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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小辑]有人是天生的求乞狂
作者:鄢烈山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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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东南、华北、西南——些大城市“曝光”乞丐的丑行与诈术之后,广东的有些媒体也开始揭露乞丐“真面目”了。据调查,有的乞丐头包二奶,有的职业乞丐坐飞机衣锦还乡……很显然,这是要为本地出台禁乞令“造舆论”。
       不用这么导向,我也赞成在某些地段禁讨。每回到火车站送客,过街隧道被横七竖八躺着的乞丐堵得无法通过,或坐的士赶到车站广场被小孩堵着门强讨,难免心生厌恶。行行都要有规矩,乞讨也不例外。我也不怀疑报道的乞丐头的狡诈“腐败”。可这能说明什么呢?关于高官、法官、教授、医生的腐败案例我们都见多不怪了,岂能指望“跑江湖”的乞丐群落素质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不出“欺行霸市”的魔头?我们知道,个别例子可以证伪全称判断,比如只要公安队伍中出了一个坏蛋,你就可以说不是每个警察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但由个别例子不能得出警察都是靠不住的恶人这样的全称判断。同理,个别人少数人乞讨致富乃至暴发,根本不能说明所有的乞丐都是假冒贫困潦倒而欲不劳而富。
       没有人是天生的求乞狂,就像没有真正的“天生杀人狂”。即使有的人遗传基因有更多的暴力倾向,其所以沦为杀人犯也是后天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就像男人天生有性侵犯倾向,但常人不会像公鸡一样成为肆无忌惮的强奸犯。人有兽性但又是有理性和道德感的高等动物。即使有些地方,比如河南、安徽的某些乡县,有整村整村地出外乞食的文化传统,那也是因为那些地方长期处于赤贫状态,不“逃荒”无以为生。
       我们为什么不想一想:那些六七岁的卖花女,那些白发苍苍的老妇人,那些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他们为什么甘于被职业乞丐或丐帮头操纵,沦为后者致富的工具?他们是有学不肯上,有人养老而不愿享“五保”清福,有政府或助残慈善机构扶持而不接受却浪漫地以天地为穹庐走四方吗?我们常用“求爷爷告奶奶”的屈辱来形容自己办事的不顺利;难道乞丐们就没有人的尊严感,甘愿当“求爷爷告奶奶”的叫化子?
       最近看到两条新闻。一是电视报道的,有个农村人在城里饿得气息奄奄,竟抓沙子充饥;一是《广州日报》2月25日报道,深圳有一个35岁左右的男子,睾丸发炎无钱就医,竟用刀片“自宫”。我们睁开眼就不能不承认,当今确有不少人没有最起码的生活与医疗保障。对于这些处于悲惨境地的同胞,如果我们无力资助他们,至少应当对他们寄予相当的同情。如果不去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呼吁,至少不该自欺欺人地往他们头上泼污水,不择手段地贬损他们。
       “文革”中曾有老师荒唐到要学生“助人为乐”前先问对方的阶级成分。现在,竟有人一再劝告我们在施舍一两枚硬币前先辨乞讨者的真假,乃至干脆一个也不给。这,还有人性吗?须知,我们现在确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就是对罪犯实行“宁纵勿枉”。就算乞讨者真是“假冒伪劣’’的,施舍错了对象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人类社会最需要的是救困扶危的爱心,而不是将一切陌生人拒诸门外的戒心。
       根据刘庆邦小说《神木》改编的电影《盲井》,揭示了那个农民出身而沦为穷凶极恶的“矿工杀手”的“理据”:“你可怜别人,谁可怜过你?”他堕落的心路历程警示我们:一个社会如果只有冷漠,邪恶就会趁机疯长。
       写到最后,我想起那位感动广州的印度来华经商的小伙子,春节前,他买了床被子,请人送给街边蜷缩在寒风中的乞丐。他才是值得我们效法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