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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时间,像烟
作者:沈 洁

《读书》 2004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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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用的是顾城的诗。许多年以来,我都以为再没有什么人能够这样敏感地想像时间和表达出这种真实又隐约的距离感。无数的尘境及生息其间的万物淹没于时光的空洞,那时光,就像是烟。历史学家是做什么的?他们是试图进入时光,阅读和讲述这些烟尘的人。然而,隔着辽远的距离,即便长年埋首于故纸之中,我们中间又有谁可以自信揣摩到其间曾是暗藏的汹涌,还是绵绵的遗憾。在修昔底德(Thucydides)时代天才的历史学家笔下,历史曾经如同神话一般的瑰丽和宏阔。而在今天的历史学家看来,也许那气象,本身已经变成了“历史”,或者更接近于一种不朽的传说。历史学之成为一种制度化的规范学科,它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符合逻辑,却越来越失掉了生命的气质。处在近代学科体系大环境中的历史学,被长久地围困于一种由重大事件构筑的结构性形态中,变得乏味,全无生气。
       这实实在在是关乎历史学家学术责任及个体尊严的大问题。中国史学界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就一直处在“史学危机”的扰攘声讨中,只见骨架全无精血的史著仅在数目字上造就着学术繁荣的虚象。如何进入到历史的现场,实现历史研究的范式转换,就不止意味着一门古老学科的延续与新生,且成为了历史学家证明其价值意义的学术承担。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在对知识形态和实践方式持续不断的探索中,社会史研究日益成为主导性的叙事模式,终结着政治史模式对历史学的独占权。新的社会史学挑战专注于政治社会精英的传统编纂学,提出了一种自下而上的历史观。非宏大叙事取向的社会史学力图用对社会的研究取代对政治的研究,并更多关注被人理解为是日常生活和日常经验的条件的文化。眼下这本取名为《事件·记忆·叙述》的史著便是中国历史学界对于构建与中国语境相契合的新史学范式的一次现实努力。
       将历史学的研究对象从普遍性转向地方性,从一种大而无当的空泛转向关注历史现场的细节,是中国社会史研究方法论革新的最显著表现。作为方法的区域研究引入历史学,是以破除宏大叙事、寻求以更微观的单位诠释基层社会文化的可能性为旨归的。论者将观察点圈定于一个区域,或者一个村庄、一个家族,在细致入微的感受中,真正进入到历史的现场。在区域空间中体现出的感性文化、传统、习俗以及行为方式,构筑出与现代普遍主义相对立的“地方性知识”。比如本书中韦思谛的论文《江西山区的地方精英与共产主义革命》试图在一个地方的环境中观察作为大叙事的“革命”,而在这样一个细节化的视角中,中国早期革命中的“地方精英”绝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社会类别。在权力结构,在对待革命态度以及行为方式上,可以更清楚地判别出地方精英社会联结的性质和结构的多样性。麻国庆的《祖先的张力;流动的同姓集团与社会记忆》则以东南汉人族群为研究对象,重新探讨了祖先崇拜仪式对于血缘集团整合关系的实现方式。区域空间所显示出的表述意义,在细节中深刻了我们对于历史现场的认识程度。
       小地方之于大社会的解释力,受惠于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地方性知识”理论的启发。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思路还有可能受到了后现代主义将时空碎片化的影响,强调微观和细节,这是对于以国家和政治精英建构历史的空疏史观反思的结果。但是这种对整体历史进行碎片化、零散化处理的做法,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历史的连续性和整体性,给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结构性因素的忽略所带来的必然后果就是使历史陷入到无数细枝末节中,却无法完成对转型、变迁等等重大过程的解释。莫顿·怀特的提问:“从微观到宏观,从原子到分子的过渡。什么是时间长河中延绵不绝的主体?”微观与宏观究竟哪一个在绵延的历史中显得更加重要,也许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微观研究可能适用的那些社会和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限的。正如伊格尔斯(Georg.G.Iggers)在评论意大利微观史学家金斯堡(Carlo Ginzburg)和列维(Giovanni Levi)的作品时所说,微观历史学家只考察小社区而很少乃至全然不顾更广阔的网络(语境),是没有根据的。 “小地方”之于“大社会”是否具有全面的解释力,这仍将是一个有待争论的复杂命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微观之于宏大叙事的理论纠偏作用在前者被过分强调的情况下,很容易从一种绝对陷入到另外一种绝对当中。
       区域社会史在描述地方感时的另一种支配性弊端则体现在民间与上层、国家与社会的刻板分野中。受到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大传统”与“小传统”区别关系理论的影响,经验研究之上的理论观照似乎总是难逃国家—社会框架的笼罩。尽管选题不同的各类研究已经避免了将两者决然对立的理论缺陷,力图在细腻的表述中动态呈现精英与民众、城市与乡村,以及“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的互动。但终究给人万变不离其宗的局促感。比如近年来学界相当关注的市民社会问题,有三种主要的取向:一种强调国家形态对于社会世界的支配作用,将“小传统”看作是受其制约的次属因素;另一种是将社会视为能动的主体,侧重于认为民间形态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层面的制约,但仍是具备独立个性的存在方式;第三种比如黄宗智所提出的著名的“第三领域”概念,在国家与社会的对立中间,辟出一个两者都在其间发生作用的“第三领域”。在这一权力关系混沌的领域中,国家与社会两种制度形态因区域、制度形态等因素的差异,亦各不相同。黄宗智试图以“第三领域”的概念,修正社会史研究中将国家与社会做二分对立的理论缺陷,建构出一种更为灵活多变的分析模式。
       然而将分析模式以二而分三的这种伸展,在事实上并没有实现对于国家—社会模式的突破。选题虽不同,但问题意识则不可避免地依然被圈禁在呈现“国家—社会”的支配性模式中。好比我们已经用了一千种方法证明大海是蓝色的,却不晓得从中拿出几分精力去看看向日葵是不是金色的。阅读历史,只是将一种方式琢磨到深透还是远远不够。福柯嘲讽历史学家有巨细靡遗的博学,却将历史的伟大转化成了琐碎、邪恶和不幸。看来不是凭空而指。产生富有新意的、契合本土语境的问题意识是当代中国社会史学界亟待突围而出的瓶颈。
       新社会史要从深受现代主义影响的民族国家框架里重新返回到更为真实的历史世界,对于现场感的领悟也相当重要。杨念群在其长文《北京地区“四大门”信仰与“地方感觉”》中提出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概念——“地方感觉”。杨念群指出,以往人类学者关于民间形态的研究,基本上是将其与上层意识形态的支配性相联系加以考察,或者把民间权威结构的形成集中于对社区精英人物及其支配作用的分析上,而没有把注意力投向百姓生活史中体现出的感性习俗对其行为方式的影响。“地方感觉”的独特表述意义在于,对一种历史现象的认识,应更多地考虑它与不同地方感觉的关系,而不是带着先验的理论模型予以定性的评价,将复杂的历史简单化。“地方感觉”这一概念提醒研究者,“国家”/“社会”以及“民间”/“上层”都只是结构性的分析工具,在进入历史之前,他们并不天然地存在,更不是彼此对立的。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历史,真正重要的是把被观察者自身在地方社会中形成的对生活的认知和感受当作独立的结构加以看待。著史与读史一样,都需要有心灵的闪动。带着先验的分析概念进入现场,无论呈现得多么入微,都将对真实产生不同程度的曲解。
       回到社会史的非精英主义叙事上来。新社会史是以对抗政治史主导模式的姿态而诞生的,他关注较多的是被主导叙事所排斥的“边缘性”问题。按照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的说法,欧美社会史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贫民、下层民众的历史,特别是社会运动史;二、礼仪、习惯和风俗;三、社会经济史,这三个方面都具有反政治史的倾向。很明显,社会史研究兴起之初,是将政治/事件史排除于外的。而正如本书编者孙江所说,实际上政治/事件与社会史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不会有脱离社会孤立存在的政治事件,同样也无法想像重大事件缺席的社会。新社会史对于日常生活和微观历史的关怀,在于使历史人格化,将生命的气息带回到历史叙事中。但与此同时这些具体的人或小群体生命体验的历史,又始终是在历史大进程的范围之内。将政治史的因素纳入到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将有助于解决社会史细繁琐碎、缺乏大视野的固弊。汤普森(E.P.Thompson)的名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就是用社会史的研究方法阐释传统政治史命题的典范。在汤普森的笔下,“阶级”不再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政治经济学术语,而是与无数个体生命的细节联结在一起的历史过程。对于政治/事件的重新阅读,是社会史研究自省其琐碎固弊,重获大气象的重要方法论突破。比如过去对于下层民众日常生活史的研究,根本无法解释全国范围内革命的爆发。“日常”和“革命”自顾自地相背而行,总不能沟通。而如果关注一下剧烈的政治与社会变动是怎样影响到一般民众的日常生活的,则“日常”与“革命”就可以在这样的论述场合中实现汇通。
       政治因素的引入,并不意味着社会史研究将重蹈宏大叙事的老路。新的社会史学解构了近代民族国家的论述框架以及在此框架中“知著”而不能“见微”的窠臼,个体及日常已经成为社会史叙事中的主导因素。在新社会史的语境中阅读政治/事件的最佳方法是,将政治性因素置于更加方阔的社会结构中,全面考察和权衡它们的差异和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结构与日常具备了相互的解释力。王笛的论文《街头政治》是个不错的范例。王笛以二十世纪初年成都的街头政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察这一时期下层民众、改良精英与城市政治文化的关系。王笛将他的研究做了一个相当生动的比喻,他认为把视线集中在一个特定城市的特定区域,犹如在显微镜下把观察对象放大。“街头”作为政治发生地点,是一种有别于精英的、惊心动魄的另外的场景,一个更加日常、更加接近芸芸众生的场景。不见得有怎样的庄重肃穆,但是在日常生活空间中却照样上演了这一幕幕活生生、起伏跌宕的“政治戏剧”。可见,新社会史对政治的阅读不是完全秉承传统政治主导叙事的余绪,而是另辟蹊径在另外的维度中寻求对历史的“深描”。政治史与社会史汇通的方法论意义还在于,证明了历史不是由一个中心出发直线地朝一个方向运动的,在寻求对历史的解释框架上存在着许多可能的分析路径,这些路径在不同的论述场景中是完全可能沟通的。
       年鉴史家布罗代尔将历史视为长时段作用下的产物,结构的、整体的历史变化应当借助事件来加以说明,并且个体的意识及行为亦应置于制度化的因素中加以测定。在结构主义者的叙事策略中,作为主体的人即便可以被纳入论述框架也是次属的或者说是无关紧要的因素。受人类学对结构主义理论中结构与行为关系的反思,历史学家也逐渐认识到,人不是被结构化的制度因素被动支配的,而是在形成结构时能动地创造新的行为。上田信的论文《被展示的尸体》以一九八九年的一起个案为切口,将停尸抗议行为与历史上的“图赖”置于明清以来的长时段语境中进行历史学和人类学的分析。作者认为,事件总是特殊的,而正是行为者主体的能动性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历史学要想实现对社会的深描,就不能单单停留在对事件的分析上,还必须倚助于对行为主体的理解。然而社会史研究的困难之处也正在于此,这里的主体,他们往往处于社会的底层,自身不具备话语的制造权,因此关于这一群体的历史材料及由之反映的生活史几乎无迹可寻。法国史家米什莱曾不无沉痛地说过,“我不能让他们说话!”阅读历史,就是在阅读沉默。从那些个支离破碎的故纸里头,起承转合拼贴出一幅完整的图像,不但是个精巧的手艺活,还需要有绵密的想像力。让沉默者说话,即此一点,已足见新社会史学在认识论和叙事策略上之于传统史学的高明之处。
       中国语境中的新社会史还有特殊的诠释。早在中国现代史学诞生之初,新史学便意欲将其理想构建在民族国家理念的基础上。被誉为“中国新史学之父”的梁启超在其发表于一九○二年的著作《新史学》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民族/国民的历史叙述要脉。可以说,新史学的创生是世纪之初启蒙话语以及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在历史学上的必然实践方式。而这种承担了太多现实负荷的叙事策略却从根本上与回归日常、回归民众的新社会史观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缓和这种张力也成为社会史在实现与政治—事件叙事相结合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黄东兰的论文《岳飞庙:创造公共记忆的“场”》创造了一种“流动的国家话语”。文章围绕岳飞公共记忆的历史性和多重性,探讨了国家语境和地方语境的反差中现代国族认同的多元形态。自南宋至今八百多年的历史时空中,岳飞庙实际上成为不断进行君臣之义、华夷之辨或者民族主义、阶级对立等等话语创造的再创造的“场”。在宏大叙事的论述模式中,不同的意识形态被同一的国家话语所覆盖,刻意忽略了不同的历史时空中所存在的内在张力。新社会史通过解构政治叙事内在差异的叙事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同时观照宏观政治与微观社会所产生的紧张关系。论题包裹在层次分明的叙事当中,历史叙述便被赋予了一种流动的气质。
       历史学曾经作为道德、艺术、宗教甚至律法的表征,在漫长的年代里记忆着人类的过去。可它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以近乎热烈的态度想要去接近和理解过去的世界。目下中国学界尽管就“新”史学究竟新在何处这一问题仍然纠缠在持续不断的笔墨官司当中,但由“事件”、“记忆”、“叙述”等等词汇所透露出的学术讯息至少向我们昭示,新社会史研究在认识论和理论方法上的自省是相当有力度的。书写历史者,除去剥琢钩沉、理论建构,还会有令人激赏的语言、叙述、手法、故事和细节。理性世界的疆土并非无休无止,然而历史学家如何使用他们的耐心和深刻去展示逝去的时光,个中寸劲的拿捏,实在可以是非常非常精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