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都市之“吧”
作者:梁 晴
《十月》 2000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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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吧
男孩和女孩走进陶吧。
两个人都很好看。其实只要仔细看,就可以看出他们眼角眉梢的某些相像——他们是同胞姐弟。
弟弟从北方来。他在父母离异的时候判给了爸爸。爸爸做生意,很有钱。
姐姐随妈妈留在了南方。妈妈是文化人,没有钱,但有品位的生活使姐姐具备了独特的气质。
姐姐比弟弟大4岁。
爸爸是个豪放的男人。过去的数年间,只要他有机会路过这座城市,他都会给母女俩带来一些礼物。他经销各种各样的礼品,所以有时候带给她们的是玻璃器皿,有时候是手表,还有一次是整套的餐具。他来时如果恰逢寒暑假,同行者就会有弟弟。弟弟最近来的那次是四年前,那时他刚刚结束了中考。考试成绩不理想,爸爸花钱让他进了重点高中。 爸爸从来不过问弟弟的学习。期末考试之前,他会挨个儿给任课老师塞红包,要求并不高,只要让弟弟的成绩及格,不影响弟弟的升级。
弟弟在一种懒散的状态下长大,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七十九公斤。高三的时候,弟弟忽然觉悟,不想再按父亲安排的舒适路子走,他苦读三个月,屁股上几乎长了褥疮,终于凭成绩考进了南开大学。
也许是出于一种奖励的目的吧,爸爸第一次让弟弟独自飞来南方,与母亲、姐姐及外祖父一家一块儿过年。
见到寡言而高大的弟弟,姐姐满心都是欣喜,因为周围没有这样够酷的男孩子。
姐姐刚刚大学毕业。追她的男孩子很多,她却一直无法迷失自己。小小的年纪如此清醒,似乎是由于母亲的阴影。
母亲看破红尘,冷眼相向一切男女之情。
姐姐学历史,为了姐姐的工作,母亲操了很多的心,甚至不得不违心托一些关系。但事情一波三折,好不容易办妥了进博物馆工作的一切程序,又有新的文件下达——进馆工作的人员必须拥有研究生文凭。
姐姐读完本科,全靠母亲独立支撑,没要父亲的一分钱。如今即使母女俩都能再整河山,攻克一个硕士学位,谁又能担保那个时候的研究生文凭不会也贬值?
姐姐是古典味儿的才女。有人为一位定居美国的男孩子来求亲,一向对这种事持不以为然的态度的母亲,破例地希望这桩没有爱情的亲事能成。
于是男孩子飞越大洋前来相亲。
弟弟转达爸爸的意思——美国太远,他不放心。母亲闻之,居然歇斯底里发作,怒斥道:“女儿的事他没有尽过一分力,他有什么权利挥舞批判的旗帜?”
她也许是太累了。
姐姐对弟弟说:“我要带你去喝茶。”她果然把他带到了她和美国男孩约会的地方。美国男孩仰视着弟弟,又看看紧挨着他的姐姐,笑道:“你们哪像姐弟?简直像一对很棒的情侣。”
第二天,姐姐带着弟弟到公园去放风筝。美国来的男孩子要求参加进来,姐姐没有答应。
天很冷,却没有风,风筝放得很无味。无意之中,他们发现了坐落在公园一隅的陶吧。
陶吧门口立着很大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字——“玩泥巴”!
陶吧的橱窗里,陈列着很多土红色的陶罐陶碗,上面贴着标签,显然都是客人们的作业。陶吧里的氤氲之气染到玻璃上,像给橱窗蒙了一层薄纱。
姐弟俩把风筝送给一个小孩,推门走进了陶吧。
烧了水汀的屋内,一张张低低的工作案,配着矮矮的长条椅子。
弟弟笨拙地坐下,马上抱过一团泥。
弟弟爱艺术,爱疯了。然而父亲一心只想培养他做大商人,所以他目前就读的只能是他绝对不喜欢的商贸专业。
姐姐付了钱,领来一套工具:刀、铲、木榔头、擀面杖。
老师教他们先做一个罐底,然后搓揉一根很长的泥条,一圈圈地盘上去,塑成罐身。
姐姐脱掉呢大衣,珠白色的绒线衣上围一条蓝印花布的小围裙,绾起袖子揉泥。
美国来的男孩子曾经称姐姐是:“秋水伊人”。
姐姐揉熟了泥,摁扁了,用木榔头匀匀地捶开去,做了一个罐底。
姐姐说:“你记不记得你小时候给我捏过一个泥人?那泥人肚皮上还刻着字:初次见面,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哩。”
弟弟点点头,哼哧哼哧地搓泥条:“填写高考志愿的时候,我爸把我填写的艺术类统统枪毙了。我不告而别,和同学到京城流浪去了。没出三天,带去的积蓄就花光了——没想到住一天旅馆就得上百。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给我爸打了个电话。爸让我们呆在原地别动,没一会儿他托的人就开着车送钱来了,还免费带我们转了好几个景点。这事儿我特不爱跟人说——太没面子了。”
弟弟说着仿佛准备擀饺子皮似的,把搓好的泥条随手揪成了一截截的泥剂子。
姐姐叫起来:“你干吗?”
弟弟醒悟过来,把泥重新团过,再搓条。
姐姐说:“等你大学毕业,上我们这儿的艺术学院来读究生吧。”
弟弟试着把泥条往罐底上盘:“姐,你要是真看不上那个美国小子,就上我们北方来吧,我给你找个特男子汉的。”
没想到泥条那么难盘,折腾了几个小时,姐弟俩才合力做好了一只陶碗。在碗上,他们刻上了日期和两个人的英文拼写名字。
也许过了若干个千年以后,有人会在断裂的地壳里发现这只陶碗,他们肯定会认定这是一对情侣的名字。
他们俩也许可以算是模拟情侣吧。
他们邻座是一个带着个小男孩的爸爸,那位爸爸对老师说:“我这个儿子最爱玩泥巴。”可是从头到尾,一直是那个爸爸在狂热地揉泥捶泥,小男孩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
忽然之间,那个爸爸失声大叫——只见那个小孩操起刀子,义无反顾地把他爸爸精心搓好的泥条切成了小碎段。
姐姐和弟弟大吃一惊,紧接着不约而同地大鼓其掌。
网吧
小涵的照相机套子弄丢了,于是想到了小茜。
小涵和小茵是初中时的密友,一个痴迷古典诗词,一个能大段地背诵莎土比亚的十四行诗。
两个人都是全校闻名的美女:小涵白皙娇小,一双黑瞳很大的眼睛赂带惊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假如给她梳上髹髻,在眉心点上红点,她是可以入年画的。
小茜纤长,浅橄榄色的皮肤,头发略有点卷曲,精致的小脸上,有一双睫毛浓密的大眼睛。
那时候她俩形影不离,对男孩子没有一点感觉。虽然天天在同一教室坐着,互相却通着各种各样的卡片。有一次小涵约小茜同去放风筝,寄来一张便笺,上面画着一位手持风筝的古代仕女,旁侧一行小字写着:又是一年三月三。
两个人的数理化都差,到了初三,越发的不可收拾,中考时只好分别报考了不同的职业高中。
小涵遵从父母之命,报考的是很不起眼的药剂专业;小茜的父母从来对她无为而治,她便自作主张读了“办公自动化”。
小茜听人说她读的这所职高专门为即将启用的新机场输送工作人员,谁知临到毕业,校方宣布各人自谋职业。毕业实习的时候,校方竟然派他们去推销无臭棉袜。
其结果是,小茜自己去了一家照相器材商店,当销售员。小涵毕业以后,按父母早巳拟定的方针,托关系进了省军区机关医院。小涵穿上了军服,人变得高了一些,挺拔而窈窕,惊奇的眼神依然,只是多了一些疑惑。
转眼间小涵升了中尉。父母又按部就斑地在熟人间为她物色了一个小伙子,本科学历,搞电脑软件,是很有前景的职业。
小涵习惯了服从父母的一切安排,因为实践证明这样最无坎坷可言。订婚以后,双方做作业一样每周约会一次。有一次郊游,男孩子把照相机的套子不慎失落在悬在高空的索道下面。
照相机是高档的理光,父母勒令小涵务必找回套子。
她便想到了小茜。
也许她能帮她重配一个。
小茜的手机总是打不进去,晚上打到家里,她父亲说小茜每晚在大学学法语,因为她想自己挣够了钱去法国念书。
终于小茜打来电话,约她在一家冰淇淋店见面。
见了面,小茜涂着紫唇膏和紫指甲,一身黑衣裙,非常前卫。小茜说她已不工作了,正在和一位经营照相器材的老板谈恋爱。那人已准备去欧洲开拓业务,所以她努力学法语。而这一切,她的父母并不知晓。
双方展示了各自男友的照片。小涵的男友像一根绿豆芽——要是黄豆芽,那还匀称一些。小茜的男友则矮小且老气,从外形上看,几乎一无可取。
小茜说,自从男友提供她一切开销,她就辞了工作,偶尔上半天法语课,其余时间除了陪男友,就是在网吧里泡。
她便带小涵去了一家网吧。
小茜很快进入了一家叫作“西厢”的聊天室。
小茜说:“白天进入聊天室比较容易,每天遇到的也都是真正的有闲阶级。”
小茜在网上注册的名字是“玛格丽特”。她有一个叫作“敲钟人”的专职情人。两个人公然地打情骂俏,旁观者肆无忌惮地参与意见:他们管小茜叫作“钟嫂”。
小茜笑道:“我和敲钟人马上要在网上举行婚礼呢。”
大家都知道小茜是个绝色美人,而且是个才女。因为敲钟人正在隆重展示小茜的照片和作品。
一时间,几乎聊天室的所有成员都搁下了自己的谈话对手,来对“玛格丽特”表示惊艳。
只有一直沉默地蛰伏着的“西风瘦马”冷冷地插了一句:“文章不知所云。”又说:“洗净铅华后的‘钟嫂’容貌可敢示人?”
小茜急了,紧急替小涵注册了一个她以前喜欢用的名字:“芳心千重”,把她推将出去,要她证明她的确是个才貌双全的女孩。
小涵笨拙地打出一行字:“大家好,我是玛格丽特的闺中好友。我个人认为,洗净铅华后的她更美一些。”
小茜兴高采烈地宣布:“诸位请相信我,‘芳心千重,才是一个唐宋诗词里的美人。”
小涵没有话可说,静静地退在一边,看小茜表演各种各样的娇嗔。
就在她兴味索然地准备退场的时候,“西风瘦马”俏俏地走过来,问:“你是否有兴趣和我一块儿探讨竹枝词?”
小涵眼前一亮。
“芳心千重”开始频繁地与“西风瘦马”在聊天室聚首,大家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小涵只能在每天午休的一个半小时里换上便服去光顾网吧,那个时候小茜多半不在。
小涵越来越急切地渴望与“西风瘦马”相见,并且很紧张地考虑着是否向父母作出抗婚的姿态。直到有一天,小茜打来电话,说她已与“敲钟人”见面,那男孩高中毕业待业,居然比她小3岁。
小茜关照小涵,万一在聊天室谈到这个敏感的话题,她一定要记得帮她遮掩。
小茜告诉小涵,做照相器材生意的男友已在德国,他在帮她物色法国的学校。小茜又告诉小涵,聊天室有些人物听说由网吧老板雇佣的高手假扮,目的就是钓人上钩。这些人物的共同特征就是很酷。
小涵想到“西风瘦马”,不禁打了个寒战。
小涵的父母帮小涵贷款买了一处房子,房款将由小涵和她的未婚夫分期偿还。
小涵不再去网吧。
年底的时候,小涵在贷款买来的房子里做了世俗意义上的新娘。
水吧
水吧的名字很雅致,叫“寒舍”。
故事和一个叫阿迪的男孩子有关。
10岁的阿迪是个多动的孩子。自从进了小学,没有一个老师对他不头痛。每天的功课,不熬到深更半夜做不完。于是,他被母亲拳脚相加的境遇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升四年级的时候,父母终于离婚。妈不肯要他,爸爸的事业正处于峰巅,很大度地同意法庭把阿迪判给自己。不久,阿迪便进了寄宿制的贵族学校。
这个学校学生少。老师多,老师的教育方式也比一般的学校平和。阿迪的班主任似乎很了解阿迪问题的症结所在,每当他在课堂上坐立不安,就走过去,摸一摸他的脑袋,他马上就安静下来。
班主任老师说,阿迪患的是“皮肤饥饿症”。
在别的老师任课的时候,班主任就安排邻座的小林关照阿迪。一旦阿迪烦躁不安,小林伸手拍拍他的背,他也会安静下来。
渐渐的阿迪的成绩好多了,性情也改变了不少。他和小林成了最好的朋友,两个人经常挤在一张铺上,说好久的悄悄话。
小林是个台湾来的孩子。他的父亲到大陆来经商,爱上了一个大陆的女孩,于是和小林的母亲离了婚,在大陆重新安了一个家。小林与阿迪一样,都是判给了父亲,于是父亲把他带到大陆来念寄宿学校。
每到周末,小林和阿迪乘学校的班车进城。阿迪回爷爷奶奶家,小林回父亲的家。小林的父亲在自己家的楼下开了一家水吧,由新妻子管理,这家水吧就叫“寒舍”
往往回到爷爷奶奶家没一会儿,阿迪又去“寒舍”找小林了——他们已经习惯了总在一起。
小林的新妈妈是个很好看的女子,性情尤其温柔。小林和她感情很好,她对阿迪也是极其的疼爱。阿迪一去,小林的新妈妈就会把他搂在怀里,揉一揉他毛茸茸的脑袋,如果阿迪的头发长了。她就会取来梳子和剪子,一点一点地给他剪短。
两个男孩子对喝茶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他们自己榨果汁喝,还学着调鸡尾酒。更多的时候是在“寒舍”的楼上制作模型。
不久,小林的新妈妈生了个可爱的小妹妹,阿迪渐渐地对小妹妹着了迷。如果他来“寒舍”,他会箭一般的冲到格篮边,拿起婴儿胖胖的小手,摩挲自己的脸。
他的性情变得更加的沉静了。
每年的寒假或者暑假,阿迪要到外公家去过。逢到这时候,阿迪的假期作业往往不能按时完成。母亲几乎是强制性地逼迫他做功课,不做完不许玩,尤其不允许他去“寒舍”那种“养小老婆”的地方。其结果是阿迪的毛病又犯了,坐在桌边始终注意力不集中,几个小时下来做不成几道习题。
母亲不知道阿迪已经改好,照例是又哭又骂,又搡又打,说阿迪的父亲把他们娘儿俩都毁了。
阿迪的父亲一表人才,且能力极强,最高任至外企的副总职位。那时只要总经理不在,公司的黑牌照公爵王就归阿迪父亲使用,车上不免常常载有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阿迪的母亲恨透了这辆车。离婚之后,母亲依然不放过父亲,只要这辆车一载有女人,她必能知道,且到公司去闹,甚至告状电话一直打到公司总部。最后,阿迪的父亲不仅交还了公爵王,而且还辞了职。
以阿迪父亲的能力,他自然不愁谋到高薪的职务,但换了几家外企,情况居然每况愈下。毕竟开明并慷慨的外国老板总是凤毛麟角。最后阿迪的父亲每天必须打的上下班。阿迪学校的费用非常之高,也几乎耗尽了他剩下不多的积蓄。
阿迪父亲的生活里依然不乏美人和豪宴,只有年迈的祖父母知道,为了维持“事业成功人土”的形象,阿迪的父亲收获了多少烦恼。
阿迪的母亲永远都在向阿迪盘问他父亲的身边有些怎样的女人,同时不遗余力灌输一切有关后母的可怕传闻给阿迪。阿迪没有告诉她、自从去过那间温馨的“寒舍”,他就不再怕拥有一个新的妈妈。
阿迪的父亲终于必须在两个女人之间做出取舍,一个是年轻貌美的公司翻译,一个是离过婚的某广告公司女老板。阿迪希望是年轻的那位,因为她长得像小林的新妈妈。
然而父亲选择了后者。谙熟男人心理的女老板以父亲的名义为他买了一辆汽车和一处豪宅,父亲由此可以不必吃力地扮演“事业成功人士”的角色。
阿迪离家出走。他能去的地方当然只有“寒舍”。
在“寒舍”里,他无意中看到了女翻译:她和一个男人正在烛光里共烹一壶“冻顶乌龙”。忽然间她站起来,用高跟鞋狠踹了男人一脚,又甩了他一个耳光,眼睛里的光,居然很像阿迪的母亲。
阿迪自己回了家,手里拿着小林新妈妈送他的一盒巧克力。他把巧克力送给了即将成为后母的女老板。
他对女老板所提的惟一一个要求就是:“您能不能保证为我生个小妹妹?”
责任编辑陈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