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散文]云南的山
作者:胡廷武

《十月》 2000年 第0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山是云南最普遍的存在。在浩浩荡荡的大山的皱褶中,疏星似地散落着许多小镇和村寨,白马镇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是我的出生之地。在我们很小的时候,老人们就开始跟我们讲小镇的历史了,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规矩,老一辈总是在闲聊中,有意无意地把地方和家族的历史,告诉年轻的一辈,使之得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人类自有史以来的文化,大体是以三种方式继承下来的,一是物化的遗存或者沿袭,二是文字记载,三是口头传承;仅从数量而言,后者并不比前两者少,在文化落后的地方,尤其如此。据我的父亲说,很久很久以前,小镇这个地方,是一座很大很大的森林,在森林中,镶着一片又一片美丽的草地。一天,有人赶了一群白马到这里来放牧,因为迷恋这里肥美的水草,不愿离去,就在这里结庐而居。时间长了,人多了,这个地方就成了白马寨。时间更长了,人更多了,就成了今天的白马镇。它是许许多多普通的村镇之一,虽然它是一个县城,但在云南的大山中,它小得来像一片青香树的叶子。青香树是云南的一种稀有的树种,它的叶子只有指甲壳那么大。
       我以为,云南的大山可以改变许多人对于山的观念。它们不是在大平原上垒起来的小土堆,不是漓江边上窈窕淑女似的石头雕塑,它们庞大无比,雄伟壮丽,高耸入云,有的山顶积雪终年不化。如果有机会坐在飞机上,或是站在一个至高的山顶上眺望,便会发现这些大山酷似大海的滔天巨澜,颠连起伏地从你的面前铺展出去,博大宽广,一望无际,直到与遥远的天涯相接。和变幻莫测的大海一样,群山的颜色也是丰富多彩的。你站在绿色的山脊上放眼望去,近处的山是深绿色,稍远一点的是苍蓝色,而更远的就成了黛色;奇怪的是再往远去,颜色却又浅下来,递减为灰蓝色,淡蓝色,淡灰色,更淡的、若有若无的水色……这完全像是一位画家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杰作,问题是世间哪有如此大手笔的画家?云南的山,无疑是地球上最诱人的奇观之一。
       春天和夏天,绿树和随意开放的花朵,把一座座山装点得格外醒目。在山尖和山顶上,大多是马尾松、油松,还有种子可食的嗑松等各种针叶树;山腰往往就是麻栗树啦,锥栗树啦,山楂、糖铃树啦之类的树了。还有许多名目纷繁的灌木,有时候罗汉松也东倒西歪地掺杂其间,像是喝醉了酒的样子。山脚和山箐里最常见的,是大叶子的水冬瓜树。在树木茂密的地段,又细又直又高的檫子树,高扬着绿叶的旗帜。那些无所不在、任意攀缘的藤葛,若挥洒自如的狂草书法,写满森林。大山里的花不像城里的花一样,开在瘦小的枝条上,它们往往开在高大的树上,当然也开在有刺的灌木上。很少见大红大紫的,它们大多开得羞涩而朴素,就像这山里的女孩子。到了冬天,山腰和山脚的树林子,叶子被风吹起,好比放飞的风筝,而后又断了线似的逐渐飘落下来,落在树脚,犹如孩子回到母亲膝下。
       早晨,牛奶一样的浓雾把山谷填得满荡荡,白茫茫一片汪洋,与浩淼的大海别无二致,使人怀疑只要投身其中,就可以游向远方的一些绿岛,那些绿岛原来就是穿云破雾永不退色的山尖。大雾漫天的时候,汽车在山间蠕动如潜水而行,放眼望去全是雾,没有山没有树没有路,仿佛一切都已被雾溶化。驾驶员开亮大灯,也只能看见一米之内的路,有时只得把车停下来,等雾散了再走。一般山上的雾,大约上午十点左右就会淡尽,而在有的特大特高的山中,雾从早到晚不会消散。山里人怕在雾里闯着鬼,所以在有雾的时候,山里是很少有人走动的。
       我父亲在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的时候,只有十二三岁,按地方上父母双亡则长子为父、长女为母的古训,姑妈自然而然地把他收留到家里去了。姑妈家在一个叫做火烧地的地方,那里离白马镇有三十公里,这样父亲就经常往返于小镇与火烧地之间。他后来跟我们讲起他一个人走在高与天齐的大山中的日子,说他感到自己很可怜、很小,小得来就像是一只蚂蚁或者一粒灰尘。这不会是我父亲一个人的感觉,也不尽然是一种特殊心境的写照,大凡有缘在云南的大山中长途跋涉的人,都会有类似的体验。因为大与小是相对的,生活在城里的人大多是从街道、汽车或者高楼大厦,在无意中对比出自己的大小来的;即便在别处见过一些山的人,概念中的山也与此有很大的距离,所以当他们第一次走进云南的大山的时候,总是感到震撼和激动。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东西。这些庞然大物是上帝创造出来教人学会谦虚的教科书。
       在这些山中行走,很辛苦,很少见到人,老鹰还有其它鸟类或偶然走过的野兽,非但不能慰藉你的寂寞,反而增添你的离愁。可是当你走到精疲力尽、饥渴难耐的时候,往往就会有一个村寨,温馨地出现在你的面前。这些很少有外人寻访的居民点,你走进任何一道门,都会受到热情的接待。山里人的性格就像大山一样,坦荡而朴素;有时你觉得他们对你隐瞒了什么,那是因为你没有走近他们罢了,正像你不走进大山里,就无法真正了解那些种类繁多的树、那些奇花异草、那些勇猛的或者驯顺的野兽、那些画着岩画的悬崖峭壁一样。他们对你好,招待你在家里吃家里住,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向你索取回报。山里的生活是艰苦的,但要是办起喜事和丧事来,却是倾其所有,极其大方,往往是全寨子的人都参加,酒席开在家家户户,坐不下的,就摆在村子的空地上。外来的过客要是恰好碰上,可以坐下就吃。同桌的人也许会问你的姓名,在什么地方工作,但那只是出于礼貌,并非就是要来打扰你或求你办事的意思;如果你从此不再来打扰他们的话,那么你这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他们很聪明,但这种聪明被谦卑掩盖了,这一半是眼界所限,他们老觉得对山外的事没有把握,事实上一旦到了城市工作生活,他们往往混得不差,甚至会成为杰出人物;一半也可能有点装佯。城里人以为他们很傻,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文革期间,有个山区文化站的站长,来昆明买相机。那时相机很紧张,要有分配指标才能供应,这个山区文化站没有指标。他跑了许多家卖照相器材的商店,说尽好话---从山区的困难和艰苦,说到支援山区革命的重要意义、必要性,但是没有一个商店答应通融。在百般无奈之后,这位山里人决定幽上一默。他脱下中山装,穿上山里人那时常穿的对襟衣,把裤脚卷到膝盖,又找来一顶草帽戴上,走进商店开口问道:"同志,哪里有照相卖?"营业员说:"什么照相?听不懂!"他比划着说:"就是那种喀嚓响一下,人的影子就在纸上的那种、那种……"有一位营业员悟性好,笑道:"哈!我听懂了,他说的是相机!"这位站长说:"对对,相机!社长本来已经告诉我了---相机---我怕忘记,一路上都在相机、相机地念着,可是掼了一跤,爬起来,就把这两个字忘了。嘻嘻!"他的话把大家逗乐了。他们说,那一个山区说不定八辈子没有见过相机呢,不是有调济指标吗?卖一个给他吧。就这样,这位山里人买到了一个相机。他出门的时候,商店的营业员还笑得直抹眼泪。
       山里人面临的最实际、最常规的课题是生计问题,但山里人却祖祖辈辈艰难地活下来了。虽然饥饿像影子一样,或远或近地跟着他们,但藏在他们心中的希望,却像是山间的雾,起了又散,散了又起。外开精神不说,仅从物质生活方面来讲,城里人注重穿,而山里人更注重吃。在平常,他们的心思多是放在吃上,没有吃的千辛万苦找吃的;有了吃的,就想起亲朋好友,必欲请他们来吃光而后快。一般人家倘或在冬月里杀过年猪,必先以之大宴宾客,最后剩下三、五块肉和一个猪头,腌制了挂在灶头上,让火烟薰着,这一点才是真正过年用的。不过这一点也还不全是由家人消受,因为过年还要请客。山里男人尤其好酒,对于男人,酒第一,菜其次,饭第三。他们用大碗喝酒,喝到脸红头晕为止,也有的不喝则已,喝则一醉方休。在我的故乡那样的山间小镇上,吃晚饭的时候,男主人的面前必放着一杯酒,否则有贫穷之嫌、惧内之讥。
       云南的风习,一般以附近的六个市镇为一个单元轮流赶集,六天一个轮回,叫做"一街子";赶集,也就叫赶街。山里人每次来小镇赶街,所购物品中一定有几斤酒。男人中也有就地在小镇喝一顿的,喝醉的事经常发生。一位姓陶的苗族汉子,每一街子都要痛饮一回,喝醉以后就满街乱跑。我那时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常混在别的孩子当中,跟在这个醉汉后面嬉戏。老陶---全镇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都这样叫他---有时闹到太阳落山,大概是酒醒了,就告别孩子们回家去;有时候天黑了还听到他满口谵语,在狭窄的街道上跑来跑去,而第二天却不见他的踪影,他是趁着夜色回去了。但也有例外。一天清晨我们上学去,路过一个水井,见他睡在水井边上,那一次他大概喝得太多了。老陶赶街时所卖的东西,有农产品、兽皮或药材,而卖得的钱,都被他当天就喝光了。他在小镇上活跃了许多年,一直到我上了中学还见过他几次,其中一次是傍晚在汽车站的车场上,他伸开两臂,嘴里"嗡嗡"有声,学着飞机盘旋的样子满场奔跑。一群孩子跟在他后面起哄,一如我们当年一样。那时,他的头发已经花白,大约也是五十上下了吧。
       某年夏天,我同我的朋友杨兴国,到山里寻访赵神仙,据说这位草药医生,有"喊子儿"的本事,就是子弹打在人身上,不用开刀而是凭嘴把它喊出来。1950年,一位边纵(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战士,在解放白马镇时腿部中弹,兴国的父亲用马驮了这个战士,去找赵神仙。兴国的父亲也是边纵战士,这是部队首长交给他的任务。赵神仙住在云雾缭绕的大山里,他们整整走了两天,才找到那个叫黑彝寨的地方,找到赵神仙。谁知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彝族老人,精瘦的个子,穿着黑色的衣服,打着也是黑布的包头,一点也没有神仙模样。
       赵神仙让把伤员放在他家的门口,坐在一个矮凳子上,把伤口露出来。那伤是在大腿的侧面。赵神仙用手在伤口周围按了一下,受伤的战士呻吟了一声,疼得大汗淋漓。他的女儿,一个脸红红的、穿着黑色衣裙的彝族姑娘,从屋里拿出两张黄纸,一碗用某种红矿石磨出来的红墨,还有一枝毛笔,第二次又端出两大碗酒。赵神仙抓起毛笔,饱醮红墨,一挥而就画了两张符。骤然间,这个山野、这间茅屋及其门前的空地,寂静得近乎神圣起来。风蹑手蹑脚地走过。鸟儿的叫声,像是一种神秘的语言,宣示着普通人绝对不懂的玄机。这时赵神仙端起一碗酒,嘴唇翕动,念了一通咒语。然后缓慢地含一口酒,眼睛像两把利剑看定伤口,猛地把酒喷过去,在那位边纵战士的惨叫声中,迅速把一张符纸往伤口处叭地贴上去。接着,他燃着另一张符纸,让灰烬落在另一只酒碗里,把它移到战士的伤口底下。然后就对着被符纸盖着的伤口大声喊:"出来!出来!"喊了几声之后,只见符纸中间慢慢凸起,如下面藏着一粒黄豆。再过一会儿,像雨后新笋冒出地面那样,子弹尖顶破湿透的符纸,露出了一小点尖角。那笋尖一样的弹头继续往外冒,冒,最后,终于完全被伤口吐出来,咚的一声,落在了浸泡着符灰的酒碗里。这一过程完成以后,赵神仙从葫芦里倒出些三七粉,糊在伤口上,包扎好。半个月的时间,这位英勇的边纵战士就痊愈了,以后行走如飞,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
       兴国说这件事是他父亲亲口对他讲的。兴国是我们白马镇的才子,那时他热衷于写小说,想寻找到一些新奇的素材;我则是利用学校放假,回家乡来探亲。在此之前,我因为机缘巧合,已经知道那位受伤的边纵战士是谁,他本人也曾讲过是赵神仙治好了他的腿,是我父亲转述给我听的,只是结果略有出入。我自然也想见一见赵神仙,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于是我们就同行了。
       我们在深山里走了一天,结果走错了路,在傍晚时分才走进一个苗族寨子。一群狗从天而降,围着我们大喊大叫,这时一位当地的中年汉子喝退它们。我们赶快向他打听,赵神仙所在的黑彝寨离此地有多远。他说:"还有三架山。"我们又问:"三架山有多少里?"他说:"有三十里。你们今晚就住这里吧!"他一面说着,也不征求我们的意见,一面就把我们领往他的家里去。
       他家的门口,原有两只狗矜持地蹲在那里,见我们跟着主人回来,马上跳起来欢迎,不一会儿,就像老朋友一样地,在我们身上蹭来蹭去了。我们的主人姓熊,苗族,全家只有他和老婆两个人,没有孩子,但两条狗显然享受着家庭成员的待遇。老熊又瘦又小,他的穿百褶裙的老婆,却既丰满又漂亮。
       这天晚上老熊杀了一只狗招待我们,不是猎狗,是被人称为闲狗的那种,大约就是围攻我们那一群中的一只吧。狗肉装在铸铁的鼎锅里,鼎锅挂在一个木钩上,而木钩是用一根很长的棕索从房梁上吊下来,吊在火塘上。他的老婆不断地往火塘里添柴,火舌把鼎锅里的狗肉舔得喷香。大约一个小时以后,狗肉焖熟了。老熊找出三只土陶大碗摆在我们面前,然后去搬酒壶,他的酒壶也是土陶做的,很大,像一个孩子蹲在那里。他拔掉包谷塞子,两只手抱起酒壶,让它倾斜,酒像瀑布一样落在碗里,酒的气味在昏暗的屋子里弥漫开来。这时原先紧挨着我们的两只狗,悄悄地离开了,不知是出于习惯,还是因为伤感,总之主人并没有赶它们,是它们自己出去的。
       老熊端起酒碗说:"开干!"我们就开始吃起来。老熊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开干是他把我们领进家门后说的不多的几句话之一。这个干不念干杯的干,而是念干活的干。他的老婆倒是话多,但是不大会讲汉话,她一直像一只小鸟一样,对着老熊啁啾不停,直到老熊喝醉,自己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她才住口。老熊一共喝了三大碗酒,喝了三大碗他还想再喝,可是找不到酒壶,她老婆把它藏起来了。他狡猾地看着老婆说:"我的儿子呢?"---他把那个大酒壶称做他的儿子。他又说:"种一捧包谷可以收得一背箩,这个老婆怎么种都生不出娃娃来!"说完哈哈大笑。他老婆朝他背脊上重重地打了一巴掌,出去照料两只狗去了。
       老熊不是从来没有出过寨子门的苗家人,他说他当过兵,到过滇西,还到贵州出过一次差,他详细地给我们讲了那些事。他说三年义务期满以后,连长找他谈话,要提他当干部,他不干。我说你为什么不干,你应该干。我那时年轻,还在大学读书,在我当时的认识里,只有离开小镇,离开大山,才有广阔的生活道路,不知道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幸福。现在想起年轻时候的狭隘和俗气,我还暗自脸红。老熊说,我心里想着我老婆,想着有一个女人,天一亮就叽叽喳喳在耳朵旁边叫。他看着我说,你还没有老婆吧?我说没有。他笑着说,赶紧找,老婆可是个好东西呢!他又说,我还想着我的猎枪,想着森林。于是我就跟连长说,连长,官我不当了,我要回去,但要是战争爆发,我保证还到你手下当兵。我说我不是怕打仗,不是怕挨枪子儿,只要打不死,我们那儿有个赵神仙,他对着枪子儿喊一声:出来!子弹就出来了。老熊对我们说,你们刚才不是问赵神仙吗?他死了。我回到家的第二年他就死了,这个老彝族,你们见不着他了,我也见不着他了。然后他接着说他复员的事。他说连长说你小子真不懂事,别人拼命想当官还当不上呢,组织上倒求你了!他骂了我一顿,还是让我回来了……
       老熊的舌头渐渐大起来,话语也开始含混了,像是约好了的,也像是一种惯例,他的老婆及时进来扶他去睡觉。
       老熊睡去以后,我们向他的老婆打听清楚,赵神仙死了并不是酒醉话,就不想再翻三架山,到那个三十里外的彝家寨子去了。我们决定到另一个寨子去,那个寨子夜夜有听不完的山歌。
       第二天早上,我们起来赶路的时候,老熊还在酣睡,他的鼾声使狗耳朵不停地颤动,两条狗一早就忠实地蹲在大门口了。他的老婆来送我们,这位深受丈夫宠爱的主妇,按苗家人的规矩热情送客。她给我们一只狗腿,那是她昨天晚上连夜腌制的;还有一小块狗油。她一再强调说狗油是最宝贵的,教我们炼了以后用瓶子装起来,遇有烫伤烧伤用来一搽,好了以后不留疤痕。
       兴国留下狗腿,把狗油给了我。后来我母亲把它炼好收藏起来,到我在昆明有家以后又带给了我们,虽然轻易用不着,但我们几次搬家也舍不得丢掉。大约五年以后,一位邻居手臂被滚油烫伤,伤得很厉害,半只小臂烫蜕了皮,我就把狗油送给他去搽,一个月后手就完全好了,而且果然没留下一点痕迹。苗族还有一种药也是我小时候就听说过的,传说用这种药炖鸡,产妇吃了三天以后就可以下地劳动。这种药品的奇效,或许只在于增强产妇身体的抵抗力,而机体的恢复和必要的休息却是不可替代的,苗家妇女生产之后三天就下地劳动,应该说是辛苦是勤劳,也可以说还有些不科学的成份在里面。一小瓶狗油现在还在,但这二十年前的东西,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父亲常给我们讲山里的故事,其中的一个是天蓬草,这是父亲每次酒醉后都要讲给我们听的。他说他年青时候,曾经挑着货郎担走村串寨。有一次走到一个很远的山村,吆喝半天不见人出来买东西,原来一村子的人都病倒了。他们害的是一种热病,发高烧,说胡话,而且传染非常之快,全村罹难也只是一街子的事。父亲说恰好他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又恰好他懂得天蓬草这一味药,是可以治这种病的,真是一种缘分!他于是放下担子,到山上摘了许多天蓬草的叶子,熬了一大锅药汤,分给各家各户去喝。两天以后又教那些病情减轻了的,同他一起上山采天蓬草救治其他人。一街子过后,全村的病人便全好了。父亲讲完这个故事,总以这样一句话结尾:"要记住,天蓬草是一棵好药,以后可以自救或者救人。"天蓬草在云南是一种常见的植物,植株和叶子都近似菸草,但比菸草高大。我小时候曾经因咳嗽发烧吃过这种药,有特效。但城市里似乎没有这种药,所以自救尚且无门,济世更是不可能的事,实在是辜负了父亲的教诲。
       还有一件是他少年时代的事,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姑妈讲的,说是父亲那时太小了,姑爹不忍心让他下地去干活,想教他做生意。姑妈说有一回你姑爹叫你父亲去远处收一笔账,是锥栗镇老廖家赊一驮三七的欠债,那时正是冬天,临行前我怕他冷着,特意给了他一条毯子,嘱咐他晚上添着盖。不料你父亲去了一街子也就是六天,最后两手空空地回到火烧地,原来他把所收到的钱,全用来请朋友吃饭,最后连毯子也被人骗走了。我父亲说的却不一样,他说那时他只有十二三岁,那天他带着收来的一大笔钱,背着姑妈给他的毯子往回走,是在牛场坝出的事。
       牛场坝是一个地名,据父亲说那是半山坡上的一块放牛的场地,草地上有不止一条的小路上,到处是东一饼西一饼的牛粪,仿佛谁布在草地上的棋子儿。草地周围是一望无际的麻栗树的林子,里面幽暗阴森,令人恐怖。
       那天上午父亲是往上走,他上完一段坡,就是刚走进牛场坝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坡下面连声喊:"站住!"父亲转头往坡下一看,透过树的缝隙他看见是四个中年男人,他们全都衣冠不整,瘦得跟鬼一样,但不是背着火药枪就是拿着刀。他们脸上抹着锅烟子,那是为了让人认不出他们是谁。父亲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赶快跑到草地中间,用手扳起一块半干的牛粪,把钱塞在下面,又小心地把牛粪原样盖好,然后回到坡头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等那些人。他们跑上来了,一边喘着粗气儿一边嚷嚷,叫你站住你为什么还要跑?父亲说我没跑,我坐在这里等你们。那些强盗就说你站起来。父亲站起来。他们在他身上搜了一阵,什么也没有搜到,就把毯子抢走了,说:"我们不杀你,你走吧!"父亲只好往前走,但走走停停,等到太阳当顶,真正是光天化日的时候,他又回到牛场坝来,确认那些人已经走远了,才从牛粪底下把钱取出来。回到火烧地,姑爹夸他说,这孩子这么小就这样有心计,将来必有大出息。
       姑妈和父亲讲的这件事,其实出入不大,首先毯子不在了是共同的,其次父亲把钱交给姑爹,姑妈有可能不知道。但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说这个故事的真意只在于教育我。因为我是长子,我想姑妈是要通过这件事启发我,长子长女要担起对弟妹们的责任;而父亲则强调孩子应该从小就自强自立,机智勇敢。至于姑爹他的角度又自有不同,他虽然身居乡野,却是一个极有事业心的人,他强调的是文章事功一类的出息。
       我姑爹梁洪臣是火烧地一带最富的,他有许多田地,种水稻,种苞谷,也种三七,还做三七生意。他有一座烤酒作坊,烤的酒全县出名,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老人说起,火烧地酒好喝。他这一生最值得提及的事,是支持过共产党领导的边纵,还与边纵的一位团长结成了拜把兄弟。解放以后因为他支持革命有功,被推选为区长。紧接着,一粒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光荣的一切。姑爹的事,直到1992年才平反昭雪,这时候他坟上的野草已经枯荣了四十回。有人告诉我,我姑爹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我从未见过他的面,但我无数次地想象过他的模样,想象过他有一张黝黑的脸,想象过他的执著的眼神,想象过人们所传说的,他一口气能喝四大碗酒,而且第四碗喝干以后,还把空碗咂得吱吱儿响的声音,还有他扛着一条小牯子牛,在晒场上绕三周的情景。
       我1963年第一次到火烧地的时候,姑爹早已作古。姑妈一见我就哭了,哭我姑爹,哭自己的身世,哭刚刚过去的饿饭的日子,哭艰难的家事,哭对于亲人的想念……她一桩一桩地数落着哭。秋天的快要落山的太阳照在她的身上,照在她面前的抹着一层牛粪的晒场上,晒场上堆着的苞谷棒子,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芒。不知从哪一句话开始,姑妈不知不觉地说起了其他的事,她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我觉得女人从小孩到老太太大体都是这样,哭和笑之间可以没有什么明显的界线,转变是极其自然的,姑妈也不例外。这时她忽然停下讲着的事情,说:"金凤银凤回来了!"金凤和银凤一个是我的表姐,一个是表妹。我没有见她们回来,我想是姑妈听到了她们的脚步声,她说你看着马上就上来了。我看着晒场东边,那里有一条往坡下去的路。我先是看到一个金色的尖顶,从晒场的边线慢慢地升起,接着看见背箩的带花的上沿,然后才看见银凤那张红扑扑的、满是汗水的脸;金凤就紧跟在她的后面。她们背回来的不是苞谷,是两座山!那年她们一个十八岁,一个二十岁,是农村少女最美丽、最能劳动、最好强的时光,她们所能背负的生活的重量,是不亚于小伙子们的。她们一面同我打招呼,一面往晒场上倒苞谷棒子,姑妈说叫你们少背点少背点就是不听,不要命啦!她们相视一笑,进屋准备晚饭去了。姑妈转脸对着她们的背影小声对我说,你看你两个表姐妹怎么样?我说她们很能干。姑妈说她们两个随你挑一个做媳妇吧。我说不行。她说,为哪样?嫌我们出身不好?我说不是,是近亲不能婚配,再说我还在念书。姑妈哈哈大笑,说你当姑妈真的老了,连近亲不能婚配都晓不得了?她老人家原来是在同我开玩笑,不过我看也有夸耀她的两个女儿的意思。
       晚饭非常可口,虽然它说起来很简单,也就是农村说的荞面耳朵,另有苞谷饭,但它们的做法和味道却是很特别的。荞面耳朵是用嫩南瓜叶尖儿(也允许有很小的如核桃以下的小瓜在内)和嫩苞谷籽儿煮汤,然后把荞面掺水揉和好,捏成小耳朵的模样,放进汤里煮熟即可。苞谷饭却稍微复杂一点,那是要把苞谷磨成很细的面,稍许放一点水在簸箕里拌匀,放进甑子里蒸上汽;又倒入簸箕里,重新撒水拌匀,再上甑子蒸上汽才算完成。这时的苞谷饭呈金黄色,像精致的蚂蚁窝儿,你要向它吹口气它就呼呼作响,如沙漠上奇异的沙鸣。荞面耳朵嚼来有韧性,在淡淡的甜味中有刚好感觉得到的一点苦凉。南瓜叶尖儿,尽管是尖儿还是有点糙嘴,不过不碍事,倒反让人有新奇感。那汤尤其好,有一种新摘蔬叶的鲜味,又有一种淡淡的刚好感觉得到的甜味,那天晚上喝过这种汤以后,多少年,我再也没有夸奖过别的汤。至于苞谷饭,它酥松、喷香,也是一般城里人的口舌没有欣赏过的。
       我姑妈叫了覃家相来陪我吃饭,他是当地的一个小学老师,三十来岁,黑黑的脸上有几粒白麻子,眼睛小而圆,嘴角往上翘着,仿佛随时在和人开着玩笑。他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他有一条腿跛着。我知道,这就是赵神仙治过的那条腿,我怕失礼,赶快把目光移开了。他却无所谓,拍着那条瘸腿对我说:"这是解放你家白马镇的纪念。"姑妈对我说:"你忘记了?这是你覃四哥呀!"其实姑妈不说,我也依稀记得,这个覃四哥以前到过我们家,不过我那时还小,大概只有三四岁吧。那时候我们家真是一贫如洗,姑妈随时接济我们,要有什么东西给我们,总是让他送来。他性格开朗幽默,好开玩笑,因此大人们都叫他覃洋相,即便是孩子们这样叫他,他也不生气。但我不敢,我一直规规矩矩叫他覃四哥。听父亲说他是姑爹家的长工覃有福的儿子,但姑爹供他上学;他还教我认过字呢!有一次他顺便给我带来一样东西:一根细细的杆儿上,结着一个比核桃还大一些的、白色的果儿,但是干的,空心的,很轻,一摇沙沙响;掰开里面有许多小籽儿,放嘴里一嚼,比芝麻还香。这就是罂粟果。是已经收割过的废弃物,不值钱了,他那次买了一马驮带来,据说也没有花几个钱。母亲依照他的说法,把籽儿全倒出来,掺水磨成浆,照点豆腐的程序做出来,锅里像漂着一堆雪,食之柔软温润,是一种别具风味的"豆腐"。这是1948年的事。
       那天晚上姑妈还准备了酒,不是火烧地的酒,火烧地酒已经消失了,姑妈说这酒是你爹托人从白马镇带来的。我那时还不会喝酒,姑妈也只能小饮一二杯,主要就是覃四哥一个人在喝。吃饭时他们谈起1949年闹革命,不胜感叹,姑妈还哭了。
       1949年前后,云南的一些大山中土匪蜂起。其中有一个叫杨华的土匪势力很大,自称有500人马。他忽儿扬言要攻占白马镇,忽儿又扬言要扫平火烧地,闹得人心惶惶。火烧地的村民们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组织起来了,并联合了方圆一二十里内的村寨,准备与土匪作战,姑爹自然是带头人。覃家相说,1948年冬天,他和唐槐跟着姑爹,装扮成马帮,驮了十驮三七到昆明换枪。当时国民党政府的金元券形同废纸,而三七却几乎相当于硬通货,他们换到了一百枝枪。那次在往回走的路上,他们还遇见了土匪,算好不是杨华那一伙,在姑爹亮了名字以后,撤走了。换回的枪是毛瑟枪,虽说不算精良,但也壮了村民们的胆,使地方暂时相安无事。接下来共产党领导的边纵来了,团长亲自同姑爹关起门来谈了三天,他们越谈越高兴,后来就干脆结拜成了异姓兄弟。
       那年姑爹捐助了还只能算是游击队的边纵几十条枪,又让村子里的四个青年参了军,其中有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兄,后来还有覃家相。覃家相当时只有14岁,没有让他去,他骗着赖着要去,自己跟在部队后面走。毛胡子连长一面嘴里说坚决不收,一面又担心他的安全,边走边回头地去看他。走了一百多里,见他还跟在后面,就把他叫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死活要参军?"他说:"打倒蒋介石,家家有饭吃!打倒宋美龄,处处得安宁!打倒孔祥熙,人人穿新衣!"连长笑了一下,长叹一口气,收下了他。他们回忆说,解放白马镇的时候,国民党军的残部很顽固,打了三天三夜,攻不进去。最后是覃家相冒着黄蜂一样乱飞的子弹,翻过封街的厚墙,打开栅子门,大部队才冲了进去。不幸他在开栅子门的时候,左腿侧面中了一粒子弹。他找到黑彝寨的赵神仙,把子弹喊出来了,但赵神仙说筋被打断了,你成了瘸子了。果然他就成了瘸子了。解放以后,让他去上了一年革命大学,后来受我姑爹的牵连,又被打发了回来。乡亲们不管这些,认为他总是为革命残废的,还识几个字,就把刚办起的小学校交给了他。说到后来覃家相也哭了起来,又喝了许多酒,大醉而归。
       晚上我被安排在堂屋楼上睡,楼板是用刺竹编成的。刺竹所以得名那是因为它的节上长着许多刺。这种竹子几乎是实心的,长到二拇指这么粗就算成材了,常用来编篱笆,编楼板也非常牢实,当然需要把刺和节疤加工光滑,这是不用说的了。银凤给了我一盏煤油灯,我颤颤惊惊地在这种忽上忽下的楼板上走着。楼上随地堆放着粮食和杂物,屋三角上还有经年干透的笮笆,我害怕失火,赶紧吹灯睡觉。但灯才一熄,覃家相的那条瘸腿,就在我的眼前钟摆似地晃动起来。经当事人证实,我相信赵神仙喊子儿是真的了,但是他的腿并不是完好如初,而是残废了,父亲就是这样讲的,而兴国的说法有一点艺术加工的成分。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与四哥这条腿相联系着的人事,他们像一团乱麻似地在我的脑子里绕来绕去。这一夜,山里起了大风,笮笆作琴音,林涛发洞箫之声,陪伴我的无眠。
       第二天早上,覃家相带我去参观他的学校。这是一所旧庙,菩萨还在西面靠墙坐着,只是香案经幡取消了。南面的墙上挂着一张毛主席的像,迎面摆了大约三四十张书桌,这就是教室,而且是两个班同时共用的教室。两个班也是两个年级的学生,都到齐了。覃家相先给东边的一年级的学生布置算术作业,又给西边的二年级的学生布置作文,然后说:"不到下课时间谁也不准走,我等一下要来收作业!"说完就同我一起走了。他说:"可惜不是假期,否则我可以带你去打猎。现在只能随便走一下了。"火烧地村坐落在半山腰上,山脚下是一片凹地,那里有一个落水洞也是出水洞,在冬天里落水,在夏天里出水,因此冬春之季可以种一点作物,到了夏天就是一片汪洋了。四围的山耸入云表,苞谷地挂在半山腰上,在那些稍微平缓一些的坡地上,有许多东一块西一块的三七棚子,像人们精心制作的荞糕,祭献在蓝天之下。我们走过一些三七棚子,我从棚缝里看到三七苗棵已经有一尺来高。这天早上,覃家相给我讲一些关于三七的有趣的事,一直到十二点的时候,才突然想起要去放学生的学。
       三七可以说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植物之一,据科学考证它大约是起源于公元二亿五千万年前。它与人参同科同属,因此也就有些相似的地方,大家知道有的人参的外形很像人,三七也有仿人的,只是不多。我父亲说他早年曾珍藏过一个三七,特像一个坐着的人,不仅脑袋手脚眼耳鼻口样样齐全,而且细看胯间还可以分辨出是男的。他常拿出来让人观赏,博得人们的称赞。后来有一次父亲把它带到茶铺里去,上面在讲评书,下面在传看他的三七,传来传去再也没有回到他的手中,而在场的人都指天发誓说没有私藏。讲评书的老陈当场在他的评书中插了一句:咄,大胆小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此鼠窃狗盗之事,就不怕真的天打雷劈么!讲到这里,陈还啪地拍了一下惊堂木。父亲说老陈把大家逗笑了,而且一两年以后大家说起来还在笑。父亲那一个美妙的三七,归属也就是这一笑了。
       近年研究出来,三七中的人参皂甙含量比人参还高,有人就此认为三七比人参好。这个说法并不科学,因为大凡药物价钱可以有高有低,而药效却是各有所长,不可以互相替代。就人参和三七而言,我觉得还是清代的《本草纲目拾遗》说得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三七的功用大体都与血液有关,主要也就是补血,止血,防治心血管病三个方面。除此之外,中医称三七还有活血化瘀和凉血的功效,关于这一点,我耳闻目睹的有几件事,不妨也在这里说一说。第一是一位著名教授,下嘴唇长了一黄豆大的血管瘤,平时他不注意,大家也不在意。
       可是他告诉我,忽然有一天,这瘤子长得蚕豆那么大了。到医院一看,说要开刀,偏偏他又怕开刀,精于中医的朋友就劝他,不妨试一试用生三七粉治疗。他照朋友教的,每天早晨用冷开水冲服一小羹匙,三个月之后,瘤子就奇迹般地消失了。他同我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唇已经平复如初。第二是有一次我散步的时候,遇见同院居住的一位老工人,侧步而行,很不方便的样子,一问才知道是中风留下的后遗症。我也劝他用生三七粉。他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同样服用了半年,症状也就消失,行动自如了。第三是有一位同事,睡觉时背脊发痒,挠不胜挠,以至于彻夜难眠。医生说是血热,开生三七粉服用,一用即灵。三七不平凡的药用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三七是一种不平凡的药,种植起来也是万分艰难的。秋天,村民们去很远的山里砍来树桩、树枝,割来茅草,在平缓的坡地上搭建三七棚子。建一亩地的三七棚子,光树杆和树条就要四千多根,长的一丈多长,短的也有六尺,还需要茅草八千多斤。三七棚子要搭成三尺左右高,平顶。这种棚子要可以通风,又不能让大风长驱直入;可以透进阳光又不能让阳光太烈;下雨的时候,可以漏进雨来,但又不允许暴雨的银鞭直接抽打三七苗棵。搭三七棚子的工作是很繁重的,一般的人家少了两三个月做不下来,还要全家动员,全力以赴。
       世界上恐怕没有一种植物,像三七这样养尊处优和难以服侍的了。从吹着山风的冬天把三七籽种下去以后,每家每户就有一个男人,长年累月守在三七棚子里,在里面吃在里面睡,在里面劳作;躬着,蹲着,有时几乎是匍匐着给三七苗浇水,锄草,施肥,像对待新婚娇妻那样,无微不至,小心翼翼。三七苗的一枝一叶、一丝一毫的变化,都会在他们棕黑色的脸上,得到相应的反馈,不是惊奇地瞪大眼睛,就是为难地皱紧眉头,或者那犁沟似的皱纹,因为欣喜而舒展得如龙须菊一样。第二年夏天,已经两年的三七苗棵的顶尖上,遍棚子撑开了一把把嫩绿嫩黄的小伞---三七开花了。再过两个月,像变魔术似的,小伞上出现了一二十粒嫩红的籽儿。一束束不谢的礼花---三七种子---从渗透了汗水的土地上升起来了,喜悦同酒后的红晕,一起开始出现在山里人的脸上。六十年代初,就是搞三自一包的时候,每粒红籽可以卖三角钱,一亩三七地少说有五十万粒,那么一万五千元钱不会少啦!覃家相说种了三七的人家,男子汉们在心里默算着,高兴得一夜一夜睡不着觉。全家老老少少的男人都钻进三七棚子里忙碌去了;女人们还遵守着老古规,不敢进到棚子里去,据说不吉利,但她们也在棚子外面,从那稀疏的、供三七苗呼吸用的缝隙向里面张望。荒凉的山坡上,此起彼伏地传来男男女女快乐的笑声。家家户户从早到晚只听见议论三七的事,全村人都变成一种奇怪的、"三七""三七"鸣叫着的鸟儿了。
       覃家相告诉我他家也种了一亩三七,还指给我看了他家的三七棚子,但是他说现在还不能高兴得太早,要钱到手才算得,接着他就给我说起了1947年春天的事。他说那天夜里,马超群的儿子马贵提着马灯最后一次照看三七苗株,忽然发现一粒红籽上有两点芝麻一样的斑点,接着又在几株苗棵的茎上,叶上,叶柄上,找到了同样的只是浅绿色的斑点,马贵吓得只差没有把手里的马灯掉在地上。他钻出棚子,对着被无边的夜色吞噬得无影无踪的寨子,声嘶力竭地喊他爹:"爹---爹---!"他的声音变嗓变调而且颤抖得厉害,都听不出来是谁在喊叫了。同他一起担负着守棚任务的老黄(他们家的狗)也感觉到出了什么事了,嗷嗷地狂吠起来。屏障一般围绕着火烧地的、黑的群山跟着口欧---
       口欧---地回应着。守在马超群家隔壁棚子里的李耀宗被吵醒了,说:"马贵,你叫什么!鬼打着你了吗?"李耀宗正在做梦数钱,钱太大张了,简直像芭蕉叶一样,还没有数清就被马贵吵醒了,覃家相说这是后来李耀宗当笑话告诉他的。马贵哭声哭嗓地对李耀宗说:"大爹,三七生病了!"李耀宗点亮马灯,心惊肉跳地察看自家的三七苗棵,也发现了同样的斑点。很快,火烧地所有的三七棚子都骚动起来了。远远近近的山坡上,到处响起喊爹叫娘的声音。灾难降临到夜夜做着发财梦的山村农民的头上了。灯笼,火把,还有平时舍不得用的手电筒漫山遍野乱窜,山村宁静的夜被火光烧得千疮百孔……
       第二天,几乎全村人都聚集在三七棚附近的山坡上,其中有的人,是头天晚上就垂头丧气地守在三七棚外面,没有回过家的,他们的嗓子哑得像公鸭叫。为什么几乎是全村人?按理来说,自己有土地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家,也就是后来土地改革时候划的中农、富农、地主之类,也有少数贫下中农;但一些没有土地的人家租了地主富农的土地,也有种三七的,这就使得有三七的人家占了全村的大多数。山坡上的人群自然地分成三个圈,老头和当家的一个圈,女人们一个圈,青年和孩子们一个圈,拿主意的是老头和当家的一个圈,其他两个圈的意见只能聊备参考。
       人们的心被痛苦煎熬着。为治三七的病,千方百计都想过了,最后不得已,才决定采用羞七瘟鬼的办法。人们认为三七生病是七瘟鬼作祟,要消除三七的灾病,必先要驱除七瘟鬼;据说七瘟鬼是最怕羞的,所以可以把它羞走。这方法就是找一个成熟的少女,让她脱光了衣服,在有病害的三七园里跑一遍,其原理就是让七瘟鬼不好意思看少女的裸体,只好回避而逃,这样三七就得救了。当时反对这个主意的人很多,尤其是妇女们,但老人们从三皇五帝说到光绪民国,证据确凿地历数某年某地的三七生病,就是这样羞好的。在这些历史面前,大家无话好说,因为历史意味着经验,意味着老祖宗,在那样一个历史文化基本是靠口头传承而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偏僻山村里,谁不是对经验和祖宗怀着敬畏之情呢?问题只在选择哪位少女,来完成这个一身系全村之兴衰的重大使命。
       老人们扳着指头把全村十六岁到十八岁的姑娘们都数了一遍---十六岁以下的还不成熟,而十八岁以上的大多已经出嫁,所以要列十六到十八岁这个范围内的---他们一共列出了十五个。以后就开始一家一家做工作,可是凡有选择对象的人家,不是说自家的姑娘马上要出嫁,就是说刚刚许了人家。老人们把口水说成丸药,也没能说动一家人。
       在全村人完全绝望,妇女们开始坐在山坡上哭得天摇地动的时候,终于有一位少女自告奋勇去羞七瘟鬼。这女孩子名叫玉珠,姓唐,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唐槐是村里有名的酒鬼。在我的印象中火烧地一带并没有槐树,他这名字按我现在的想法,意味着他家或许是外地人,可惜我始终没有见过他,否则从口音也是可以辨别出来的吧。唐槐除了嗜酒如命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管闲事。有一年村中的李姓和王姓两个家族械斗,事情因债务而起,后来欠债的一族被对方砍伤了手,两边就端出枪来准备大开杀戒。当时能够制止这场流血事件的人,一个是我姑爹,一个就是唐槐。唐槐对我姑爹说不消您出马。他仗着对双方都有恩,摆了一桌酒席请双方的头面人物吃饭。客人来的时候,见桌上放着一叠钱,同时唐槐裸着一只手臂,他说:"这钱用来还债,这手任割一刀,双方就此罢手,不要再打!"这场面显然使械斗的双方始料不及,先是面面相觑,继而大受感动,一方当场凑钱还了债,另一方则赔偿了养伤费,械斗也就偃旗息鼓了。我1963年到火烧地的时候,唐槐刚刚于头年去世,坟上已经长出青草,但当地人还常常提起他,在酒桌上,在大树脚,在田边地头,他似乎仍然和大家在一起。
       玉珠也许是沾了他爹的血性,专要干别人不愿干的事。村里有个女孩子叫玉珍的,双腿瘫痪,平时只能用膝盖勉强走动,上学异常艰难,玉珠就同几个同学一起,轮流背着她上学校。玉珠上了三年学,背了她三年。学校不远,但是要过一条小河,冬天水浅,可冰冷刺骨,夏天则水深可达膝盖。也就是夏天的一个早晨,玉珍在玉珠的背上打了一个喷嚏,玉珠一惊,手一松,就把玉珍掉到了水里。虽说水只深及膝盖,但玉珍下肢残废,是足以出危险的。玉珠忙不迭到水里抱她,无奈人小力薄,心情慌张,又几次摔倒在水里。等把玉珍救上岸来,两个人全身都湿透了,相拥着哆嗦不已。从此以后,玉珍就叫玉珠姐姐,玉珠也就一辈子背上了照顾玉珍妹妹的责任。
       唐槐虽说常把村子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次讨论给三七治病,以及最后决定羞七瘟鬼,除了我姑爹,他就是最主要的人物,但要让亲生的姑娘脱光了身子满山跑,他心里还是犯了嘀咕。
       玉珠说:"不想去的是我!但谁叫你们要咬定了只有这个办法?这下我不去,还该谁去!再说我们家也有一亩三七;马家更多。"原来玉珠一年前与马超群的独生子马贵订了亲,所以她在说自家利益的时候,把马家的也算了进去。
       唐槐说:"说起马家,却是要商量一下,我看他家不会答应。"玉珠说:"老实说这个事,我有一半为的是全村,另一半为的是您的面子和马家。除了梁家,他家的三七就是最多的。要商量您商量去!"果然如唐槐所预料的,他才一开口,马超群就连声说不行,还说明年这一拨三七收上来,我就要为他们办婚事了,让别人家的姑娘去吧!马贵的反应更强烈,他说:"要去,退了婚再去!"对未来的公爹的说法,玉珠倒不怎么在意,马贵的话却是激怒了她。她说:"退就退!我也不稀罕那瘦干马猴样。大不了一辈子不嫁人!"于是就在村子里摆出香案,由玉珠去羞七瘟鬼的头一天,她同马贵的婚约解除了。
       玉珠赤裸着身子去羞七瘟鬼这件事,影响很大,按老人们的说法是震动了几州几县。我在小镇读中学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多年,还听人讲起过,有的甚至绘声绘色地描述玉珠如何在大庭广众之间,一件一件地把衣服脱下来,她的胴体如何的冰清玉洁、美丽绝伦,令全村的老太婆们一齐跪拜在地,喊她活观音。讲她如何裸着身子,在村子对面的山坡上跑,出一个三七棚子又进另一个三七棚子,山风向后吹起她的头发,她像飘飞着的仙女。讲她本可以出一个三七棚子把衣服穿上,到另一个三七棚子再脱衣服进去的,谁知她却一直赤裸着,跑遍村里各家各户的三七棚子。还说随着她跑过,一座座的三七棚子顶上,就升起一层灰色的烟雾,那是七瘟鬼驾着青烟走了。可是我有一个同学叫杨廷福的,家就在火烧地,他却说这些传闻都是混说,他说玉珠羞七瘟鬼那天,村子里家家关门闭户不准看,孩子们都被告诫:谁偷看,谁家三七棚里的七瘟鬼就不会害羞,就留下来了;所以谁也不可能看到玉珠的裸体。唯有一点杨廷福说是真的,那就是玉珠跑过的时候,三七棚子顶上倒的确是升起了一股股青烟,但那不是什么七瘟鬼,而是成千上万的害虫飞走了,他又说那是许多人亲眼看到的。
       我姑妈说:"玉珠羞七瘟鬼以后,三七的病还真好了,而且第二年还获得了好收成,否则你姑爹哪有十驮三七去换枪!"姑妈1963年说的这个话,是一种偶合吧?或许那年三七病害本来并不严重,或许有的人家悄悄撒了农药,可是人们因为崇尚玉珠的行为,也就从心里相信是她羞走了七瘟鬼了。铭记和感激他人的恩情,是中国老百姓的善良品性,这件事也在证明着这种传统吧。
       我最后要交待的一点是,当年那位羞七瘟鬼的少女唐玉珠,她就是覃家相现在的妻子。我离开火烧地前一天,覃家相请我到他家吃饭,我见到了她。我叫她四嫂。她那时大概有三十二三岁,身材依然很好,眼睛很长、很亮,好像随时在微笑着,嘴唇显得大而且丰润,尤其牙齿很白,在当地是少见的。她的声音天生沙哑,劝人饭菜时那声音在热情之外,还带一点豪爽气。那时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就大背景而言,三年困难时期已经过去,当年的三七又丰收在望,他们的家庭里充满欢乐。饭桌上有一样菜我从来没有吃过,而且此后也再没有吃过,就是嫩草果炒麂子肉。那是把我们平时作大料用的草果,在很嫩的时候就摘下来,白生生的把它剁碎,爆炒同样剁碎了的麂子肉。那清香、那鲜美、那脆嫩,那只有大山里才有的特殊气味,我在这里说不出来,总之这种美食,一生吃一次就该心满意足了。
       1999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 顾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