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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空间]参下亲戚
作者:刘 川

《散文诗》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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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马学习
       马如果跑起来,风都成为它的鬃毛,越跑越长,抖开一块透明的真丝布料。可它清白如一小座尚未融化完的雪山一样,一动不动,连太阳也替它担心!它只顾吃着春天嫩嫩的皮肤上刚长出来的草尖,春天嫩黄的绒毛。
       它咴咴叫着,嚷着,把清澈的春光搅荡得一波一波又一波,我们一个个人就变成了一只只桶——来此,目的就是汲走这潋滟的光波,并且不必偿还。
       马群聚集到河边,就会与水中倒立着的另一群马赛跑。那景象,特像徐悲鸿将画笔蘸着流水随意勾勒:两幅《骏马图》。我嫉妒这样的奔放与无忧,无法参与,就反复梦见自己的脖颈上生出浓密的长鬃、脚掌钉上蹄铁。
       但在田字格作业本一样的耕地里,我就不愿意了。而马拉着犁铧,严肃地走过田埂,庄稼马上被它号召出来了。它就像一个优秀学生,认真学习着春天的知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拴马的石槽上,有一道深深的凹痕,是被柔韧的缰绳磨出来的,更是被每晚拧成一股的月光磨出来的。喂马时,经常被这高高大大的家伙嗅一下、亲一下、舔一下——它从哪所外事学校学来的这样通用的国际礼节?在一个个party上,那些仪态万方的夫人、风度翩翩的绅士,绝对比不上我家的马优雅。
       生小马驹时,是突然的:小马驹一下子从天上来到了人间,母马就像一扇天上的门,打开,放它出来。这扇门是伟大的,它又放一个亲人来到我家,像我的兄弟姐妹一样,把我的家装满,加入牛的社团。
       牛是一个团体。我是说一头孤单的牛其实并不孤独。它坚实的皮革里装满了一个南清风、河水、阳光组成的社团——它在白天将它们一一召集到了一起。它在草地上成为领导,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核心,草地向四周铺开,亿万年都没有用旧的地毯年年春天都铺出来,迎接一头牛。我在七层楼房的客厅里刷地毯时,想到了毛茸茸的雨水——这把天上伸下来的刷子,刷着比我家的不知大多少倍的地毯——供牛专用。
       牛总是把憨厚积攒成一声眸叫,放进一面牛皮鼓,这是后话。但它的倔强却遗传了给我——用头顶着一件事,就不放松。每晚,我总看见它反刍、反刍,就像把一个普通的日子珍惜地过一遍、过两遍、过了许多遍,这样它一年就顶我们许多年。其实它那是在反复地与体内的礼团沟通、联络、交流。使自己更具亲和力。
       而我的电脑里从来没有清风、河水和阳光的IP、E—mail、手机号和传真号。今天,在证券交易大厅里想起一头牛,我也只是渴望牛市让股票翻番地涨。我与社会各界交往密切,却没能组成它那样的一个健康、团结的团体。
       杀牛时,牛哭了,无比幸福地流着泪,它又可以把体内的社团:清风、河水、阳光放出来,放到泥土之上,让它们继续繁衍、新生、接班了。它的领导班子从没有解散过。连我们死后,也要被它们领导。
       与驴一起打鼾
       驴是哥们儿。我是说,从它的脾气、秉性上看,除了做哥们儿,做不了别的角色。
       我躺在草丛里——像一块烂木头一样,所有的草都比我高出一头,像大地上一万个一千万个人的脑袋组合成乌油油的头发丛林把我藏起。驴也在草丛里。它享受着懒惰、笨拙、执拗、倔强与放松,在无边的宁静之中但它一站起,太阳就会像一面鼓一样咚咚敲响,让它继续干活。所以它甘愿躺着,被社会忘掉,像一个出色的隐士。耳朵一抖一抖,让淘气的蚂蚁滚蛋。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吃驴肉乃一大口福。我吃驴肉时总是想起我家那一头睿智的驴子:它是被养到寿终正寝的,之后皮革被剥下送给说唱匠人。它如今变成了一套驴皮影,正在申请民间文化遗产,在一个个古朴的传奇故事里,它全身入戏,被斑斓的光线一遍遍地重新唤醒,驮着我回家。
       续签羊的合约
       羊咩咩一叫,草地就笑了,风就笑了。我一直不知道它们都说了些什么悄悄话——是不是关于我这个显得多余的、呆头呆脑、穿西装的家伙的。
       羊走来时,风使劲地刮过树林子,把浓墨般的绿色大片泼溅。仿佛是一个热烈鼓掌的群众迎接仪式,我从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
       我抬头看见太阳,颤动着、嗡嗡响着,像一台制造青草的机器,日夜不停地运转,生产着青草(当然副产品也不少,是一片片的野花),这台机器是专门为羊准备的。把羊放进太阳滚滚不断生产出来的草丛里,正好。
       如今,羊变成了我们的羊毛衫,我们被包裹在它细腻温婉的体温之中它们都是从阳光转化来的。作为最勤奋的工人,羊日夜不停地在它们的车间——草地上,工作。羊一退休,就会成为我们的美味。依旧是,阳光的味道。
       太阳和羊,一定有一个长期雇佣合同,所以永远在一起,为我们工作。愿这个合同明年继续生效。
       我的身后总有一条狗
       狗永远跟随我,在我进城之前。它和我之间永远拴着一条链子——由一环环忠诚、信任和友爱组成。我这样说并不矫情,因为狗和我在一个又一个流水般或清澈或浑浊的日子里趟过,从没有分开过——这样的链子如今只有恋爱的男女才会奢侈地、短暂地拥有。
       这条被人诱捕、偷盗到百里之外某个山村的狗,三年之后残缺着一条腿回来了。它扑进了我的怀里,就像前生的兄弟,今世相认。半年后,它满足地死掉了。风没有更大,雨没有更猛,四季依旧。我又抱回一只小狗,是从村外废弃的机电井里捡的,是谁家母狗生得太多,而被主人扔掉的。
       我的心上有一个空缺,伟大的情感的空缺,只有放一条狗进去,才能填补。我是对的,过了不久,它就成长为原来的一条。它又和我拴在一起了。我拥有一条比黄金昂贵的链子。这满城市的人儿啊,哪一个才配和我拴在一起,从每一轮粉嫩嫩的朝阳,走向每一轮黄灿灿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