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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作者:万 一

《青年文摘(彩版)》 2005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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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某人在马路边捡到了一分钱。
       他从小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种道德教育可谓溶入了他的血液中。那么,毫无疑问,现在他要把它交到警察叔叔的手里边。
       他已经快四十岁了,而那个警察才二十岁左右。不管应该谁叫谁叔叔,反正,他认认真真地把这一分钱交给了这个年轻警察。
       面对这一分钱,年轻警察愣了一下。首先,他不能不收。“你装进口袋里吧,无所谓。”显然,他不能这样说,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警察不可能教唆别人捡到东西装进自己腰包。他也不能说:“我正忙着呢,你把它扔了吧!”一分钱也是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法》第十八条规定,故意丢弃人民币是违法的。
       最后,年轻警察只好敬了个礼,把这枚硬币接了过去。
       接着,拾金不昧的人就没事了,继续走自己的路。他把一个重大的问题留给了这个年轻警察:首先,他不能把这一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也不能偷偷把它扔掉,那样的话,他可就犯错误了,而且性质也不一样。
       那么,他该怎么办呢?年轻警察站在十字路口,左思右想,有点犯难了。
       他似乎只有一条路可以走:把这一分钱上交给中队长。回到中队,他掏出这一分钱, 红着脸说:“李队,我在路口值班时,有个行人捡到了一分钱,交到了我这里。现在,我把它上交给您。”
       队长也许正在接待一个司机投诉,他面对这一分钱,会是什么表情?
       当班警察上交失物,无论是什么东西,中队长都要做记录。现在,让中队长怎么办?如果不做记录,那肯定是不规范的。如果做记录,他怎么写?中队长会不会认为这个年轻警察故意给他找麻烦,甚至是故意给他找别扭?不要忘了,上个月,他刚刚扣了这个警察的奖金……
       年轻警察就这样在十字路口犹豫着,思考着,这一分钱到底该怎么办……就在这时,“哐当”一声——由于他指挥疏忽,一辆公交车把人行道上的一个孕妇撞倒在地,后面的一辆出租车又撞在了公交车的屁股上……
       这起事故总共造成的直接损失为12万元,而它间接的原因仅仅是一分钱。
       (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