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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都是“少数者”
作者:余泽民

《青年文摘(绿版)》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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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登写字楼的电梯内,一个面色疲惫、脊背微驼、衣衫褶皱的清洁女工,一手拎着水桶一手攥着拖把走进电梯,站在角落。随后跟进来的,是三个衣着暴露、魔鬼身材的时尚女郎。电梯启动,三女郎神态夸张地搔首弄姿,大声嬉笑,不时轻蔑地瞥一眼紧贴角落、自惭形秽的中年女工。女人缩着肩垂着头,将视线埋在被脏水浸湿的鞋帮间,女郎们的声声轻笑,都像刀子一样割着她木讷的脸。
       电梯停了,两名女郎下了电梯,换进两个跟中年女人穿着同样制服的年轻女工。两名年轻女工身体健壮,声调粗朗,她俩一边跟同事搭话,一边故意扭过脸盯着时尚女郎露脐的打扮,毫不掩饰心中的嘲讽和厌恶。
       电梯里突然被暴笑声充满,中年女工也终于舒了口气,展开了眉头。刚才还跟女友嗤笑的女郎,好像被人剥光了丢在万人广场之上,自觉羞辱地咬着嘴唇,眼睛盯着紧闭的门缝,恨不得变成只蚊子逃出电梯……
       的确,这是一个每天都在发生、却不为人们注意的客观事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少数者”。但是,当我们作为“多数者”时,又有多少人能够将心比心地去体恤“少数者”的感受呢?
       前些天,我在MSN上遇到远在美国读书的好友关宇。他告诉我的第一句话是:“今天纽约举行了同性恋大游行,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接下来,关宇告诉我的第二句话是:“你知道我当时什么感受?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异类! ”我听了哈哈笑起来。
       是啊,当你是“多数人”中的一员时,你对“少数人”的尊重,实际是对同样可能成为“少数人”的自己的尊重。在这个星球上,万物生长,都有其存在的空间和道理;在人类社会里,任何不伤害他人利益的生存都是合理的,都值得容纳和尊重。
       (林彤摘自2006年8月10日《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