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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瞄准女人与瞄准嘴巴
作者:陈冠任

《青年文摘(绿版)》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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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太人行商4000年,总结出两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其中第一条就是:瞄准女人。
       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正常的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中外,如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们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
       犹太人认为,男人只愿购买权力,权力虽是商品,但它是抽象的难以用实物形式提供的,所以,男人的钱难以控制。经商若想赚男人的钱,比以女人为对象要难10倍以上。
       因为女人享用着人类大多数的衣服、化妆品和奢侈品。闪耀发光的钻石、豪华的晚礼服、戒指、别针、项链、高级女用皮包等商品历来是女人的专有物。经营妇女用品利润丰厚。
       而且女性用品的种类永远不嫌多。没有一个女人嫌自己的衣物多。相反,她们往往会为一双鞋,去配上从内到外,包括帽子、皮包等一系列衣服。而等到配齐之后,又发现可能过时了。于是新的一轮采购重新开始。
       凭着这种独特的认识,犹太商人千百年来面向世界各地妇女,他们不断翻新花样、变换品牌,大做妇女的生意,一次又一次成功地“袭击”了妇女的口袋,赚回满皮包的钞票。
       妇女用品虽然容易赚钱,但是,经营妇女用品需要某种程度的经商才能,因为女人的兴趣爱好瞬息万变,潮流、时尚、市场行情瞬息万变,这并不是每个商人都能跟得上的。
       所以,犹太经商法的第二公理就是去做“嘴巴”生意。这是庸俗的凡人也可以做的生意。
       按照犹太人的说法,所谓“嘴巴”生意,就是“经营用嘴巴的生意”。
       “入嘴的东西,必然被消化而排出,哪怕是一个50元钱的冰淇淋或一块1000元钱的牛排,经数小时后,总要变成废弃物。换言之,入口的东西不断地消费,数小时后,又需要其他的商品。当天就被消费而变弃物,如此商品,除嘴巴外绝不存在。连周末或礼拜都不休息而为我们赚钱的唯有银行存款的利息及这些‘入口商品’,所以确实能赚钱。”
       所以,小而言之,犹太人主张经营蔬菜店、鱼店、酒店、杂货店、米店、点心铺及水果店等,因为这一定会赚钱。大而言之,犹太人主张开饭店、酒吧、夜总会等。
       总之,犹太人认为,只要认准目标,卖力苦干,食品业、饮食业一定是大赚特赚的行当。
       (费永亮摘自《犹太人的智慧》,内蒙古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