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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长书]麻瓜世界里的哈利·波特
作者:李奭学

《读书》 2008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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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童书《哈利·波特》我久仰其名,从系列的第二册开始,每逢英文原著出版,必然会到书店为小女购置一本。电影上映,家中大小也会躬逢其盛,到电影院或坐在电视荧屏前观赏。几年下来,我虽称不上“哈迷”,但是当“哈迷”的父亲却也当出了点心得。作者罗琳一手英文出神入化,而除了偶尔为商业故而出现结构上的漶漫之外,小说写来大致紧凑,心思更巧,是我们自《魔戒》以来罕见的跨世纪杰作。去年我出国研究,由波罗的海岸旅行到地中海岸,耳际不经意所闻尽是小说第七册《哈利·波特与死灵》(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即将问世的消息——罗琳声称这是压轴之作,乃系列之终篇。回到台湾,我不免“哈迷”父亲的情结又起,所以也跟着家中小孩翘首云天,等待完结篇上架开卖。
       第七册情节果然扣人心弦,但是最令大小“哈迷”关心的应该是故事如何收场。不出多数媒体所料,哈利·波特和故事中魔法学校霍格华兹的几位师友相继去世,所不同者是哈利和佛地魔决战后死而复活,十九年后还因和金妮结为连理,育有子女三个。这种悲剧中犹皆大欢喜的结局,从《格林童话》以来我们并不陌生,《快乐王子》一类名篇率皆如此终篇,甚至连圣典如《圣经》里的耶稣也是如此结构生命。哈利自幼父母俱亡,霍格华兹系他再生之地,而生死共存或生死之争就像黑白共生与光明黑暗互斗一样,乃《哈利·波特》七册一贯的主题结构。小说的紧张处每由“佛地魔”(Voldemort) 肆虐开展,而这个名字罗琳——甚至包括台湾版译者彭倩文也忒见巧思——取来确费尽心思,因其拼法最后四个字母正是拉丁文“死亡”(mort)之意。哈利死而复活,和金妮所生的孩子中有名“莉莉”者,也有名“詹姆士”者,又是哈利生父生母之名,罗琳的故事因此讲得有如他们也是死而复活。
       “童话”的英文作“仙境故事”(fairy tales),饶富超自然的意味。《哈利·波特》里有“神”魔斗法,有出人遐思的玩伴竞技,而那魔棒一挥,牵动多少童心或老顽童之心!哈利屡战佛地魔,结局是景仰者有之,愕然者有之,而他自然变成西方“仙境故事”中最典型的童话英雄。哈利幼时寄人篱下,十一岁上进入霍格华兹后又有其人如神的校长邓不利多照拂,谊如代父或教父,而他也不负众望进取积极,本身富正义感而又有如曾在斜月三星洞拜师习艺的孙悟空一般身怀绝技。英雄不怕出身低,更常见的是失恃失怙,是以小红帽的故事中只有外婆,《灰姑娘》里形象庞然的是继母,而白雪公主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是自己父王的弃女。不过这些故事中人最后总能浴火重生,就像哈利将来也得“置之死地而后生”。西方和东方一样,男主外乃家庭常态,而这或许便是童话故事里的父亲每每缺席的原因。话说回来,英雄主角如哈利·波特者得以锤炼心性,忍人之所不能而后“功成名就”、“皆大欢喜”,未尝也不是因伶仃孤孑,因此得独立奋斗使然。
       哈利当然还具备许多童话英雄所应具有的特色。迪斯尼名片里的泰山登高一呼,百兽群起驰援,灰姑娘及白雪公主同样各有种动物从旁济苦解劳,而我们当然也可见哈利·波特有猫头鹰“嘿美”传信释厄。人兽关系这类母题,举世童话或神话皆具。传统所以为的凶禽猛兽,在《哈利·波特》中多数也转为邪恶的代表,所以和佛地魔有所紧联者恶蟒也,而“哥”(Draco)这位集卑鄙于一身的反派英雄的“大名”也正是童话中人人闻之色变的“恶龙”。光明与黑暗、善与恶或正与邪的对立有如小小一只白鸽或庞然巨物如千年古蛇等,在童话世界里亦具严肃如《圣经》中的象征或实质意义。哈利之所以为哈利,上述种种我们麻瓜不能不知。
       七大册的《哈利·波特》终底于成,罗琳含笔腐毫的恒心毅力令人佩服。迄今为止,有关哈利·波特的电影我大多看过,不过毕竟外行,紧张悬宕中有些场景不幸还是让我昏然欲睡。看书就不然,购买英文本前,我在书店总会看了点时间,确定罗琳英文修为不输金庸的中文才敢付钱完账。台译的中文本我正襟危坐的程度相埒,从第一到第四册彭倩文的手笔、第五册以后皇冠编译组的集体译作,无不细看详读,偶尔也会两两参照,比对一番。我的感觉是独立译者和翻译团队功力相当,在我们这个时代都可算是文字方家,也不比罗琳的英文差到哪里。目前中译五册,据闻在台售量已达五百万本,这种市场能量,由不得人不正视译本的文字处理,而一字之立,一言之兴,关涉到的都是你我儿女的语言程度,岂可不慎!
       《哈利·波特》在麻瓜世界造成的正面影响,首先当然是文字文本由颓势逆转,逐渐回温,在我家甚至可把孩子由电视机前拉回书房。童话世界怪力乱神,小说情节更可能悠谬荒唐,然而深思,只要作者的想象力高超而又井然有序,读者通常仍可因之而受到启发,想象力也会变成创造力。不论儿童读者将来的生涯是文抑武,是理或工,童话的力量不变,何况“阿兹卡班”或“催狂魔”等等译音或译字早已充斥,变成了举世共通的语言,焉能不知?要谈《哈利·波特》的影响,读书和语言文化自然得一并考虑,而如此“后果”或许矛盾,或许讽刺,因为《哈利·波特》的兴起和商业主义绝对有关:罗琳每回出书前总夸夸其言,出版公司和各种媒体——包括网络——又枕戈待旦,整装待发,可以派上用场的包装手法绝不放过。内神外鬼推波助澜,功成名就终于水清见月。台前幕后这一切,我相信资本主义和跨国企业的触角都无役不与,所幸就一战功成,结果是精神文明提升。看完《哈利·波特》各集的文本,反物质的心理倾向应该大过唯物的心态。
       读者若熟悉西方童话,还不难发现罗琳捏塑《哈利·波特》有其原型。不谈亚瑟王故事等旧说,晚近以英国寄宿学校的生活为模本的杰作如《汤姆·布朗的校园岁月》(Tom Brown’sSchool Days)、奇幻小说如《地海》(Earthsea) 三部曲以及《最糟的女巫》(Worst Witch) 等系列名著,便都是罗琳就地取材的现代经典,一可澡雪精神,二可涤其性灵,让她把哈利的故事一步步推衍。罗琳的成就,当然远高于上述奇幻先驱。然而话虽如此,我们若较诸更早于这些说部的西方或英国史诗如荷马的《奥德赛》或史宾塞(Edmund Spenser)的《仙后》(Faerie Queene)等名篇,其中神怪纵然无殊,但意境与生命体会怕还是差了一截。不错,荷马和史宾塞俱远矣,不过我们即便拿来和我们继承的文化中较近的《西游记》对比,《哈利·波特》里的魔棒或正邪对搏,我觉得也不如孙悟空的金箍棒或他大闹天宫的内蕴深刻。老少咸宜,文化大义寓于微言之中,《哈利·波特》谈不上高明。所以罗琳写活了主角,就是没有把文本导向奇幻文学应有的哲学深度去,娱人有余而教人不足。纯就文学的各种要素而言,再方诸史上同类的伟构,《哈利·波特》这套“当代经典”的寓言性尤其有所不足,能否传世或仅属昙花一现,答案我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