卫慧的时代,文学已经完全受制于资本的逻辑了,文化制品的生产只求迎合主流的意识形态,而鲁迅的时代不同。也就是说,在1990年代之后,文学的生产机制及文学的形态本身已经和以前完全不同了。这个判断里含有文学所蕴涵的反抗性在资本面前衰退的意思。依此逻辑,我们可能得出一个推论:今后的文学和大众文化都没有反抗的可能了,而文化反抗的惟一可能就在于进行文化批判的“文化研究”!然而,这很可能被人看作是自大狂。
       而如果我们试图在每一文化产品中都发现相反的两个方面呢?那我们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研究鲁迅与卫慧的作品都能为我们提供反抗的资源,也都隐含着我们应该批判的意识形态!然而这与我们平常的感觉相抵触,也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一切文化作品的区别。然而事实上,文化研究将自己的对象从文学文本扩展到广告、肥皂剧等,本来就含有这样一层意思,但这样的文化研究也还都是寻找其中可供批判的意识形态而不是挖掘其中的反抗资源,也就是说,与上述的文学衰退论有某种相通之处。然而,如果要将两者区别开来,我们用什么标准?“文学性”的标准?“审美”的标准?或者就是“反抗性”标准?如果是这些标准的话,一切老问题又转了一个圈回来了:何为“文学性”?怎么才算有“反抗性”?而实际上,“文学性”或“反抗性”正是我们想从作品中探求的,并不能先在地作为判断的标准。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从某一文化作品中究竟是挖掘资源还是批判它所包含的意识形态,其实只是取决于我们对作品的主观态度呢?也就是说,取决于我们对作品的先在期待呢?或者是,文化本身并没有同一性,文学本身也并没有同一性?也就是说,是否鲁迅的作品与卫慧的作品从根本上来说并不能用“文学”这一同一概念来指称,因为它们作为“人造物”其实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实践,前一种实践是我们要继承的,而后一种实践是我们要批判的呢?
       2、怎么处理在文学研究中作为一个侧重点而在文化研究中不予考虑的审美维度呢?
       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带来的一个普遍的焦虑是:在文化研究的视野里,诗意如何可能呢?自“五四”以来,人们就在想以审美教育发挥宗教信仰的功能,因而培养人的美感一直是现代以来中国文学研究与教育的一大抱负。在科学、伦理、审美这三个领域,人们希望通过审美来统一人。而文学中的美一直以来都担负着涵养人的功能,文学修养好的人一般被认为具有“文学的精魂”(王晓明语),而一个没有诗意的世界被认为是死板、没有“人的精神”的世界。因而对于做文化研究的学者来说,他们一方面可能将当下的各类文学作品都做一番批判性的研究,另一方面,却希望不受任何干扰地去欣赏《红楼梦》,并教导后辈要有“文学修养”。
       确实,凭直觉来看,如果人类生活失去了审美的维度,人类最终变得没有诗意,那将是极大的悲哀。因为在审美或诗意中,蕴含着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想象。可惜的是,诗意或美本身只是一种动力,而不能提供面对具体现实时的可行性方案,而且单凭诗意或美并不足以保证对自由的向往就真能引导人走向自由。更可悲的是,在某些时刻一味地强调诗意和美,恰恰阻碍了人们对现实中存在的苦难和不公的认识。因而文化研究在社会的危机时刻更加关注文化中的权力、政治、经济等因素而非审美维度,或许有它的合理性。可是,社会在什么时候不是处于危机时刻呢?而且,人是一代一代地成长的,如果一开始都以文化研究的态度对待文学,年轻的一代如何获得“美”的“熏陶”,如何获得诗意的感觉呢?
       可是如果不是过于看重自己长期以来被训练出的审美体验的话,我们真的能指认出什么是诗意和美吗?在阅读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那些给我们以美的享受的东西难道不是与某种特定的“人性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关的东西吗?正如米兰·昆德拉所指出的,即使是作为最抽象的艺术,音乐给听者的美感也与某种“价值观”及与其相连的情感有关。因而诗意或美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建构,在诗意或美的背后依然是各不相同的价值观、人生观等与现实密切相关的“政治性”的东西?那么是否自“五四”以来的审美教育,其实只是在向人们灌输一种不同于传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呢?文化研究有没有能力和勇气完全推翻长久以来的审美教育思想,指出审美中的各种文化实践呢?或者它还是只能一面批判性地研究一些文本作为积极的文化参与,另一方面对一些文本作消费性的审美欣赏呢?
       不管怎么说,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转向,在中国的语境中包含有以下的意思:1、学术研究中“政治性”的回归(福柯意义上的政治);2、重建学术研究与中国本土问题的联系;3、重申学术研究的当下性。简言之,也可以说,文化研究不同于其它的学术活动的关键在于,它明确宣称自己是一种参与社会变革的文化实践,而不是有自己固定“对象”和“方法”的“学术”。
       吴志峰,博士生,现居上海。曾在本刊发表《故乡、底层、知识分子及其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