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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杂文]拒绝杂文的原因
作者:理 钊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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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3年的新闻界,如果要评选什么大事的话,《新京报》的创刊无疑是值得大书的一笔,其立志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媒体的气魄也确实很让人敬佩。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责任媒体”却在创办伊始,在评论版的征稿启事中断然提出了“拒绝杂文和随笔”的口号。
       为什么会这样呢?从表面上看,杂文的被冷落是因为时评的兴起,其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时评是对时事的议论,重在以理议事,以逻辑的力量论证道理。这种方法决定了其平白、直接、干脆、利落和快捷的性格:在文字上它几乎没有多少喜形于色的感情色彩。而杂文,虽也是在议论时事,但它更具文学色彩,其逻辑的力量还要辅佐以文学形象的手法,因此在行文中多多少少要运用一些文学上的修辞技巧,例如反语、讽语、比喻等,这就难免会有“尖酸挖苦、冷嘲热讽”的文字。比如,要批评那种左右摇摆,没有本事却爱说空话的人,时评的语言可能会如此下笔:“这种人喜欢观望风向,刮什么风便向什么方向倒”等等。而杂文呢,则可能将此类人写为“墙头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文字效果上看,恰恰是杂文的这种“尖酸挖苦、冷嘲热讽”语言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具有十分强烈的穿透力。
       对于作文,我们时常说要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也正是杂文的性格。鲁迅在创造现代杂文这种文体的时候,一面用杂文对时事进行批评,一面也在为杂文的这种作法进行过力争。例如对杂文的讽刺、幽默、谩骂(当然决非污言秽语之骂)等手法,分别在《论讽刺》、《什么是“讽刺”》、《谩骂》等文章中为其据理力争过。然而,实事求是地讲,中国人是不喜欢这种方式的批评的,这也是鲁迅至今仍为某些人所诟病的原因,如果鲁迅所写的是平白直接的时评,我想可能便不会至今还担着“尖酸刻薄”的骂名。可问题是,如果那样,即使鲁迅杂文里的意思还是那个意思,但未必有现在这样大的吸引力了。
       随着时间推进,那种“嬉笑怒骂”的杂文,虽然其作法终归继承下来了,但击刺的方向却是只许对准作者所认为(或指挥刀所认定)的敌人了。而对于同志,虽然也讲“批评与自我批评”,但只能是软语温存式的批评。于是,在人们的印象里,杂文的这种冷嘲热讽的风格成了专用于对手的武器,以致一看到批评到自己头上来的这样的文章,第一想到的不是其批评得是否有理,而是批评者的居心何在,被批评者已经先于作者将作者划入“敌人”“对手”的圈子里了。
       把杂文作者列入敌手,过去的方法是对作者进行“阶级斗争”,现在则是运用法律武器,告作者一个侵犯名誉权。比如腹中空空而又大话连篇的主儿,便可告把自己比喻成“尖笋”的杂文作者一个“污蔑”的罪名,诉状里可以写“我是没有学问,也说过大话,但我终归还是人罢,他竟然说我是‘山间竹笋’,说我是个植物,这不是污蔑是什么?”当然,他是还要将刊载此杂文的报纸一并告上法庭的。
       然而,写时评、发时评保险,但与杂文相比,其文章的社会效应终归要让于杂文。现在的时评铺天盖地,每天成百上千地发表出来,但给人以深刻印象,使人回味无穷的却不多,而新时期杂文恢复活力的一段时期里却有一批杂文至今让人难忘,例如《老爷说得准没错》、《隋炀帝的功业》、《回望农民》等。当然,现在的杂文缺少脍炙人口之作,原因恐怕也与这几年杂文的屡屡被拒绝有关。如果大家都来扶持杂文,为杂文开拓更大的生存空间,我想便一定会有精品和经典出现,因为杂文的对手是那样的丰富多彩。
       由此可见,拒绝杂文的原因表面上看是媒体处于自身生存与发展而出的策略,但这却是我们这个社会追求中庸、缺少宽容、太小家子气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