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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我的减肥史
作者:沈宏菲

《中外书摘》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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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我就胖,胖到令父母不安,让自己觉得不孝的地步。于是就在医生的建议下设法控制饮食,设法少吃一点,尤其是肉食。不过,我的食欲和肉欲却总是惊人的旺盛,所以控制饮食的效果并不彰显。孟子云:“七十者不食肉不饱。”我相信我的70岁早在7岁的时候就开始了。
       因此,小时候最大的心望就是把自己变瘦,最好能变得像电影里的“第二号坏人”那么瘦——在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舞台、银幕或者海报、漫画及连环画里,“一号反派”角色普遍偏胖,“二号反派”角色通常偏瘦。如果剧情里只设定了一个坏人,则一概偏胖。很显然,这意味着一切反动派都是饮食不正常的人。
       关于肉、脂肪和阶级性,用华盛顿大学哲学系教授理查·华生的话来说,自从工业革命以来,“欧美基督教中产阶级的体重就远远超过其他阶级。对于群众、普罗大众、工人与小资产阶级而言,脂肪代表富足。”
       当然,这种情形如今最起码在西方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漫画里的那些大腹便便的摩根、福特或者洛克菲勒一类的反动资本家今天已普遍偏瘦,集体发福的倒反而都是劳动人民和广大蓝领。这是因为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都是以肉类为主的高脂肪、高热量的廉价速食的基本群众,同时他们又没有闲钱和闲暇成为健身会会员。
       我之所以很早就萌生了强烈的瘦身愿望,目的并不是要让自己看上去貌似好人,主要是为了讨好我的父母和我的医生,外加我的体育老师。从上小学起到离家赴外地上大学(后者意味着肉欲的突然放纵),这段长达十年的日子里,我的童年少年可以说是在减肥的迫切感、吃肉的快感以及内疚和犯罪感的复杂交集之中度过的。
       1989年,我被另一个肥人拉去参加过清华大学(或自称代表清华大学)的一个气功减肥课程,先是到体育馆参加了一场“集体发功大会”,然后被告知了一些动作要领,回家后,依法各自操练。果然是立竿见影,在短短的两周之内,整个人神奇地消瘦了一圈。这种减肥术的方法极其简单:早晚各打坐一次,每日三餐之前,急速抽动腹部,目的是把当时胃里分泌出来的胃液排到肠子里去,这样一来,人的饥饿感就会大大减弱,可以少吃甚至完全不吃。
       当然,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有相当“重量级”的肥人,因为只有在肥人的体内才储藏了超量的脂肪,而所谓“气功”的目的,除了中止或减少进食,还旨在寻找并打通燃烧这些脂肪储备的途径。因此,吨位不足者切勿随意模仿。其实日常生活中燃烧脂肪的途径还有很多,比如日本的减肥业者曾在1999年发现,唱K也能烧脂,也能减肥。该国的健身教练和大学教授还为此专门设计了一条方程式,K歌业者则据此发明了一套附带有“脂肪燃烧量度器”的卡拉OK器材,据称能计算歌者在唱歌时所消耗的卡路里数据。据称,每唱一首歌平均能燃烧一万至二万卡路里,歌曲愈长愈轻快,消耗的脂肪亦会愈多。例如,唱披头士的Let It Be,能消耗一万一千四百卡路里,而唱法兰仙纳杜拉的My Way,则可耗热一万五千六百大卡。
       根据我不完全的经验,所谓“气功减肥”其实多半与气功无关,只要你能想尽一切办法少吃或者不吃饭,你不减肥,肥也会自动来减你。如果这样仍不见瘦,那么你简直就是妖怪了。打坐,不难;排除胃液,也不难。而在循此法“修炼”三天之后,驱逐或忍受饥饿感也不难。事实上,除了少吃或者不吃,减肥别无他法;药物也好,气功也罢,都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帮助减肥者达到少吃或不吃这一终极目的的媒介而已。
       然而,大多数人的减肥事业之所以难以进行到底,障碍并不在于那吃了几十年的饭,无法戒除的只是几十年里养成的“吃饭”及其连带的那一套仪式和习惯。饥饿可以忘怀,饭饭可以不吃,但是因此而在生命中突然空白出来的每天三次的“吃饭时段”却实在难以打发,往往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手足无措,举止失常,就跟更年期一样。我曾发奋尝试把这三档“黄金时段”逐一变成“垃圾时段”,即在这三个时段里培养出一些新的习惯,例如读报,洗澡甚至蹲厕所,结果无一可行,反而使自己备受煎熬。后来,还是强迫自己按时坐到餐桌前,甚至给自己摆上一副碗筷,然后用一把调羹把饭碗,里的白开水一口口煞有介事地送到嘴里。
       这个仿真进食的方法帮助我度过了上述减肥疗程的第二周,当然全部的疗程在第二周以后也就告一段落,并且永远也没有重新启动过了。道理再简单不过:鄙肉食者并非独居于洞穴,而是生活在一个习惯于以一日三餐形式吃饭的社会里。虽然我不会说这一切都是社会的错,不过在这个意义上,减肥的成功率基本上可以跟戒毒相提并论。
       在“气功减肥”之后的十多年里,我还陆陆续续地尝试过包括“减肥风暴”以及“赛尼可”在内的不下三种的中西减肥药物,此外还曾佐以若干的器械运动。尽管上述化学和物理的实践活动都曾取得程度不一的阶段性成效,不过都没有坚持下去。当然减肥不成功各有各的理由,不过我认为这些千头万绪的理由中最有理由的一条,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肉比药好吃。而且,坐在餐桌前面比站在跑步机上要来得舒服。
       我的数学一向很差,1980年高考,数学卷只做了一道四则运算,总计得17分,与我当时的年龄相似。因此,跟我谈数学,切勿超越加减乘除的范畴。而加减乘除里面,我最不擅长的是减法,不擅长,是-囚不喜欢,因为减法总是给我带来某种不祥的预感,是悲哀、空洞以及恐慌的象征——当然,这也是减肥给我带来的真切感受。李渔说:“肉食者鄙,非鄙其食肉,鄙其不善谋也。食肉之人之不善谋者,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蔽障胸臆,尤之茅塞其心,使之不复有窍也。”数学得17分者,不善谋之尤也,一个人爱吃肉,长得胖并且减肥失败,说不定就是因为数学不好。
       不过今后若有适当的机会,我还是乐于尝试各种新生的减肥药物和方法。事实上,不断地吃肉和不断地减肉,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成为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减肥者的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堪称是一种大玩灵肉分离的行为艺术。可惜的是,以身体为主要载体的行为艺术表演者总有体力不支的一天,孟子教导我们说:“七十者不食肉不饱。”因此,我以后还是得靠吃肉来维系生命。
       不管你是一个素食主义者或动物保护主义者也好,一个有肥减肥主义或无肥减肥主义者也罢,反正我是要吃肉的。在这个问题上,其实我的态度始终如一,即少谈点主义,多听吃点肉。
       我是一个“肉欲”强烈,同时又非常“肉感”的人,最起码我对吃肉这件事并没有像有些人那样的“冷感”。这里面的道理也极其简单:因为我是肉做的,至于别人是不是,我就不太清楚了。当然,他们说男人都是泥做的,这个我也信。不过我更相信这种“泥”其实指的是“肉泥”。再说,所有的肉被我吃到肚子里以后总是会变成肉泥的,不然的话,包括我的胃和我的肠子在内的我自己的一些肉就无法顺利地消化这些外来肉了。
       尽管素食也能长肉,不过肉食却是令一个人变得肥胖的主要原因。因此,不管是自觉或遵医嘱,任何一个减肥者都会把肉食视为横在其减肥道路上的一个大敌。只要征服了这个敌人,减肥事业往往就事半功倍。虽然人的浑身上下无一处不长着肉,但这并不表示人人都爱吃肉而且赞成吃肉。也就是说,这也表示并不是人人都喜欢长在自己身上的肉。不过,这更不表明这些人爱自己的精神胜过自己的肉体,相反,一个不吃肉或少吃肉的减肥者往往比一个不减肥者更热爱自己的肉体,因为这既是减肥的动机,也是减肥的目的。
       当然,按照经典自由主义的原则,我坚持我的观点,但是我誓死也要捍卫你表达你的观点的自由。因此,我吃我的肉,但是我誓死也要捍卫你不吃肉的权利。其实,我之所以无肉不欢,并不是为了吃肉而吃肉,这件事我早已想通,人生在世,不是吃肉,就是被肉吃——当然,最终还是要被肉吃掉。既然如此,还不如发扬鲁迅精神,“没有法子,只好请它吃了,但也不妨也咬它一口。反过来咬它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