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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长书
作者:佚名

《读书》 2003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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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需要双语教育
       蔡永良
       一九九六年春天,六十多名西班牙裔移民子女的家长涌进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第九街小学,要求把自己的孩子领回家,以示抗议学校没有教会他们孩子英语。他们责怪学校实行了双语教育。抗议活动持续了两个星期,报道和文章连篇累牍,充塞了《洛杉矶时报》许多版面,告示人们:西裔移民对双语教育的态度正在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文章和报道引起了硅谷巨富朗·翁兹的注意。他声称:家长们不应该为他们的孩子得不到英文教育而不得不拿起抗议的牌子。于是他在自己的巨额财富中拔了一根毫毛,游遍加州,发动了全民请愿活动,要求所有的孩子“通过英语教学学会英语”,其请愿书就是著名的《二二七提案》。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这份提案在加州政府议会上以压倒性优势通过,宣告了加利福尼亚州内双语教育违法。
       第九街小学坐落在洛杉矶市中心,从幼儿班到五年级,共有学生四百六十名,其中一半以上是生活在市中心贫民窟或者租住旅店单间房西裔移民的孩子,另一些是刚从墨西哥来到美国的新移民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亲大多数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服装厂打工。90%的学生英语水平很差,几乎所有孩子的家庭只会说西班牙语。很自然,他们的英语测试成绩比较低。然而,一九九三年佩奇担任校长以来,形势有了明显的改观。学校与当地的企业、民间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横向联合,增强了办学活力,同时,学校获得了六十万美元的《双语教育法》项目基金,拓建了学校图书馆,增加了教学项目和英语教学量,教学质量、学生的就学率和家长的参与率都有明显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在四年中连续提高了三十五个百分点。
       因此,家长的抗议使校长感到十分震惊。佩奇与家长始终保持密切的联系,从未听到他们对双语教育有什么不满,参加抗议的家长以前从未有过把孩子领回去的行为,而且他们刚与学校签订了一份同意让孩子在第九街小学就读的协议书。问题不是出在学校,也不是出在家长,而是由外界人士的干预和煽动。这人叫卡拉芬,一位主教派牧师,负责社区中心的工作,在白天父母上班时,照顾第九街小学25%左右的学生。卡拉芬长期从事政治活动,在许多问题上与州政府的官员有过冲突和摩擦。现在她把攻击目标瞄准双语教育,数月间屡次写信给“洛杉矶学校区域联合委员会”,要求第九街小学改用全英语教学。但是委员会态度冷淡,于是她就把注意力放在学生家长身上,利用他们的无知和盲目,煽起了这场抗议。
       这次抗议本身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件,但是全美上下正处于反双语教育民族主义思潮激荡的政治氛围中,通过媒体醒目标题的煽动下,这一事件竟然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惟英语运动的第二波浪潮。这一波浪潮的主要特征是反双语教育。
       朗·翁兹是本次浪潮的关键人物。翁兹是在硅谷经营软件生意的亿万富翁,年龄不到四十,单身,精力充沛,没有孩子,也没有任何教育工作的经历和背景。在这一点上,翁兹似乎不应该是反双语教育运动的主角。一九九六年,翁兹首次参与政治活动,与彼德·威尔逊竞选加利福尼亚州长的共和党候选人,获得了约三分之一的选票。尽管首战失利,由于他坚决反对威尔逊的反移民政策而在少数民族以及白人开明人士中间获得了“亲移民分子”的好名声。翁兹认为共和党应该正视美国人口的实际状况,尤其是像加州移民急剧增加的现状,不能一味坚持传统民族主义僵死的排外立场,而应该注意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对他们进行同化。他坚定地认为:“双语教育、多元文化主义和种族分离的政策是有害的病毒。”这就是翁兹与英语官方化运动积极分子即相同又不同的地方。
       翁兹认为共和党人和保守派人士竭力推行英语官方化运动,试图通过确定英语为美国官方语言的立法达到目的,这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击中要害,即便像确立英语为美国官方语言的《英语授权法案》成为美国的法律,受其影响的面还是比较有限。英语官方化运动强调的重点是象征性的,而问题的焦点是面广量大的双语教育,如果有双语教育存在一天,少数民族的语言就有存在的可能,只要有少数民族语言的存在,就不可能“惟英语”,而英语官方化运动积极分子从未从正面对双语教育项目进行攻击。
       翁兹的第一步是把自己从加州反移民阵容中分离出来。一九九七年春,他组织成立了命名为“为了孩子的英语”的团体,从事以题为《二二七提案》的反双语教育动议工作,邀请著名的拉美裔人士圣安娜学校的一级教师、多次成为州政府公众教育总督候选人的图奇曼以及著名的微积分教师杰米·埃斯加兰特等担任协会的董事或名誉主席,摆出一副与少数民族是朋友的样子。
       翁兹极为成功的第二招是把请愿的调子调节到“为那些需要学习英语的孩子们”。担任过美国英语协会主席的夏维兹是一位惟英语运动的积极分子,她主张把英语学习作为一种少数民族孩子的权利来对待,认为双语教育把“有英语语言障碍(简称LEP)”的学生与正规班级的学生分开,这是对他们受教育机会的限制和受教育权利的剥夺。翁兹受到这一思想的启发,把《二二七提案》的出发点建立在这一点上,提案中说:
       鉴于英语是美利坚合众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公用语言,加利福尼亚州的大多数居民都说英语,又是世界科技和商贸的主导语言和提供经济发展的语言;
       鉴于移民家长迫切希望子女获得良好的英语知识和能力,从而使他们完全参与实现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的美国梦;
       鉴于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以及所管辖的公立学校有道德义务和宪法责任为所有各民族的儿童提供教育,使他们获得必需的英语知识和能力,成为美国社会有用人才;
       鉴于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学校二十年来移民子女教育不力,(双语)教育实验已告失败,移民子女英语水平低下,辍学率居高不下;
       鉴于移民子女如果在年幼时就能通过学校教育广泛接触英语就能很快掌握语言知识和能力;
       本提案决议:所有在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接受最迅速有效的英语教育。
       这一招十分管用,有谁会愿意反对维护孩子的权利?《二二七提案》的请愿于该年度的七月份开始在加州各地展开。根据规定,一份请愿要取得动议的资格,必须获得四十三万三千名登记选民的签名。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翁兹从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拿出了五十万美元,一方面在白人社区内广泛活动,另一方面恰到好处地运用了他在少数民族中间的“朋友形象”以及拉美裔移民群众对英语教育科学的不了解,获得了他们中间许多人的支持,使请愿书获得的签名数达到七十万之多。
       翁兹同时充分运用了媒体的误导作用。一九九七年十月,《洛杉矶时报》在拉美裔移民聚居的东洛杉矶进行了一次民意测验,名为民意测验,实为鼓动宣传。测验的问题是这样的:有一项动议要求所有公立学校用英语进行教学,对LEP学生进行集中浸泡式培训,你认为“是”与“否”?许多被调查的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选择了“是”。其实,即使到了一九九八年六月的全民投票的时候,读到《二二七提案》的人不多,真正理解其真实含义的就更少。民意测验的结果是选择赞成的人达80%,拉美裔移民赞成的比例更高,达84%。结果一公布,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公众舆论,从而保证了翁兹的胜利。
       《二二七提案》是一份缺乏科学性但又具有很大欺骗性的提案。那些为提案大肆张扬的记者和媒体人士很少对提案的证据和理论假设提出质疑和深入研究,大部分投票者并不了解加州双语教育的实际情况,对语言教育的科学理论知道的就更少。翁兹利用了这一点,把媒体操纵在手里,在每个关键点上反复陈述他的主要观点:二三十年前,以良好愿望开始的双语教项目现已被“事实”证明是令人失望的失败……加利福尼亚无数LEP学生走出校门时,讲英语的能力十分有限,读写英语的能力几乎没有……而政府却不顾类似第九街小学学生家长们那样的意愿,继续鼓励双语教育阻挠学生学好英语……过去的十年中,不会说英语的少数民族子女的数目翻了一番,然而,就目前的语言教育体系而言,他们中间只有5%的人英语水平达到了流利程度的标准,失败率为95%,等等。然而,事实上,由于双语教育教师的匮乏,加州70%以上的LEP学生根本不在双语教育的项目里面学习,而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正常的教育项目中学习,如果目前的双语教育项目真的如翁兹所言是一种失败,那么从逻辑上说,失败的原因是因为双语教育项目太少,而不是太多。
        翁兹在提案中扬言用一年左右时间进行浸泡式英语教育就能解决LEP学生的英语问题,这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语言教育研究专家指出,孩子很快就会接受日常用语,如操场上玩耍娱乐用的英语,但是要掌握抽象的具有认知要求的英语一般需要四至七年。关于双语教育和浸泡式英语教育帮助LEP学生掌握英语的效能,有相当数量的科学研究,J.D.拉米雷斯等人于一九九一年对浸泡式英语教育和双语教育进行了一项纵向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接受有计划浸泡式英语教育项目训练一年后的学生中只有4%达到了英语流利的程度,而参加早期双语教育项目和晚期双语教育项目的学生英语流利程度的比例分别是13%和12%。接受四年训练后,浸泡式英语教育项目学生流利程度的比率增加到67%,过渡性双语教育项目的比率为72%。然而翁兹等人故意避开了这些科学研究的结论,大众媒体也对这些成果避而不谈,因此能够说明真相的事实和根据没有到达投票人的手中。他们在这样的误导下,投了《二二七提案》的赞成票。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的投票结果是61%赞成,39%反对,提案顺利通过。
        翁兹的目标不仅仅是在加州取得胜利,而且要在整个美国推行他的主张。加州初试成功后,下一个目标是亚利桑那,在那里他如法炮制,通过请愿形成了《二○三提案》,并于二○○○年十一月七日同样以压倒性优势在亚利桑那州政府议会上通过。翁兹在亚利桑那的反双语教育运动与加利福尼亚相比有两个不同,一是《二○三提案》比《二二七提案》规定更加严格;二是《二○三提案》遭到了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对。
        加利福尼亚《二二七提案》中有一条允许有些符合特殊条件的LEP学生可以申请继续留在双语教育项目中接受教育,由于条款留有较大的解释空间,有十七万学生成功地留在了双语教育班级,达到了加州一百四十万LEP学生总数的12%以上。这对翁兹而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翁兹在亚利桑那《二○三提案》中,汲取了这一经验教训,在许多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如,禁止用英语以外的任何语言进行阅读、写作或专业教学;禁止使用英语以外的任何语言编写的书籍和教材进行教学;严格控制“惟英语教育政策”的豁免权;要求学生一旦获得了英语实用知识和能力以后,立即转到正常班级接受教育;规定所有亚利桑那学生,不管英语水平如何,一律参加英语成绩测试(the English Lan-guage Achievement Test),以此作为衡量所有学生水平的标准;规定该法永久不能废除,法律的任何修改必须通过两院四分之三议员的同意,重大变动必须重新举行州的全民投票加以决定等。
        《二○三提案》遭到了少数民族强烈的反对。拉美裔教育工作者在投票表决前最后一个周末,在州政府办公大楼前举行集会,抗议州政府对《二二七提案》麻木不仁的立场和态度。参与他们抗议集会的还有数百名双语教育项目的学生和家长。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墨西哥裔美国学生举行了“集体轮番绝食”,每位学生绝食二十四小时,以示对《二○三提案》的抗议。在投票表决前几个星期内,在弗拉格斯塔夫、尤马尤其是塔克森等城市出现了多次少数民族社区组织的
       抗议示威活动。印第安人成了抗议活动的主力军,他们除组织和参与上述各种抗议示威活动之外,通过纳瓦霍、霍皮、阿帕切保留地印第安教育工作者们的通力合作,在亚利桑那北部成功地击败了《二○三提案》的请愿活动。这是亚利桑那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反对翁兹反双语教育运动最灿烂的一点。纳瓦霍部落政府人民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二○三提案》对印第安语挽救项目所构成的危害,号召纳瓦霍以及全体印第安人起来抵制和反对《二○三提案》。整个亚利桑那所有的印第安部落都参加了发生在州政府所在地菲尼克斯城议会大厦前的两次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
        除开这些基层的抗议活动之外,亚利桑那反对《二○三提案》的各界人士组织了起来,在投票表决前两年就开始了活动,试图避免重蹈加利福尼亚之覆辙,但是由于经费的匮乏,组织内部的分裂等原因,未能强有力地领导这场抵制运动,挫败《二○三提案》。结果,提案于二○○○年十一月七日以63%对37%在亚利桑那州政府议会上顺利通过,亚利桑那州成为第二个宣判双语教育死刑的州。
       对双语教育的最后冲击是二○○二年一月八日,小布什总统签署了一项文件,将二○○一年通过两院的《不让孩子落后法》(亦称《英语习得法》)正式确定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这一法律使蹒跚走过三十四个年头的《双语教育法》寿终正寝,为《英语习得法》所替代。从此,“双语”这一词汇从联邦政府关于语言的法律中被删除了出去,原来联邦政府的“双语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事务办公室”更名为“语言习得、语言提高及LEP学生学习成就办公室”,“国家双语教育情报交流处”更名为“语言习得和语言指导教育项目情报处”。原来以《双语教育法》为名义拨给双语教育项目的基金现在转到了鼓励惟英语教育的项目门下。迅速有效的英语教育占据所有优先的位置,母语教育再一次遭到排斥。一九九四年美国联邦政府修改《双语教育法》还强调“发展英语能力……有可能的话包括母语能力”,而今天,《英语习得法》只强调提高英语能力。一时间似乎又回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惟英语教育政策盛行的时代。布什的签字宣判了美国境内双语教育的死刑,同时为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惟英语运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国以确立英语为官方语言和反对双语教育为目的的惟英语运动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围绕语言问题展开的运动,然而本质上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和历史根源。英语官方化运动的积极分子和支持这一运动的政治家们竭力鼓吹英语是维系美利坚民族的共同纽带,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有人曾经认为,英语是美国的官方语言,这是毋庸置疑,也不必多说的事实,英语官方化运动的鼓噪是多余的,在美国宪法里写上一条或不写上一条英语是美国的官方语言都无关紧要,英语仍然是美国的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其实,英语官方化运动提倡的是一种美国人民必须永远铭记的理念和原则,一种以盎格鲁趋同理念为基础的美利坚民族精神,一种维护这一精神的同化原则,尤其是大批移民进入美国或者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精神稍有抬头之时,美国社会就得告诫人们:“你在美国,你必须说英语!”
        反双语教育运动的对象是具有英语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子女教育问题,表面上似乎不过是教学方法的探讨,然而,背后蕴藏着深刻的政治目的。翁兹发动的废除双语教育、以惟英语教育取而代之的反双语教运动,虽然并没有像英语官方化运动积极分子那样大肆张扬英语维护美利坚民族团结统一的重要作用,但旨在同化少数民族的目的是一致的。翁兹在他的提案的开首就明确地宣布:英语是美国的共同语言,也是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主导语言。这实际上也就宣布了英语的官方语言的地位。他在提案中反复强调要解决少数民族子女的英语障碍问题,但是他从未在他一共征集到的几千万美元中抽出一部分来用于他所提倡的惟英语教育,可见,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真实意图是通过有效地废除双语教育这一少数民族语言及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达到维护和加强英语一统天下的局面。运动的意图并不在于真正解决少数民族面广量大的LEP学生英语障碍的问题,而要通过语言的统一和惟英语教育体现和张扬以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优越论为基础的美利坚民族主义,保持美国文化的纯洁和一致。(二○○三年春,于虞山石梅书屋)
       
       视点与沟通
       李金铨
       七十年代初抵美国,我无意间接触到一本《创新传布》,当即惊为“奇书”。作者罗吉斯(E.M. Rogers)地毯式搜集两千篇相关实证研究,一半以上是在第三世界做的,然后整理出框框条条的理论假设,逐一归纳统计每个假设获得百分之几“跨文化”研究的证实。后来我才怀疑罗吉斯援引那些貌似客观的“跨文化”研究,本质上莫非把深植于美国文化土壤的理论挪到国外去“再生产”。
       一个时空背景下的非学术主流,可能跃居另一个时空背景下的主流。在不同的语境下,相同的概念可能产生特殊的意义,形成不同的因果关系。有人潜意识里老觉得,外国学者提供普遍理论,中国学者只能证明那个理论在特殊环境的真伪。果其然,我们搜集材料岂不只为给西方理论当注脚?
       美国社会科学愈来愈拘泥于技术问题,对于宏大叙述不感兴趣。我无意把技术问题和宏大叙述黑白二分,宏大叙述必须以技术和证据为基础、为衬托,技术问题最好有宏大叙述的关怀,它们彼此层层渗透,应该有辩证的联系。
       我服膺莱特·米尔斯(C.W.Mills)的为学态度,他认为社会学者必须念兹在兹,结合个人的兴趣和重大的社会议题,而且置社会问题于历史为经、世界为纬的坐标上。这个说法对“做怎样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甚有启示:从个人最深刻的经验向外推,思考扩及普遍的社会现象,最后竟联系到一些根本的关怀,以至于发展成一种学术志业,那么学术工作就构成一个整体,不是割裂。基本关怀(例如自由、平等)必是每个社会永远存在而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需要因时因地从各领域注入新的内容和诠释。社会科学属于公共领域的自由独立论述,一旦疏离于社会实践,则滋长知识的专横。
       鉴于当今中国众声喧嚣的语境,我得赶紧澄清可能的误会:我反对“假、大、空”。在华人学术社群里,许多人论多证少,有人甚至只论不证。他们没有传统朴学或西方经验“技术”的严格训练,但凭直感和空话铺成一篇篇“应该(should)”如何如何的论文,独独说不出“是(is)”什么。然而未知“是”,焉知“应该”?他们不但缺乏看问题的理论架构,也很少落实到“技术”的层面──包括建立严谨平实的论据,关照搜集证据、证明假设等一连串明辨的过程。大陆最欠缺朴实的技术训练,港台学者则要把技术问题提升到终极关怀的境界。
       法兰克福学派诸子避“二战”于美国时,与美国重实证主义的文化土壤格格不入。阿多诺最早寄居哥伦比亚大学,拉查斯斐尔特(Paul Lazarsfeld)邀请他合作,希望用量化的方法“验证”法兰克福的社会理论,但因想法实在南辕北辙不得不分手。法兰克福诸子后来陆续学习一些实证方法,阿多诺在伯克利加州大学发展出一个量表,测量法西斯的“权威人格”。战后他们当中多数回到德国,在面对论敌时,反而站出来为实证方法辩护。他们用实证的技术阐发宏大的叙述,相反相成。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芝加哥大学开山的社会学家们开辟了原创的媒介研究,以杜威的实践主义(pragmatism,或译实用主义)为引导,把媒介当作社会有机体的制度,联系都市化、工业化和大量移民引发的迫切问题,例如罗伯特·派克(R.Park)研究各移民报纸如何促进民族大熔炉,处处表现了淋漓的社会改革精神。“二战”以后,美国的势力如日当中,社会学重心东移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拉查斯斐尔特发展的大型调查研究,受墨顿(R. K. Merton)的中距离理论和结构功能论引导,取代芝加哥学派,跃居主流,基本精神从批判改革变为给美国持盈保泰。
       整个美国社会科学过分追求专业化,忽略通观通识,学术的崇山峻岭纷纷变成了丘陵起伏,隔行如隔山,甚至连同行也壁垒分明,纷纷为技术化和窄化推波助澜。最糟糕的,传播学走入“天真的经验主义(naive empiricism)”削足适履的胡同,凡是跳出它狭窄范围的都不是问题。社会批判的刀锋磨蚀殆尽,研究旨趣和社会脉络脱节,最多枝枝节节地给权力机制(政府和商家)提供合理化的解释。直到六十年代末,激进的社会抗议风起云涌,少数学者正面挑战保守的结构功能论,回头去芝加哥学派找灵感(但此时芝加哥的旨趣已经远离媒介),并期望借这座桥吸取欧陆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神髓。
       实证主义旨在把复杂的宇宙化约为最精简的元素,并建立当中的因果关系。这是近代自然科学的主要方法。但社会科学要是“完全”模仿自然科学,接受实证主义,最大问题是人间事除了客观规律,还有一层一层的意义必须主观阐释。实证主义追求理论的普遍性,甚至把普遍性扩张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性,不惜抹煞历史的特殊性为“例外”,殊不知社会科学的“例外”有时比“常态”更有意义。实证主义者也不太理会本体论和知识论,往往把看问题、看世界的“方法论”简化窄化成为研究技术,以为这就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或最后的标准。他们从头起就冻结第一层次的根本问题,径向美国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基本假设靠拢,并以这些假设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建制的范围内只顾回答一些技术的问题。他们在“科学”的旗帜下,关起宏大学术思潮的活水源头。他们在既定的范围内埋头经营,山头愈分愈支离破碎,使有意义的对话沟通成为不可能。
       我心仪的美国的“主流”传播学者遍布各学科,既能见其大,又能见其小,宏观和微观并举,经常纵横几个山头领域;有实证的、非实证的,也有反实证的;有自由派的,也有激进派的。但他们几乎很少采取国际的视野。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说,美国学界过分“专业化”,只问耕耘自己的田瞏,不管外面广大天地的气候变化,目光愈变愈窄,关怀愈变愈技术化,因此社会理论的重心已经从美国渡海转移到欧洲去。过去二三十年来,英国学者吸收德国法兰克福学派,法国结构学派和意大利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又融合本土的激进思想,形成统称为“文化研究”的传统,与美式媒介研究一方面分庭抗礼,一方面互相渗透。有趣的是法兰克福学派大师们俱属文化精英,集中火力批评通俗文化和文化工业摧残精致文化的品位;英国文化研究大师多出身寒微,他们追求文化霸权的解放,并认为俗文化和媒介是文化霸权的重要制造者(说到底,美国总以实证主义为基调,即使英国文化研究在七十年代中期以后陆续渗透到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它还是被吸纳到自由多元光谱中的一点,始终是非主流,只能从弱势的边缘抗衡实证主义的支配霸权)。
       文化霸权的“压迫点”大抵包括阶级、性别、种族。但文化研究这么激进富生命力,都只看到阶级,不及于性别或种族。先驱大师威廉斯(R. Williams)出身威尔士的铁路工人家庭,学术旨趣聚焦于英国阶级和“内部殖民”的压迫,但他向萨义德坦承“帝国主义”从未进入他的学术意识范围,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另一位大师霍尔(S. Hall),牙买加的黑人移民,一辈子环绕英国的阶级问题转,近年才回头认真反省种族、肤色的文化意义。可是,到头来,女权主义者统统怪罪这两位大师忽略性别的压迫。最后,我不得不再指出两点:其一,英国文化研究仍以欧洲为本位,并不是那么“国际化”,不能简单移植到别的文化土壤;其二,文化研究脱胎于“文学批评”的传统,有时未免令人觉得“文学”太少“批评”太多,文化批评也不应该限于意识形态的批评。
       这个世界需要多元的文化视野。华人学术圈什么时候能够了解美、英、法、德思潮的精髓,又能共同提出原创的问题、方法和理论,什么时候才可以建立主体性,脱离学术殖民地的境地,而站在平等的立场与强势的学术传统对话。
       华人传播视野建立于“共同民族文化”的基本假设上面。什么是文化?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接受文化研究者的立场:文化是一般俗民过往生活的经验以及他们日常活生生奋斗的过程,而不光是陈列或尘封在历史博物馆的文物,更不仅止于供奉于庙堂之高的一部部典籍。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笼统的“华人视野”,将来也不会有。大陆、香港和台湾的生活经验和传播视野势必多元、复杂而矛盾。我不喜欢把东西解构到绝对或虚无的地步,毋宁相信文化有稳定性,有共同性。但这个共同性不能抹煞特殊性,这个稳定性是经历动态变化的过程,不是静止不变的状态。用佛家语,就是展现“无常”之“常”,我们捕捉的正是“常”与“无常”的辩证性。
       民族性不能定于一尊,不能压抑民族内部次级团体的各种观点,更坚拒以任何政权功利的霸道立场为准绳。大陆、台湾和香港面临殊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内部条件的差别很大,传媒研究的路向也是有同有异,顶多求同存异。大陆内部的发展失衡,汉民族和少数民族、沿海和内陆的矛盾显豁,广州看到的中国和青海看到的中国是两样的。北京向“一国”的倾斜,正如香港对“两制”的维护,这在媒介论述看得很清楚。
       在某些问题上面,“华人”的传播视野未必是问题的第一位,阶级、性别和种族的观点也许才是主要的矛盾。上海新贵的时尚向纽约或巴黎看齐,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翻一翻《上海壹周》那些花花绿绿的名表、LV皮包、化妆品、内衣和红酒广告也过足瘾,社会心理学家说这是“替代式参与”欧洲小资的消费幻象。他们跟辽宁的失业工人、安徽的农民有多少灵犀默契?但碰到若干议题(例如民族主义),这些阶级群体可能短暂会合,可见立场的分合因脉络和条件而定。
       一般人拿所谓的“国际”理论来套取“本土”经验。“国际”理论为“体”、本土经验为“用”的迷信不破,主体性的建立无期。在方法论上面,管见以为华人传播学术圈除了熟悉实证主义,在现阶段不妨多多探讨韦伯式的卓识。韦伯式的方法出入于实证论和现象学之间,可以两头兼顾实证的因果(抽丝剥茧,执简驭繁)和现象学的意义(多元、复杂甚至矛盾,殊堪玩味)。换言之,实证主义假设宇宙、社会只有单一的、可知的外在客观规律,研究者的任务在于发掘这个客观规律,这是第一性。现象学先注意不同群体建构不同的意义系统,然后研究者进场接通理论和这些意义系统的联系,但研究者只是第二位,是助缘,不能取代社会演员的主要角色。由于它所建构的是“多元现实”,有利于我们争取主体性,有了主体性再寻求和西方学术平等对话。
       最实事求是的,莫过于平时深入了解“西方”(这个名词尚待解读) 的主要社会理论、学科理论(例如社会学理论,有别于社会理论)的脉络,熟悉它们的重大辩论,以储蓄学术理论资源。当我们面临思考具体的问题时,则不妨先跳进去参照自己生存的场域,从中提出最有意义的问题,接着反刍平时留心的理论,一方面分析,一方面综合,从小见大,见微知著。上焉者,如萨义德,提出了另类和针锋相对、分庭抗礼的解释、理论和视野。中焉者更清楚烛照文化的特殊意义,并联系理论的规律。主流理论通过了严格考验仍巍巍屹立,起码证明它的文化霸权不足为畏。说来说去,最根本的在掌握文化脉络里的内在理路,然后援引外在理论,刺激我们思考问题,帮助我们解释证据和意义。
       一位教哲学的朋友说我属于脉络学派(contextualist),我想了一想,欣然接受。我常觉得社会理论很少有绝对的是非,通常是角度变化,观点自然不同。在一个脉络之“是”,可能是另外一个脉络之“非”;在同一个特殊的脉络里,甚至可能亦是亦非,端看条件、时间、议题而定。为了减少一些可能的误会,容我喋喋补充几句话:我不赞成绝对化,要把问题“适当”相对化,但不是漫无边际、“绝对”相对化。即令“无常”还是有“常”的一面,而那个“常”在我看来就联系到民主、自由、平等这些基本价值上面了。
       我强调主体性,又强调对话与沟通,完全没有排外的意思,更反对闭关自守。然而,对话权和沟通权不是天赋的,只能靠弱势者不懈争取,不能靠强势者施舍或让渡。鉴于西方长期占领学术霸权,我们需要发挥文化的特殊性,去消解它们(也是我们)“西方就是世界”的世界观。我们争取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平衡,反对以西方垄断的普遍性来压抑甚至取代我们的特殊性。在世界的脉络里面,许多人视为必然(普遍性)的“西方”经验,其实可能只代表历史或地理的偶然(特殊性)。以“西方”本身而言,贝灵顿·穆尔(B. Moore)指出,英国、法国和德国走过的现代化道路截然不同,查尔士·提利 (C. Tilly)也说西欧在十八世纪建造民族国家的过程未必能“复制”于当代的第三世界。没有普遍性不成为科学,但究竟什么是社会科学的普遍性绝非一成不变,值得我们常常停下来思考一番。自然科学只有规律的问题,社会科学却牵涉规律和人文意义两个问题,所以社会科学界需要而物理学界不需要强调华人的主体性。
       归根结柢,我们的视野应该既是华人的,也是世界的,联系普遍理论与具体情境,随时争取对话和沟通的可能。这种对话“既回响着不同民族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回声,又同时受到现代人的诠释和检验”(乐黛云语),而且也要用现代性语言在世界文化语境表述独特的文化风格与价值。我赞成后现代主义戳穿一些虚妄浮夸的、教条的全称命题,但倘若因此而无限上纲,甚至把民主、自由、平等、解放这些宏大叙述都一并解构,则将不知置学术关怀于何地?
       
       回译的困惑
       朱徽
       近年来出版了不少关于中西文化的译著,一些译者在回译专有名词(如人名书名等)时出现错误,有的错误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如果译文未附原文,常使读者一头雾水,茫然不知所云;对于青年学生来说,更是误导。
       翻译专有名词时,“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是翻译界遵从的两条准则。如首都“北京”从Peking 改称Beijing是“名从主人”,但“北京大学”至今仍作Peking University则是“约定俗成”。说到人名翻译,在一般情况下,汉译以英文出现的西人姓名,使用《英语姓名译名手册》之类的工具书比较稳妥。然而,对一些有特殊意义和背景的人名,则应注意遵守上述两条准则。如果惟工具书是译,那么,人所熟知的“白求恩”(按“约定俗成”译自Norman Bethune)变成“诺尔曼·贝修恩”,使“白大夫”失了依据;中美关系史上的名人“司徒雷登”(按“名从主人”译自Leighton Stuart,是“主人”认可和使用的中文名字)变成“莱登·斯图亚特”,则又如何能让读者识得?西方汉学家大多有自己的中文姓名,并且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这类经过汉化的西人姓名往往带有浓厚的中国文化色彩。如哈佛大学著名汉学家Stephen Owen的中文名是“宇文所安”,据他解释,其中文复姓“宇文”和他的原姓Owen音相近,而“所安”是取自他喜欢的一句《论语》:“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参见《中国比较文学》杂志一九八八年第二期,第111页),如果译者知道这些,便不会轻易将其姓名仅按工具书译成“斯蒂芬·欧文”,其中国文化色彩的缺损令人遗憾。在一些译著中,由于没有遵守上述两条准则,这类错误比比皆是。如James Legge 是人所熟知的英国著名汉学家“理雅各”,但常被译成“詹姆斯·雷格”,使读者茫然;又如:John King Fairbank(费正清)不译作“约翰·金·费厄班克”,Hans Frankel(傅汉思)不译作“汉斯·弗兰克尔”,James R. Hightower (海陶玮)不译作“詹姆斯·海涛华”,Adele A. Rickett(李又安)不译作“A.A. 日凯特”,Richard J. Lynn(林理彰)不译作“理查德·林恩”,Craig Fisk(费维廉)不译作“费斯克”,David T. Roy(芮效卫)不译作“戴维·罗伊”等等。要准确掌握西方汉学家的中文姓名,最好是多读多记,目前似乎舍此别无良方。我们期待着一种全面系统、分专业门类、翔实可靠的《西方汉学家名录》之类的工具书出现。如果学界已经有人在做此工作,那真是译界福音。
       西方的华裔学者大多既有中文姓名,也有西文姓名。译者在翻译华裔学者的姓名时应遵从“名从主人”的准则。如Fransois Cheng是著名法籍华裔学者程抱一,他是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因研究中国古典诗歌和艺术成就卓著而成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外译汉时应回译为“程抱一”,但在有些译著中是“程纪贤”或“弗朗索瓦·程”,甚至“弗朗索瓦·郑”,让程先生改姓“郑”了等。在不明就里的读者看来,是四位不同的人物,引起混乱。在译著中这类例子很多,如James J. Y. Liu (刘若愚)不译作“詹姆斯·刘”,Eugene Chen Eoyang (欧阳祯)不译成“尤金·欧阳”,Philip Sun (孙述宇)不译作“菲立普·孙”,Achilles Fang (方志彤)不译作“阿基利斯·方”,William Tay(郑树森)不译作“威廉·特伊”,Chen Shih-hsiang (陈世骧) 不译作“陈史湘”等。
       在译著中常常引用多种典籍,其中有些是人所熟知的。但有些译者还是在回译时出了问题。如当代美国汉学家,Burton Watson(伯顿·华岑)译过多种中国典籍,司马迁的《史记》即是其中之一,有译者把华岑笔下的The Historical Records(《史记》)译成《历史的记录》是完全错误的,何况原文正是谈司马迁及其作品,还举出了《史记》中的一些篇目。又如美国汉学家马瑞志(Richard Mather)英译《世说新语》作Shin-shuo Hsin-yu: A New Account of the Tales of the World。汉语回译时以“名从主人”用原书名为妥,但有译者回译成“理察德·马瑟翻译的《世说新语:对世界神话进行的新的解释》”,其中的蛇足部分不像书名,有悖原作主旨,反倒把中国读者弄糊涂了;英国著名汉学家霍克斯(David Hawkes)英译屈原《楚辞》为Ch'u Tz’u: The Song of the South,有译者据此回译成《南方之歌》。中国读者很难想像,屈原曾经写过题为《南方之歌》的不朽诗篇?还有译者将美国汉学家林培瑞(Perry Link)的论文On“Mandarin Ducks and Butterflies”(论“鸳鸯蝴蝶”派)译成“关于‘满洲鸭子和蝴蝶’”,让人啼笑皆非。无独有偶,The Golden Treasury是最著名的英诗选本之一,在英语世界的普及面和知名度,犹如中文世界的《唐诗三百首》,有译者不知道这是译界通译,人所熟知的《英诗金库》,而将其译为《黄金宝藏》,读者对这一“最著名的英诗选本”竟茫然不知。
       这类著述因涉及面广,专名人名多,又跨东方西方文化,翻译时自有其特殊的困难。我们期望译者(尤其是青年译者)以踏实谨慎的态度,努力扩展视野,增进自身的学术修养,也希望审校者和编辑负起责任,把好关口,保证译著质量,切莫让读者陷在五里雾中苦苦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