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春正月丙子,中書左丞許有壬辭職。丁丑,享于太廟。乙酉,中書平章政事納麟辭職。庚寅,沙汰怯薛丹名數。
二月戊戌,祭社稷。甲辰,太陰犯井宿。填星犯牛宿。熒惑犯羅堰。丁未,立四川省檢校官。遼陽吾者野人叛。乙卯,太陰犯氐宿。是月,汴梁路新鄭、密二縣地震。寶慶路饑,判官文殊奴以所受敕牒貸官糧萬石賑之。秦州成紀縣,鞏昌府寧遠、伏羌縣山崩,水涌,溺死人無筭。
三月壬申,造鹿頂殿。監察御史成遵等言:「可用終場下第舉人充學正、山長,國學生會試不中者,與終場舉人同。」戊寅,詔「作新風憲。在內之官有不法者,監察御史劾之;在外之官有不法者,行臺監察御史劾之。歲以八月終出巡,次年四月中還司。」壬午,太陰犯氐宿。是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緫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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