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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空]虽小却好
作者:黄 波

《博览群书》 2004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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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故吉林大学历史系教授梁希哲先生的遗著于去年出版了,承梁先生的哲嗣不弃,赠我一册。我没有受过历史学的专业训练,而这本近三十余万言的《梁希哲明清史论集》放在手边,断断续续很快就读完了,证明这不是一本务为艰深的书。但这丝毫不减其价值,相反,此书又唤起了我一种阅读体验,是当初看孟森(心史)先生的明清史系列论著时曾油然而生的,而这种体验在阅读今人明清史论文时仿佛生疏已久了。
       著者旧曾撰有《明清政治制度述论》,对明清两朝的典章制度自然是烂熟于心的,这本集子中也收了如《明代内阁与明代的官僚政治》等与此相关的论文,但个人最喜欢的却是几篇口子开得极小的文章,尤其是《论徐阶》和《洪朝选狱案杂考》两文。长期以来,嘉靖、隆庆年间的重臣徐阶被认为是一位典型的“乡愿”式人物,特别是他与严嵩同在朝十余年,以迎合帝意、久安于位为人所讥评,至于他从政的是非功过,则少见比较全面公正的评价。而纵观历史,像徐阶这类的政坛常青树(或可贬之为“官油子”、“不倒翁”)是不乏其例的,因此怎样跳出空泛的道德评价范畴,揭出得失并总结历史经验便是一件大有意义的事了。梁先生此文人手其实也颇为简单,他没有一上来就给徐阶贴一个标签,先判定他代表哪一阶级利益,然后以这种先人之见去苦苦搜寻能够证明自己判断的资料,而是紧紧抓住“徐阶其人在他的政治生涯中究竟做了些什么”这一问题,胪列史实,不论于徐阶其人有利还是无利,均细加考订,使之昭昭在人耳目。文章既举出了徐阶主政时的作为,同时也深刻揭示了他的性格弱点,剖析了徐阶在昏君、权臣夹缝中的困难处境。平实,平恕,这种简单实际上也是一种史识。以此论人,即使不中大概也不远了,我想徐阶有知,也许会许作者为知音的。像下面一些论断:
       徐阶在处理与世宗、严氏父子关系上,确实用心良苦。对于明世宗不得不迎合;对于严嵩又不得不逢场作戏,虚与委蛇。
        徐阶不是诤臣,但也不是佞臣。
        (徐阶)经过挫折后,伴随官场阅历加深,统治集团上层政治风云的洗礼,早年的锐气消了,度量大了,成为“器量深沉”的人物。
       寥寥数语看似平淡,实则包含了丰厚的人生体验,是知人论世的好例,读者有心,当能获得多种启示。
       如果说《论徐阶》可见梁希哲先生之史识,那么《洪朝选狱案杂考》则足见先生之史才。前人早就说过:“明代大案多枉”,像朱元璋钦定的蓝玉案、胡惟庸案其实都近于“烛影斧声”,留下谜团无数,相形之下,不过位居刑部左侍郎的洪朝选之惨死狱中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梁先生从该案背后看到了隐藏着的极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因素,认为借助此案有助于了解和认识嘉靖至万历前期的国家政局和社会矛盾,更有助于全面认识像张居正这样一位对历史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乃费大力气做了这篇考证文章。通读全文,应该说梁先生的目的是完全达到了。作者如老吏断狱般洞幽烛隐,列举大量书证证明洪朝选遭祸始于辽王与张居正之隙,时人告发辽王谋反本是一桩冤案,张居正乃借机向奉旨查勘此案的洪朝选施加压力,欲坐实其罪,而洪朝选不为上司压力所屈,查勘后得出了辽王虽暴虐但并无反意的结论,使张居正“憾之”。洪朝选继而称赞那些因弹劾张居正“夺情’’而被廷杖的大臣,更使张居正((J憾益深”,终于遭来了杀身之祸。梁先生此文不仅厘清了历来众说纷纭的洪朝选狱案的真相,也道破了有明一代朝廷和宗室、君王与藩王错综复杂的关系。明朝藩王表面上是“天潢贵胄”备极尊荣,但同时也时时处处要小心翼翼避免皇帝的猜忌,不胡闹不行——否则易被人认为别有怀抱,胡闹过头了也不行——像辽王就是淫虐贪酷触了众怒,结果被人加了个最让皇帝闹心的“谋反”的罪名。在这种夹缝之中的藩王们多数注定只能成为顾炎武所说的:“名日天枝,实为弃物”。这何尝不是皇权专制制度下一幕人的悲剧!梁先生通过考订洪朝选案,还对《明穆宗实录》中的诸多疑点进行了梳理,指出作为世、穆两朝实录总裁官的张居正在其中做了不少手脚,从而戳破了历来所称张居正主笔的世穆两朝实录“最称严核”的神话。
       此书中另外一些短章如《明代廷臣绰号与明代政治》等角度新奇,读来也是饶有兴味的。
       我喜欢读史,少不更事时往往会为高屋建瓴的皇皇大论击节称赏,后来却越来越喜欢那些考订一人一事之类的小文,特别是孟森先生的著述,有时乃到荒唐地觉得以往那句“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说法也许并不完全正确,以为先把一枝一叶分别看清未必不是观察森林的一种途径。当然这些都只是个人兴趣之转移,不敢据此妄分优劣的。而我读《梁希哲明清史论集》,就常常想起孟森先生的《心史丛刊》来。回头翻看梁先生为自己文章所加之注,发现引述孟森先生著述的地方极多,这似乎也证明了笔者感觉的不误,私心为之窃喜。
       “虽小却好”,这是昔人评价《漱玉词》的话吧?下面好像还有一句“虽好却小”,言外之意是李清照词的境界嫌小了一点。这其实是混帐逻辑,谁说只有“大”才是“好”的不二法门的?有些人颇好“小大之辩”,不能不让人想起庄子所说的那个关于“不龟手之药”的寓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